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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舜陟

胡舜陟(1083年—1143年),字汝明,晚自号三山老人。绩溪人。

胡舜舉之兄[1],北宋大觀三年(1109年)进士[2],調任山陰縣簿。歷官會州、秀州教諭。宋钦宗時,提拔为殿中侍御史。绍兴十一年(1142年),岳飛冤死,胡舜陟上疏仗義執言,觸怒秦檜。轉運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向朝廷告發胡舜陟“受金盜馬”。秦檜派袁楠等前往逼供。绍兴十三年(1143年)六月,舜陟死于狱[3]。其妻江氏向朝廷诉冤,得詔雪平反。著有《胡少帅集》等。有子胡元任

注釋 编辑

  1. ^ 《新安志》卷七《叙先达》:“胡待制舜陟,字汝明,绩溪人。……弟舜申、舜举,子仰最显。”
  2. ^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七《史部》:“《孔子编年》五卷。旧本题宋胡舜陟撰。考书首有绍兴八年舜陟序,乃自静江罢归之日,命其子仔所撰,非舜陟自作也。舜陟字汝明,绩溪人。大观三年进士。”
  3. ^ 方回《桐江集》卷七《渔隐丛话考》:“《苕溪渔隐丛话》,前六十卷,后四十卷,吾州绩溪胡仔元任所著也。仔父舜陟,号三山老人,仕至待制,广西帅,死于静江府狱中,实秦桧杀之也。元任寓霅上,回幼好《苕溪渔隐丛话》。”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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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78》,出自脱脱宋史

參考書目 编辑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胡舜陟, 1083年, 1143年, 字汝明, 晚自号三山老人, 绩溪人, 胡舜舉之兄, 北宋大觀三年, 1109年, 进士, 調任山陰縣簿, 歷官會州, 秀州教諭, 宋钦宗時, 提拔为殿中侍御史, 绍兴十一年, 1142年, 岳飛冤死, 上疏仗義執言, 觸怒秦檜, 轉運使吕源与有旧仇, 向朝廷告發, 受金盜馬, 秦檜派袁楠等前往逼供, 绍兴十三年, 1143年, 六月, 舜陟死于狱, 其妻江氏向朝廷诉冤, 得詔雪平反, 著有, 胡少帅集, 有子胡元任, 注釋, 编辑, 新安志, 卷七, 叙先达, 胡待制舜陟, 字. 胡舜陟 1083年 1143年 字汝明 晚自号三山老人 绩溪人 胡舜舉之兄 1 北宋大觀三年 1109年 进士 2 調任山陰縣簿 歷官會州 秀州教諭 宋钦宗時 提拔为殿中侍御史 绍兴十一年 1142年 岳飛冤死 胡舜陟上疏仗義執言 觸怒秦檜 轉運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 向朝廷告發胡舜陟 受金盜馬 秦檜派袁楠等前往逼供 绍兴十三年 1143年 六月 舜陟死于狱 3 其妻江氏向朝廷诉冤 得詔雪平反 著有 胡少帅集 等 有子胡元任 注釋 编辑 新安志 卷七 叙先达 胡待制舜陟 字汝明 绩溪人 弟舜申 舜举 子仰最显 四库全书总目 卷五七 史部 孔子编年 五卷 旧本题宋胡舜陟撰 考书首有绍兴八年舜陟序 乃自静江罢归之日 命其子仔所撰 非舜陟自作也 舜陟字汝明 绩溪人 大观三年进士 方回 桐江集 卷七 渔隐丛话考 苕溪渔隐丛话 前六十卷 后四十卷 吾州绩溪胡仔元任所著也 仔父舜陟 号三山老人 仕至待制 广西帅 死于静江府狱中 实秦桧杀之也 元任寓霅上 回幼好 苕溪渔隐丛话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宋史 卷378 出自脱脱 宋史 參考書目 编辑 宋史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胡舜陟 amp oldid 7459510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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