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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德陽

熊德陽(16世紀-17世紀),日乾,號青屿[1],别號六龍江西南康府建昌縣(今永修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大明兵科给事中
籍貫 江西建昌县
字號 日乾,號青屿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生平

熊德陽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的舉人[3],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成進士,獲授高明知縣,調任德清,因父母逝世辭官。不久起用為上海知縣,歷任兵部主事刑科給事中,彈劾管工與宦官侵吞金錢、選婚內使騷擾驛遞等不法事情,請求下旨責問,並指出宮廷與官署本是一體,偏坦一方並不公平;陵監袒護宦官齊進忠盜竊御爐,他堅持送其到三法司審問[2]

其後熊德陽奉命到北鎮祭告,往返遼東,稟告當地軒輊;廣寧戰敗後,他上疏指責兵部尚書張鶴鳴,請求以明世宗丁汝夔明神宗石星的故事,與王化貞同時查究。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詆毀熊廷弼,又排擠熊德陽,倪思輝楊漣李應昇周宗建抗疏拯救,葉向高鄒元標乞求賜還;不久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黨中斷續引用他斥責的奄七罪,於是附會者把他寫入《東林點將錄[4]

崇禎初年,熊德陽起復,入京任刑科給事中。不久,任副主考,隨主考黃道周典浙江鄉試。

弘光帝即位後,起為原官,以太僕少卿候陞,隆武帝時,召官大理左少卿福京失陷後不接受清朝召用,隱居在雲門,八十歲時去世[5]

家庭

子熊士元,字伯高。崇禎十七年(1644年)選貢。

子熊士愷,字仲高。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二人都不出仕,時人稱為「真孝廉」[6]

參考文獻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熊德阳,青屿,诗三房,乙亥八月十一日生,建昌人,庚子乡三十六名,会一百三十六名,三甲八十九名,吏部政,本年八月授高明知县,己酉调浙江德清知县,壬子丁忧,乙卯补上海知县,戊午考选,庚申授刑科给事中,己巳补兵科,庚午浙江主考,本年降。曾祖杰立,祖守实,父森,冠带乡宾。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熊德陽,字日乾,南康建昌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高明知縣,調德清,憂歸。起上海,歷兵部主事,刑科給事中。劾管工內臣侵蠹金錢與選婚內使騷擾驛遞諸不法事,乞降旨詰問。又言:「宮府原自一體,嚴於府而寬於宮,非法之平。」齊進忠盜御爐,陵監曲護之,必請下法司提問。
  3. ^ 同治《建昌縣志·卷七·選舉志》:萬厯【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熊德陽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奉差祭告北鎮,往反遼東,軒輊經撫入告。廣寧敗,疏攻兵部尚書張鶴鳴,請用世宗戮丁汝夔、神宗逮石星故事,與王化貞並按。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疏詆熊廷弼並傾德陽,德陽斥。倪思輝、楊漣、李應昇、周宗建抗疏救之,葉向高、鄒元標請賜還。已而漣劾忠賢二十四大罪,疏引德陽斥為奄七罪,於是附會者為《點將錄》及德陽。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崇禎初,入為兵科,副黃道周試浙江。安宗立,起原官,以太僕少卿候陞。紹宗召大理左少卿。福京亡,清召不出,隱雲門,卒年八十。
  6.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子士元,字伯高。崇禎十七年選貢。士愷,字仲高。天啟七年舉於鄉。不仕。時稱真孝廉。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同治《建昌縣志》·卷七·選舉志
官衔
前任:
周廷侍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07年-1614年
繼任:
陳沃心


熊德陽, 16世紀, 17世紀, 字日乾, 號青屿, 别號六龍, 江西南康府建昌縣, 今永修縣,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大明兵科给事中籍貫, 江西建昌县字號, 字日乾, 號青屿出生, 生年不詳逝世, 卒年不詳出身生平, 编辑是萬曆二十八年, 1600年, 的舉人, 萬曆三十五年, 1607年, 成進士, 獲授高明知縣, 調任德清, 因父母逝世辭官, 不久起用為上海知縣, 歷任兵部主事和刑科給事中, 彈劾管工與宦官侵吞金錢, 選婚內使騷擾驛遞等不法事情, 請求下旨責問, 並指出宮廷與官署本是一體, 偏坦一方並不公平. 熊德陽 16世紀 17世紀 字日乾 號青屿 1 别號六龍 江西南康府建昌縣 今永修縣 人 2 明朝 南明政治人物 大明兵科给事中籍貫 江西建昌县字號 字日乾 號青屿出生 生年不詳逝世 卒年不詳出身生平 编辑熊德陽是萬曆二十八年 1600年 的舉人 3 萬曆三十五年 1607年 成進士 獲授高明知縣 調任德清 因父母逝世辭官 不久起用為上海知縣 歷任兵部主事和刑科給事中 彈劾管工與宦官侵吞金錢 選婚內使騷擾驛遞等不法事情 請求下旨責問 並指出宮廷與官署本是一體 偏坦一方並不公平 陵監袒護宦官齊進忠盜竊御爐 他堅持送其到三法司審問 2 其後熊德陽奉命到北鎮祭告 往返遼東 稟告當地軒輊 廣寧戰敗後 他上疏指責兵部尚書張鶴鳴 請求以明世宗殺丁汝夔 明神宗逮石星的故事 與王化貞同時查究 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詆毀熊廷弼 又排擠熊德陽 倪思輝 楊漣 李應昇 周宗建抗疏拯救 葉向高 鄒元標乞求賜還 不久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 黨中斷續引用他斥責的奄七罪 於是附會者把他寫入 東林點將錄 4 崇禎初年 熊德陽起復 入京任刑科給事中 不久 任副主考 隨主考黃道周典浙江鄉試 弘光帝即位後 起為原官 以太僕少卿候陞 隆武帝時 召官大理左少卿 福京失陷後不接受清朝召用 隱居在雲門 八十歲時去世 5 家庭 编辑子熊士元 字伯高 崇禎十七年 1644年 選貢 子熊士愷 字仲高 天啟七年 1627年 舉人 二人都不出仕 時人稱為 真孝廉 6 參考文獻 编辑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 熊德阳 青屿 诗三房 乙亥八月十一日生 建昌人 庚子乡三十六名 会一百三十六名 三甲八十九名 吏部政 本年八月授高明知县 己酉调浙江德清知县 壬子丁忧 乙卯补上海知县 戊午考选 庚申授刑科给事中 己巳补兵科 庚午浙江主考 本年降 曾祖杰立 祖守实 父森 冠带乡宾 2 0 2 1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熊德陽 字日乾 南康建昌人 萬曆三十五年進士 授高明知縣 調德清 憂歸 起上海 歷兵部主事 刑科給事中 劾管工內臣侵蠹金錢與選婚內使騷擾驛遞諸不法事 乞降旨詰問 又言 宮府原自一體 嚴於府而寬於宮 非法之平 齊進忠盜御爐 陵監曲護之 必請下法司提問 同治 建昌縣志 卷七 選舉志 萬厯 曆 二十八年庚子科 舉人 熊德陽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奉差祭告北鎮 往反遼東 軒輊經撫入告 廣寧敗 疏攻兵部尚書張鶴鳴 請用世宗戮丁汝夔 神宗逮石星故事 與王化貞並按 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疏詆熊廷弼並傾德陽 德陽斥 倪思輝 楊漣 李應昇 周宗建抗疏救之 葉向高 鄒元標請賜還 已而漣劾忠賢二十四大罪 疏引德陽斥為奄七罪 於是附會者為 點將錄 及德陽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崇禎初 入為兵科 副黃道周試浙江 安宗立 起原官 以太僕少卿候陞 紹宗召大理左少卿 福京亡 清召不出 隱雲門 卒年八十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子士元 字伯高 崇禎十七年選貢 士愷 字仲高 天啟七年舉於鄉 不仕 時稱真孝廉 錢海岳 南明史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同治 建昌縣志 卷七 選舉志官衔前任 周廷侍 明朝德清縣知縣1607年 1614年 繼任 陳沃心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熊德陽 amp oldid 6880186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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