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準備程序庭

準備程序庭,簡稱準備庭,是由審判長指定受命法官所召開的法庭,主要任務在釐清案件爭點、決定案件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證據能力的問題和程序審查等事項,以利將來審判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行準備程序時,法院依法傳喚被告(或代理人)、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到庭,但經合法傳喚或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法院仍得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

準備程序庭所要處理的事項,包括起訴效力所及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情形;訊問被告、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答辯,及決定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另也包括案件及證據的重要爭點、有關證據能力意見、曉諭為證據調查聲請、證據調查範圍、次序及方法、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文書、其他與審判有關事項[1]

為使審理及辯論程序流暢,「準備程序」相當重要,檢、審、辯三方先確定要對被告的什麼行為涉及什麼罪、什麼證據可以用,要請誰來作證,證物是否要送鑑定等事項,進行準備程序,以整理出爭點、證據調查方法及審理流程,再對爭點進行審理、辯論,進而宣判。

檢察官會盡全力提出證據,以將被告定罪,因此越複雜的案件,證據及證物也就越多,有時一件複雜案件,光是準備程序就可能會開好幾次庭[2]

參考資料

  1. ^ 中央社新聞小百科:準備程序庭. 大紀元. 2006-12-15 [2011-02-18]. (原始内容于2012-01-12). 
  2. ^ 新聞小辭典/準備程序庭. NOWnews. 2006-12-15. 

準備程序庭, 簡稱準備庭, 是由審判長指定受命法官所召開的法庭, 主要任務在釐清案件爭點, 決定案件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證據能力的問題和程序審查等事項, 以利將來審判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中華民國,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 行準備程序時, 法院依法傳喚被告, 或代理人, 檢察官, 辯護人, 輔佐人到庭, 但經合法傳喚或通知,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 法院仍得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 所要處理的事項, 包括起訴效力所及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情形, 訊問被告, 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 準備程序庭 簡稱準備庭 是由審判長指定受命法官所召開的法庭 主要任務在釐清案件爭點 決定案件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證據能力的問題和程序審查等事項 以利將來審判程序可以順利進行 中華民國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 行準備程序時 法院依法傳喚被告 或代理人 檢察官 辯護人 輔佐人到庭 但經合法傳喚或通知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時 法院仍得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 準備程序庭所要處理的事項 包括起訴效力所及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情形 訊問被告 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答辯 及決定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另也包括案件及證據的重要爭點 有關證據能力意見 曉諭為證據調查聲請 證據調查範圍 次序及方法 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文書 其他與審判有關事項 1 為使審理及辯論程序流暢 準備程序 相當重要 檢 審 辯三方先確定要對被告的什麼行為涉及什麼罪 什麼證據可以用 要請誰來作證 證物是否要送鑑定等事項 進行準備程序 以整理出爭點 證據調查方法及審理流程 再對爭點進行審理 辯論 進而宣判 檢察官會盡全力提出證據 以將被告定罪 因此越複雜的案件 證據及證物也就越多 有時一件複雜案件 光是準備程序就可能會開好幾次庭 2 參考資料 编辑 中央社新聞小百科 準備程序庭 大紀元 2006 12 15 2011 02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 01 12 新聞小辭典 準備程序庭 NOWnews 2006 12 15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準備程序庭 amp oldid 6164824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