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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瑀

沈瑀(451年—509年),伯瑜吳興武康[1][2]南北朝南齊南梁官員。

沈瑀是劉宋人沈昶的兒子,沈昶在建平王劉景素麾下當官;劉景素謀反,沈昶被牽連入獄,沈瑀就為他陳情,於是朝廷釋放沈昶,沈瑀就因此知名。他自州從事、奉朝請起家,曾為南齊尚書右丞殷濔的部下,殷濔和他談及政事,十分器重,對他說:「看你的卿才幹,應該做我這個職位。」司徒、竟陵王蕭子良聽聞沈瑀的名氣,引薦為府參軍,領任揚州部傳從事;當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欺凌他,他繩之以法,人們都害怕他的強橫,蕭子良很是欣賞他,家事也委派他負責。蕭子良去世,沈瑀轉屬刺史、始安王蕭遙光部下,曾經被下押送民夫,他很快完成,民夫也並無怨言,蕭遙光對他的同僚說:「你們怎麼不學習沈瑀的行為?」就吩咐他專注州內獄事。湖熟縣方山土壩高大,齊明帝命令他攔截路人修路,他三日完成;有揚州書佐秘密路過,詐稱是州使,不肯修路,被沈瑀處以鞭刑三十。書佐回去找蕭遙光告狀,蕭遙光說:「沈瑀必不會枉對汝用鞭刑。」之後明帝再命令他興建赤山塘,花費比原本預計的少數十萬,讓明帝很高興。永泰元年(498年),他擔任建德縣令,教育人民每人種十五株桑樹、四株柿樹和梨樹、栗樹,女人就減半,人們都很歡悅,很快地方就長成一片樹林[1][2]

沈瑀去官回到京師,兼任選曹,跟隨陳伯之軍隊到江州,遇上蕭衍反抗軍包圍郢城;他說服陳伯之迎接蕭衍,陳伯之哭著說:「我的兒子在建康,不能出城,不能不可憐他們嗎。」沈瑀回答:「不是這樣,人情洶湧,都希望改變,若不及早謀劃,人心就會離散。」於是陳伯之帶領部下投降,沈瑀就到蕭衍軍中。當初他在竟陵王蕭子良家中,和范雲友好。南齊末年,他到嘗范雲家中留宿,夢見自己坐在屋內的梁柱上,仰望看到天空中有「范氏宅」的文字,因此沈瑀將此事告訴蕭衍。蕭衍說:「范雲不死的話,這個夢就可以應驗。」蕭衍即位為梁武帝,范雲非常推薦他,自暨陽縣令擢升為兼尚書右丞。其時天下剛剛平定,陳伯之上表沈瑀督促物資運轉,軍隊和國家都得到接濟,武帝認為他有才能,遷任尚書駕部郎,仍然兼任右丞。他推薦有當政才能的族人沈僧隆、沈僧照,武帝一一接納[3][4]

其後他因為母親逝世辭官,喪事結束後起用為振武將軍、餘姚縣令。縣內大姓虞氏千多人私下建立集市,之前幾任縣令都不能禁絕,沈瑀來到將立市的人拘捕;縣南又有數百家豪族,子弟互相庇護,聚斂財貨,成為百姓憂患,他就徵召當地老人為石頭倉監,年輕者就補任縣僮,自此權門絕跡。沈瑀最初來到時,有錢的吏員都穿著鮮色衣服,以區別他人,他生氣地說:「你們這些縣吏,怎可以自比為貴人?」命令他們著粗布衣服,終日站著服侍,失足跌倒就拷打。他年幼時曾經低下,被富人羞辱,因此報復,讓是人民埋怨,但他清廉奉公,因此能這樣做[5][6]。之後朝廷北伐,徵任他為建威將軍,管理運漕,不久兼官都水使者,很快就改任少府卿,外任安南長史尋陽太守。江州刺史曹景宗病重,讓他代理府州事,到曹景宗逝世,沈瑀改任蕭穎達的長史,依然任職太守。他個性倔強,經常不不順從蕭穎達,蕭穎達懷恨在心。天監八年(509年),沈瑀入府諮事,言辭激厲,蕭穎達發怒:「朝廷用你做事啊?」他出來後對人說:「我死而後已,終久不能隨順他。」同日他在路上遭盜賊殺死,虛歲五十九,人們都認為是蕭穎達指使的;沈瑀的兒子沈續不停控告蕭穎達,但蕭穎達很快離世,事情不了了之,沈續就終身吃素[7][8]

引用 编辑

  1. ^ 1.0 1.1 《梁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七》:列傳第四十七: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叔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景素謀反,昶先去之;及敗,坐繫獄,瑀詣臺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起家州從事、奉朝請。嘗詣齊尚書右丞殷濔,濔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此職。」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爲府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陵瑀,瑀以法繩之,衆憚其強。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子良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嘗被使上民丁,速而無怨。遙光謂同使曰:「爾何不學沈瑀所爲?」乃令專知州獄事。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爲艱難,明帝使瑀行治之。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立辦。揚州書佐私行,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三十。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沈瑀必不枉鞭汝。」覆之,果有詐。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帝益善之。永泰元年,爲建德令,教民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咸歡悅,頃之成林。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列傳第六十》: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景素謀反,昶先去之,及敗坐系獄。瑀詣台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為奉朝請,嘗詣齊尚書左丞殷濔,濔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此職。」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為府行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傲瑀,瑀以法繩之,眾憚其強。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子良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嘗使送人丁,速而無怨,遙光謂同使吏曰:「爾何不學沈瑀所為。」乃令瑀專知州獄事。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為艱。明帝使瑀行修之。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便辦。揚州書佐私行,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四十。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沈瑀必不枉鞭汝。」覆之果有詐。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帝益善之。為建德令,教人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子丁半之。人咸歡悅,頃之成林。
  3. ^ 《梁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七》:去官還京師,兼行選曹郎。隨陳伯之軍至江州,會義師圍郢城,瑀說伯之迎高祖。伯之泣曰:「餘子在都,不得出城,不能不愛之。」瑀曰:「不然,人情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衆散難合。」伯之遂舉衆降,瑀從在高祖軍中。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范雲善。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樑柱上,仰見天中有字曰「范氏宅」。至是,瑀爲高祖說之。高祖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及高祖卽位,雲深薦瑀,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表瑀催督運轉,軍國獲濟,高祖以爲能。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瑀薦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幹,高祖並納之。
  4. ^ 《南史·卷七十·列傳第六十》:去官還都,兼行選曹郎,隨陳伯之軍至江州。會梁武起兵圍郢城,瑀說伯之迎武帝。伯之泣曰:「餘子在都。」瑀曰:「不然人情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眾散難合」。伯之遂降。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範雲善,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梁柱上,仰見天中有字曰:「范氏宅」。至是瑀為帝說之,帝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及帝即位,雲深薦瑀,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言瑀催督運輸,軍國獲濟。帝以為能,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瑀薦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幹,帝並納之。
  5. ^ 《梁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七》:以母憂去職,起爲振武將軍、餘姚令。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令長莫能絕。自瑀到,非訟所通,其有至者,悉立之階下,以法繩之。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廕,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爲石頭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瑀初至,富吏皆鮮衣美服,以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自擬貴人耶?」悉使著芒屩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跌,輒加榜棰。瑀微時,嘗自至此鬻瓦器,爲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由是士庶駭怨。然瑀廉白自守,故得遂行其志。
  6. ^ 《南史·卷七十·列傳第六十》:以母憂去職,起為余姚令。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令長莫能絕。自瑀到,非訟訴無所通,以法繩之。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瑀初至,富吏皆鮮衣美服以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得自擬貴人!」悉使著芒屨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跌,輒加榜捶。瑀微時嘗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由是士庶駭怨。瑀廉潔自守,故得遂行其意。
  7. ^ 《梁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七》:後王師北伐,徵瑀爲建威將軍,督運漕,尋兼都水使者。頃之,遷少府卿。出爲安南長史、尋陽太守。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篤,瑀行府州事。景宗卒,仍爲信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瑀性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天監八年,因入諮事,辭又激厲,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耶?」瑀出,謂人曰:「我死而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是日,于路爲盜所殺,時年五十九,多以爲穎達害焉。子續累訟之,遇穎達亦尋卒,事遂不窮竟。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8. ^ 《南史·卷七十·列傳第六十》:後為安南長史、尋陽太守。江州刺史曹景宗卒,仍為信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瑀性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天監八年,因入諮事,辭又激厲。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邪?」瑀出,謂人曰:「我死而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是日于路為人所殺,多以為穎達害焉。子續累訟之。遇穎達尋卒,事不窮竟。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延伸阅读 编辑

[]

  《梁書·卷53》,出自姚思廉梁書

参考文献 编辑

  • 梁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七
  • 南史》·卷七十·列傳第六十

沈瑀, 451年, 509年, 字伯瑜, 吳興武康人, 南北朝南齊, 南梁官員, 是劉宋人沈昶的兒子, 沈昶在建平王劉景素麾下當官, 劉景素謀反, 沈昶被牽連入獄, 就為他陳情, 於是朝廷釋放沈昶, 就因此知名, 他自州從事, 奉朝請起家, 曾為南齊尚書右丞殷濔的部下, 殷濔和他談及政事, 十分器重, 對他說, 看你的卿才幹, 應該做我這個職位, 司徒, 竟陵王蕭子良聽聞的名氣, 引薦為府參軍, 領任揚州部傳從事, 當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欺凌他, 他繩之以法, 人們都害怕他的強橫, 蕭子良很是欣賞他, 家事也委派他負. 沈瑀 451年 509年 字伯瑜 吳興武康人 1 2 南北朝南齊 南梁官員 沈瑀是劉宋人沈昶的兒子 沈昶在建平王劉景素麾下當官 劉景素謀反 沈昶被牽連入獄 沈瑀就為他陳情 於是朝廷釋放沈昶 沈瑀就因此知名 他自州從事 奉朝請起家 曾為南齊尚書右丞殷濔的部下 殷濔和他談及政事 十分器重 對他說 看你的卿才幹 應該做我這個職位 司徒 竟陵王蕭子良聽聞沈瑀的名氣 引薦為府參軍 領任揚州部傳從事 當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欺凌他 他繩之以法 人們都害怕他的強橫 蕭子良很是欣賞他 家事也委派他負責 蕭子良去世 沈瑀轉屬刺史 始安王蕭遙光部下 曾經被下押送民夫 他很快完成 民夫也並無怨言 蕭遙光對他的同僚說 你們怎麼不學習沈瑀的行為 就吩咐他專注州內獄事 湖熟縣方山土壩高大 齊明帝命令他攔截路人修路 他三日完成 有揚州書佐秘密路過 詐稱是州使 不肯修路 被沈瑀處以鞭刑三十 書佐回去找蕭遙光告狀 蕭遙光說 沈瑀必不會枉對汝用鞭刑 之後明帝再命令他興建赤山塘 花費比原本預計的少數十萬 讓明帝很高興 永泰元年 498年 他擔任建德縣令 教育人民每人種十五株桑樹 四株柿樹和梨樹 栗樹 女人就減半 人們都很歡悅 很快地方就長成一片樹林 1 2 沈瑀去官回到京師 兼任選曹郎 跟隨陳伯之軍隊到江州 遇上蕭衍反抗軍包圍郢城 他說服陳伯之迎接蕭衍 陳伯之哭著說 我的兒子在建康 不能出城 不能不可憐他們嗎 沈瑀回答 不是這樣 人情洶湧 都希望改變 若不及早謀劃 人心就會離散 於是陳伯之帶領部下投降 沈瑀就到蕭衍軍中 當初他在竟陵王蕭子良家中 和范雲友好 南齊末年 他到嘗范雲家中留宿 夢見自己坐在屋內的梁柱上 仰望看到天空中有 范氏宅 的文字 因此沈瑀將此事告訴蕭衍 蕭衍說 范雲不死的話 這個夢就可以應驗 蕭衍即位為梁武帝 范雲非常推薦他 自暨陽縣令擢升為兼尚書右丞 其時天下剛剛平定 陳伯之上表沈瑀督促物資運轉 軍隊和國家都得到接濟 武帝認為他有才能 遷任尚書駕部郎 仍然兼任右丞 他推薦有當政才能的族人沈僧隆 沈僧照 武帝一一接納 3 4 其後他因為母親逝世辭官 喪事結束後起用為振武將軍 餘姚縣令 縣內大姓虞氏千多人私下建立集市 之前幾任縣令都不能禁絕 沈瑀來到將立市的人拘捕 縣南又有數百家豪族 子弟互相庇護 聚斂財貨 成為百姓憂患 他就徵召當地老人為石頭倉監 年輕者就補任縣僮 自此權門絕跡 沈瑀最初來到時 有錢的吏員都穿著鮮色衣服 以區別他人 他生氣地說 你們這些縣吏 怎可以自比為貴人 命令他們著粗布衣服 終日站著服侍 失足跌倒就拷打 他年幼時曾經低下 被富人羞辱 因此報復 讓是人民埋怨 但他清廉奉公 因此能這樣做 5 6 之後朝廷北伐 徵任他為建威將軍 管理運漕 不久兼官都水使者 很快就改任少府卿 外任安南長史 尋陽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病重 讓他代理府州事 到曹景宗逝世 沈瑀改任蕭穎達的長史 依然任職太守 他個性倔強 經常不不順從蕭穎達 蕭穎達懷恨在心 天監八年 509年 沈瑀入府諮事 言辭激厲 蕭穎達發怒 朝廷用你做事啊 他出來後對人說 我死而後已 終久不能隨順他 同日他在路上遭盜賊殺死 虛歲五十九 人們都認為是蕭穎達指使的 沈瑀的兒子沈續不停控告蕭穎達 但蕭穎達很快離世 事情不了了之 沈續就終身吃素 7 8 引用 编辑 1 0 1 1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沈瑀字伯瑜 吳興武康人也 叔父昶 事宋建平王景素 景素謀反 昶先去之 及敗 坐繫獄 瑀詣臺陳請 得免罪 由是知名 起家州從事 奉朝請 嘗詣齊尚書右丞殷濔 濔與語及政事 甚器之 謂曰 觀卿才幹 當居吾此職 司徒 竟陵王子良聞瑀名 引爲府參軍 領揚州部傳從事 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陵瑀 瑀以法繩之 衆憚其強 子良甚相知賞 雖家事皆以委瑀 子良薨 瑀復事刺史 始安王遙光 嘗被使上民丁 速而無怨 遙光謂同使曰 爾何不學沈瑀所爲 乃令專知州獄事 湖熟縣方山埭高峻 冬月 公私行侶以爲艱難 明帝使瑀行治之 瑀乃開四洪 斷行客就作 三日立辦 揚州書佐私行 詐稱州使 不肯就作 瑀鞭之三十 書佐歸訴遙光 遙光曰 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 果有詐 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 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 帝益善之 永泰元年 爲建德令 教民一丁種十五株桑 四株柿及梨栗 女丁半之 人咸歡悅 頃之成林 2 0 2 1 南史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沈瑀字伯瑜 吳興武康人也 父昶 事宋建平王景素 景素謀反 昶先去之 及敗坐系獄 瑀詣台陳請得免罪 由是知名 為奉朝請 嘗詣齊尚書左丞殷濔 濔與語及政事 甚器之 謂曰 觀卿才幹 當居吾此職 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 引為府行參軍 領揚州部傳從事 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傲瑀 瑀以法繩之 眾憚其強 子良甚相知賞 雖家事皆以委瑀 子良薨 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 嘗使送人丁 速而無怨 遙光謂同使吏曰 爾何不學沈瑀所為 乃令瑀專知州獄事 湖熟縣方山埭高峻 冬月 公私行侶以為艱 明帝使瑀行修之 瑀乃開四洪 斷行客就作 三日便辦 揚州書佐私行 詐稱州使 不肯就作 瑀鞭之四十 書佐歸訴遙光 遙光曰 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果有詐 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 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 帝益善之 為建德令 教人一丁種十五株桑 四株柿及梨栗 女子丁半之 人咸歡悅 頃之成林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去官還京師 兼行選曹郎 隨陳伯之軍至江州 會義師圍郢城 瑀說伯之迎高祖 伯之泣曰 餘子在都 不得出城 不能不愛之 瑀曰 不然 人情匈匈 皆思改計 若不早圖 衆散難合 伯之遂舉衆降 瑀從在高祖軍中 初 瑀在竟陵王家 素與范雲善 齊末 嘗就雲宿 夢坐屋樑柱上 仰見天中有字曰 范氏宅 至是 瑀爲高祖說之 高祖曰 雲得不死 此夢可驗 及高祖卽位 雲深薦瑀 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 時天下初定 陳伯之表瑀催督運轉 軍國獲濟 高祖以爲能 遷尚書駕部郎 兼右丞如故 瑀薦族人沈僧隆 僧照有吏幹 高祖並納之 南史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去官還都 兼行選曹郎 隨陳伯之軍至江州 會梁武起兵圍郢城 瑀說伯之迎武帝 伯之泣曰 餘子在都 瑀曰 不然人情匈匈 皆思改計 若不早圖 眾散難合 伯之遂降 初 瑀在竟陵王家 素與範雲善 齊末嘗就雲宿 夢坐屋梁柱上 仰見天中有字曰 范氏宅 至是瑀為帝說之 帝曰 雲得不死 此夢可驗 及帝即位 雲深薦瑀 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 時天下初定 陳伯之言瑀催督運輸 軍國獲濟 帝以為能 遷尚書駕部郎 兼右丞如故 瑀薦族人沈僧隆 僧照有吏幹 帝並納之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以母憂去職 起爲振武將軍 餘姚令 縣大姓虞氏千餘家 請謁如市 前後令長莫能絕 自瑀到 非訟所通 其有至者 悉立之階下 以法繩之 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 子弟縱橫 遞相庇廕 厚自封植 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爲石頭倉監 少者補縣僮 皆號泣道路 自是權右屏跡 瑀初至 富吏皆鮮衣美服 以自彰別 瑀怒曰 汝等下縣吏 何自擬貴人耶 悉使著芒屩粗布 侍立終日 足有蹉跌 輒加榜棰 瑀微時 嘗自至此鬻瓦器 爲富人所辱 故因以報焉 由是士庶駭怨 然瑀廉白自守 故得遂行其志 南史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以母憂去職 起為余姚令 縣大姓虞氏千餘家 請謁如市 前後令長莫能絕 自瑀到 非訟訴無所通 以法繩之 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 子弟縱橫 遞相庇蔭 厚自封植 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 少者補縣僮 皆號泣道路 自是權右屏跡 瑀初至 富吏皆鮮衣美服以自彰別 瑀怒曰 汝等下縣吏 何得自擬貴人 悉使著芒屨粗布 侍立終日 足有蹉跌 輒加榜捶 瑀微時嘗至此鬻瓦器 為富人所辱 故因以報焉 由是士庶駭怨 瑀廉潔自守 故得遂行其意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後王師北伐 徵瑀爲建威將軍 督運漕 尋兼都水使者 頃之 遷少府卿 出爲安南長史 尋陽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篤 瑀行府州事 景宗卒 仍爲信威蕭穎達長史 太守如故 瑀性屈強 每忤穎達 穎達銜之 天監八年 因入諮事 辭又激厲 穎達作色曰 朝廷用君作行事耶 瑀出 謂人曰 我死而後已 終不能傾側面從 是日 于路爲盜所殺 時年五十九 多以爲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 遇穎達亦尋卒 事遂不窮竟 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南史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後為安南長史 尋陽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卒 仍為信威蕭穎達長史 太守如故 瑀性屈強 每忤穎達 穎達銜之 天監八年 因入諮事 辭又激厲 穎達作色曰 朝廷用君作行事邪 瑀出 謂人曰 我死而後已 終不能傾側面從 是日于路為人所殺 多以為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 遇穎達尋卒 事不窮竟 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梁書 卷53 出自姚思廉 梁書 参考文献 编辑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南史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沈瑀 amp oldid 74591122,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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