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戰地政務

戰地政務為1956年起中華民國政府金門馬祖地區實施的政策。[1]實施最早始於1928年通過之「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2]:102-105後因國共內戰等因素,中華民國政府遂於1956年頒布「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於金門與馬祖分別成立「戰地政務委員會」,以軍政一元、軍民一體為概念的軍事管理系統,從「管、教、養、衛」四大要務著手,對人民之日常生活進行宵禁、燈火、入出境、電信、金融、電器用品進行軍法審判等多種管制,直到1992年11月7日終止。[1][3]

概念 编辑

戰地政務的概念最早發展於孫中山曾指出中華民國需經過軍政、訓政等階段,才得以進入憲政時期。[2]:102-103在國防部所出版的《外島地區戒嚴與戰地政務紀實》中,即定義:「戰地政務,戰時為配合軍事需要,執行國家政策,而於戰地所實施的一種民事行政工作。」[4]:8其為軍政一元,集軍事、政治力量為一體,透過軍事管制統籌某地的人力、物力,達到「總體戰」,並穩固地方的行政與安全,維持政權穩定,屬於過渡時期的地方政務。[5]:27-281937年歷經軍政、憲政時期的中華民國正式進入憲政時期,明定國軍為進行總動員、戒嚴令或管制特定區域、作戰任務,其動員依據憲法及相關法令為由國軍執行戰地政務。[4]:63宋怡明的研究中,更指出1948年起中華民國已實施戒嚴進入緊急狀態,為去除共產黨的破壞,需在戒嚴之上實施更進一步之措施,透過戰地政務,此一為國共內戰期間與戰後對國內領土的暫時性軍事控制方式,將金門、馬祖劃為戰地政務實驗區。[6]:39

實施情形 编辑

在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後,在臺北的陽明山一帶設置革命實踐研究院,其中檢討國軍在大陸地區接連失利的原因,後提出國軍的武器與人員素質優於共軍,但因未能在戰鬥後於掌握的地區後投入戰地政務計畫,導致被共軍奪去。[4]:5-61954年在國防部的浙江大陳島戰役檢討會中,決定編組戰地政務工作隊,並於大陳島試辦戰地政務,由大陳防衛司令官指揮大陳區行政公署,為戰地政務的首次試辦。[4]:187

 
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

1956年行政院頒布「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將金門、馬祖劃為「戰地政務實驗區」,於金門防衛司令部設置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馬祖則由馬祖守備區指揮部(後改名馬祖防衛司令部)設置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由兩地的軍事指揮官擔任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秘書長則由政治部主任擔任,而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則也由各地戰地政務委員會指揮。[5]:28總統蔣介石指示:「使黨政軍在戰地政務真正打成一片,成為反攻時期戰地組織之模範。」[7]:39也因此軍事指揮官作為地區軍政最高首長,在地區的重大政策、法律案件等皆具有極大的影響力,而縣政府的行政與建設等皆須經過戰地政務委員會的同意才得以施行。[8]:25-28

總統蔣介石分別在1960年、1964年指示將金門、馬祖兩地建設為「三民主義模範縣」。[8]:22戰地政務透過軍政一元、權力集中,達到高效率的行政,以推動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建設,並以「管、教、養、衛」四大原則,其各自定義大致如下:「管」為健全制度、加強組織,注重紀律與秩序,對人事時地物作適當統制;「教」為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養」為使食衣住行,達到整齊、簡單、樸實、豐衣足食、安居樂業;「衛」為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團結精神、共同一致,消除散漫依賴,啟發互助合作。[9]:84-86

解除戰地政務 编辑

臺灣地區於1987年解嚴,在金門馬祖仍維持戰地政務的狀態下,隨民主意識的普及,在金門馬祖侵害人民相關權益的軍事管制受到抨擊,金門馬祖兩地民間開始進社會運動,並在1993年進行「八二三台北大遊行」,除爭取制定「八二三砲戰及民防隊員傷亡撫卹補賞條例」,並爭取金馬人民應有的權利,[10]:203-2061992年11月7日,金門及馬祖地區正式結束戰地政務實驗時期。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支援教學網>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中央政府遷臺>戰地政務實驗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支援教學網. 2014-01-01 [2022-10-27]. (原始内容于2023-01-31). 
  2. ^ 2.0 2.1 吳, 宗器. 〈我國戰地證物與美軍民事軍政府史略探究〉. 《三民主義學報》. 2002-12, (25): 99-119 [2023-06-04]. (原始内容于2022-10-27). 
  3.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2007-12-28 [2022-10-27]. (原始内容于2022-10-27). 
  4. ^ 4.0 4.1 4.2 4.3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编). 《國軍外島地區戒嚴與戰地政務紀實(上)》. 臺北: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1996. 
  5. ^ 5.0 5.1 張, 育嘉. 〈封鎖下的運補:金門人員物資的管制(1949-1979)〉.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臺北). 2021. 
  6. ^ 宋, 怡明. 《前線的島嶼:冷戰下的金門》. 由黃, 煜文; 陳, 湘陽翻译. 臺北: 臺大出版中心. 2016. ISBN 9789863501794. 
  7. ^ 陳, 春梅. 《煙硝下的教化記憶:寫戰地政務實驗時期馬祖地方教育》. 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 2005. ISBN 986-00-2704-8. 
  8. ^ 8.0 8.1 李, 晧. 〈金門戰地政務體制下的民防自衛體系〉.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臺北). 2006. 
  9. ^ 明, 秋水 (编). 《蔣總統與金門》. 金門: 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 1973. 
  10. ^ 吳, 宗器. 〈走過從前:金門地區戰地政務制度實驗與轉型〉. 楊, 加順 (编). 《金門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6年》. 金門: 金門縣文化局. 2007 [2023-06-04]. ISBN 978-986-00-8820-5. 

戰地政務, 為1956年起中華民國政府於金門, 馬祖地區實施的政策, 實施最早始於1928年通過之, 委員會條例, 105後因國共內戰等因素, 中華民國政府遂於1956年頒布, 金門, 馬祖地區實驗辦法, 於金門與馬祖分別成立, 委員會, 以軍政一元, 軍民一體為概念的軍事管理系統, 四大要務著手, 對人民之日常生活進行宵禁, 燈火, 入出境, 電信, 金融, 電器用品進行軍法審判等多種管制, 直到1992年11月7日終止, 目录, 概念, 實施情形, 解除, 參考文獻概念, 编辑的概念最早發展於孫中山曾指出中華民. 戰地政務為1956年起中華民國政府於金門 馬祖地區實施的政策 1 實施最早始於1928年通過之 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 2 102 105後因國共內戰等因素 中華民國政府遂於1956年頒布 金門 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於金門與馬祖分別成立 戰地政務委員會 以軍政一元 軍民一體為概念的軍事管理系統 從 管 教 養 衛 四大要務著手 對人民之日常生活進行宵禁 燈火 入出境 電信 金融 電器用品進行軍法審判等多種管制 直到1992年11月7日終止 1 3 目录 1 概念 2 實施情形 3 解除戰地政務 4 參考文獻概念 编辑戰地政務的概念最早發展於孫中山曾指出中華民國需經過軍政 訓政等階段 才得以進入憲政時期 2 102 103在國防部所出版的 外島地區戒嚴與戰地政務紀實 中 即定義 戰地政務 戰時為配合軍事需要 執行國家政策 而於戰地所實施的一種民事行政工作 4 8其為軍政一元 集軍事 政治力量為一體 透過軍事管制統籌某地的人力 物力 達到 總體戰 並穩固地方的行政與安全 維持政權穩定 屬於過渡時期的地方政務 5 27 281937年歷經軍政 憲政時期的中華民國正式進入憲政時期 明定國軍為進行總動員 戒嚴令或管制特定區域 作戰任務 其動員依據憲法及相關法令為由國軍執行戰地政務 4 63在宋怡明的研究中 更指出1948年起中華民國已實施戒嚴進入緊急狀態 為去除共產黨的破壞 需在戒嚴之上實施更進一步之措施 透過戰地政務 此一為國共內戰期間與戰後對國內領土的暫時性軍事控制方式 將金門 馬祖劃為戰地政務實驗區 6 39實施情形 编辑在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後 在臺北的陽明山一帶設置革命實踐研究院 其中檢討國軍在大陸地區接連失利的原因 後提出國軍的武器與人員素質優於共軍 但因未能在戰鬥後於掌握的地區後投入戰地政務計畫 導致被共軍奪去 4 5 61954年在國防部的浙江大陳島戰役檢討會中 決定編組戰地政務工作隊 並於大陳島試辦戰地政務 由大陳防衛司令官指揮大陳區行政公署 為戰地政務的首次試辦 4 187 nbsp 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1956年行政院頒布 金門 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將金門 馬祖劃為 戰地政務實驗區 於金門防衛司令部設置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 馬祖則由馬祖守備區指揮部 後改名馬祖防衛司令部 設置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 由兩地的軍事指揮官擔任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秘書長則由政治部主任擔任 而金門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則也由各地戰地政務委員會指揮 5 28總統蔣介石指示 使黨政軍在戰地政務真正打成一片 成為反攻時期戰地組織之模範 7 39也因此軍事指揮官作為地區軍政最高首長 在地區的重大政策 法律案件等皆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而縣政府的行政與建設等皆須經過戰地政務委員會的同意才得以施行 8 25 28總統蔣介石分別在1960年 1964年指示將金門 馬祖兩地建設為 三民主義模範縣 8 22戰地政務透過軍政一元 權力集中 達到高效率的行政 以推動政治 經濟 文化 社會等建設 並以 管 教 養 衛 四大原則 其各自定義大致如下 管 為健全制度 加強組織 注重紀律與秩序 對人事時地物作適當統制 教 為明禮義 知廉恥 負責任 守紀律 養 為使食衣住行 達到整齊 簡單 樸實 豐衣足食 安居樂業 衛 為嚴守紀律 服從命令 團結精神 共同一致 消除散漫依賴 啟發互助合作 9 84 86解除戰地政務 编辑臺灣地區於1987年解嚴 在金門馬祖仍維持戰地政務的狀態下 隨民主意識的普及 在金門馬祖侵害人民相關權益的軍事管制受到抨擊 金門馬祖兩地民間開始進社會運動 並在1993年進行 八二三台北大遊行 除爭取制定 八二三砲戰及民防隊員傷亡撫卹補賞條例 並爭取金馬人民應有的權利 10 203 2061992年11月7日 金門及馬祖地區正式結束戰地政務實驗時期 參考文獻 编辑 1 0 1 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檔案支援教學網 gt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 gt 中央政府遷臺 gt 戰地政務實驗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檔案支援教學網 2014 01 01 2022 10 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 01 31 2 0 2 1 吳 宗器 我國戰地證物與美軍民事軍政府史略探究 三民主義學報 2002 12 25 99 119 2023 06 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10 27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2007 12 28 2022 10 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10 27 4 0 4 1 4 2 4 3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编 國軍外島地區戒嚴與戰地政務紀實 上 臺北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1996 5 0 5 1 張 育嘉 封鎖下的運補 金門人員物資的管制 1949 1979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臺北 2021 宋 怡明 前線的島嶼 冷戰下的金門 由黃 煜文 陳 湘陽翻译 臺北 臺大出版中心 2016 ISBN 9789863501794 陳 春梅 煙硝下的教化記憶 寫戰地政務實驗時期馬祖地方教育 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 2005 ISBN 986 00 2704 8 8 0 8 1 李 晧 金門戰地政務體制下的民防自衛體系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臺北 2006 明 秋水 编 蔣總統與金門 金門 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 1973 吳 宗器 走過從前 金門地區戰地政務制度實驗與轉型 楊 加順 编 金門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6年 金門 金門縣文化局 2007 2023 06 04 ISBN 978 986 00 8820 5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戰地政務 amp oldid 7888879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