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第三次日韩协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又稱為《第三次韓日協約》、《韓日新協約》、《丁未條約》、《丁未七條約》,是日本朝鲜王朝(时称大韩帝国)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
類型不平等条约
簽署日1907年7月24日
簽署地點大韩帝国汉城
失效日1965年6月22日
簽署者李完用
伊藤博文
締約方大韩帝国
大日本帝国
語言韩语
日语
第三次日韩协约
日文名稱
日文汉字第三次日韓協約
平假名だいさんじにっかんきょうやく
平文式罗马字Dai-sanji Nikkan Kyōyaku
韓文名稱
谚文제3차 한일협약
韩文汉字第三次韓日協約
文观部式Jesamcha Hanil Hyeobyak
馬賴式Chesamch'a Hanil Hyŏbyak
韓文別稱
谚文정미조약
韩文汉字丁未七條約
文观部式Jeongmi Chil Joyak
馬賴式Chŏngmi Ch'il Choyak

海牙密使事件後,日本於1907年7月18日逼朝鮮高宗退位。因乙巳條約已失去外交權,而淪為日本的保護國大韓帝國,再因此條約,高級官吏任免權落入日本在韓國的統監手上(第四條),韓國政府官吏可由日本人出任(第五條)。至此韓國的内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轄之下。该协约的未公开部分还规定解散大韓帝國軍,及喪失司法權與警察權。

大韩帝国的七位内阁大臣对条约签订表示赞同,因而被韩国人民视为卖国贼,合称“丁未七賊”。

内容

  1. 韓國政府接受統監指導改變施政
  2. 韓國政府制定法令及重要行政上處分必先經統監承認
  3. 韓國之司法事務從普通行政事務之中區分
  4. 韓國高等官吏之任免由統監同意方可實行
  5. 韓國政府任命統監推薦之日本人為韓國官吏
  6. 韓國政府未經統監同意不得聘請外國人
  7. 廢止1904年《第一次日韩协约》的第一項

参见

第三次日韩协约, 又稱為, 第三次韓日協約, 韓日新協約, 丁未條約, 丁未七條約, 是日本与朝鲜王朝, 时称大韩帝国, 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類型不平等条约簽署日1907年7月24日簽署地點大韩帝国汉城失效日1965年6月22日簽署者李完用, 伊藤博文締約方大韩帝国, 大日本帝国語言韩语日语日文名稱日文汉字第三次日韓協約平假名だいさんじにっかんきょうやく平文式罗马字dai, sanji, nikkan, kyōyaku韓文名稱谚文제3차, 한일협약韩文汉字第三次韓日協約文观部式jesamcha. 第三次日韩协约 又稱為 第三次韓日協約 韓日新協約 丁未條約 丁未七條約 是日本与朝鲜王朝 时称大韩帝国 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類型不平等条约簽署日1907年7月24日簽署地點大韩帝国汉城失效日1965年6月22日簽署者李完用 伊藤博文締約方大韩帝国 大日本帝国語言韩语日语第三次日韩协约日文名稱日文汉字第三次日韓協約平假名だいさんじにっかんきょうやく平文式罗马字Dai sanji Nikkan Kyōyaku韓文名稱谚文제3차 한일협약韩文汉字第三次韓日協約文观部式Jesamcha Hanil Hyeobyak馬賴式Chesamch a Hanil Hyŏbyak韓文別稱谚文정미조약韩文汉字丁未七條約文观部式Jeongmi Chil Joyak馬賴式Chŏngmi Ch il Choyak海牙密使事件後 日本於1907年7月18日逼朝鮮高宗退位 因乙巳條約已失去外交權 而淪為日本的保護國的大韓帝國 再因此條約 高級官吏任免權落入日本在韓國的統監手上 第四條 韓國政府官吏可由日本人出任 第五條 至此韓國的内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轄之下 该协约的未公开部分还规定解散大韓帝國軍 及喪失司法權與警察權 大韩帝国的七位内阁大臣对条约签订表示赞同 因而被韩国人民视为卖国贼 合称 丁未七賊 内容 编辑韓國政府接受統監指導改變施政 韓國政府制定法令及重要行政上處分必先經統監承認 韓國之司法事務從普通行政事務之中區分 韓國高等官吏之任免由統監同意方可實行 韓國政府任命統監推薦之日本人為韓國官吏 韓國政府未經統監同意不得聘請外國人 廢止1904年 第一次日韩协约 的第一項参见 编辑日韓議定書 1904年 日韓協約 1904 1905 1907 日韓併合條約 1910年 丁未七賊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第三次日韩协约 amp oldid 7385001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