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黃冊

黃冊又稱賦役黃冊,是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開創的戶籍與賦役之法的制度。其在戶帖制度基礎上建立,因套用黃色封面,故總稱“黃冊”。黃冊以戶為單位,詳細登載鄉貫、姓名年齡丁口、田宅、資產等戶籍資料。

名稱由來 编辑

梁方仲整理兩種說法:一為因顏色取名;一為因字義取名。顏色的說法可見於《明史稿‧食貨志》:「冊凡四……冊面青紙,惟上戶部者黃紙,故謂之黃冊。」《後湖志》亦載:「總冊俱要以黃紙為殼面,其餘存留司、府、州、縣冊,只用青紙殼面。」另一個取字義的說法是依據唐代「黃、小、丁、中」之制,如張萱認為黃冊是宋齊時的「黃籍」所演變而來,在其著《疑耀》略云:「今世多不解黃字之義,余偶閱唐開元制,凡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歲為中,二十有一為丁,六十為老。每歲一造計帖,三年一造戶籍,即今之黃冊也。謂之曰黃,亦自男女之始生登籍而名耳。」[1]

據梁方仲考證的結果,認為黃冊實為取顏色之義,因宋齊的「黃籍」乃是「白籍」的對稱,西晉時北方的戶籍以竹簡製作,故稱「白籍」;南方用紙製作,故稱「黃籍」。陳寅恪亦補充說明,除紙質外,黃亦有黃舊之意,而白有白新之義,晉室東渡,流寓北方的人士持「白籍」可不納賦役,實施「土斷」後,斷其戶籍所屬,「白籍」被換為「黃籍」。但是欒成顯認為黃冊不是以顏色命名,並不同意此說[2]

實施 编辑

早在洪武三年(1370)年底,太祖即已詔令戶部,清查天下戶口(其時四川、雲南、遼東尚未納入版圖),到洪武十四年(1381)天下大定,太祖為建立一個永久性的戶口賦役制度,命令全國各郡縣編纂賦役黃冊,賦出於土田,役出於丁口,土田丁口皆歸於戶,故黃冊實為總計土田丁口的戶籍冊。

編造時間 编辑

黃冊每十年一大造,明朝共造過二十七次,第一次為洪武十四年(1381),而後為洪武二十四年(1391),永樂元年(1403)的大造與前次隔了十二年係因靖難之故,第四次為永樂十年(1412),與前次僅隔九年,此後皆每隔十年一造。

編排內容 编辑

  • 黃冊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舉其中丁口、田糧最多的十戶戶長,在十年中輪流擔任里長,其餘的一百戶分成十甲,每甲十戶,此十戶戶長在十年中輪流甲首。。里長與甲首分別執行這一年中該里、該甲的差役,他們輪流的次序,都是根據丁糧多寡排定先後。
  • 黃冊以一里為單位編成一冊,內容以編列戶口徭役為主,但對每戶所擁有的田產,也分別記載舊管(原有多少田地)、新收(新買多少田地)、開除(買出多少田地)、實得(買賣加減之後,實有多少田地)四欄,稱作「四柱式」。
  • 由於里甲中的每戶人家,丁糧數字時有變動,因此黃冊每十年要更造一次,重新根據丁糧多寡,派定下一個十年的里長、甲首,並排定他們輪流的先後次序。
  • 黃冊照式樣編造四份,分別由戶部布政司、府、縣各保存一份。保存在戶部的一份,冊面是用黃紙,因此稱為黃冊。
  • 凡各戶之丁口、田塘山地、畜產,均各以其實自行呈報,再由州、縣正官查核,其有隱瞞作弊者處死。

朝廷對於戶冊編造,會派遣官員、監生加以查核,查到有問題的都會駁回重造,稱「駁語黃冊」。另外朝廷還要求軍戶,須編造「軍黃冊」(後期再增要編軍冊「兜底」、「類姓」、「類衛」三種),上繳兵部。還要求匠戶須編成「匠冊」,上繳工部。灶戶就要編成「灶冊」或「鹽冊」。明後期一條鞭法實行,賦役多從地畝起稅,令黃冊編造日趨失實,於是轉增魚鱗冊為賦役依據[3]

存本 编辑

上海圖書館藏有《嘉靖徽州府歙縣程玄信黃冊析戶冊底》。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梁方仲,〈明代黃冊考〉,收入氏著,《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269-296。
  2. ^ 欒成顯,《明代黃冊研究(增訂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1998)。
  3. ^ 黃冊和魚鱗圖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雷家聖 中華民國教育部歷史文化學習網

書目 编辑

  • 呂士朋:《明代史》
  • 梁方仲:〈明代黃冊考〉,收入氏著,《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269-296。(摘要鏈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欒成顯:《明代黃冊研究(增訂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1998)。

黃冊, 又稱賦役, 是明洪武十四年, 1381年, 開創的戶籍與賦役之法的制度, 其在戶帖制度基礎上建立, 因套用黃色封面, 故總稱, 以戶為單位, 詳細登載鄉貫, 姓名, 年齡, 丁口, 田宅, 資產等戶籍資料, 目录, 名稱由來, 實施, 編造時間, 編排內容, 存本, 參見, 参考文献, 引用, 書目名稱由來, 编辑梁方仲整理兩種說法, 一為因顏色取名, 一為因字義取名, 顏色的說法可見於, 明史稿, 食貨志, 冊凡四, 冊面青紙, 惟上戶部者黃紙, 故謂之, 後湖志, 亦載, 總冊俱要以黃紙為殼面, 其餘存. 黃冊又稱賦役黃冊 是明洪武十四年 1381年 開創的戶籍與賦役之法的制度 其在戶帖制度基礎上建立 因套用黃色封面 故總稱 黃冊 黃冊以戶為單位 詳細登載鄉貫 姓名 年齡 丁口 田宅 資產等戶籍資料 目录 1 名稱由來 2 實施 2 1 編造時間 3 編排內容 4 存本 5 參見 6 参考文献 6 1 引用 6 2 書目名稱由來 编辑梁方仲整理兩種說法 一為因顏色取名 一為因字義取名 顏色的說法可見於 明史稿 食貨志 冊凡四 冊面青紙 惟上戶部者黃紙 故謂之黃冊 後湖志 亦載 總冊俱要以黃紙為殼面 其餘存留司 府 州 縣冊 只用青紙殼面 另一個取字義的說法是依據唐代 黃 小 丁 中 之制 如張萱認為黃冊是宋齊時的 黃籍 所演變而來 在其著 疑耀 略云 今世多不解黃字之義 余偶閱唐開元制 凡男女始生為黃 四歲為小 十六歲為中 二十有一為丁 六十為老 每歲一造計帖 三年一造戶籍 即今之黃冊也 謂之曰黃 亦自男女之始生登籍而名耳 1 據梁方仲考證的結果 認為黃冊實為取顏色之義 因宋齊的 黃籍 乃是 白籍 的對稱 西晉時北方的戶籍以竹簡製作 故稱 白籍 南方用紙製作 故稱 黃籍 陳寅恪亦補充說明 除紙質外 黃亦有黃舊之意 而白有白新之義 晉室東渡 流寓北方的人士持 白籍 可不納賦役 實施 土斷 後 斷其戶籍所屬 白籍 被換為 黃籍 但是欒成顯認為黃冊不是以顏色命名 並不同意此說 2 實施 编辑早在洪武三年 1370 年底 太祖即已詔令戶部 清查天下戶口 其時四川 雲南 遼東尚未納入版圖 到洪武十四年 1381 天下大定 太祖為建立一個永久性的戶口賦役制度 命令全國各郡縣編纂賦役黃冊 賦出於土田 役出於丁口 土田丁口皆歸於戶 故黃冊實為總計土田丁口的戶籍冊 編造時間 编辑 黃冊每十年一大造 明朝共造過二十七次 第一次為洪武十四年 1381 而後為洪武二十四年 1391 永樂元年 1403 的大造與前次隔了十二年係因靖難之故 第四次為永樂十年 1412 與前次僅隔九年 此後皆每隔十年一造 編排內容 编辑黃冊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 推舉其中丁口 田糧最多的十戶戶長 在十年中輪流擔任里長 其餘的一百戶分成十甲 每甲十戶 此十戶戶長在十年中輪流甲首 里長與甲首分別執行這一年中該里 該甲的差役 他們輪流的次序 都是根據丁糧多寡排定先後 黃冊以一里為單位編成一冊 內容以編列戶口 徭役為主 但對每戶所擁有的田產 也分別記載舊管 原有多少田地 新收 新買多少田地 開除 買出多少田地 實得 買賣加減之後 實有多少田地 四欄 稱作 四柱式 由於里甲中的每戶人家 丁糧數字時有變動 因此黃冊每十年要更造一次 重新根據丁糧多寡 派定下一個十年的里長 甲首 並排定他們輪流的先後次序 黃冊照式樣編造四份 分別由戶部 布政司 府 縣各保存一份 保存在戶部的一份 冊面是用黃紙 因此稱為黃冊 凡各戶之丁口 田塘山地 畜產 均各以其實自行呈報 再由州 縣正官查核 其有隱瞞作弊者處死 朝廷對於戶冊編造 會派遣官員 監生加以查核 查到有問題的都會駁回重造 稱 駁語黃冊 另外朝廷還要求軍戶 須編造 軍黃冊 後期再增要編軍冊 兜底 類姓 類衛 三種 上繳兵部 還要求匠戶須編成 匠冊 上繳工部 灶戶就要編成 灶冊 或 鹽冊 明後期一條鞭法實行 賦役多從地畝起稅 令黃冊編造日趨失實 於是轉增魚鱗冊為賦役依據 3 存本 编辑上海圖書館藏有 嘉靖徽州府歙縣程玄信黃冊析戶冊底 參見 编辑魚鱗冊 徭役兵役 伕役 一條鞭法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梁方仲 明代黃冊考 收入氏著 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 北京 中華書局 1989 頁269 296 欒成顯 明代黃冊研究 增訂版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 1998 黃冊和魚鱗圖冊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雷家聖 中華民國教育部歷史文化學習網 書目 编辑 呂士朋 明代史 梁方仲 明代黃冊考 收入氏著 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 北京 中華書局 1989 頁269 296 摘要鏈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欒成顯 明代黃冊研究 增訂版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 1998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黃冊 amp oldid 7018260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