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高浟

高浟(533年—564年4月7日),字子深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追尊齐神武帝高欢第五子。庶出,生母大爾朱氏[1],北齐宗室、官员。

生平 编辑

元象二年(539年),高浟拜通直散騎常侍,封長樂郡公。博士韓毅教高浟書寫,見高浟筆跡未工,戲弄高浟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 高浟正色答曰:“昔甘羅幼為秦相,未聞能書。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動誇筆跡。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當時高浟只有八歲,韓毅甚為慚愧[2]

武定六年(548年),出為滄州刺史,為政嚴察,部下肅然。守令參佐,下及胥吏,行遊往來,皆自齎糧食。高浟很少介入人間事。有隰沃縣主簿張達曾經詣州,連夜投宿於草民之家舍,進食雞羹,高浟察覺知道。守令們集合後,高浟對眾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張達即伏罪。州內全境稱讚他神明。又有一人從幽州來,其驢馱鹿脯。行至滄州界,腳痛而行動遲緩,偶然碰見一人為伴,但是那人卻盜驢及鹿脯而去。明晨向州府狀告。高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價。其主見脯識之,推獲盜者。轉為都督、定州刺史。當時有人被盜去黑牛,背上有白毛。長史韋道建謂中從事魏道勝曰:“使君在滄州日,擒奸如神,若捉得此賊,定神矣。”高浟乃用詐為上府市見牛皮後,可有倍數酬金,便使牛主認回,因一而擒獲盜賊。韋道建建等人嘆服。又有一姓王的老婦,孤獨居住,種菜三畝,數次被人偷菜。高浟乃令人秘密在菜葉上書寫,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的,因此而擒獲賊人。從此之後境內無盜,政事教化為當時第一[3]

天保元年六月癸未(550年7月4日),被封為彭城王[4]。天保四年(553年),征入朝為侍中,百姓官吏皆送別時悲號。有數百老人互相率具食饌對:“自殿下至來五載,人不識吏,吏不欺人,百姓有識已來,始逢今化。殿下唯飲此鄉水,未食此鄉食,聊獻疏薄。”高浟著重其意義,因此食了一口。天保七年(556年),轉司州牧,選取從事皆為文才士明剖斷者,當時稱為美選(有兵曹從事薛道衡、主簿陸彥師)。司州舊案五百餘,高浟未到限期已悉數斷案[5]

別駕羊修等恐冒犯權貴外戚,乃詣閣諮陳。高浟使人告訴羊修曰:“吾直道而行,何憚權戚,卿等當成人之美,反以權戚為言。”羊修等慚驚悚而退下。後加特進,兼司空、太尉,州牧如同往時。天保七年(556年)大尔朱氏去世時,高浟解除官職,其後又奉詔複回本身官職。再拜司空[6],兼尚書令。高洋子高殷嗣位後,除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大宗正卿。皇建元年(560年)八月,高演下詔拜高浟為大司馬[7],兼尚書令,次年轉為太保[8]。當武成帝高湛登基後,遷任太師錄尚書事[9]

高浟明練世務,果於斷決,事無大小,咸悉以情。趙郡李公統参与高歸彥的謀反,其母崔芷蘩即為御史中丞崔昂堂姐,兼右僕射魏收夫人的堂妹。依遵法令,年過六十者,按例可以不必发配宫中服刑役。崔芷蘩改大自己的年龄,所負責官員因崔昂和魏收的緣故,崔芷蘩因此得到赦免。高浟遂揭發此事,崔昂等因此罪被除名[10]

自車駕巡幸,高浟常留鄴。河清三年(564年)三月,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高浟為主,詐稱是使者,走向高浟府第,進入內室,聲稱奉敕牽引高浟上馬,突然以白刃脅逼,欲帶他向南殿走。高浟大聲呼喊不遵從,遂因而遇害,當時只得三十二歲,朝野皆為他的死而痛惜。初高浟被劫前,其妃鄭氏夢見有人斬高浟頭持去,惡之,數日果然見高浟被殺。追贈高浟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給轀輬車。其子高寶德繼嗣為彭城王,位開府,兼任尚書左僕射[11]。次子高准字茂則,过继其三哥永安简平王高浚为嗣。[1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神武皇帝十五男:大尒朱氏生彭城景思王浟。
  2.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元象二年,拜通直散騎常侍,封長樂郡公。博士韓毅教浟書,見浟筆跡未工,戲浟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浟正色答曰:「昔甘羅幼為秦相,未聞能書。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動誇筆跡。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時年蓋八歲矣。毅甚慚。
  3.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武定六年,出為滄州刺史,為政嚴察,部內肅然。守令參佐,下及胥吏,行遊往來,皆自賚糧食。浟纖介知人間事。有濕沃縣主簿張達嘗詣州,夜投人舍,食雞羹, 浟察知之。守令畢集,浟對衆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達卽伏罪。合境號為神明。又有一人從幽州來,驢馱鹿脯。至滄州界,腳痛行遲,偶會一人為伴,遂盜 驢及脯去。明旦,告州。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價。其主見脯識之,推獲盜者。轉都督、定州刺史。時有人被盜黑牛,背上有白毛。長史韋道建謂中 從事魏道勝曰:「使君在滄州日,擒姦如神,若捉得此賊,定神矣。」浟乃詐為上府市牛皮,倍酬價直,使牛主認之,因獲其盜。建等歎服。又有老母姓王,孤獨, 種菜三畝,數被偷。浟乃令人密往書菜葉為字,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獲賊。爾後境內無盜,政化為當時第一。
  4. ^ 《北齊書·文宣帝紀》:癸未,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黨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為任城王,湜為高陽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為馮翊王,洽為漢陽王。
  5.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保初,封彭城王。四年,徵為侍中,人吏送別悲 號。有老公數百人相率具饌曰:「自殿下至來五載,人不識吏,吏不欺人,百姓有識已來,始逢今化。殿下唯飲此鄉水,未食此鄉食,聊獻疏薄。」浟重其意,為食一口。七年,轉司州牧,選從事皆取文才士明剖斷者,當時稱為美選。州舊案五百餘,浟未期悉斷盡。
  6. ^ 《北齊書·文宣帝紀》:〔十年〕閏四月丁酉,以司州牧、彭城王浟為司空,侍中、高陽王湜為尚書右僕射。
  7. ^ 《北齊補書·孝昭帝紀》:戊子,乙太傅、長廣王湛為右丞相,以太尉、平陽王淹為太傅,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大司馬。
  8. ^ 《北齊補書·孝昭帝紀》:冬十月丙子,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9.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別駕羊脩等恐犯權戚,乃詣閤諮陳。浟使告曰:「吾直道而行,何憚權戚,卿等當成人之美,反以權戚為言。」脩等慚悚而退。後加特進,兼司空、太尉,州牧如故。太妃薨,解任,尋詔復本官。俄拜司空,兼尚書令。濟南嗣位,除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大宗正卿。皇建初,拜大司馬,兼尚書令,轉太保。武成入承大業,遷太師、錄尚書事。
  10.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浟明練世務,果於斷決,事無大小,咸悉以情。趙郡李公統預高歸彥之逆,其母崔氏卽御史中丞崔昂從父子,兼右僕射魏收之內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陳訴,所司以昂、收故,崔遂獲免。浟摘發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11.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自車駕巡幸,浟常留鄴。河清三年三月,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勑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遂遇害,時年三十二,朝野痛惜焉。初浟未被劫前,其妃鄭氏夢人斬浟頭持去,惡之,數日而浟見殺。贈假黃鉞、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給轀輬車。子寶德嗣,位開府,兼尚書左僕射。
  12.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乾明元年,贈太尉。無子,詔以彭城王浟第二子準嗣。

高浟, 533年, 564年4月7日, 字子深, 勃海郡蓨县, 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 追尊齐神武帝高欢第五子, 庶出, 生母大爾朱氏, 北齐宗室, 官员, 生平, 编辑元象二年, 539年, 拜通直散騎常侍, 封長樂郡公, 博士韓毅教書寫, 見筆跡未工, 戲弄曰, 五郎書畫如此, 忽為常侍開國, 今日後宜更用心, 正色答曰, 昔甘羅幼為秦相, 未聞能書, 凡人唯論才具何如, 豈必動誇筆跡, 博士當今能者, 何為不作三公, 當時只有八歲, 韓毅甚為慚愧, 武定六年, 548年, 出為滄州刺史, 為政嚴察, 部下肅然,. 高浟 533年 564年4月7日 字子深 勃海郡蓨县 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 人 追尊齐神武帝高欢第五子 庶出 生母大爾朱氏 1 北齐宗室 官员 生平 编辑元象二年 539年 高浟拜通直散騎常侍 封長樂郡公 博士韓毅教高浟書寫 見高浟筆跡未工 戲弄高浟曰 五郎書畫如此 忽為常侍開國 今日後宜更用心 高浟正色答曰 昔甘羅幼為秦相 未聞能書 凡人唯論才具何如 豈必動誇筆跡 博士當今能者 何為不作三公 當時高浟只有八歲 韓毅甚為慚愧 2 武定六年 548年 出為滄州刺史 為政嚴察 部下肅然 守令參佐 下及胥吏 行遊往來 皆自齎糧食 高浟很少介入人間事 有隰沃縣主簿張達曾經詣州 連夜投宿於草民之家舍 進食雞羹 高浟察覺知道 守令們集合後 高浟對眾曰 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 張達即伏罪 州內全境稱讚他神明 又有一人從幽州來 其驢馱鹿脯 行至滄州界 腳痛而行動遲緩 偶然碰見一人為伴 但是那人卻盜驢及鹿脯而去 明晨向州府狀告 高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 不限其價 其主見脯識之 推獲盜者 轉為都督 定州刺史 當時有人被盜去黑牛 背上有白毛 長史韋道建謂中從事魏道勝曰 使君在滄州日 擒奸如神 若捉得此賊 定神矣 高浟乃用詐為上府市見牛皮後 可有倍數酬金 便使牛主認回 因一而擒獲盜賊 韋道建建等人嘆服 又有一姓王的老婦 孤獨居住 種菜三畝 數次被人偷菜 高浟乃令人秘密在菜葉上書寫 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的 因此而擒獲賊人 從此之後境內無盜 政事教化為當時第一 3 天保元年六月癸未 550年7月4日 被封為彭城王 4 天保四年 553年 征入朝為侍中 百姓官吏皆送別時悲號 有數百老人互相率具食饌對 自殿下至來五載 人不識吏 吏不欺人 百姓有識已來 始逢今化 殿下唯飲此鄉水 未食此鄉食 聊獻疏薄 高浟著重其意義 因此食了一口 天保七年 556年 轉司州牧 選取從事皆為文才士明剖斷者 當時稱為美選 有兵曹從事薛道衡 主簿陸彥師 司州舊案五百餘 高浟未到限期已悉數斷案 5 別駕羊修等恐冒犯權貴外戚 乃詣閣諮陳 高浟使人告訴羊修曰 吾直道而行 何憚權戚 卿等當成人之美 反以權戚為言 羊修等慚驚悚而退下 後加特進 兼司空 太尉 州牧如同往時 天保七年 556年 大尔朱氏去世時 高浟解除官職 其後又奉詔複回本身官職 再拜司空 6 兼尚書令 高洋子高殷嗣位後 除開府儀同三司 尚書令 領大宗正卿 皇建元年 560年 八月 高演下詔拜高浟為大司馬 7 兼尚書令 次年轉為太保 8 當武成帝高湛登基後 遷任太師 錄尚書事 9 高浟明練世務 果於斷決 事無大小 咸悉以情 趙郡李公統参与高歸彥的謀反 其母崔芷蘩即為御史中丞崔昂堂姐 兼右僕射魏收夫人的堂妹 依遵法令 年過六十者 按例可以不必发配宫中服刑役 崔芷蘩改大自己的年龄 所負責官員因崔昂和魏收的緣故 崔芷蘩因此得到赦免 高浟遂揭發此事 崔昂等因此罪被除名 10 自車駕巡幸 高浟常留鄴 河清三年 564年 三月 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高浟為主 詐稱是使者 走向高浟府第 進入內室 聲稱奉敕牽引高浟上馬 突然以白刃脅逼 欲帶他向南殿走 高浟大聲呼喊不遵從 遂因而遇害 當時只得三十二歲 朝野皆為他的死而痛惜 初高浟被劫前 其妃鄭氏夢見有人斬高浟頭持去 惡之 數日果然見高浟被殺 追贈高浟假黃鉞 太師 太尉 錄尚書事 給轀輬車 其子高寶德繼嗣為彭城王 位開府 兼任尚書左僕射 11 次子高准字茂則 过继其三哥永安简平王高浚为嗣 12 参考资料 编辑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神武皇帝十五男 大尒朱氏生彭城景思王浟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元象二年 拜通直散騎常侍 封長樂郡公 博士韓毅教浟書 見浟筆跡未工 戲浟曰 五郎書畫如此 忽為常侍開國 今日後宜更用心 浟正色答曰 昔甘羅幼為秦相 未聞能書 凡人唯論才具何如 豈必動誇筆跡 博士當今能者 何為不作三公 時年蓋八歲矣 毅甚慚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武定六年 出為滄州刺史 為政嚴察 部內肅然 守令參佐 下及胥吏 行遊往來 皆自賚糧食 浟纖介知人間事 有濕沃縣主簿張達嘗詣州 夜投人舍 食雞羹 浟察知之 守令畢集 浟對衆曰 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 達卽伏罪 合境號為神明 又有一人從幽州來 驢馱鹿脯 至滄州界 腳痛行遲 偶會一人為伴 遂盜 驢及脯去 明旦 告州 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 不限其價 其主見脯識之 推獲盜者 轉都督 定州刺史 時有人被盜黑牛 背上有白毛 長史韋道建謂中 從事魏道勝曰 使君在滄州日 擒姦如神 若捉得此賊 定神矣 浟乃詐為上府市牛皮 倍酬價直 使牛主認之 因獲其盜 建等歎服 又有老母姓王 孤獨 種菜三畝 數被偷 浟乃令人密往書菜葉為字 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 獲賊 爾後境內無盜 政化為當時第一 北齊書 文宣帝紀 癸未 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 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 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 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 冀州刺史渙為上黨王 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 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 湝為任城王 湜為高陽王 濟為博陵王 凝為新平王 潤為馮翊王 洽為漢陽王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天保初 封彭城王 四年 徵為侍中 人吏送別悲 號 有老公數百人相率具饌曰 自殿下至來五載 人不識吏 吏不欺人 百姓有識已來 始逢今化 殿下唯飲此鄉水 未食此鄉食 聊獻疏薄 浟重其意 為食一口 七年 轉司州牧 選從事皆取文才士明剖斷者 當時稱為美選 州舊案五百餘 浟未期悉斷盡 北齊書 文宣帝紀 十年 閏四月丁酉 以司州牧 彭城王浟為司空 侍中 高陽王湜為尚書右僕射 北齊補書 孝昭帝紀 戊子 乙太傅 長廣王湛為右丞相 以太尉 平陽王淹為太傅 以尚書令 彭城王浟為大司馬 北齊補書 孝昭帝紀 冬十月丙子 以尚書令 彭城王浟為太保 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別駕羊脩等恐犯權戚 乃詣閤諮陳 浟使告曰 吾直道而行 何憚權戚 卿等當成人之美 反以權戚為言 脩等慚悚而退 後加特進 兼司空 太尉 州牧如故 太妃薨 解任 尋詔復本官 俄拜司空 兼尚書令 濟南嗣位 除開府儀同三司 尚書令 領大宗正卿 皇建初 拜大司馬 兼尚書令 轉太保 武成入承大業 遷太師 錄尚書事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浟明練世務 果於斷決 事無大小 咸悉以情 趙郡李公統預高歸彥之逆 其母崔氏卽御史中丞崔昂從父子 兼右僕射魏收之內妹也 依令 年出六十 例免入官 崔增年陳訴 所司以昂 收故 崔遂獲免 浟摘發其事 昂等以罪除名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自車駕巡幸 浟常留鄴 河清三年三月 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浟為主 詐稱使者 徑向浟第 至內室 稱勑牽浟上馬 臨以白刃 欲引向南殿 浟大呼不從 遂遇害 時年三十二 朝野痛惜焉 初浟未被劫前 其妃鄭氏夢人斬浟頭持去 惡之 數日而浟見殺 贈假黃鉞 太師 太尉 錄尚書事 給轀輬車 子寶德嗣 位開府 兼尚書左僕射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乾明元年 贈太尉 無子 詔以彭城王浟第二子準嗣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高浟 amp oldid 6811321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