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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整信

趙郡王高整信(?—?),北齊神武帝高歡之侄趙郡王高叡之子。

天統五年(569年),父親高叡因要求後主高緯太后將佞臣和士開調任外職。胡太后不悅,暗中使劉桃枝於雀離佛院殺死高叡[1]

高整信繼嗣為趙郡王,歷任散騎常侍、儀同三司。高整信為人好學有行檢,少年時因打獵墜馬,弄傷了腰和腳,最終不能起身步行,他最後在長安逝世[2]

參考資料 编辑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傳

註釋 编辑

  1.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世祖崩,葬後數日,叡與馮翊王潤、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遙奏後主云 :「和士開不宜仍居內任。」並入奏太后,因出士開為兗州刺史。太后曰:「士開舊經驅使,欲留過百日。」叡正色不許。數日之內,太后數以為言。有中官要人知太后密旨,謂叡曰:「太后意既如此,殿下何宜苦違。」叡曰:「吾國家事重,死且不避,若貪生茍全,令國家擾攘,非吾志也。況受先皇遺旨,委寄不輕。今嗣主幼沖,豈可使邪臣在側。不守之以正,何面戴天。」遂重進言,詞理懇切。太后令酌酒賜叡。叡正色曰:「今論國家大事,非為卮酒!」言訖便出。其夜,叡方寢,見一人可長丈五,臂長丈餘,當門向床,以臂壓叡,良久,遂失所在。叡意甚惡之,便起坐獨嘆曰:「大丈夫命運一朝至此!」恐為太后所殺,旦欲入朝,妻子咸諫止之。叡曰:「自古忠臣,皆不顧身命,社稷事重,吾當以死效之,豈容令一婦人傾危宗廟。且和士開何物豎子,如此縱橫,吾寧死事先皇,不忍見朝廷顛沛。」至殿門,又有人曰:「願殿下勿入,慮有危變。」叡曰:「吾上不負天,死亦無恨。」入見太后,太后復以為言,叡執之彌固。出至永巷,遇兵被執,送華林園,於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而殺之,時年三十六。大霧三日,朝野冤惜之。期年後,詔聽以王禮葬,竟無贈諡焉。
  2.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子整信嗣。歷散騎常侍、儀同三司。好學有行檢,少年時因獵墜馬,傷腰腳,卒不能行起,終於長安。

高整信, 趙郡王, 北齊神武帝高歡之侄趙郡王高叡之子, 天統五年, 569年, 父親高叡因要求後主高緯及太后將佞臣和士開調任外職, 胡太后不悅, 暗中使劉桃枝於雀離佛院殺死高叡, 繼嗣為趙郡王, 歷任散騎常侍, 儀同三司, 為人好學有行檢, 少年時因打獵墜馬, 弄傷了腰和腳, 最終不能起身步行, 他最後在長安逝世, 參考資料, 编辑,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傳註釋, 编辑,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 世祖崩, 葬後數日, 叡與馮翊王潤, 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遙奏後主云, 和士開不宜仍. 趙郡王高整信 北齊神武帝高歡之侄趙郡王高叡之子 天統五年 569年 父親高叡因要求後主高緯及太后將佞臣和士開調任外職 胡太后不悅 暗中使劉桃枝於雀離佛院殺死高叡 1 高整信繼嗣為趙郡王 歷任散騎常侍 儀同三司 高整信為人好學有行檢 少年時因打獵墜馬 弄傷了腰和腳 最終不能起身步行 他最後在長安逝世 2 參考資料 编辑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傳註釋 编辑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 世祖崩 葬後數日 叡與馮翊王潤 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遙奏後主云 和士開不宜仍居內任 並入奏太后 因出士開為兗州刺史 太后曰 士開舊經驅使 欲留過百日 叡正色不許 數日之內 太后數以為言 有中官要人知太后密旨 謂叡曰 太后意既如此 殿下何宜苦違 叡曰 吾國家事重 死且不避 若貪生茍全 令國家擾攘 非吾志也 況受先皇遺旨 委寄不輕 今嗣主幼沖 豈可使邪臣在側 不守之以正 何面戴天 遂重進言 詞理懇切 太后令酌酒賜叡 叡正色曰 今論國家大事 非為卮酒 言訖便出 其夜 叡方寢 見一人可長丈五 臂長丈餘 當門向床 以臂壓叡 良久 遂失所在 叡意甚惡之 便起坐獨嘆曰 大丈夫命運一朝至此 恐為太后所殺 旦欲入朝 妻子咸諫止之 叡曰 自古忠臣 皆不顧身命 社稷事重 吾當以死效之 豈容令一婦人傾危宗廟 且和士開何物豎子 如此縱橫 吾寧死事先皇 不忍見朝廷顛沛 至殿門 又有人曰 願殿下勿入 慮有危變 叡曰 吾上不負天 死亦無恨 入見太后 太后復以為言 叡執之彌固 出至永巷 遇兵被執 送華林園 於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而殺之 時年三十六 大霧三日 朝野冤惜之 期年後 詔聽以王禮葬 竟無贈諡焉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 子整信嗣 歷散騎常侍 儀同三司 好學有行檢 少年時因獵墜馬 傷腰腳 卒不能行起 終於長安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高整信 amp oldid 3065530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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