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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泰

陳方泰(6世紀—7世紀),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长兴)人,南北朝南陳宗室與官員[1][2]

生平 编辑

陳方泰的祖父是陳武帝陳霸先的弟弟南康忠壯王陳休先,父親則是南康愍王陳曇朗。陳方泰和弟弟陳方慶在父親往北齊作人質時留在南梁,他年少粗獷,經常和不良少年一起嬉戲玩樂,陳文帝因為陳曇朗的緣故而寬恕他。天嘉元年(560年)受封南康世子,次年得知他的父親已死,就襲爵為南康嗣王,不久擔任仁威將軍、丹陽尹,置佐史輔助他[1][2]太建四年(572年),遷使任持節、都督十九州諸軍事、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他為政殘暴,因此被彈劾免官,唯很快就獲起用為仁威將軍,設置佐史。太建六年(574年),授持節、都督豫章郡諸軍事、豫章內史。他在內郡不理民事,任滿前屢次任由部下搶劫人民,又縱火燒燬民居以搶掠驅走富人、收受賄賂。代任內史來到,陳方泰又滯留不回京。回京後,朝廷下詔任命他為宗正卿,依然任職將軍、佐史。但尚未拜授,就給御史中丞宗元饒彈劾免官,回到王居[3][4]

太建十一年(579年),他擔任寧遠將軍,任職尚書省,不久加散騎常侍,酌量加置佐史。當年八月,陳宣帝臨幸大壯觀閱兵,命都督任忠在玄武湖領步騎十萬,都督陳景領艦隻五百出巡瓜步江,宣帝登上玄武門觀看,宴請群臣一同閱兵,又臨幸樂遊苑,設下絲竹會,接著回到大壯觀,集合眾軍回京。其時陳方泰應該跟隨,但他上奏啟母親生病不行,與亡命之徒楊鍾期等二十人微服到民間姦淫人妻,被州所記載,又帶頭抵抗,傷及禁司而被彈劾。宣帝大怒,將他下獄[5][6]。陳方泰最初只承認行淫,不承認抵抗禁司,宣帝指出不承認施行測刑,於是陳方泰就招認罪行;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向宣帝上奏請求解除陳方泰的官職,並交付宗正削除他的爵位和領土,陳宣帝允許,不過很快朝廷就恢復他的官爵,到禎明初年遷任侍中,依然擔任將軍[7][8]

禎明三年(589年),隋朝軍隊渡江,陳方泰與忠武將軍、南豫州刺史樊猛及左衛將軍蔣元遜率領水軍在白下截斷隋軍江路。隋朝朝廷派行軍元帥長史高熲領導船艦逆流阻擋,樊猛和蔣元遜都投降,陳方泰的部屬都走散了,就棄船逃走。臺城失陷,他和陳後主入關,到大業年間出任掖縣縣令[9][10]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南康愍王曇朗,高祖母弟忠壯王休先之子也。……初,曇朗未質於齊,生子方泰、方慶。……方泰少麤獷,與諸惡少年群聚,遊逸無度,世祖以南康王故,特寬貰之。天嘉元年,詔曰:「南康王曇朗,出隔齊庭,反身莫測,國廟方修,奠饗須主,可以長男方泰為南康世子,嗣南康王。」後聞曇朗薨,於是襲爵南康嗣王。尋為仁威將軍、丹陽尹,置佐史。
  2.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南康愍王曇朗,武帝母弟忠壯王休先之子也。……初,曇朗未質于齊,生子方泰、方慶……方泰少粗獷,與諸惡少年群聚,遊逸無度,文帝以南康王故,特寬宥之。天嘉二年,以為南康王世子。及聞曇朗薨,於是襲爵南康王。
  3. ^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太建四年,遷使持節、都督廣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羅德宜黃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諸軍事、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為政殘暴,為有司所奏,免官。尋起為仁威將軍,置佐史。六年,授持節、都督豫章郡諸軍事、豫章內史。在郡不修民事,秩滿之際,屢放部曲為劫,又縱火延燒邑居,因行暴掠,驅錄富人,徵求財賄。代至,又淹留不還。至都,詔以為宗正卿,將軍、佐史如故。未拜,為御史中丞宗元饒所劾,免官,以王還第。
  4. ^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太建四年,為都督、廣州刺史。為政殘暴,為有司奏免。六年,授豫章內史,在郡不修政事。秩滿之際,屢放部曲為劫,又縱火延燒邑居,因行暴掠,驅錄富人,徵求財賄。代至,又淹留不還。至都,以為宗正卿。未拜,為御史中丞宗元饒所劾,免官,以王還第。
  5. ^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十一年,起為寧遠將軍,直殿省。尋加散騎常侍,量置佐史。其年八月,高宗幸大壯觀,因大閱武,命都督任忠領步騎十萬,陳於玄武湖,都督陳景領樓艦五百,出于瓜步江,高宗登玄武門觀,宴群臣以觀之。因幸樂遊苑,設絲竹會。仍重幸大壯觀,集眾軍振旅而還。是時方泰當從,啟稱所生母疾,不行,因與亡命楊鍾期等二十人,微服往民閒,淫人妻,為州所錄。又率人仗抗拒,傷禁司,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獄。
  6. ^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十一年,起為甯遠將軍,直殿省。尋加散騎常侍。其年八月,宣帝幸大壯觀,因大閱武。命都督任忠領步騎十萬,陣於玄武湖,都督陳景領樓艦五百出于瓜步江。上登玄武門觀,宴群臣以觀之。因幸樂游苑,設絲竹會。仍重幸大壯觀,集眾軍,振旅而還。時方泰當從,啟稱所生母疾,不行。因與亡命楊鍾期等二十人微行往人間,淫淳于岑妻,為州長流所錄。又率人仗抗拒,傷損禁司,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獄。
  7. ^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方泰初但承行淫,不承拒格禁司,上曰不承則上測,方泰乃投列承引。於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聞王者之心,匪漏網而私物,至治之本,無屈法而申慈。謹案南康王陳方泰宗屬雖遠,幸託葭莩,刺舉莫成,共治罕績。聖上弘以悔往,許其錄用,宮闈寄切,宿衛是尸。豈有金門旦啟,玉輿曉蹕,百司馳騖,千隊騰驤,憚此翼從之勞,妄興晨昏之請?飜以危冠淇上,袨服桑中,臣子之諐,莫斯為大,宜從霜簡,允寘秋官。臣等參議,請依見事,解方泰所居官,下宗正削爵土。謹以白簡奏聞。」上可其奏。尋復本官爵。禎明初,遷侍中,將軍如故。
  8. ^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方泰初承行淫,不承拒格禁司。上曰:「不承則上測。」方泰乃投列承引。於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整奏請解方泰所居官,下宗正削爵土,上可其奏。禎明初,為侍中。
  9. ^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三年,隋師濟江,方泰與忠武將軍南豫州刺史樊猛、左衛將軍蔣元遜領水軍於白下,往來斷遏江路。隋遣行軍元帥長史高熲領船艦泝流當之,猛及元遜並降,方泰所部將士離散,乃棄船走。及臺城陷,與後主俱入關。隋大業中為掖令。
  10. ^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陳亡,與後主俱入長安。隋大業中,為掖縣令。

参考文献 编辑

  • 陳書》·卷十四·列傳第八
  • 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

陳方泰, 6世紀, 7世紀, 吴兴郡长城县, 今浙江长兴, 南北朝南陳宗室與官員, 生平, 编辑的祖父是陳武帝陳霸先的弟弟南康忠壯王陳休先, 父親則是南康愍王陳曇朗, 和弟弟陳方慶在父親往北齊作人質時留在南梁, 他年少粗獷, 經常和不良少年一起嬉戲玩樂, 陳文帝因為陳曇朗的緣故而寬恕他, 天嘉元年, 560年, 受封南康世子, 次年得知他的父親已死, 就襲爵為南康嗣王, 不久擔任仁威將軍, 丹陽尹, 置佐史輔助他, 太建四年, 572年, 遷使任持節, 都督廣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羅德宜黃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諸軍事, 平越中. 陳方泰 6世紀 7世紀 吴兴郡长城县 今浙江长兴 人 南北朝南陳宗室與官員 1 2 生平 编辑陳方泰的祖父是陳武帝陳霸先的弟弟南康忠壯王陳休先 父親則是南康愍王陳曇朗 陳方泰和弟弟陳方慶在父親往北齊作人質時留在南梁 他年少粗獷 經常和不良少年一起嬉戲玩樂 陳文帝因為陳曇朗的緣故而寬恕他 天嘉元年 560年 受封南康世子 次年得知他的父親已死 就襲爵為南康嗣王 不久擔任仁威將軍 丹陽尹 置佐史輔助他 1 2 太建四年 572年 遷使任持節 都督廣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羅德宜黃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諸軍事 平越中郎將 廣州刺史 他為政殘暴 因此被彈劾免官 唯很快就獲起用為仁威將軍 設置佐史 太建六年 574年 授持節 都督豫章郡諸軍事 豫章內史 他在內郡不理民事 任滿前屢次任由部下搶劫人民 又縱火燒燬民居以搶掠驅走富人 收受賄賂 代任內史來到 陳方泰又滯留不回京 回京後 朝廷下詔任命他為宗正卿 依然任職將軍 佐史 但尚未拜授 就給御史中丞宗元饒彈劾免官 回到王居 3 4 太建十一年 579年 他擔任寧遠將軍 任職尚書省 不久加散騎常侍 酌量加置佐史 當年八月 陳宣帝臨幸大壯觀閱兵 命都督任忠在玄武湖領步騎十萬 都督陳景領艦隻五百出巡瓜步江 宣帝登上玄武門觀看 宴請群臣一同閱兵 又臨幸樂遊苑 設下絲竹會 接著回到大壯觀 集合眾軍回京 其時陳方泰應該跟隨 但他上奏啟母親生病不行 與亡命之徒楊鍾期等二十人微服到民間姦淫人妻 被州所記載 又帶頭抵抗 傷及禁司而被彈劾 宣帝大怒 將他下獄 5 6 陳方泰最初只承認行淫 不承認抵抗禁司 宣帝指出不承認施行測刑 於是陳方泰就招認罪行 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向宣帝上奏請求解除陳方泰的官職 並交付宗正削除他的爵位和領土 陳宣帝允許 不過很快朝廷就恢復他的官爵 到禎明初年遷任侍中 依然擔任將軍 7 8 禎明三年 589年 隋朝軍隊渡江 陳方泰與忠武將軍 南豫州刺史樊猛及左衛將軍蔣元遜率領水軍在白下截斷隋軍江路 隋朝朝廷派行軍元帥長史高熲領導船艦逆流阻擋 樊猛和蔣元遜都投降 陳方泰的部屬都走散了 就棄船逃走 臺城失陷 他和陳後主入關 到大業年間出任掖縣縣令 9 10 引用 编辑 1 0 1 1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南康愍王曇朗 高祖母弟忠壯王休先之子也 初 曇朗未質於齊 生子方泰 方慶 方泰少麤獷 與諸惡少年群聚 遊逸無度 世祖以南康王故 特寬貰之 天嘉元年 詔曰 南康王曇朗 出隔齊庭 反身莫測 國廟方修 奠饗須主 可以長男方泰為南康世子 嗣南康王 後聞曇朗薨 於是襲爵南康嗣王 尋為仁威將軍 丹陽尹 置佐史 2 0 2 1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南康愍王曇朗 武帝母弟忠壯王休先之子也 初 曇朗未質于齊 生子方泰 方慶 方泰少粗獷 與諸惡少年群聚 遊逸無度 文帝以南康王故 特寬宥之 天嘉二年 以為南康王世子 及聞曇朗薨 於是襲爵南康王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太建四年 遷使持節 都督廣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羅德宜黃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諸軍事 平越中郎將 廣州刺史 為政殘暴 為有司所奏 免官 尋起為仁威將軍 置佐史 六年 授持節 都督豫章郡諸軍事 豫章內史 在郡不修民事 秩滿之際 屢放部曲為劫 又縱火延燒邑居 因行暴掠 驅錄富人 徵求財賄 代至 又淹留不還 至都 詔以為宗正卿 將軍 佐史如故 未拜 為御史中丞宗元饒所劾 免官 以王還第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太建四年 為都督 廣州刺史 為政殘暴 為有司奏免 六年 授豫章內史 在郡不修政事 秩滿之際 屢放部曲為劫 又縱火延燒邑居 因行暴掠 驅錄富人 徵求財賄 代至 又淹留不還 至都 以為宗正卿 未拜 為御史中丞宗元饒所劾 免官 以王還第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十一年 起為寧遠將軍 直殿省 尋加散騎常侍 量置佐史 其年八月 高宗幸大壯觀 因大閱武 命都督任忠領步騎十萬 陳於玄武湖 都督陳景領樓艦五百 出于瓜步江 高宗登玄武門觀 宴群臣以觀之 因幸樂遊苑 設絲竹會 仍重幸大壯觀 集眾軍振旅而還 是時方泰當從 啟稱所生母疾 不行 因與亡命楊鍾期等二十人 微服往民閒 淫人妻 為州所錄 又率人仗抗拒 傷禁司 為有司所奏 上大怒 下方泰獄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十一年 起為甯遠將軍 直殿省 尋加散騎常侍 其年八月 宣帝幸大壯觀 因大閱武 命都督任忠領步騎十萬 陣於玄武湖 都督陳景領樓艦五百出于瓜步江 上登玄武門觀 宴群臣以觀之 因幸樂游苑 設絲竹會 仍重幸大壯觀 集眾軍 振旅而還 時方泰當從 啟稱所生母疾 不行 因與亡命楊鍾期等二十人微行往人間 淫淳于岑妻 為州長流所錄 又率人仗抗拒 傷損禁司 為有司所奏 上大怒 下方泰獄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方泰初但承行淫 不承拒格禁司 上曰不承則上測 方泰乃投列承引 於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 臣聞王者之心 匪漏網而私物 至治之本 無屈法而申慈 謹案南康王陳方泰宗屬雖遠 幸託葭莩 刺舉莫成 共治罕績 聖上弘以悔往 許其錄用 宮闈寄切 宿衛是尸 豈有金門旦啟 玉輿曉蹕 百司馳騖 千隊騰驤 憚此翼從之勞 妄興晨昏之請 飜以危冠淇上 袨服桑中 臣子之諐 莫斯為大 宜從霜簡 允寘秋官 臣等參議 請依見事 解方泰所居官 下宗正削爵土 謹以白簡奏聞 上可其奏 尋復本官爵 禎明初 遷侍中 將軍如故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方泰初承行淫 不承拒格禁司 上曰 不承則上測 方泰乃投列承引 於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整奏請解方泰所居官 下宗正削爵土 上可其奏 禎明初 為侍中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三年 隋師濟江 方泰與忠武將軍南豫州刺史樊猛 左衛將軍蔣元遜領水軍於白下 往來斷遏江路 隋遣行軍元帥長史高熲領船艦泝流當之 猛及元遜並降 方泰所部將士離散 乃棄船走 及臺城陷 與後主俱入關 隋大業中為掖令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陳亡 與後主俱入長安 隋大業中 為掖縣令 参考文献 编辑 陳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南史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陳方泰 amp oldid 7337417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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