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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孚恩

陳孚恩(1802年—1866年),字子鶴,號紫藿江西新城(今江西黎川)人,晚清大臣。

生平 编辑

道光五年拔貢,歷任太仆寺少卿大理寺正卿刑部侍郎工部侍郎、刑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

道光年間,陳孚恩乃大學士穆彰阿心腹,“穆門十子”之一。二十二年,軍機大臣王鼎仿史魚屍諫之義,自縊身亡,遺疏劾穆彰阿而薦林則徐[1]。陳時充軍機章京,勸其子王沆勿奏遺疏,以暴疾聞,並呈原疏予穆彰阿,設法隱匿;從此仕途扶搖直上。二十七年,以署兵部侍郎軍機大臣上行走。尋差赴山東勘事。同年十一月,署山東巡撫。二十九年,擢刑部尚書。三十年,道光帝崩,遺命罷配郊祔廟,下王大臣議。咸豐帝召對,陳孚恩與怡親王載垣等爭論於上前,載垣等以失儀自劾,而斥陳乖謬,降三級留任。

咸豐七年,陳孚恩在江西團練有功,得高心夔引薦,依附肅順[2],以頭品頂戴署兵部侍郎。八年,署禮部尚書,未幾調兵部尚書。参与审理“戊午科场案”,一意秉承肃顺等人意图,致顺天府乡试主考官、文渊阁大学士柏葰于死地。程炳采临刑时大哭:“吾为陈孚恩所绐,代弟到案以至于此。陈孚恩谄媚权奸,吾在冥间当观其结局也”。後肅順等失勢,少詹事許彭壽疏請治黨援,陳孚恩遭罷黜,有詔謂:“孚恩當大行皇帝行幸熱河,命諸臣議可否,孚恩有‘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之語,意在迎合載垣等。大行皇帝上賓,留京諸大臣中獨召孚恩一人赴行在,足證為載垣等心腹。革職,永不敘用。”時廷臣議郊壇配位,陳孚恩稱:“前議宣宗配位時,大行皇帝有定為三祖六宗之諭,出於大學士杜受田所擬,非大行皇帝意。”王大臣等用其言,仍請文宗配祀。許彭壽復引據文宗御製詩有「以後無須變更」之句,請下廷臣再議,議不配祀。詔斥孚恩謬妄,又以籍肅順家得陳孚恩私書,有暗昧不明語,乃逮下獄,籍其家,追繳宣宗賜額,遣戍新疆。居新疆數年,伊犁被兵,將軍常清等奏陳孚恩籌餉治軍有勞,命免戍,留助理兵餉。同治五年,伊犁陷,陳孚恩及妻妾兒媳同殉難。《清史稿》说陈孚恩“鄙夫患失,反复靡常”。

書法 编辑

陳孚恩書法董其昌,與祁雋藻趙光許乃普並稱同光四家。

注釋 编辑

  1. ^ 光绪《蒲城县新志》记曰:“上劳公(王鼎),语及和议,公争之甚力,退与诸大臣语,不胜愤恨。戊申晦,草遗疏,通诋当事者误国。贻他日无穷患。既毕,置夹衣中,缢于圆明园寓邸。年七十有五,盖欲效古人‘尸谏’也。后其疏为猃人所易,竟未上”。
  2. ^ 《庸庵笔记》说:“前刑部尚书陈孚恩终养复起,候补年余,上意不甚向用。孚恩窘,乃自昵于肃顺,得补兵部尚书,遇事每迎合其意”。

延伸阅读 编辑

[]

  《清史稿·卷38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编辑

官衔
前任:
朱鳳標
兵部漢尚書
咸豐八年九月壬午-咸豐十年九月甲午
(1858年10月16日-1860年10月17日)
繼任:
沈兆霖
前任:
許乃普
吏部漢尚書
咸豐十年九月甲午-咸豐十一年十月壬戌
(1860年10月17日-1861年11月9日)
繼任:
朱鳳標

陳孚恩, 1802年, 1866年, 字子鶴, 號紫藿, 江西新城, 今江西黎川, 晚清大臣, 目录, 生平, 書法, 注釋, 延伸阅读,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道光五年拔貢, 歷任太仆寺少卿, 大理寺正卿, 刑部侍郎, 工部侍郎, 刑部尚書, 兵部尚書, 吏部尚書, 道光年間, 乃大學士穆彰阿心腹, 穆門十子, 之一, 二十二年, 軍機大臣王鼎仿史魚屍諫之義, 自縊身亡, 遺疏劾穆彰阿而薦林則徐, 陳時充軍機章京, 勸其子王沆勿奏遺疏, 以暴疾聞, 並呈原疏予穆彰阿, 設法隱匿, 從此仕途扶搖直上, 二十七年, 以. 陳孚恩 1802年 1866年 字子鶴 號紫藿 江西新城 今江西黎川 人 晚清大臣 目录 1 生平 2 書法 3 注釋 4 延伸阅读 5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道光五年拔貢 歷任太仆寺少卿 大理寺正卿 刑部侍郎 工部侍郎 刑部尚書 兵部尚書 吏部尚書 道光年間 陳孚恩乃大學士穆彰阿心腹 穆門十子 之一 二十二年 軍機大臣王鼎仿史魚屍諫之義 自縊身亡 遺疏劾穆彰阿而薦林則徐 1 陳時充軍機章京 勸其子王沆勿奏遺疏 以暴疾聞 並呈原疏予穆彰阿 設法隱匿 從此仕途扶搖直上 二十七年 以署兵部左侍郎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尋差赴山東勘事 同年十一月 署山東巡撫 二十九年 擢刑部尚書 三十年 道光帝崩 遺命罷配郊祔廟 下王大臣議 咸豐帝召對 陳孚恩與怡親王載垣等爭論於上前 載垣等以失儀自劾 而斥陳乖謬 降三級留任 咸豐七年 陳孚恩在江西團練有功 得高心夔引薦 依附肅順 2 以頭品頂戴署兵部侍郎 八年 署禮部尚書 未幾調兵部尚書 参与审理 戊午科场案 一意秉承肃顺等人意图 致顺天府乡试主考官 文渊阁大学士柏葰于死地 程炳采临刑时大哭 吾为陈孚恩所绐 代弟到案以至于此 陈孚恩谄媚权奸 吾在冥间当观其结局也 後肅順等失勢 少詹事許彭壽疏請治黨援 陳孚恩遭罷黜 有詔謂 孚恩當大行皇帝行幸熱河 命諸臣議可否 孚恩有 竊負而逃 遵海濱而處 之語 意在迎合載垣等 大行皇帝上賓 留京諸大臣中獨召孚恩一人赴行在 足證為載垣等心腹 革職 永不敘用 時廷臣議郊壇配位 陳孚恩稱 前議宣宗配位時 大行皇帝有定為三祖六宗之諭 出於大學士杜受田所擬 非大行皇帝意 王大臣等用其言 仍請文宗配祀 許彭壽復引據文宗御製詩有 以後無須變更 之句 請下廷臣再議 議不配祀 詔斥孚恩謬妄 又以籍肅順家得陳孚恩私書 有暗昧不明語 乃逮下獄 籍其家 追繳宣宗賜額 遣戍新疆 居新疆數年 伊犁被兵 將軍常清等奏陳孚恩籌餉治軍有勞 命免戍 留助理兵餉 同治五年 伊犁陷 陳孚恩及妻妾兒媳同殉難 清史稿 说陈孚恩 鄙夫患失 反复靡常 書法 编辑陳孚恩書法董其昌 與祁雋藻 趙光 許乃普並稱同光四家 注釋 编辑 光绪 蒲城县新志 记曰 上劳公 王鼎 语及和议 公争之甚力 退与诸大臣语 不胜愤恨 戊申晦 草遗疏 通诋当事者误国 贻他日无穷患 既毕 置夹衣中 缢于圆明园寓邸 年七十有五 盖欲效古人 尸谏 也 后其疏为猃人所易 竟未上 庸庵笔记 说 前刑部尚书陈孚恩终养复起 候补年余 上意不甚向用 孚恩窘 乃自昵于肃顺 得补兵部尚书 遇事每迎合其意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清史稿 卷387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參考文獻 编辑 清史稿 陈孚恩传 官衔前任 朱鳳標 兵部漢尚書咸豐八年九月壬午 咸豐十年九月甲午 1858年10月16日 1860年10月17日 繼任 沈兆霖前任 許乃普 吏部漢尚書咸豐十年九月甲午 咸豐十一年十月壬戌 1860年10月17日 1861年11月9日 繼任 朱鳳標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陳孚恩 amp oldid 7687967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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