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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詔書

阿育王詔書(英語:Edicts of Ashoka),又稱阿育王詔令阿育王垂諭,於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所流傳下的石刻文書,出現時間約在西元前269年至前231年間。在孟加拉、尼泊爾至巴基斯坦等地,都曾發現這類的古石刻文書,計有大磨崖、小磨崖各七所、石柱十根、石窟刻銘及石板等五種。除小磨崖法敕有阿育王之名外,餘皆刻以天愛喜見王(梵 Devānajpriya priyadraśi,巴 Devānajpiya piyadassin)之名。它是研究孔雀王朝與原始佛教的重要考古資料。

阿育王詔書的分布地點[1]

歷史 编辑

此種法敕刻文,所在範圍甚廣,幾遍及全印度。高僧法顯傳、大唐西域記中屢次提到的石柱即指此,其後湮沒,世人遂無知之者。直至西元一三五六年,回教王菲羅茲夏爾(Fīroz Shāl)在距離德里(Dehli)一百六十餘公里及六十餘公里處各發現一根石柱,並將之移至德里。至百年前為英領東印度協會之霍爾上尉(Captain Hoare)所注意,爾來又陸續於印度、尼泊爾、阿富汗等地發現。後經普林斯(Prinsep)苦心研讀,至一八三七年得以確認為阿育王刻文,遂為印度史及佛教史之研究,大放異彩。[2]

內容 编辑

大磨崖刻銘,考其記載,可知係阿育王即位十二年至十四年間所刻成。概言之,其大意為禁止殺生、設立療養院、鑿井、訂定會議制度、頒藥劑並鼓勵栽植藥草、每五年官民共同舉行一次無遮大會、興法利生、確保有司對教法之興隆及民眾之安和幸福、尊重信仰自由、和異教徒之抗爭應謹慎、禁止虛偽背德之儀禮、應舉行正法之式典、為來世之福樂應脫離先世之罪業。此誥文顯示阿育王痛悔征服羯陵伽所帶來之悲慘,因而皈依佛法並熱心於弘揚佛法,相信依教法之征服方是最勝之征服。而其主要目的為向希臘人傳布佛教[2]

小磨崖誥文,大意為對外擴充大法之教域,對內應舉孝順之實;另有別文一章,訓諭摩揭陀國之僧眾應長久持續大法[2]

十根石柱中,六根刻有相同之誥文六章。其餘四根則刻別文各一章,且於此四石柱之柱頭有鈴形圓板,上置獅子像,側緣有蓮花、鵝等類之彫刻。其長,小者高約八公尺,大者高及十餘公尺。考據諸刻文,乃阿育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所製,內容為禁止殺生,有司應以仁慈為旨而使賞罰之道不誤,獎掖民眾以正義而脫離惡業,為王者對待臣民不分種族、階級、信仰,一以慈愛視之。別文則刻記王妃施捨樹林等因緣,或王參拜建柱等事蹟[2]

石窟之銘文,各記其洞崖施捨之事蹟。石窟位於菩提伽耶(梵 Buddha-gaya)北方二十餘公里之帕拉帕爾丘(Barābar),共計有四窟,其中三窟之刻文記載施與洞窟之事蹟[2]

晚近才發現之石板本是奧立沙(Orissa)附近一農家之壁石。上記各種刻文中,特別值得注意者為磨崖刻文第十三條,內容係阿育王與外國之交涉,文中出現之希臘王約當西元前二六○年至二五八年之人物,以此可推知阿育王出世之年代及佛教之傳布地域[2]

拓本 编辑

阿育王法勅經文 编辑

今朕思惟:「如此正法得久住而得指示〔如下〕:〔即〕,諸大德,此等之法門,於毘奈耶最勝〔法說〕(轉法輪經)、聖種〔經〕(AN 10.20聖居經)、當來怖長〔經〕(AN 5.77-79當來怖畏經)、牟尼偈(經集蛇品第12章牟尼經)、寂默行經(經集第三品第11章那羅迦經)、優婆帝沙問〔經〕(經集第四品義品第16章[舍利弗經])及關於妄語而薄伽梵佛陀所說羅睺羅〔經〕(MN61教誡羅睺羅經)即是也。[3]

參見 编辑

註釋 编辑

  1. ^ Reference: "India: The Ancient Past" p.113, Burjor Avari, Routledge, ISBN 0-415-35615-6
  2. ^ 2.0 2.1 2.2 2.3 2.4 2.5 佛光大辭典. 阿育王刻文. [2017-09-16]. (原始内容于2020-08-09). 
  3. ^ 《阿育王刻文》小摩崖石刻:Minor Rock Edict Nb3. [2017-09-16]. (原始内容于2017-09-17). 

阿育王詔書, 英語, edicts, ashoka, 又稱阿育王詔令, 阿育王垂諭, 於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所流傳下的石刻文書, 出現時間約在西元前269年至前231年間, 在孟加拉, 尼泊爾至巴基斯坦等地, 都曾發現這類的古石刻文書, 計有大磨崖, 小磨崖各七所, 石柱十根, 石窟刻銘及石板等五種, 除小磨崖法敕有阿育王之名外, 餘皆刻以天愛喜見王, devānajpriya, priyadraśi, devānajpiya, piyadassin, 之名, 它是研究孔雀王朝與原始佛教的重要考古資料, 的分布地. 阿育王詔書 英語 Edicts of Ashoka 又稱阿育王詔令 阿育王垂諭 於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所流傳下的石刻文書 出現時間約在西元前269年至前231年間 在孟加拉 尼泊爾至巴基斯坦等地 都曾發現這類的古石刻文書 計有大磨崖 小磨崖各七所 石柱十根 石窟刻銘及石板等五種 除小磨崖法敕有阿育王之名外 餘皆刻以天愛喜見王 梵 Devanajpriya priyadrasi 巴 Devanajpiya piyadassin 之名 它是研究孔雀王朝與原始佛教的重要考古資料 阿育王詔書的分布地點 1 目录 1 歷史 2 內容 3 拓本 4 阿育王法勅經文 5 參見 6 註釋歷史 编辑此種法敕刻文 所在範圍甚廣 幾遍及全印度 高僧法顯傳 大唐西域記中屢次提到的石柱即指此 其後湮沒 世人遂無知之者 直至西元一三五六年 回教王菲羅茲夏爾 Firoz Shal 在距離德里 Dehli 一百六十餘公里及六十餘公里處各發現一根石柱 並將之移至德里 至百年前為英領東印度協會之霍爾上尉 Captain Hoare 所注意 爾來又陸續於印度 尼泊爾 阿富汗等地發現 後經普林斯 Prinsep 苦心研讀 至一八三七年得以確認為阿育王刻文 遂為印度史及佛教史之研究 大放異彩 2 內容 编辑大磨崖刻銘 考其記載 可知係阿育王即位十二年至十四年間所刻成 概言之 其大意為禁止殺生 設立療養院 鑿井 訂定會議制度 頒藥劑並鼓勵栽植藥草 每五年官民共同舉行一次無遮大會 興法利生 確保有司對教法之興隆及民眾之安和幸福 尊重信仰自由 和異教徒之抗爭應謹慎 禁止虛偽背德之儀禮 應舉行正法之式典 為來世之福樂應脫離先世之罪業 此誥文顯示阿育王痛悔征服羯陵伽所帶來之悲慘 因而皈依佛法並熱心於弘揚佛法 相信依教法之征服方是最勝之征服 而其主要目的為向希臘人傳布佛教 2 小磨崖誥文 大意為對外擴充大法之教域 對內應舉孝順之實 另有別文一章 訓諭摩揭陀國之僧眾應長久持續大法 2 十根石柱中 六根刻有相同之誥文六章 其餘四根則刻別文各一章 且於此四石柱之柱頭有鈴形圓板 上置獅子像 側緣有蓮花 鵝等類之彫刻 其長 小者高約八公尺 大者高及十餘公尺 考據諸刻文 乃阿育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所製 內容為禁止殺生 有司應以仁慈為旨而使賞罰之道不誤 獎掖民眾以正義而脫離惡業 為王者對待臣民不分種族 階級 信仰 一以慈愛視之 別文則刻記王妃施捨樹林等因緣 或王參拜建柱等事蹟 2 石窟之銘文 各記其洞崖施捨之事蹟 石窟位於菩提伽耶 梵 Buddha gaya 北方二十餘公里之帕拉帕爾丘 Barabar 共計有四窟 其中三窟之刻文記載施與洞窟之事蹟 2 晚近才發現之石板本是奧立沙 Orissa 附近一農家之壁石 上記各種刻文中 特別值得注意者為磨崖刻文第十三條 內容係阿育王與外國之交涉 文中出現之希臘王約當西元前二六 年至二五八年之人物 以此可推知阿育王出世之年代及佛教之傳布地域 2 拓本 编辑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阿育王法勅經文 编辑今朕思惟 如此正法得久住而得指示 如下 即 諸大德 此等之法門 於毘奈耶最勝 法說 轉法輪經 聖種 經 AN 10 20聖居經 當來怖長 經 AN 5 77 79當來怖畏經 牟尼偈 經集蛇品第12章牟尼經 寂默行經 經集第三品第11章那羅迦經 優婆帝沙問 經 經集第四品義品第16章 舍利弗經 及關於妄語而薄伽梵佛陀所說羅睺羅 經 MN61教誡羅睺羅經 即是也 3 參見 编辑阿育王柱註釋 编辑维基共享资源中相關的多媒體資源 阿育王詔書 分類 Reference India The Ancient Past p 113 Burjor Avari Routledge ISBN 0 415 35615 6 2 0 2 1 2 2 2 3 2 4 2 5 佛光大辭典 阿育王刻文 2017 09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8 09 阿育王刻文 小摩崖石刻 Minor Rock Edict Nb3 2017 09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9 17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阿育王詔書 amp oldid 7940153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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