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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然

趙炳然(1507年—1569年),字子晦,號劍門,四川保寧府劔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趙炳然

大明兵部尚書
籍貫 四川保寧府劔州
字號 字子晦
諡號 恭襄
出生 正德二年(1507年)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 隆慶三年(1569年)
配偶 王氏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十年(1535年),登乙未科進士,嘉靖十四年(1539年)除新喻縣知縣[1],選監察御史。與給事中李文進覈查宣府、大同、山西等地兵餉,彈劾前後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歷任按察雲南、浙江。升大理寺丞,晋大理寺少卿。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2]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明世宗下詔罷總督職。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寇剛平定,請設巡撫綏輯,遂進升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前往,在任期間減免百姓稅費[3]。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平倭寇,世宗下詔發義烏精兵一萬,命副總兵戚繼光率領前往,仍諭趙炳然協剿。同年,戚繼光平亂,餘寇流入浙江。官軍迎戰於連嶼、陡橋、石坪,斬首百餘級。新倭復犯石坪,將士乘勝殲掉。趙炳然以援剿功,再賜金幣,進右都御史兵部右侍郎[4]

給事中辛自修彈劾罷免戎政都御史李鐩,請擇素知兵者取代。於是召趙炳然為兵部尚書,協理戎政。踰年,詔兼右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新平、平遠、保平三堡密邇宣府,舊屬大同。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懸塞外,隔崇山,寇騎時常出沒。趙炳然奏添設參將,別設一營,得到批准。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召還部,代楊博為尚書。考滿,加太子少保。隆慶初,以病乞休。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襄[5]

家族 编辑

曾祖趙佐,祖趙思濟,父趙松,母鄭氏[6]

延伸阅读 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同治《新喻縣志·卷之七》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趙炳然,字子晦,劍州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徵拜御史。與給事中李文進覈宣、大、山西兵餉。劾前後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坐謫有差。條上備邊十二事。歷按雲南、浙江。擢大理寺丞,進少卿。尋改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詔罷總督毋設。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寇甫平,請設巡撫綏輯,遂進炳然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往任之。浙罹兵燹久,又當宗憲汰侈後,財匱力絀。炳然廉以率下,悉更諸政令不便者,仍奏減軍需之半。民皆尸祝之。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賊。詔發義烏精兵一萬,命副總兵戚繼光將以往,仍諭炳然協剿。炳然言:「福建所以致亂者,由將吏撫馭無術,民變為兵,兵變為盜耳。今又驅浙兵以赴閩急,竊懼浙之復為閩也。請令一意團練土著,使人各為用,家自為守,急則兵,緩則農,然後聚散兩有所歸。即不得已而召募,亦必先本土後鄰壤,庶無釀禍本。」又條上防海八事,中言:「蘇、松、浙江水師皆統於總兵,駐定海,陸師皆統於副總兵,駐金山衞,並受總督節制。今督府既革,則已判為二鎮,彼此牽制,不得調發。請畫地分轄,各兼水陸軍務。」俱報可。其年,繼光破賊,瀕海餘寇流入浙江。官軍迎戰於連嶼、陡橋、石坪,斬首百餘級。新倭復犯石坪,將士乘勝殲之。炳然以援剿功,再賜金幣,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給事中辛自修劾罷戎政都御史李鐩,請擇素知兵者代之。乃召炳然為兵部尚書,協理戎政。踰年,詔兼右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新平、平遠、保平三堡密邇宣府,舊屬大同。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懸塞外,隔崇山,寇騎時出沒。炳然奏添設參將,別為一營,報可。尋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被賚。已,召還部,代楊博為尚書。考滿,加太子少保。炳然清勤練達,所至有聲績。隆慶初,以病乞休去。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襄。
  6.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書經》,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四年乙未科第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二,曾祖趙佐,知縣;祖趙思濟;父趙松;母鄭氏。重慶下,妻王氏,兄梃然。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名。

相關條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楊博
明朝兵部尚書
1566年-1567年
繼任:
郭乾

趙炳然, 1507年, 1569年, 字子晦, 號劍門, 四川保寧府劔州人, 明朝政治人物, 大明兵部尚書籍貫, 四川保寧府劔州字號, 字子晦諡號, 恭襄出生, 正德二年, 1507年, 十一月十八日逝世, 隆慶三年, 1569年, 配偶, 王氏出身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家族,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嘉靖十年, 1535年, 登乙未科進士, 嘉靖十四年, 1539年, 除新喻縣知縣, 選監察御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覈查宣府, 大同, 山西等地兵餉, 彈劾前後督撫樊繼祖, . 趙炳然 1507年 1569年 字子晦 號劍門 四川保寧府劔州人 明朝政治人物 趙炳然大明兵部尚書籍貫 四川保寧府劔州字號 字子晦諡號 恭襄出生 正德二年 1507年 十一月十八日逝世 隆慶三年 1569年 配偶 王氏出身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延伸阅读 4 参考文献 5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嘉靖十年 1535年 登乙未科進士 嘉靖十四年 1539年 除新喻縣知縣 1 選監察御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覈查宣府 大同 山西等地兵餉 彈劾前後督撫樊繼祖 史道 監司楊銳 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 歷任按察雲南 浙江 升大理寺丞 晋大理寺少卿 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巡撫湖廣 進左副都御史 協理院事 2 浙江 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 明世宗下詔罷總督職 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寇剛平定 請設巡撫綏輯 遂進升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前往 在任期間減免百姓稅費 3 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平倭寇 世宗下詔發義烏精兵一萬 命副總兵戚繼光率領前往 仍諭趙炳然協剿 同年 戚繼光平亂 餘寇流入浙江 官軍迎戰於連嶼 陡橋 石坪 斬首百餘級 新倭復犯石坪 將士乘勝殲掉 趙炳然以援剿功 再賜金幣 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4 給事中辛自修彈劾罷免戎政都御史李鐩 請擇素知兵者取代 於是召趙炳然為兵部尚書 協理戎政 踰年 詔兼右都御史 總督宣 大 山西軍務 新平 平遠 保平三堡密邇宣府 舊屬大同 天城相去六十里 孤懸塞外 隔崇山 寇騎時常出沒 趙炳然奏添設參將 別設一營 得到批准 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 召還部 代楊博為尚書 考滿 加太子少保 隆慶初 以病乞休 卒贈太子太保 諡恭襄 5 家族 编辑曾祖趙佐 祖趙思濟 父趙松 母鄭氏 6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國朝獻徵錄 卷之三十九 nbsp 明史卷二百 二 出自 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同治 新喻縣志 卷之七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趙炳然 字子晦 劍州人 嘉靖十四年進士 除新喻知縣 徵拜御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覈宣 大 山西兵餉 劾前後督撫樊繼祖 史道 監司楊銳 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 坐謫有差 條上備邊十二事 歷按雲南 浙江 擢大理寺丞 進少卿 尋改右僉都御史 巡撫湖廣 進左副都御史 協理院事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浙江 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 詔罷總督毋設 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寇甫平 請設巡撫綏輯 遂進炳然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往任之 浙罹兵燹久 又當宗憲汰侈後 財匱力絀 炳然廉以率下 悉更諸政令不便者 仍奏減軍需之半 民皆尸祝之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賊 詔發義烏精兵一萬 命副總兵戚繼光將以往 仍諭炳然協剿 炳然言 福建所以致亂者 由將吏撫馭無術 民變為兵 兵變為盜耳 今又驅浙兵以赴閩急 竊懼浙之復為閩也 請令一意團練土著 使人各為用 家自為守 急則兵 緩則農 然後聚散兩有所歸 即不得已而召募 亦必先本土後鄰壤 庶無釀禍本 又條上防海八事 中言 蘇 松 浙江水師皆統於總兵 駐定海 陸師皆統於副總兵 駐金山衞 並受總督節制 今督府既革 則已判為二鎮 彼此牽制 不得調發 請畫地分轄 各兼水陸軍務 俱報可 其年 繼光破賊 瀕海餘寇流入浙江 官軍迎戰於連嶼 陡橋 石坪 斬首百餘級 新倭復犯石坪 將士乘勝殲之 炳然以援剿功 再賜金幣 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給事中辛自修劾罷戎政都御史李鐩 請擇素知兵者代之 乃召炳然為兵部尚書 協理戎政 踰年 詔兼右都御史 總督宣 大 山西軍務 新平 平遠 保平三堡密邇宣府 舊屬大同 天城相去六十里 孤懸塞外 隔崇山 寇騎時出沒 炳然奏添設參將 別為一營 報可 尋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 被賚 已 召還部 代楊博為尚書 考滿 加太子少保 炳然清勤練達 所至有聲績 隆慶初 以病乞休去 卒 贈太子太保 諡恭襄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民籍 治 書經 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四年乙未科第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 十一月十八日生 行二 曾祖趙佐 知縣 祖趙思濟 父趙松 母鄭氏 重慶下 妻王氏 兄梃然 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 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名 相關條目 编辑明朝七卿年表 官衔前任 楊博 明朝兵部尚書1566年 1567年 繼任 郭乾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趙炳然 amp oldid 7470430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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