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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荷蘭語Souvereine Vorstendom der Verëenigde Nederlanden),是一個在1813至1815年間存在的親王國。該政權是打敗拿破崙的領袖們重劃歐洲勢力範圍時產生的過渡政權。1815年,隨著列強舉行維也納會議確立歐洲政治版圖,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與南尼德蘭合併為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Soeverein Vorstendom der Verenigde Nederlanden
1813–1815
格言:Je maintiendrai
"我將堅持"
国歌:威廉頌
圖中暗黃色的地區為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的領土
首都阿姆斯特丹
常用语言荷蘭語
宗教荷蘭歸正教會英语Dutch Reformed Church天主教
政府親王國
親王 
• 1813–1815
威廉·弗雷德里克
立法机构荷蘭國會
历史时期近世
1813年11月20日
• 憲法通過
1814年3月29日
• 八點倫敦協定書
1814年6月21日
1814年8月13日
1815年3月16日
人口
• 1815
2233000[1]
货币荷蘭盾
ISO 3166码NL

立國 编辑

 
1813年11月21日,三人委員會接掌權力

1813年,普魯士俄國的軍隊開進尼德蘭驅逐法軍,當地人成立了臨時政府接掌政權。該臨時政府由三名尼德蘭貴族領導,包括弗蘭斯·亞當·范德杜恩·范馬斯唐姆荷兰语Frans Adam van der Duyn van Maasdam利奧波德·卡雷爾荷兰语Leopold van Limburg Stirum海斯貝特·卡雷爾·范荷登杜普荷兰语Gijsbert Karel van Hogendorp。該「三頭同盟」(荷蘭語Driemanschap)在1813年11月20日正式接掌荷蘭的統治權,並於次日宣佈成立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2]

當時人們大多假定荷蘭共和國最後一任省督威廉五世的兒子威廉·弗雷德里克應當領導新政權。臨時政府許多成員曾為威廉五世效力,他們認為由荷蘭人民自行邀請威廉·弗雷德里克回國比直接由反法同盟國任命他更好。不久,威廉·弗雷德里克就收到三位執政的邀請,並從英國返回荷蘭。1813年11月30日,他乘搭戰士號戰艦英语HMS Warrior (1781)斯赫弗寧恩港口登陸,並於兩天後獲承認為親王國的元首。他採用了「聯合尼德蘭親王」的頭銜[3][4][5]

通過憲法 编辑

公國成立後,海斯貝特·卡雷爾·范荷登杜普召開了一個委員會,制訂新憲法。1814年3月29日,一個共600人的「名人議會」在阿姆斯特丹開會,以474票贊成、26票(主要是天主教徒)反對,通過新憲法[6]。這部憲法在此後的一年多生效。它確立了一個中央集權的君主制,讓親王擁有較多權力,但仍然保留了一些民主元素。憲法也規定了議會一院制,由55名經各省份議會選舉的議員組成。至於各省份的議會成員亦同城市、鄉鎮及貴族之間選舉產生。公國議會有提案權,也有決定是否通過法案的權力,但親王本人亦有對多項事務頒發法令的權力,使議會的權力受到相當大的限制。省或城鎮級議會的權力比起荷蘭共和國時代亦有相當的減縮。另一方面,一些自法治時期引入的基本權利在新憲法中獲得保留,例如宗教自由,以及為民事和刑事法律訴訟預留的詮釋空間[7]。威廉·弗雷德里克於憲法獲通過後的第二天(1814年3月30日)在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正式宣誓就任親王[8]

比荷一統 编辑

 
聯合尼德蘭親王威廉·弗雷德里克

反法同盟國在奧屬尼德蘭(1794年被法國佔領、次年正式併入法國)的軍事行動同樣迅速,如何處置這塊土地成了列強間需要思考的問題。在布魯塞爾的三十個最顯赫家族表示希望重新由奧地利指派總督管理該地,而列強亦於1814年2月用這個辦法成立了一個軍政府。然而奧地利帝國本身對恢復統治此地興趣不大。因此列強在秘密進行與休蒙條約有關的磋商時,加入將此地併入荷蘭的計劃。1814年5月30日簽訂的巴黎條約列明默茲河左岸的土地將劃歸荷蘭(至於位於默茲河右岸土地的去向,則留待及後的會議解決)[9]

該安排的具體實施情況並未即時決定。休蒙會議進行期間,比利時民眾曾提出一些訴求,列強認為這些訴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需要滿足的。最終的方案在1814年6月21日簽訂的《八點倫敦協定書英语Eight Articles of London》中出現:威廉·弗雷德里克將會獲得奧屬尼德蘭的管治權。由此,他於1814年8月1日成為比利時總督,使南北尼德蘭組成了共主邦聯。經過三個世紀,奧蘭治王朝取得了低地國的全部控制權。

此後,威廉·弗雷德里克嘗試使(由他小心挑選的)比利時人民代表接受新的荷蘭憲法,但當地的天主教徒認為荷蘭人意圖打擊比利時的天主教會勢力而提出異議。這件事未有阻止比、荷兩地被合併為一個國家:1815年3月16日,威廉·弗雷德里克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加冕,成為荷蘭聯合王國的君主威廉一世[10][1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Lahmeyer, Jan. . 2003-07-18 [2015-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26) (英语). 
  2. ^ Algemeen Bestuur der Verenigde Nederlanden. 惠更斯荷蘭歷史學院(Huygens ING).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06-12) (荷兰语). 
  3. ^ Algemeen Bestuur 1813. Parlement & Politiek荷兰语Parlement & Politiek.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1) (荷兰语). 
  4. ^ Proclamaties. Nederlandse Grondwet.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1) (荷兰语). 
  5. ^ Schama, Simon. Patriots and Liberators. Revolution in the Netherlands 1780-1813. 紐約: Vintage Books. 1992. ISBN 0-679-72949-6 (英语). 
  6. ^ Vergadering van Notabelen, 29 maart 1814. Parlement & Politiek荷兰语Parlement & Politiek.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1) (荷兰语). 
  7. ^ De Grondwet van 1814. Parlement & Politiek荷兰语Parlement & Politiek.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1) (荷兰语). 
  8. ^ Periode 1813-1815: Soeverein Vorst Willem. Parlement & Politiek荷兰语Parlement & Politiek.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1) (荷兰语). 
  9. ^ Colenbrander, H.T. Ontstaan der Grondwet, deel 2, 1815. Martinus Nijhoff: 70. 1909 (荷兰语). 
  10. ^ Crawley, C.W. (编). 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IX. 劍橋大學出版社. 1965: 472–473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5-10-03) (英语). 
  11. ^ De Grondwet van 1815. Parlement & Politiek荷兰语Parlement & Politiek. [2015-10-01]. (原始内容于2018-12-26) (荷兰语).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荷蘭語, souvereine, vorstendom, verëenigde, nederlanden, 是一個在1813至1815年間存在的親王國, 該政權是打敗拿破崙的領袖們重劃歐洲勢力範圍時產生的過渡政權, 1815年, 隨著列強舉行維也納會議確立歐洲政治版圖, 與南尼德蘭合併為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 soeverein, vorstendom, verenigde, nederlanden1813, 1815國旗, 國徽格言, maintiendrai, 我將堅持, 国歌, 威廉頌, .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荷蘭語 Souvereine Vorstendom der Vereenigde Nederlanden 是一個在1813至1815年間存在的親王國 該政權是打敗拿破崙的領袖們重劃歐洲勢力範圍時產生的過渡政權 1815年 隨著列強舉行維也納會議確立歐洲政治版圖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與南尼德蘭合併為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Soeverein Vorstendom der Verenigde Nederlanden1813 1815國旗 國徽格言 Je maintiendrai 我將堅持 国歌 威廉頌 圖中暗黃色的地區為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的領土首都阿姆斯特丹常用语言荷蘭語宗教荷蘭歸正教會 英语 Dutch Reformed Church 天主教政府親王國親王 1813 1815威廉 弗雷德里克立法机构荷蘭國會历史时期近世 三頭同盟1813年11月20日 憲法通過1814年3月29日 八點倫敦協定書1814年6月21日 1814年英荷條約1814年8月13日 維也納會議1815年3月16日人口 18152233000 1 货币荷蘭盾ISO 3166码NL前身 继承法蘭西第一帝國 尼德蘭聯合王國低地的历史 弗里斯人 英语 Frisii 贝尔盖人卡纳内菲特人 英语 Cananefates 沙马维人 英语 Chamavi 土班特人 英语 Tubantes 比利时高卢 前55年 约公元5世纪 下日耳曼尼亚 公元83年 约公元5世纪 撒利法兰克人 巴达维人 无人定居 约4世纪 5世纪 撒克逊人 撒利法兰克人 约4世纪 5世纪 帕拉瓦王朝 约6世纪 734年 法兰克王国 481年 843年 加洛林帝国 800 843年 奥斯特拉西亚 511年 687年 中法兰克王国 843年 855年 西法兰克王国 843年 洛泰尔王国 855年 959年 下洛塔林吉亚公国 959年 弗里西亞弗里西亚自由时期 英语 Frisian freedom 11世纪 16世纪 荷兰伯国 880年 1432年 乌得勒支主教区 695年 1456年 布拉班特公国 1183年 1430年 海尔德公国 1046年 1543年 佛兰德伯国 862年 1384年 埃诺伯国 英语 County of Hainaut 1071年 1432年 那慕尔伯国 981年 1421年 列日主教区 980年 1794年 卢森堡公国 1059年 1443年 勃艮第属尼德兰 1384年 1482年 哈布斯堡尼德兰 1482年 1795年 1543年后称十七省 尼德兰七省共和国 1581年 1795年 西属尼德兰 1556年 1714年 奥属尼德兰 1714年 1795年 比利时合众国 1790年 列日共和国 1789年 1791年 巴达维亚共和国 法国傀儡国 1795年 1806年 荷兰王国 法 法国傀儡国 1806年 1810年 属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1795年 1804年 属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年 1815年 联合尼德兰主权公国 1813年 1815年 荷蘭聯合王國 1815年 1830年 卢森堡大公国 1815年 荷兰王国 1839年 今 比利时王国 1830年 今 卢森堡大公国 1890年 今 完全独立 目录 1 立國 2 通過憲法 3 比荷一統 4 參考資料立國 编辑 nbsp 1813年11月21日 三人委員會接掌權力1813年 普魯士及俄國的軍隊開進尼德蘭驅逐法軍 當地人成立了臨時政府接掌政權 該臨時政府由三名尼德蘭貴族領導 包括弗蘭斯 亞當 范德杜恩 范馬斯唐姆 荷兰语 Frans Adam van der Duyn van Maasdam 利奧波德 卡雷爾 荷兰语 Leopold van Limburg Stirum 及海斯貝特 卡雷爾 范荷登杜普 荷兰语 Gijsbert Karel van Hogendorp 該 三頭同盟 荷蘭語 Driemanschap 在1813年11月20日正式接掌荷蘭的統治權 並於次日宣佈成立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2 當時人們大多假定荷蘭共和國最後一任省督威廉五世的兒子威廉 弗雷德里克應當領導新政權 臨時政府許多成員曾為威廉五世效力 他們認為由荷蘭人民自行邀請威廉 弗雷德里克回國比直接由反法同盟國任命他更好 不久 威廉 弗雷德里克就收到三位執政的邀請 並從英國返回荷蘭 1813年11月30日 他乘搭戰士號戰艦 英语 HMS Warrior 1781 於斯赫弗寧恩港口登陸 並於兩天後獲承認為親王國的元首 他採用了 聯合尼德蘭親王 的頭銜 3 4 5 通過憲法 编辑公國成立後 海斯貝特 卡雷爾 范荷登杜普召開了一個委員會 制訂新憲法 1814年3月29日 一個共600人的 名人議會 在阿姆斯特丹開會 以474票贊成 26票 主要是天主教徒 反對 通過新憲法 6 這部憲法在此後的一年多生效 它確立了一個中央集權的君主制 讓親王擁有較多權力 但仍然保留了一些民主元素 憲法也規定了議會採一院制 由55名經各省份議會選舉的議員組成 至於各省份的議會成員亦同城市 鄉鎮及貴族之間選舉產生 公國議會有提案權 也有決定是否通過法案的權力 但親王本人亦有對多項事務頒發法令的權力 使議會的權力受到相當大的限制 省或城鎮級議會的權力比起荷蘭共和國時代亦有相當的減縮 另一方面 一些自法治時期引入的基本權利在新憲法中獲得保留 例如宗教自由 以及為民事和刑事法律訴訟預留的詮釋空間 7 威廉 弗雷德里克於憲法獲通過後的第二天 1814年3月30日 在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正式宣誓就任親王 8 比荷一統 编辑 nbsp 聯合尼德蘭親王威廉 弗雷德里克反法同盟國在奧屬尼德蘭 1794年被法國佔領 次年正式併入法國 的軍事行動同樣迅速 如何處置這塊土地成了列強間需要思考的問題 在布魯塞爾的三十個最顯赫家族表示希望重新由奧地利指派總督管理該地 而列強亦於1814年2月用這個辦法成立了一個軍政府 然而奧地利帝國本身對恢復統治此地興趣不大 因此列強在秘密進行與休蒙條約有關的磋商時 加入將此地併入荷蘭的計劃 1814年5月30日簽訂的巴黎條約列明默茲河左岸的土地將劃歸荷蘭 至於位於默茲河右岸土地的去向 則留待及後的會議解決 9 該安排的具體實施情況並未即時決定 休蒙會議進行期間 比利時民眾曾提出一些訴求 列強認為這些訴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需要滿足的 最終的方案在1814年6月21日簽訂的 八點倫敦協定書 英语 Eight Articles of London 中出現 威廉 弗雷德里克將會獲得奧屬尼德蘭的管治權 由此 他於1814年8月1日成為比利時總督 使南北尼德蘭組成了共主邦聯 經過三個世紀 奧蘭治王朝取得了低地國的全部控制權 此後 威廉 弗雷德里克嘗試使 由他小心挑選的 比利時人民代表接受新的荷蘭憲法 但當地的天主教徒認為荷蘭人意圖打擊比利時的天主教會勢力而提出異議 這件事未有阻止比 荷兩地被合併為一個國家 1815年3月16日 威廉 弗雷德里克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加冕 成為荷蘭聯合王國的君主威廉一世 10 11 參考資料 编辑 Lahmeyer Jan Demographics of the Netherlands 2003 07 18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 12 26 英语 Algemeen Bestuur der Verenigde Nederlanden 惠更斯荷蘭歷史學院 Huygens ING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6 12 荷兰语 Algemeen Bestuur 1813 Parlement amp Politiek 荷兰语 Parlement amp Politiek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1 荷兰语 Proclamaties Nederlandse Grondwet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1 荷兰语 Schama Simon Patriots and Liberators Revolution in the Netherlands 1780 1813 紐約 Vintage Books 1992 ISBN 0 679 72949 6 英语 Vergadering van Notabelen 29 maart 1814 Parlement amp Politiek 荷兰语 Parlement amp Politiek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1 荷兰语 De Grondwet van 1814 Parlement amp Politiek 荷兰语 Parlement amp Politiek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1 荷兰语 Periode 1813 1815 Soeverein Vorst Willem Parlement amp Politiek 荷兰语 Parlement amp Politiek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1 荷兰语 Colenbrander H T Ontstaan der Grondwet deel 2 1815 Martinus Nijhoff 70 1909 荷兰语 Crawley C W 编 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IX 劍橋大學出版社 1965 472 473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10 03 英语 De Grondwet van 1815 Parlement amp Politiek 荷兰语 Parlement amp Politiek 2015 10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12 26 荷兰语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聯合尼德蘭主權公國 amp oldid 7321844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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