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皇室典範

皇室典範》(日语:皇室典範こうしつてんぱん Kōshitsu Tenpan)是日本一套規定皇位繼承順序、日本皇室的制度與結構相關的法律。皇室典範一詞係指兩者,一為《大日本帝國憲法》時代的產物(1889年2月11日裁定),另一者則基於《日本國憲法》第2條與第5條下制定而成的(1947年1月16日法律第三號)。為了將前者和後者區別,前者多以舊皇室典範稱之。舊皇室典範和憲法同等級,並非法律。這點和現行的典範即有相當大的差異。

皇室典範

日本法律
編號昭和22年(1947年)法律第3号
效力現行法
內容與日本皇室有關的制度
相關日本國憲法
鏈接皇室典範 總務省法律資料庫
修正昭和24年(1949年)法律第134号

舊皇室典範 编辑

大日本帝國憲法體制下的舊皇室典範,和憲法同級皆為國家基本法。但須注意的是,其法因應不同時期,地位得以變更。舊皇室典範在制定之初,為皇室家法之性質,但1907年(明治40年)裁定的皇室典範增補中,取得宮內大臣以及國務各大臣的副署,且成為公佈的對象,亦認定國民處於皇室拘束之下。也因為此法本來就與1907年依據公式令(官方令)等制定之下的宮務法和國務法不同,是分開制定的,皇室典範自然並非依循憲法之下。舊皇室典範的修訂與增補,是經由皇族會議及樞密顧問的諮詢來欽定(舊皇族典範62條),這些手續無須經過帝國議會的協贊與決議(大日本帝國憲法74條)。也可以說這表現出——與現今在日本國憲法之下的皇室典範不同的——皇室自律主義。舊皇室典範的修訂與增補,以本身即為法源的「皇室典範」形式而行。記錄上,增補只有1907年2月11日和1918年(大正7年)11月28日的兩次增補而已,而本文的修正因無案例而廢止。另外,1907年裁定的皇室典範增補,一部份修正於1946年(昭和21年)12月27日。

在日本國憲法之下 编辑

日本國憲法體制下的皇室典範是作為一條法律訂定,和其他法律一樣,制定與改訂經由國會實行,皇室制度成為與國民同級,與國會事務相關。日本國憲法第二條規定皇位為世襲制,世襲方法則依據皇室典範的規定實行。雖然皇室典範規定只有男性皇族才擁有皇位繼承權,但因從秋篠宮文仁親王以來41年間都無男性皇族誕生,敬宮愛子內親王誕生後,皇室典範的改訂成為議論焦點;其中,承認女性同樣擁有皇位繼承權的意見,也有讓舊宮家回復皇籍的意見(皇位繼承問題)。2006年(平成18年)9月6日,悠仁親王出生,雖令繼位改革問題暫時解決,但民眾要求女性繼承皇位的聲音不減。專家亦指出,日本皇室制度並不穩固,最年輕一代只有一名男丁,因此不應只著眼目前,應該改革皇室[1]。另外,最近也有應尊重本人意願,推進皇族女性和舊宮家的男性之婚姻的意見。如此一來,如皇族女性生出男孩,其子成為天皇的話,既能維持男系傳統,同時也能減少國民對舊宮家復甦的抵抗感,因此被認為是得以圓滑推進皇室典範的手段。

構成與條文釋義 编辑

皇室典範之構成如下:

  • 第一章 - 皇位繼承
  • 第二章 - 皇族
  • 第三章 - 攝政
  • 第四章 - 成年、敬稱、即位之禮、大喪之禮、皇統譜與陵墓

主要條文釋義 编辑

  • 第1條 皇位繼承資格為具有皇統之男系男子。
  • 第2條 皇位繼承順序為直系、年長、近親優先。
  • 第4條(天皇駕崩,皇嗣立即即位):通常是必須在得知天皇駕崩消息的當天,皇嗣立即於所在處宣佈登基,待日後再舉行正式的登基大典。
  • 第8條 當皇子作為皇嗣時稱之為皇太子。沒有皇太子時,皇孫作為皇嗣則稱為皇太孫[註 1]
  • 第12條 皇族女子如與天皇或皇族以外者建立婚姻關係,則不保留皇族身分。

條文修正 编辑

  • 1949年(昭和24年) - 因應總理府設置法等關聯法律之制定而修正
    • 因組織改整,將總理廳改為總理府、宮內府改為宮內廳
  • 2017年(平成29年) - 天皇退位等相關皇室典範特例法
    • 追加附則「作為皇室典範中的特例,為了天皇退位而制定之『天皇退位相關之皇室典範特例法』加入皇室典範中」。此法律將皇室典範沒有提及之「天皇退位」,限定只適用於第125代天皇明仁。伴隨此退位所產生之「上皇」、「上皇后」與「皇嗣」等新的皇室地位,與其相關事項所訂定之特例法,但並不改變皇室典範本則,多簡稱為『皇室典範特例法』。[2][3][4][5][6]

相關條目 编辑

  • 皇室典範有識者會議日语皇室典範に関する有識者会議:日本內閣總理大臣(首相)針對皇室問題的私人諮詢機構。

註解 编辑

  1. ^ 現今身為皇嗣的秋篠宮文仁親王並非皇太子或皇太孫,僅為稱呼為皇嗣

参考文献 编辑

  1. ^
  2. ^ 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 平成29年6月16日法律第63号 | 日本法令索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国立国会図書館
  3. ^ . [2022-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6). 
  4. ^ . [2022-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5. ^ 即位後朝見の儀の天皇陛下のおことば(令和元年5月1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宮内庁
  6. ^ 即位礼正殿の儀の天皇陛下のおことば(令和元年10月22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宮内庁

外部連結 编辑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皇室典範
  • 皇室典範 (日文)
  • 皇室典範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 (日文)
  • 皇室典範增補 (日文)
  • 皇室典範及皇室典範中所用漢字之增補與廢止 (日文)
  • 伊藤博文著『皇室典範義解』現代語譯(HISASHI)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日語)
  • (日語)

皇室典範,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11月2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日语, こうしつてんぱん, kōshitsu, tenpan, 是日本一套規定皇位繼承順序, 日本皇室的制度與結構相關的法律, 一詞係指兩者, 一為, 大日本帝國憲法, 時代的產物, 1889年2月11日裁定, 另一者則基於,.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11月25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皇室典範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皇室典範 日语 皇室典範 こうしつてんぱん Kōshitsu Tenpan 是日本一套規定皇位繼承順序 日本皇室的制度與結構相關的法律 皇室典範一詞係指兩者 一為 大日本帝國憲法 時代的產物 1889年2月11日裁定 另一者則基於 日本國憲法 第2條與第5條下制定而成的 1947年1月16日法律第三號 為了將前者和後者區別 前者多以舊皇室典範稱之 舊皇室典範和憲法同等級 並非法律 這點和現行的典範即有相當大的差異 皇室典範日本法律編號昭和22年 1947年 法律第3号效力現行法內容與日本皇室有關的制度相關日本國憲法鏈接皇室典範 總務省法律資料庫修正昭和24年 1949年 法律第134号 目录 1 舊皇室典範 2 在日本國憲法之下 3 構成與條文釋義 3 1 主要條文釋義 4 條文修正 5 相關條目 6 註解 7 参考文献 8 外部連結舊皇室典範 编辑大日本帝國憲法體制下的舊皇室典範 和憲法同級皆為國家基本法 但須注意的是 其法因應不同時期 地位得以變更 舊皇室典範在制定之初 為皇室家法之性質 但1907年 明治40年 裁定的皇室典範增補中 取得宮內大臣以及國務各大臣的副署 且成為公佈的對象 亦認定國民處於皇室拘束之下 也因為此法本來就與1907年依據公式令 官方令 等制定之下的宮務法和國務法不同 是分開制定的 皇室典範自然並非依循憲法之下 舊皇室典範的修訂與增補 是經由皇族會議及樞密顧問的諮詢來欽定 舊皇族典範62條 這些手續無須經過帝國議會的協贊與決議 大日本帝國憲法74條 也可以說這表現出 與現今在日本國憲法之下的皇室典範不同的 皇室自律主義 舊皇室典範的修訂與增補 以本身即為法源的 皇室典範 形式而行 記錄上 增補只有1907年2月11日和1918年 大正7年 11月28日的兩次增補而已 而本文的修正因無案例而廢止 另外 1907年裁定的皇室典範增補 一部份修正於1946年 昭和21年 12月27日 在日本國憲法之下 编辑日本國憲法體制下的皇室典範是作為一條法律訂定 和其他法律一樣 制定與改訂經由國會實行 皇室制度成為與國民同級 與國會事務相關 日本國憲法第二條規定皇位為世襲制 世襲方法則依據皇室典範的規定實行 雖然皇室典範規定只有男性皇族才擁有皇位繼承權 但因從秋篠宮文仁親王以來41年間都無男性皇族誕生 敬宮愛子內親王誕生後 皇室典範的改訂成為議論焦點 其中 承認女性同樣擁有皇位繼承權的意見 也有讓舊宮家回復皇籍的意見 皇位繼承問題 2006年 平成18年 9月6日 悠仁親王出生 雖令繼位改革問題暫時解決 但民眾要求女性繼承皇位的聲音不減 專家亦指出 日本皇室制度並不穩固 最年輕一代只有一名男丁 因此不應只著眼目前 應該改革皇室 1 另外 最近也有應尊重本人意願 推進皇族女性和舊宮家的男性之婚姻的意見 如此一來 如皇族女性生出男孩 其子成為天皇的話 既能維持男系傳統 同時也能減少國民對舊宮家復甦的抵抗感 因此被認為是得以圓滑推進皇室典範的手段 構成與條文釋義 编辑皇室典範之構成如下 第一章 皇位繼承 第二章 皇族 第三章 攝政 第四章 成年 敬稱 即位之禮 大喪之禮 皇統譜與陵墓主要條文釋義 编辑 第1條 皇位繼承資格為具有皇統之男系男子 第2條 皇位繼承順序為直系 年長 近親優先 第4條 天皇駕崩 皇嗣立即即位 通常是必須在得知天皇駕崩消息的當天 皇嗣立即於所在處宣佈登基 待日後再舉行正式的登基大典 第8條 當皇子作為皇嗣時稱之為皇太子 沒有皇太子時 皇孫作為皇嗣則稱為皇太孫 註 1 第12條 皇族女子如與天皇或皇族以外者建立婚姻關係 則不保留皇族身分 條文修正 编辑1949年 昭和24年 因應總理府設置法等關聯法律之制定而修正 因組織改整 將總理廳改為總理府 宮內府改為宮內廳 2017年 平成29年 天皇退位等相關皇室典範特例法 追加附則 作為皇室典範中的特例 為了天皇退位而制定之 天皇退位相關之皇室典範特例法 加入皇室典範中 此法律將皇室典範沒有提及之 天皇退位 限定只適用於第125代天皇明仁 伴隨此退位所產生之 上皇 上皇后 與 皇嗣 等新的皇室地位 與其相關事項所訂定之特例法 但並不改變皇室典範本則 多簡稱為 皇室典範特例法 2 3 4 5 6 相關條目 编辑皇室典範有識者會議 日语 皇室典範に関する有識者会議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 首相 針對皇室問題的私人諮詢機構 註解 编辑 現今身為皇嗣的秋篠宮文仁親王並非皇太子或皇太孫 僅為稱呼為皇嗣参考文献 编辑 繼位問題延下一代 明報 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 平成29年6月16日法律第63号 日本法令索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国立国会図書館 平成29年12月1日 内閣総理大臣の談話 平成29年 総理の指示 談話など ニュース 首相官邸ホームページ 2022 05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6 16 平成31年4月30日 退位礼正殿の儀 令和元年 総理の一日 ニュース 首相官邸ホームページ 2022 05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12 29 即位後朝見の儀の天皇陛下のおことば 令和元年5月1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宮内庁 即位礼正殿の儀の天皇陛下のおことば 令和元年10月22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宮内庁外部連結 编辑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皇室典範 皇室典範 日文 皇室典範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 日文 皇室典範增補 日文 皇室典範及皇室典範中所用漢字之增補與廢止 日文 伊藤博文著 皇室典範義解 現代語譯 HISASHI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日語 日本總務省法令資料庫 皇室典範 日語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皇室典範 amp oldid 7780728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