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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部 (清朝)

海軍部清朝宣統二年(1910年)成立的政府部門,其前身可追溯至光緒十一年(1885年)中法戰爭之後所設的海軍衙門[1]。其首長為海軍大臣,副首長是海軍副大臣,底下原有軍制、軍政、軍學、軍防司、軍醫、軍樞、軍儲、軍法八司,但軍防司於宣統三年(1911年)裁撤[1]

 大清政府機構
海军部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
前身機構海军衙门
陸軍部海军处
解散時間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机构首长海军大臣:萨镇冰(末任)
海军副大臣:(末任)
上级机构内阁

沿革 编辑

清朝在1875年開始建設新式海軍。光緒十一年(1885年)中法戰爭之後,清朝設立了海軍衙門,後來於光緒十四年(1888年)成立了北洋水師,但於甲午戰爭中全軍覆沒[1]。之後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有恢復之議,遂設「海軍處」,暫時隸屬於陸軍部,置正使、副使各一人,內分機要、船政、運籌三司[註 1],隔年(1908年)內部改為海政、船政、籌備、儲蓄、醫務、法務六司,不久又設主計處[註 2][1]

宣統元年(1909年),命載洵薩鎮冰為籌辦海軍大臣,設參贊廳,內分秘書、庶務兩司,置一、二、三等參謀官,並暫設一、二、三、四共四司,之後又增設醫務司,各司置有司長[1]

宣統二年(1910年)制定〈海軍部暫行官制〉,將第一司改為「軍制司」,將第二司改為「軍政司」,將第三司改為「軍學司」,將第四司改為「軍防司」,而醫務司改為「軍醫司」,秘書司改為「軍樞司」,庶務司改為「軍儲司」,此外又增設了「軍法司」,共八司,並省參贊廳各職,不久便將籌辦海軍處改為海軍部,海軍部至此正式成立[1]。宣統三年(1911年),裁軍防司,其職併入軍制、軍學二司[1]

編制職掌 编辑

 
1909-1911年之间使用的清朝海军大臣旗
  • 海軍大臣,一人,部門首長,掌主海軍,稽覈水師及司令部,以固海疆[1][2]
  • 副大臣,一人,部門副首長,協助海軍大臣[1][2]
  • 參謀官六人(一等二人,二等四人,海軍學生充),掌參訂改革[1][2]
  • 參事官二人,掌法律章制[1][2]
  • 秘書官六人,掌機密文移[1][2]

底下分七司,各司置司長一人(協都統、正參領充)。司下設科,各科置科長一人(共21人),並有一、二、三等科員(共60人)[1][2]。軍法司有一等司法官二人,二、三等司法官,學習司法官八人,由學律軍官充。

各司科員名額 各司職掌
軍制司 制度科 14 掌規制銓法,旌別水師人員,功過、封廕、賞恤並典領之。
考覈科
銓衡科
駕駛科
輪機科
軍政司 製造科 8 掌營造船艦,檢校器械,兼司軍港工程。
建築科
器械科
軍學司 教育科 14 掌學校教育,艦隊訓練。
訓練科
謀略科
偵測科
編譯科
軍樞司 奏咨科 10 掌文牘典章,匯紀員司集課文簿。
典章科
承發科
軍儲司 收支科 10 掌經營費用,稽覈糧廩服裝與其物用。
儲備科
庶務科
軍醫司 醫務科 4 掌防疫治療,及軍醫陞遷教育。
衛生科
軍法司 0 掌審判、監獄,勾檢軍事條約。

又設有主計處,掌預算決算,審覆支銷,置計長一人(正參領充),下有會計科、統計科,各置有科長一人[1][2]。另外七司與主計處共有錄事48人[1][2]

历任大臣 编辑

  • 載洵(1910年12月4日-1911年11月16日)
  • 薩鎮冰(1911年11月16日-1912年2月12日,未到任,实际由譚學衡代理)

註釋 编辑

  1. ^ 置司長、承發官各三人,及科長,一、二、三等科員,一、二、三等考工官,藝師、藝士、錄事等員額[1]
  2. ^ 置計長、副長各一人[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姜文奎. 《中國歷代政制考》. 臺北市: 國立編譯館. 1987年: 839、840頁.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海軍部

海軍部, 清朝, 海軍部是清朝於宣統二年, 1910年, 成立的政府部門, 其前身可追溯至光緒十一年, 1885年, 中法戰爭之後所設的海軍衙門, 其首長為海軍大臣, 副首長是海軍副大臣, 底下原有軍制, 軍政, 軍學, 軍防司, 軍醫, 軍樞, 軍儲, 軍法八司, 但軍防司於宣統三年, 1911年, 裁撤, 大清政府機構海军部機構概要成立時間宣统三年四月初十, 1911年5月18日, 前身機構海军衙门陸軍部海军处解散時間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1912年2月12日, 机构首长海军大臣, 萨镇冰, 末任, 海军副大. 海軍部是清朝於宣統二年 1910年 成立的政府部門 其前身可追溯至光緒十一年 1885年 中法戰爭之後所設的海軍衙門 1 其首長為海軍大臣 副首長是海軍副大臣 底下原有軍制 軍政 軍學 軍防司 軍醫 軍樞 軍儲 軍法八司 但軍防司於宣統三年 1911年 裁撤 1 大清政府機構海军部機構概要成立時間宣统三年四月初十 1911年5月18日 前身機構海军衙门陸軍部海军处解散時間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1912年2月12日 机构首长海军大臣 萨镇冰 末任 海军副大臣 末任 上级机构内阁 目录 1 沿革 2 編制職掌 3 历任大臣 4 註釋 5 参考文献沿革 编辑清朝在1875年開始建設新式海軍 光緒十一年 1885年 中法戰爭之後 清朝設立了海軍衙門 後來於光緒十四年 1888年 成立了北洋水師 但於甲午戰爭中全軍覆沒 1 之後於光緒三十三年 1907年 有恢復之議 遂設 海軍處 暫時隸屬於陸軍部 置正使 副使各一人 內分機要 船政 運籌三司 註 1 隔年 1908年 內部改為海政 船政 籌備 儲蓄 醫務 法務六司 不久又設主計處 註 2 1 宣統元年 1909年 命載洵 薩鎮冰為籌辦海軍大臣 設參贊廳 內分秘書 庶務兩司 置一 二 三等參謀官 並暫設一 二 三 四共四司 之後又增設醫務司 各司置有司長 1 宣統二年 1910年 制定 海軍部暫行官制 將第一司改為 軍制司 將第二司改為 軍政司 將第三司改為 軍學司 將第四司改為 軍防司 而醫務司改為 軍醫司 秘書司改為 軍樞司 庶務司改為 軍儲司 此外又增設了 軍法司 共八司 並省參贊廳各職 不久便將籌辦海軍處改為海軍部 海軍部至此正式成立 1 宣統三年 1911年 裁軍防司 其職併入軍制 軍學二司 1 編制職掌 编辑 nbsp 1909 1911年之间使用的清朝海军大臣旗海軍大臣 一人 部門首長 掌主海軍 稽覈水師及司令部 以固海疆 1 2 副大臣 一人 部門副首長 協助海軍大臣 1 2 參謀官六人 一等二人 二等四人 海軍學生充 掌參訂改革 1 2 參事官二人 掌法律章制 1 2 秘書官六人 掌機密文移 1 2 底下分七司 各司置司長一人 協都統 正參領充 司下設科 各科置科長一人 共21人 並有一 二 三等科員 共60人 1 2 軍法司有一等司法官二人 二 三等司法官 學習司法官八人 由學律軍官充 司 科 各司科員名額 各司職掌軍制司 制度科 14 掌規制銓法 旌別水師人員 功過 封廕 賞恤並典領之 考覈科銓衡科駕駛科輪機科軍政司 製造科 8 掌營造船艦 檢校器械 兼司軍港工程 建築科器械科軍學司 教育科 14 掌學校教育 艦隊訓練 訓練科謀略科偵測科編譯科軍樞司 奏咨科 10 掌文牘典章 匯紀員司集課文簿 典章科承發科軍儲司 收支科 10 掌經營費用 稽覈糧廩服裝與其物用 儲備科庶務科軍醫司 醫務科 4 掌防疫治療 及軍醫陞遷教育 衛生科軍法司 0 掌審判 監獄 勾檢軍事條約 又設有主計處 掌預算決算 審覆支銷 置計長一人 正參領充 下有會計科 統計科 各置有科長一人 1 2 另外七司與主計處共有錄事48人 1 2 历任大臣 编辑載洵 1910年12月4日 1911年11月16日 薩鎮冰 1911年11月16日 1912年2月12日 未到任 实际由譚學衡代理 註釋 编辑 置司長 承發官各三人 及科長 一 二 三等科員 一 二 三等考工官 藝師 藝士 錄事等員額 1 置計長 副長各一人 1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清史稿 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1 00 1 01 1 02 1 03 1 04 1 05 1 06 1 07 1 08 1 09 1 10 1 11 1 12 1 13 1 14 1 15 1 16 姜文奎 中國歷代政制考 臺北市 國立編譯館 1987年 839 840頁 2 0 2 1 2 2 2 3 2 4 2 5 2 6 2 7 清史稿 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海軍部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海軍部 清朝 amp oldid 6983455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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