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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

洪崇晏Ian Hung,1991年1月19日)是台灣街頭社會運動參與者。就讀臺中一中時加入校刊社,開始接觸到寶藏巖、樂生、美濃反水庫等議題資訊,開啟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1]。高三升學時思考議題,認為行動層面的社會參與,需要理論基礎,決定選填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就讀。進入大學後加入大學新聞社(大新社)和台大大陸社,2012年起跟隨大新社成員正式參與反樂生療養院拆遷,升學時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並曾連任三屆文學院學生會議代表(2010-2013),並曾擔任學代會祕書長一職。自參與樂生反迫遷之後,陸續參與反大埔拆遷反媒體壟斷文林苑案華光社區反國光石化支持警消組工會運動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等陳情抗爭事件[2],都有他的參與。在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中批評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而引起巨大爭議[3][4][5]臺灣綠黨黨員,曾擔任臺灣永社副祕書長至2018年[6]

洪崇晏
英文名Ian Hung
出生 (1991-01-19) 1991年1月19日32歲)
 中華民國
居住地 中華民國
国籍 中華民國
别名八六
语言中文、台灣閩南語
教育程度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母校國立臺中一中
政党 綠黨

政治社會參與

聲援2013年大埔四戶強制拆除事件

2013年大埔事件系列爭議中,苗栗縣政府以徵收計畫道路用地為名,7月17日無預警拆除包括張藥房等4戶住宅。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與臺大學生洪崇晏等人,於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總統馬英九出席揭牌儀式時,向總統車隊表達抗議,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後兩人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逮補逮捕,洪崇晏在維安人員執法過程中頭部受傷流血。現場參與者寇謐將(J. Michael Cole)的記錄表示,洪崇晏在警方嚴密監視下至醫院就醫縫了三針,其後被企圖帶回警局,但被洪同行友人攔阻。[7]徐世榮與洪崇晏兩人事後提起自訴,控告前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大同分局偵查隊隊賴俊堯、前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強制、傷害等罪。士林地院駁回兩人之訴,高院發回更審,士院更一審仍判被告無罪。[8][9]

參與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在2014年4月11日凌晨2時,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局長方仰寧表示,警方不會強制驅離立法院正門的公投護台灣聯盟群眾。然而,當日清晨6時40分,警方在群眾人數變少時展開驅離行動,並宣布:「本分局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廣大多數人之公共利益,爰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10]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教授遭警方強制抬離,蔡丁貴教授衝出中山南路上,更倒地欲讓車輛輾過。[11][12]

中正第一分局毀諾及宣布「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一事,因警方違法、違憲引發軒然大波[13]。在2014年4月11日晚間,網友發起「路過中正一」活動,千名群眾自願前往。洪崇晏到場後帶領群眾喊口號與警方對話,並指出公投盟是有合法申請路權,警方無權驅離。對話期間洪崇晏對方仰寧局長說:「如果後來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14],因而引發爭議。4月13日,洪崇晏為此表示歉意,並表示自己並非路過行動主謀,激起群眾包圍警局的主謀應是方仰寧局長本人。[15]

4月14日,洪崇晏在個人臉書正式發表七點聲明,內容除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並表明願意承擔相關刑責外,亦再次為失言所造成負面影響致歉。此外,也呼籲眾人合理面對爭議,「騷擾我的家人朋友,對於讓我負上應有的責任並無任何幫助。」而針對警方毀諾、違憲一事,需要追究責任,並找出下達命令的上位者。對於警員的勞動權保障,洪崇晏表示將延續2013年發起的活動,持續支持警察組工會。並期待媒體將焦點拉回反對黑箱服貿、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等重要議題。聲明最後,祝福蔡丁貴教授及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長期努力能有成果。[16]

4月17日,洪崇晏在臉書對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作出反省:「與怪獸對抗的人,要小心自己也成為怪獸;當你凝視着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着你。」「與其無限期支持我(們),不如無限期監督我(們)。」[17]

427占領忠孝西路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2014年4月27日進行「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大遊行後,遊行群眾,脫離事先申請的集會遊行路權範圍,自凱達格蘭大道經青島東路挺進忠孝西路,占據忠孝西路雙向車道癱瘓交通。經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崔企英舉牌4次命令解散無效後,4月28日凌晨2:50分,警方出動水車發動第一波噴水,並進行強制抬人攻勢,至清晨7點10多分,期間又陸續進行多波驅離行動。[18]7點7分才將忠孝西路口淨空,並把民眾趕到人行道,直接恢復車流交通,7時16分中山南路上民眾已退到濟南路口,警方再度噴水驅散人群,直至7時51分,警方將民眾逼入凱道,讓中山南路恢復通行後才轉向離去。[18]

4月29日下午4點許,百名民眾聚集在立法院附近之青島東路和林森南路交叉口,圍堵國民黨立委盧嘉辰的座車,致盧受困至5點50分才成功脫困。當日晚間,又有近500名群眾突發性行動的癱瘓台北市忠孝東路、林森南路,洪崇晏與社運夥伴商量對策,希望盡可能讓群眾不受傷散場。6點半開始,洪崇晏和公投盟李述儒宣布請群眾上凱道,在警力抵達之後,現場群眾於晚間7點10分完全撤離忠孝東路、林森南路口。[19]

對於4月27日至28日早上之事件,台北地檢署2014年底以集會遊行法「首謀聚眾不解散」罪嫌,起訴台大研究生洪崇晏、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台北地院於2015年8月17日宣判蔡丁貴、洪崇晏被判無罪。[20]判決中指出,427-428反核遊行的申請人並非蔡丁貴、洪崇晏;檢警卻以蔡、洪二人在現場持麥克風向群眾演講,而且「具有社會知名度、影響力」,就認為他們有能力解散群眾、是本次活動的「首謀」,欠缺依據[21]

遭便衣警察當街上銬拘提事件

2014年5月5日,洪崇晏參與「捍衛民主,還我喇叭」行動後,在漢口街與館前路遭臺北市刑警大隊便衣警察上銬,以「代為保管」為由扣留手機,招計程車帶到市刑大偵訊[22][23][24]。警方表示因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已傳喚兩次未到案,才進行拘捕,洪崇晏在保大偵訊,北檢複訊後,無保釋回。[25][26][27]

由於逮捕時目擊者未見便衣警察出示證件,下午訊息傳出後引起聲援者憤怒。洪崇晏晚間步出地檢署則表示,警方雖在第一時間出示證件及拘票,但並無充分時間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及權利,也不讓他在第一時間聯繫律師,因此當下透過手機快速撥號對外聯繫,但要進一步說明時,就被警方上銬並沒收手機。[27]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6日在議會質詢,認為警方出動4名員警,當街將洪上銬並沒收手機,使其無法聯繫律師,明顯違反比例原則。[28]時任台北市刑大隊長黃明昭表示,洪崇晏涉及411包圍中正一分局及429占路案件,曾2度通知其到案說明而未被予理會,2日向檢方申請拘票,5日發現洪的行蹤時,才予拘提。上銬是因為「現場混亂」,沒收洪的手機是因怕其在網路號召網友前來,上銬作法的確需要檢討。[28]

參與樂生運動自救會夜宿臺北市政府

因台北市捷運局進行新莊機廠工程,導致樂生院的主恩舍出現嚴重裂痕並有走山疑慮,居住其中的院民遭要求搬遷。2014年5月5日衛福部召開人權小組委員會,由捷運局報告搬遷事件,在多次協商未果下,樂生運動自救會5月8日召集百位民眾,下午2點自樂生蓬萊舍為起點,樂生自救會會長周富子以進行授旗儀式,由洪崇晏等3人掌旗,帶領隊伍沿捷運路線徒步17公里,晚間8點抵達台北市政府市府前廣場進行夜宿[29]。負責掌旗並陪同夜宿的台大學生洪崇晏表示,樂生療養院工地的裂縫越來越大,即使捷運局修補後仍繼續裂開[30],並說:「社會的能量其實已經很強了!人民已經對政府很不滿,如果政府再不改善的話,那這個能量越積越強,我們會以更強烈方式表現出來。」[31]9日早上參與者在市府前廣場召開記者會,聲援群眾欲衝入市府內時與警方衝突,導致8名聲援者被捕[32]

聲援李明哲事件

台灣文山社區大學課程經理李明哲,於2017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關押,後於9月11日在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11月28日宣判徒刑五年。李明哲救援大隊於2017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舉辦「寄卡片給明哲」行動。出席聲援者包括立法委員尤美女、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執行長黃怡碧、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洪在現場朗誦他寫給明哲的卡片內容:「明哲你好,我們都在關注著你,以及與你相同處境的人們,雖然中國政府竭力想要封鎖自由的言論和民主的聲音,然而,不只你,還有千千萬萬的人們,會為了世界的民主與自由前撲後繼。選耶誕卡給你,是因為聖經中有一段話,如果一粒麥子落在地上,那就會長出千千萬萬的麥子。」[33]

2018年3月19日為李明哲被抓一週年,救援大隊總統府前綁黃絲帶,並召開記者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主持,出席聲援者包含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經濟民主連合賴中強律師、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林淑雅、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陳瑤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徐偉群等人。

永社副執行長洪崇晏表示,中國現在的領導集團正不斷地透過各種手段擴張其政治、經濟、媒體等各領域的權力,而而台灣作為其中最嚴重的受害者,必須盡一切努力抵抗。唯一抵抗中國威權的方法,就是李明哲的做法,就是因為倡議民主就是中國所害怕的、真正能夠抵抗中國威權的方式。[34][35]

3月26日,李明哲之妻李淨瑜前往中國大陸探視李明哲,完成前往中國赤山監獄的第一次探監,28日返台後與洪崇晏在內等聲援人士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召開記者會。[36]

爭議事件

對陳為廷自我揭露性騷擾事件的看法

2014年12月9日,太陽花學運參與者陳為廷宣佈將以無黨籍身份參選苗栗縣立委補選,[37]12月23日經臺灣《自由時報》專訪披露,坦誠曾於大三時在客運上觸碰隔壁女乘客的胸部,為此向女性致歉[38]。此舉引起外界批評。12月24日,洪崇晏接受臺灣《蘋果日報》採訪時表示,陳為廷如果侵犯別人,本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但不必要的辱罵或太多的道德評價都屬過當。並進一步表示,要批評陳為廷,道德標準的尺規應一致。認為政治人物要參選,要看有無辦法達到承諾,陳為廷有能力實現政見,把苗栗帶到更好的環境。陳為廷於12月25日宣佈退出立委補選。[3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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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洪崇晏,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 以確保文法, 用詞, 语气, 格式, 標點等使用恰当, 2014年4月13日, 請按照校對指引, 幫助编辑這個條目, 幫助, 討論,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4月12日, 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 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 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此條目內容疑欠准确, 有待查證, 2014年4月16日, 請在讨论页討論問題所在及加以改善, 若此條目仍有爭議及准确度欠佳, 會被提出存廢討論, 此.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 以確保文法 用詞 语气 格式 標點等使用恰当 2014年4月13日 請按照校對指引 幫助编辑這個條目 幫助 討論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4月12日 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 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 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此條目內容疑欠准确 有待查證 2014年4月16日 請在讨论页討論問題所在及加以改善 若此條目仍有爭議及准确度欠佳 會被提出存廢討論 此生者传记条目需要补充更多可供查證的来源 2014年4月16日 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 无法查证的在世人物内容将被立即移除 此條目介紹的是針對洪崇晏的生平 关于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请见 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洪崇晏 Ian Hung 1991年1月19日 是台灣街頭社會運動參與者 就讀臺中一中時加入校刊社 開始接觸到寶藏巖 樂生 美濃反水庫等議題資訊 開啟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 1 高三升學時思考議題 認為行動層面的社會參與 需要理論基礎 決定選填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就讀 進入大學後加入大學新聞社 大新社 和台大大陸社 2012年起跟隨大新社成員正式參與反樂生療養院拆遷 升學時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並曾連任三屆文學院學生會議代表 2010 2013 並曾擔任學代會祕書長一職 自參與樂生反迫遷之後 陸續參與反大埔拆遷 反媒體壟斷 文林苑案 華光社區 反國光石化 支持警消組工會運動 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等陳情抗爭事件 2 都有他的參與 在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中批評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而引起巨大爭議 3 4 5 臺灣綠黨黨員 曾擔任臺灣永社副祕書長至2018年 6 洪崇晏英文名Ian Hung出生 1991 01 19 1991年1月19日 32歲 中華民國居住地 中華民國国籍 中華民國别名八六语言中文 台灣閩南語教育程度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母校國立臺中一中政党 綠黨学历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2015年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 2009年 2014年 國立臺中一中 2006年 2009年 台中市立居仁國中 2003年 2006年 台中市立大同國小 1997年 2003年 目录 1 政治社會參與 1 1 聲援2013年大埔四戶強制拆除事件 1 2 參與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1 3 427占領忠孝西路 1 4 遭便衣警察當街上銬拘提事件 1 5 參與樂生運動自救會夜宿臺北市政府 1 6 聲援李明哲事件 2 爭議事件 2 1 對陳為廷自我揭露性騷擾事件的看法 3 參考文獻 4 外部連結政治社會參與 编辑聲援2013年大埔四戶強制拆除事件 编辑 主条目 大埔事件 2013年大埔事件系列爭議中 苗栗縣政府以徵收計畫道路用地為名 7月17日無預警拆除包括張藥房等4戶住宅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與臺大學生洪崇晏等人 於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 總統馬英九出席揭牌儀式時 向總統車隊表達抗議 高喊 今天拆大埔 明天拆政府 後兩人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逮補逮捕 洪崇晏在維安人員執法過程中頭部受傷流血 現場參與者寇謐將 J Michael Cole 的記錄表示 洪崇晏在警方嚴密監視下至醫院就醫縫了三針 其後被企圖帶回警局 但被洪同行友人攔阻 7 徐世榮與洪崇晏兩人事後提起自訴 控告前國安局局長蔡得勝 大同分局偵查隊隊賴俊堯 前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強制 傷害等罪 士林地院駁回兩人之訴 高院發回更審 士院更一審仍判被告無罪 8 9 參與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编辑 主条目 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在2014年4月11日凌晨2時 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局長方仰寧表示 警方不會強制驅離立法院正門的公投護台灣聯盟群眾 然而 當日清晨6時40分 警方在群眾人數變少時展開驅離行動 並宣布 本分局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廣大多數人之公共利益 爰依 集會遊行法 之規定 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 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10 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教授遭警方強制抬離 蔡丁貴教授衝出中山南路上 更倒地欲讓車輛輾過 11 12 中正第一分局毀諾及宣布 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一事 因警方違法 違憲引發軒然大波 13 在2014年4月11日晚間 網友發起 路過中正一 活動 千名群眾自願前往 洪崇晏到場後帶領群眾喊口號與警方對話 並指出公投盟是有合法申請路權 警方無權驅離 對話期間洪崇晏對方仰寧局長說 如果後來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 你就要道歉下台 如果沒有的話 你真的要很小心了 你會害馬政府滅亡 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 14 因而引發爭議 4月13日 洪崇晏為此表示歉意 並表示自己並非路過行動主謀 激起群眾包圍警局的主謀應是方仰寧局長本人 15 4月14日 洪崇晏在個人臉書正式發表七點聲明 內容除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 並表明願意承擔相關刑責外 亦再次為失言所造成負面影響致歉 此外 也呼籲眾人合理面對爭議 騷擾我的家人朋友 對於讓我負上應有的責任並無任何幫助 而針對警方毀諾 違憲一事 需要追究責任 並找出下達命令的上位者 對於警員的勞動權保障 洪崇晏表示將延續2013年發起的活動 持續支持警察組工會 並期待媒體將焦點拉回反對黑箱服貿 監督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立法等重要議題 聲明最後 祝福蔡丁貴教授及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長期努力能有成果 16 4月17日 洪崇晏在臉書對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作出反省 與怪獸對抗的人 要小心自己也成為怪獸 當你凝視着深淵的時候 深淵也在凝視着你 與其無限期支持我 們 不如無限期監督我 們 17 427占領忠孝西路 编辑 主条目 佔領忠孝西路事件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2014年4月27日進行 停建核四 還權於民 大遊行後 遊行群眾 脫離事先申請的集會遊行路權範圍 自凱達格蘭大道經青島東路挺進忠孝西路 占據忠孝西路雙向車道癱瘓交通 經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崔企英舉牌4次命令解散無效後 4月28日凌晨2 50分 警方出動水車發動第一波噴水 並進行強制抬人攻勢 至清晨7點10多分 期間又陸續進行多波驅離行動 18 7點7分才將忠孝西路口淨空 並把民眾趕到人行道 直接恢復車流交通 7時16分中山南路上民眾已退到濟南路口 警方再度噴水驅散人群 直至7時51分 警方將民眾逼入凱道 讓中山南路恢復通行後才轉向離去 18 4月29日下午4點許 百名民眾聚集在立法院附近之青島東路和林森南路交叉口 圍堵國民黨立委盧嘉辰的座車 致盧受困至5點50分才成功脫困 當日晚間 又有近500名群眾突發性行動的癱瘓台北市忠孝東路 林森南路 洪崇晏與社運夥伴商量對策 希望盡可能讓群眾不受傷散場 6點半開始 洪崇晏和公投盟李述儒宣布請群眾上凱道 在警力抵達之後 現場群眾於晚間7點10分完全撤離忠孝東路 林森南路口 19 對於4月27日至28日早上之事件 台北地檢署2014年底以集會遊行法 首謀聚眾不解散 罪嫌 起訴台大研究生洪崇晏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 台北地院於2015年8月17日宣判蔡丁貴 洪崇晏被判無罪 20 判決中指出 427 428反核遊行的申請人並非蔡丁貴 洪崇晏 檢警卻以蔡 洪二人在現場持麥克風向群眾演講 而且 具有社會知名度 影響力 就認為他們有能力解散群眾 是本次活動的 首謀 欠缺依據 21 遭便衣警察當街上銬拘提事件 编辑 2014年5月5日 洪崇晏參與 捍衛民主 還我喇叭 行動後 在漢口街與館前路遭臺北市刑警大隊便衣警察上銬 以 代為保管 為由扣留手機 招計程車帶到市刑大偵訊 22 23 24 警方表示因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已傳喚兩次未到案 才進行拘捕 洪崇晏在保大偵訊 北檢複訊後 無保釋回 25 26 27 由於逮捕時目擊者未見便衣警察出示證件 下午訊息傳出後引起聲援者憤怒 洪崇晏晚間步出地檢署則表示 警方雖在第一時間出示證件及拘票 但並無充分時間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及權利 也不讓他在第一時間聯繫律師 因此當下透過手機快速撥號對外聯繫 但要進一步說明時 就被警方上銬並沒收手機 27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6日在議會質詢 認為警方出動4名員警 當街將洪上銬並沒收手機 使其無法聯繫律師 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28 時任台北市刑大隊長黃明昭表示 洪崇晏涉及411包圍中正一分局及429占路案件 曾2度通知其到案說明而未被予理會 2日向檢方申請拘票 5日發現洪的行蹤時 才予拘提 上銬是因為 現場混亂 沒收洪的手機是因怕其在網路號召網友前來 上銬作法的確需要檢討 28 參與樂生運動自救會夜宿臺北市政府 编辑 主条目 樂生療養院舊院區保留運動 因台北市捷運局進行新莊機廠工程 導致樂生院的主恩舍出現嚴重裂痕並有走山疑慮 居住其中的院民遭要求搬遷 2014年5月5日衛福部召開人權小組委員會 由捷運局報告搬遷事件 在多次協商未果下 樂生運動自救會5月8日召集百位民眾 下午2點自樂生蓬萊舍為起點 樂生自救會會長周富子以進行授旗儀式 由洪崇晏等3人掌旗 帶領隊伍沿捷運路線徒步17公里 晚間8點抵達台北市政府市府前廣場進行夜宿 29 負責掌旗並陪同夜宿的台大學生洪崇晏表示 樂生療養院工地的裂縫越來越大 即使捷運局修補後仍繼續裂開 30 並說 社會的能量其實已經很強了 人民已經對政府很不滿 如果政府再不改善的話 那這個能量越積越強 我們會以更強烈方式表現出來 31 9日早上參與者在市府前廣場召開記者會 聲援群眾欲衝入市府內時與警方衝突 導致8名聲援者被捕 32 聲援李明哲事件 编辑 主条目 李明哲事件 台灣文山社區大學課程經理李明哲 於2017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關押 後於9月11日在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 11月28日宣判徒刑五年 李明哲救援大隊於2017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舉辦 寄卡片給明哲 行動 出席聲援者包括立法委員尤美女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執行長黃怡碧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 洪在現場朗誦他寫給明哲的卡片內容 明哲你好 我們都在關注著你 以及與你相同處境的人們 雖然中國政府竭力想要封鎖自由的言論和民主的聲音 然而 不只你 還有千千萬萬的人們 會為了世界的民主與自由前撲後繼 選耶誕卡給你 是因為聖經中有一段話 如果一粒麥子落在地上 那就會長出千千萬萬的麥子 33 2018年3月19日為李明哲被抓一週年 救援大隊總統府前綁黃絲帶 並召開記者會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主持 出席聲援者包含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 經濟民主連合賴中強律師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林淑雅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陳瑤華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徐偉群等人 永社副執行長洪崇晏表示 中國現在的領導集團正不斷地透過各種手段擴張其政治 經濟 媒體等各領域的權力 而而台灣作為其中最嚴重的受害者 必須盡一切努力抵抗 唯一抵抗中國威權的方法 就是李明哲的做法 就是因為倡議民主就是中國所害怕的 真正能夠抵抗中國威權的方式 34 35 3月26日 李明哲之妻李淨瑜前往中國大陸探視李明哲 完成前往中國赤山監獄的第一次探監 28日返台後與洪崇晏在內等聲援人士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召開記者會 36 爭議事件 编辑對陳為廷自我揭露性騷擾事件的看法 编辑 2014年12月9日 太陽花學運參與者陳為廷宣佈將以無黨籍身份參選苗栗縣立委補選 37 12月23日經臺灣 自由時報 專訪披露 坦誠曾於大三時在客運上觸碰隔壁女乘客的胸部 為此向女性致歉 38 此舉引起外界批評 12月24日 洪崇晏接受臺灣 蘋果日報 採訪時表示 陳為廷如果侵犯別人 本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但不必要的辱罵或太多的道德評價都屬過當 並進一步表示 要批評陳為廷 道德標準的尺規應一致 認為政治人物要參選 要看有無辦法達到承諾 陳為廷有能力實現政見 把苗栗帶到更好的環境 陳為廷於12月25日宣佈退出立委補選 39 參考文獻 编辑 蕭米棋 社會參與的 反 與 思 專訪洪崇晏 cpaper blog blogspot tw 2013 11 23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3 29 曾捍衛警察勞動權網友替洪崇晏抱不平 自由時報 2014 04 12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4 嗆方仰寧會被暗殺 洪崇晏道歉 中央社 CNA 2014 04 14 2018 03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5 19 呂品逸 台大洪崇晏 熱中搞社運 臺灣蘋果日報 2014年4月12日 2014年5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洪崇晏抗爭無役不與 圍警局臉書被罵翻 東森新聞 2014年4月12日 下午1 45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關於永社 taiwanforever2012 blogspot tw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3 30 中文 臺灣 Cole J Michael 黑色島嶼 一個外籍資深記者對台灣公民運動的調查性報導 臺北市 商周出版 2015 544 ISBN 9789862729335 聯合新聞網 徐世榮 洪崇晏控警私刑拘禁 高院駁回 吞3敗 法律前線 社會 聯合新聞網 聯合新聞網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09 徐世榮 洪崇晏自訴警妨害自由 傷害 高院判無罪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4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新聞稿 公投護臺灣聯盟多次違法集會 本分局逕予廢止該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2014 04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4 19 中文 臺灣 立院 門神 蔡丁貴 守了1988天 蘋果日報 2014 04 11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2 14 中文 繁體 蔡丁貴遭警驅離受傷 台大醫院 再觀察 新頭殼 2014 04 11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11 02 中文 繁體 中正一事件 黃國昌 應追究誰違法違憲 蘋果日報 2014 04 13 2014 04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04 中文 臺灣 包圍警局嗆方仰寧 你會害自己被暗殺 蘋果日報 2014 04 11 2014 04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12 中文 臺灣 嗆方仰寧 你會害自己被暗殺 洪崇晏道歉 自由時報 2014 04 13 2014 04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4 13 中文 繁體 七點聲明二補充 洪崇晏 對方仰寧失言道歉 民報 2014 04 14 2014 04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中文 臺灣 蘋論 小心自己也成為怪獸 蘋果日報 2014 04 19 2014 04 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09 中文 臺灣 18 0 18 1 反核 清空忠孝西路 警噴水 抬人 棍棒齊下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4 Storm mg 不甘心 反核佔領忠孝東路 公投盟難勸退 風傳媒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中文 臺灣 反核癱交通 洪崇晏 蔡丁貴一審判無罪 公視新聞網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1 中文 繁體 佔領忠孝西路首謀 北院判蔡丁貴 洪崇晏無罪 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pnn pts org tw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3 30 中文 臺灣 洪崇晏現抗議場合 警順勢逮人 中央社 2014 05 05 2014 05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7 05 中文 臺灣 洪崇晏討完喇叭 遭警上銬逮捕 蘋果即時 臺北 2014 05 05 2014 05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9 24 中文 臺灣 當街逮洪崇晏 台權會批 警方如黑道 蘋果即時 2014 05 05 2014 05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04 中文 臺灣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拘提洪 晏聲明稿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新闻稿 台北 2014 05 05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5 06 中文 臺灣 洪崇晏批警執法粗暴 北市警 檢方核發拘票 合乎程序 NowNews 台北 2014 05 06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5 06 中文 臺灣 27 0 27 1 宋小海 便衣警拘提洪崇晏 北檢複訊後無保請回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台北 2014 05 06 2014 05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5 06 中文 臺灣 28 0 28 1 Storm mg 上銬拘提洪崇晏 北市刑大坦承失當 風傳媒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中文 臺灣 捷運剷樂生 爭議10年 百人苦行17K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環境資訊中心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中文 繁體 樂生百人苦行17公里 要求新莊機廠停工 新頭殼Newtalk 新頭殼 Newtalk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0 中文 臺灣 三立新聞網 樂生夜宿北市府抗議 洪崇晏 人民反撲力漸大 三立新聞網 2018 03 28 中文 臺灣 樂生存亡之際 聲援者市府陳情爆衝突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環境資訊中心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3 中文 繁體 寄一張耶誕 賀年 生日卡給李明哲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2017 12 25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0 中文 繁體 李明哲被捕一周年 救援大隊致函給蔡總統 籲積極救援關注 上報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2 新聞稿 李明哲被抓一週年 救援大隊總統府前綁黃絲帶 苦勞網 2018 03 19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4 中文 繁體 探視李明哲30分鐘 李凈瑜 他的發言 通訊權遭剝奪 影音精選 自由影音 自由電子報 2018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3 30 陳為廷宣佈 參選苗栗立委補選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3 陳為廷自曝襲胸醜事 陪同助理也震驚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台灣學運領袖陳為廷宣佈退出立委補選 BBC 中文网 2014 12 14 2018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5 中文 繁體 一張圖看懂方仰寧事件始末 聯合新聞網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4 17 中文 臺灣 洪崇晏 沒有我 411也不會變成中壢事件 新頭殼 2014 04 13 2014 04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4 16 中文 臺灣 外部連結 编辑洪崇晏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在facebook的專頁 洪崇晏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在想想論壇的專欄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洪崇晏 amp oldid 7560048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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