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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浹

林維浹越南语Lâm Duy HiếpLâm Duy Tiếp林維浹,1806年—1863年),初名林維義越南语Lâm Duy Nghĩa林維義),字正路越南语Chính Lộ正路),號質齋越南语Thất Trai質齋[1]明鄉人越南阮朝官員、學者

生平 编辑

林維浹祖先來自中國,入籍於平定綏遠縣明命九年(1828年),考中举人[2]。歷任知縣、知府,政績斐然,名聲遠播。明命十八年(1837年),陞侍讀學士,入閣辦事。不久又陞任侍郎,仍然辦理閣務。紹治元年(1841年),因做事細心,加參知銜,照從二品領取俸祿。紹治二年(1842年),隨紹治帝前往河內接受清朝冊封,後獲御賜垂纓攀龍附鳳、一枚金錢和八兩銀子,並授兵部右參知。該年十一月,派往南圻督察軍隊。紹治六年(1846年),署理工部尚書。很快又改任禮部尚書,兼管侍衛。[1]

紹治七年(1847年)九月,奉紹治帝遺詔,充當嗣德帝的輔政大臣,陞任協辦大學士。嗣德三年(1850年),改任機密院大臣,兼國史館副總裁,協辦京畿水師事務。嗣德帝以其功勳老臣之故,下令嘉獎。不久與張登桂武文解上疏請求除去輔政大臣職銜,嗣德帝詔不許。該年冬,承天府雨多天寒,林維浹又上疏進言:“慎一德以承天休,旌循吏以風有司,選賢才以收寔用,及袪成案駁查重犯滯禁之弊。”[1]獲得嗣德帝嘉獎。林維浹趁機又提出除去輔政大臣職銜的請求,終獲准許。嗣德六年(1853年),林維浹上疏請求回家探親,嗣德帝賞銀四十兩,並蔭授一子為主事。林維浹回京之後,改任河寧總督。專門管理海陽太原北寧三省鉛礦。當時寧平土酋丁公美煽動叛亂,林維浹讓清人黎達記糾集礦夫抵禦丁公美,遭到嗣德帝訓斥,認為不應該假借外人之手解決叛亂。降林維浹為巡撫。當時該省洪澇災害特別嚴重,林維浹未能事先預防,事後賑災不力,遭到科道張懿彈劾,以至被革職,左遷兵部參知。[1]

嗣德十二年(1859年),再任機密院大臣,又陞尚書銜。嗣德十五年(1862年),嗣德帝與法國人在南圻議和,命林維浹為議和副全權大臣,和潘清簡一起前往南圻談判。林維浹向嗣德帝辭行時,嗣德帝親自為其斟酒,結果林維浹酒後失言,遭到嗣德帝嚴厲譴責,改任其為順慶巡撫,但仍前往南圻參與和法國統帥的談判,戴罪立功。但不久之後林維浹去世。嗣德帝下旨厚葬。[1]

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嗣德帝下旨追奪林維浹和潘清簡的職銜;又刮去進士碑名,永存斬候之案。[3]同慶元年(1886年),阮有度向同慶帝為林維浹陳情,開復為兵部侍郎

家庭 编辑

  • 子林維湛,尚公主
    • 孫林維壂,襲錦衣校尉

注釋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七 林維浹傳
  2. ^ 《國朝鄉科錄》卷一. [2017-06-15]. (原始内容于2017-11-13). 
  3. ^ 國朝正編撮要·卷之五》

參考資料 编辑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七 林維浹傳

林維浹, 越南语, lâm, hiếp或lâm, tiếp, 1806年, 1863年, 初名林維義, 越南语, lâm, nghĩa, 林維義, 字正路, 越南语, chính, lộ, 正路, 號質齋, 越南语, thất, trai, 質齋, 明鄉人, 越南阮朝官員, 學者, 目录, 生平, 家庭, 注釋,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祖先來自中國, 入籍於平定綏遠縣, 明命九年, 1828年, 考中举人, 歷任知縣, 知府, 政績斐然, 名聲遠播, 明命十八年, 1837年, 陞侍讀學士, 入閣辦事, 不久又陞任侍. 林維浹 越南语 Lam Duy Hiếp或Lam Duy Tiếp 林維浹 1806年 1863年 初名林維義 越南语 Lam Duy Nghĩa 林維義 字正路 越南语 Chinh Lộ 正路 號質齋 越南语 Thất Trai 質齋 1 明鄉人 越南阮朝官員 學者 目录 1 生平 2 家庭 3 注釋 4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林維浹祖先來自中國 入籍於平定綏遠縣 明命九年 1828年 考中举人 2 歷任知縣 知府 政績斐然 名聲遠播 明命十八年 1837年 陞侍讀學士 入閣辦事 不久又陞任侍郎 仍然辦理閣務 紹治元年 1841年 因做事細心 加參知銜 照從二品領取俸祿 紹治二年 1842年 隨紹治帝前往河內接受清朝冊封 後獲御賜垂纓攀龍附鳳 一枚金錢和八兩銀子 並授兵部右參知 該年十一月 派往南圻督察軍隊 紹治六年 1846年 署理工部尚書 很快又改任禮部尚書 兼管侍衛 1 紹治七年 1847年 九月 奉紹治帝遺詔 充當嗣德帝的輔政大臣 陞任協辦大學士 嗣德三年 1850年 改任機密院大臣 兼國史館副總裁 協辦京畿水師事務 嗣德帝以其功勳老臣之故 下令嘉獎 不久與張登桂 武文解上疏請求除去輔政大臣職銜 嗣德帝詔不許 該年冬 承天府雨多天寒 林維浹又上疏進言 慎一德以承天休 旌循吏以風有司 選賢才以收寔用 及袪成案駁查重犯滯禁之弊 1 獲得嗣德帝嘉獎 林維浹趁機又提出除去輔政大臣職銜的請求 終獲准許 嗣德六年 1853年 林維浹上疏請求回家探親 嗣德帝賞銀四十兩 並蔭授一子為主事 林維浹回京之後 改任河寧總督 專門管理海陽 太原 北寧三省鉛礦 當時寧平土酋丁公美煽動叛亂 林維浹讓清人黎達記糾集礦夫抵禦丁公美 遭到嗣德帝訓斥 認為不應該假借外人之手解決叛亂 降林維浹為巡撫 當時該省洪澇災害特別嚴重 林維浹未能事先預防 事後賑災不力 遭到科道張懿彈劾 以至被革職 左遷兵部參知 1 嗣德十二年 1859年 再任機密院大臣 又陞尚書銜 嗣德十五年 1862年 嗣德帝與法國人在南圻議和 命林維浹為議和副全權大臣 和潘清簡一起前往南圻談判 林維浹向嗣德帝辭行時 嗣德帝親自為其斟酒 結果林維浹酒後失言 遭到嗣德帝嚴厲譴責 改任其為順慶巡撫 但仍前往南圻參與和法國統帥的談判 戴罪立功 但不久之後林維浹去世 嗣德帝下旨厚葬 1 嗣德二十一年 1868年 嗣德帝下旨追奪林維浹和潘清簡的職銜 又刮去進士碑名 永存斬候之案 3 同慶元年 1886年 阮有度向同慶帝為林維浹陳情 開復為兵部侍郎 家庭 编辑子林維湛 尚公主 孫林維壂 襲錦衣校尉注釋 编辑 1 0 1 1 1 2 1 3 1 4 大南實錄 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七 林維浹傳 國朝鄉科錄 卷一 2017 06 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11 13 國朝正編撮要 卷之五 參考資料 编辑 大南實錄 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七 林維浹傳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林維浹 amp oldid 7947038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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