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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又稱五股爆炸案,是2011年4月22日發生於臺灣新北市五股區的一場爆炸。自桃園萬達煙火公司載運煙火而至的貨車,停靠在新興堂鋪旁,煙火於裝卸時爆炸,波及範圍達兩百公尺。[1][2]致4死38傷,9戶房屋全毀,44戶半毀,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3]。其威力之大,不僅讓中央氣象局誤判是春雷,以及大台北地區的民眾誤認為打雷,甚至使方圓十公里的台北基隆等地的民眾都能感受得到。[4]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日期2011年4月22日
时间20:19(UTC+8
地点 臺灣新北市五股區疏洪北路
坐标25°06′02.16″N 121°27′08.86″E / 25.1006000°N 121.4524611°E / 25.1006000; 121.4524611坐标25°06′02.16″N 121°27′08.86″E / 25.1006000°N 121.4524611°E / 25.1006000; 121.4524611
死亡4人
受伤38人

事件經過 编辑

4月1日 编辑

萬達煙火製造公司廠區發生爆炸意外,釀成1死2傷。

4月22日 编辑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廢止萬達公司「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為避免煙火遭沒入銷毀,聯絡新興堂負責人陳邱隆,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將煙火送往三芝區倉庫存放。中午12點左右,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下午2點多抵五股載陳邱隆,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停留3個多小時,約晚間8點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機和萬達煙火公司協理鄭禮廷聯絡,最後停車在香鋪前,20分鐘後發生大爆炸。[5][6]該事件導致4人死亡、38人受傷。

罹難者 编辑

  • 盧錦熹:貨車司機
  • 陳邱隆: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
  • 陳純美: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陳邱隆的母親
  • 林文宏:事故非相關人員,正巧駕車經過

後續影響 编辑

  • 2011年4月23日晚間,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以炮竹店不得存放超過25公斤煙火為標準,加強查緝炮竹店,違者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 勘驗爆炸現場,發現遺留「中國湖南省製」之未爆高空煙火。時任新北市市長朱立倫表示要追查來源。
  • 2023年,最高法院更一審認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未採取行政規制手段管理放在萬達公司內的煙火,判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應負1077萬餘元的連帶賠償責任。[1]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林捷庭. 12年前五股香舖爆炸釀4死38傷 桃市消防局連帶賠1077萬元確定. 民視新聞. 2023-03-01 [2023-05-18]. (原始内容于2023-05-21). 
  2. ^ 王朝鈺. . 中央社. 2013-11-12 [2013-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14). 
  3. ^ 五股香鋪大爆炸 鹹粥店監視器記錄驚爆瞬間. nownews. 2011-04-25 [2011-04-25]. (原始内容于2012-08-13). 
  4. ^ 爆炸當春雷 五股大火4死24傷. 自由時報. 2011-04-23 [2017-05-23]. (原始内容于2019-12-02). 
  5. ^ 五股金紙廠爆炸4死22人傷 侯友宜:貨車卸貨過程引發. nownews. 2011-04-23 [2011-04-27]. (原始内容于2011-04-27). 
  6. ^ 煙火來自萬達倉庫. 自由時報. 2011-04-28 [2015-02-19]. (原始内容于2019-11-30).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23年5月18日, 請更新本文以反映近況和新增内容, 完成修改後請移除本模板, 又稱五股爆炸案, 是2011年4月22日發生於臺灣新北市五股區的一場爆炸, 自桃園萬達煙火公司載運煙火而至的貨車, 停靠在新興堂香鋪旁, 煙火於裝卸時爆炸, 波及範圍達兩百公尺, 致4死38傷, 9戶房屋全毀, 44戶半毀, 車輛7台全毀, 10台半毀, 其威力之大, 不僅讓中央氣象局誤判是春雷, 以及大台北地區的民眾誤認為打雷, 甚至使方圓十公里的台北, 基隆等地的民眾都能感受得到, 日期20.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23年5月18日 請更新本文以反映近況和新增内容 完成修改後請移除本模板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又稱五股爆炸案 是2011年4月22日發生於臺灣新北市五股區的一場爆炸 自桃園萬達煙火公司載運煙火而至的貨車 停靠在新興堂香鋪旁 煙火於裝卸時爆炸 波及範圍達兩百公尺 1 2 致4死38傷 9戶房屋全毀 44戶半毀 車輛7台全毀 10台半毀 3 其威力之大 不僅讓中央氣象局誤判是春雷 以及大台北地區的民眾誤認為打雷 甚至使方圓十公里的台北 基隆等地的民眾都能感受得到 4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日期2011年4月22日时间20 19 UTC 8 地点臺灣新北市五股區疏洪北路坐标25 06 02 16 N 121 27 08 86 E 25 1006000 N 121 4524611 E 25 1006000 121 4524611 坐标 25 06 02 16 N 121 27 08 86 E 25 1006000 N 121 4524611 E 25 1006000 121 4524611死亡4人受伤38人 目录 1 事件經過 1 1 4月1日 1 2 4月22日 2 罹難者 3 後續影響 4 參考文獻事件經過 编辑4月1日 编辑 萬達煙火製造公司廠區發生爆炸意外 釀成1死2傷 4月22日 编辑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廢止萬達公司 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 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為避免煙火遭沒入銷毀 聯絡新興堂負責人陳邱隆 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將煙火送往三芝區倉庫存放 中午12點左右 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 下午2點多抵五股載陳邱隆 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 停留3個多小時 約晚間8點回五股 沿途都用手機和萬達煙火公司協理鄭禮廷聯絡 最後停車在香鋪前 20分鐘後發生大爆炸 5 6 該事件導致4人死亡 38人受傷 罹難者 编辑盧錦熹 貨車司機 陳邱隆 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 陳純美 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陳邱隆的母親 林文宏 事故非相關人員 正巧駕車經過後續影響 编辑2011年4月23日晚間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以炮竹店不得存放超過25公斤煙火為標準 加強查緝炮竹店 違者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勘驗爆炸現場 發現遺留 中國湖南省製 之未爆高空煙火 時任新北市市長朱立倫表示要追查來源 2023年 最高法院更一審認為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未採取行政規制手段管理放在萬達公司內的煙火 判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應負1077萬餘元的連帶賠償責任 1 參考文獻 编辑 1 0 1 1 林捷庭 12年前五股香舖爆炸釀4死38傷 桃市消防局連帶賠1077萬元確定 民視新聞 2023 03 01 2023 05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 05 21 王朝鈺 五股爆炸案 家屬獲賠290萬 中央社 2013 11 12 2013 12 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1 14 五股香鋪大爆炸 鹹粥店監視器記錄驚爆瞬間 nownews 2011 04 25 2011 04 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 08 13 爆炸當春雷 五股大火4死24傷 自由時報 2011 04 23 2017 05 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2 五股金紙廠爆炸4死22人傷 侯友宜 貨車卸貨過程引發 nownews 2011 04 23 2011 04 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 04 27 煙火來自萬達倉庫 自由時報 2011 04 28 2015 02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1 30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amp oldid 7852320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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