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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珊

戴珊(1437年—1505年),字廷珍,號松溪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戴珊

甲申十同年圖》之戴珊


大明左都御史
籍貫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字號 字廷珍
諡號 恭簡
出生 正統二年(1437年)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逝世 弘治十八年(1505年)
順天府
出身
  • 天順八年甲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父戴哻,官嘉兴教授。戴珊幼嗜学,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与刘大夏同年,授御史,督南畿学政。成化十四年(1478年)遷為陝西副使。歷官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布政使、福建右布政使、刑部左侍郎、刑部右侍郎,再進為南京刑部尚書。弘治二年(1489年),擢升為右副都御史。弘治十三年(1500年)召為左都御史。為官廉潔有政聲,家无余积。弘治十八年(1505年)卒,贈太子太保,谥恭简[1]

註釋 编辑

  1. ^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戴珊,字廷珍,浮梁人。父哻,由鄉舉官嘉興教授,有學行。富人數輩遣其奴子入學,哻不可。賄上官強之,執愈堅,見忤,坐他事去。
    珊幼嗜學,天順末,與劉大夏同舉進士。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學政。成化十四年遷陝西副使,仍督學政。正身率教,士皆愛慕之。歷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終任不攜一土物。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蜀盜野王剛流劫竹山、平利。珊合川、陝兵,檄副使朱漢等討擒其魁,余皆以脅從論,全活甚眾。入歷刑部左、右侍郎,與尚書何喬新、彭韶共事。晉府寧化王鍾鈵淫虐不孝,勘不得實,再遣珊等勘之,遂奪爵禁錮。進南京刑部尚書。久之,召為左都御史。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苟合。給事中吳、王蓋自疑見黜,連疏詆吏部尚書馬文升,並言珊縱妻子納賄。珊等乞罷,帝慰留之。御史馮允中等言:「文升、珊歷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詞廢計典。」乃下、蓋詔獄,命文升、珊即舉察事。珊等言:「兩人逆計當黜,故先劾臣等。今黜之,彼必曰是挾私也。苟避不黜,則負委任,而使詐諼者得志。」帝命上兩人事跡,皆黜之。已,劉健等因召對,力言蓋罪輕,宜調用。帝方向用文升、珊,卒不納。
    帝晚年召對大臣,珊與大夏造膝宴見尤數。一日,與大夏侍坐。帝曰:「時當述職,諸大臣皆杜門。如二卿者,雖日見客何害。」袖出白金賚之,曰:「少佐而廉。」且屬勿廷謝,曰:「恐為他人忌也。」珊以老疾數求退,輒優詔勉留,遣醫賜食,慰諭有加。珊感激泣下,私語大夏曰:「珊老病子幼,恐一旦先朝露,公同年好友,何惜一言乎?」大夏曰:「唯唯。」後大夏燕對畢,帝問珊病狀,言珊實病,乞憫憐聽其歸。帝曰:「彼屬卿言耶?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耶?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大夏出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視事。疾作,遂卒。贈太子太保,諡恭簡。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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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编辑

  •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

戴珊, 1437年, 1505年, 字廷珍, 號松溪,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甲申十同年圖, 之大明左都御史籍貫,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字號, 字廷珍諡號, 恭簡出生, 正統二年, 1437年,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逝世, 弘治十八年, 1505年, 順天府出身天順八年甲申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註釋, 延伸阅读, 參考書目生平, 编辑父戴哻, 官嘉兴教授, 幼嗜学, 天顺八年, 1464年, 进士, 与刘大夏同年, 授御史, 督南畿学政, 成化十四年, 1478年, 遷為陝西副使, 歷官浙江按察使. 戴珊 1437年 1505年 字廷珍 號松溪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 明朝政治人物 戴珊 甲申十同年圖 之戴珊大明左都御史籍貫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字號 字廷珍諡號 恭簡出生 正統二年 1437年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逝世 弘治十八年 1505年 順天府出身天順八年甲申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註釋 3 延伸阅读 4 參考書目生平 编辑父戴哻 官嘉兴教授 戴珊幼嗜学 天顺八年 1464年 进士 与刘大夏同年 授御史 督南畿学政 成化十四年 1478年 遷為陝西副使 歷官浙江按察使 福建左布政使 福建右布政使 刑部左侍郎 刑部右侍郎 再進為南京刑部尚書 弘治二年 1489年 擢升為右副都御史 弘治十三年 1500年 召為左都御史 為官廉潔有政聲 家无余积 弘治十八年 1505年 卒 贈太子太保 谥恭简 1 註釋 编辑 明史 卷一百八十三 戴珊 字廷珍 浮梁人 父哻 由鄉舉官嘉興教授 有學行 富人數輩遣其奴子入學 哻不可 賄上官強之 執愈堅 見忤 坐他事去 珊幼嗜學 天順末 與劉大夏同舉進士 久之 擢御史 督南畿學政 成化十四年遷陝西副使 仍督學政 正身率教 士皆愛慕之 歷浙江按察使 福建左 右布政使 終任不攜一土物 弘治二年 以王恕薦擢右副都御史 撫治鄖陽 蜀盜野王剛流劫竹山 平利 珊合川 陝兵 檄副使朱漢等討擒其魁 余皆以脅從論 全活甚眾 入歷刑部左 右侍郎 與尚書何喬新 彭韶共事 晉府寧化王鍾鈵淫虐不孝 勘不得實 再遣珊等勘之 遂奪爵禁錮 進南京刑部尚書 久之 召為左都御史 十七年 考察京官 珊廉介不苟合 給事中吳 王蓋自疑見黜 連疏詆吏部尚書馬文升 並言珊縱妻子納賄 珊等乞罷 帝慰留之 御史馮允中等言 文升 珊歷事累朝 清德素著 不可因浮詞廢計典 乃下 蓋詔獄 命文升 珊即舉察事 珊等言 兩人逆計當黜 故先劾臣等 今黜之 彼必曰是挾私也 苟避不黜 則負委任 而使詐諼者得志 帝命上兩人事跡 皆黜之 已 劉健等因召對 力言蓋罪輕 宜調用 帝方向用文升 珊 卒不納 帝晚年召對大臣 珊與大夏造膝宴見尤數 一日 與大夏侍坐 帝曰 時當述職 諸大臣皆杜門 如二卿者 雖日見客何害 袖出白金賚之 曰 少佐而廉 且屬勿廷謝 曰 恐為他人忌也 珊以老疾數求退 輒優詔勉留 遣醫賜食 慰諭有加 珊感激泣下 私語大夏曰 珊老病子幼 恐一旦先朝露 公同年好友 何惜一言乎 大夏曰 唯唯 後大夏燕對畢 帝問珊病狀 言珊實病 乞憫憐聽其歸 帝曰 彼屬卿言耶 主人留客堅 客則強留 珊獨不能為朕留耶 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 猶家人父子 今太平未兆 何忍言歸 大夏出以告珊 珊泣曰 臣死是官矣 帝既崩 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 力疾視事 疾作 遂卒 贈太子太保 諡恭簡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國朝獻徵錄 卷之五十四 nbsp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 出自 明史 參考書目 编辑 明史 卷一百八十三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戴珊 amp oldid 7615531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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