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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人类学

宗教人類學(英語:anthropology of religion)始於19世紀,研究處於無文字階段的原始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各種因素、探索遠古時代的原始宗教。與宗教社會學不同的是,它較傾重於原始宗教。隨著西方殖民擴張和傳教活動發展,宗教學家在大洋洲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進行實地考察,掌握了大量土著文化及其宗教資料加以整理,令宗教人類學得以迅速發展。宗教人類學著重傳統的田野調查、統計學及象徵體系的比較方法,與民俗學民族學交叉。代表學說有萬物有靈論、前萬物有靈論、巫術論、原始一神論、功能論及神話結構學說等。

宗教的定義

宗教人類學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宗教本身的定義。過去有一段時間,人類學家相信在所有文化的發展過程的某個點,會有某些或多或少共同的宗教儀式與信仰,例如對於神靈或鬼魂的信仰、使用巫術做為控制超自然力量的工具、使用占卜做為探索神秘知識的工具;以及施行儀式,例如祈禱者與獻祭做為透過一個超自然力量,來影響各種不同事件結果的手段,有時採取薩滿教或祖先崇拜的形式。 根據克里福得·葛茲的定義,宗教是:(1)一套象徵體系,它發揮作用以 (2)在人們心中建立強大、無所不在、與長久持續的情緒與動機,這是藉由 (3)提出一些概念,說明一套普遍的存在秩序,並且 (4)將這些概念包裝在一個真實性的氣氛之中,以使得 (5)這些情緒與動機看來格外真實。」(Geertz 1966)。[1]目前,人類學家爭辯著(而且有許多人拒斥)這些類別的跨文化有效性(經常視它們為來自歐洲原始主義的例證)。人類學家們曾考慮採用各種不同標準來定義宗教,例如一種超自然信仰,或是對於儀式的依賴;但很少有人主張這些標準是普遍有效的。

在西方文化,宗教已或多或少成為一神教及其明訂的各種道德規範的同義字。道德規範也演變成連結到興都教與佛教的信仰相連結,而與一神教鄉脫離。然而,規範性的道德規範甚至倫理規範做為宗教信仰或行為的一個必要成分,並不會超乎它們做為在科學及科學研究方法中的一個必要成分。

華萊士(Anthony F.C. Wallace)提出四個宗教類別,每一種後續的類別涵蓋前面的類別。但是,這些類別是綜合性的,而且並不必然涵蓋所有的宗教:[2]

  1. 個人宗教:最基本,最簡單。例如:視覺追尋。
  2. 薩滿教:兼職的宗教治療者,使用宗教來治病、占卜,通常代表著一位委託人。蒂拉穆克人(Tillamook)有四個類型的薩滿。薩滿的例子:靈媒、巫醫、手相師。這些人透過自己的方式,取得宗教上的權威。
  3. 社群宗教:精心設置的信仰與宗教行為組合;在氏族中,依據世系群、年齡組或某些宗教社群而安排的人群;基於知識和祖先崇拜,而扮演特定角色的人。
  4. 教會宗教:最複雜。綜合了前述的三個元素。

宗教行為與信仰

參見

引用文獻

  1. ^ C. Geertz, "Religion as a Cultural System," in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Religion , ed. M. Banton (London: Tavistock, 1966): 1-46
  2. ^ . [2010-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8). 

外部連結

  • 美國人類學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分支組織
  • 宗教人類學網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美國阿拉巴馬州M.D. Murphy.
  • anpere (人類學對宗教的觀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Andrew Lang, Anthropology and Religi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Making of Religion, (Chapter II), Longmans, Green, and C°, London, New York and Bombay, 1900, pp. 39-64.

宗教人类学, 宗教人類學, 英語, anthropology, religion, 始於19世紀, 研究處於無文字階段的原始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各種因素, 探索遠古時代的原始宗教, 與宗教社會學不同的是, 它較傾重於原始宗教, 隨著西方殖民擴張和傳教活動發展, 宗教學家在大洋洲, 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進行實地考察, 掌握了大量土著文化及其宗教資料加以整理, 令宗教人類學得以迅速發展, 宗教人類學著重傳統的田野調查, 統計學及象徵體系的比較方法, 與民俗學及民族學交叉, 代表學說有萬物有靈論, 前萬物有靈論, 巫術論. 宗教人類學 英語 anthropology of religion 始於19世紀 研究處於無文字階段的原始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各種因素 探索遠古時代的原始宗教 與宗教社會學不同的是 它較傾重於原始宗教 隨著西方殖民擴張和傳教活動發展 宗教學家在大洋洲 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進行實地考察 掌握了大量土著文化及其宗教資料加以整理 令宗教人類學得以迅速發展 宗教人類學著重傳統的田野調查 統計學及象徵體系的比較方法 與民俗學及民族學交叉 代表學說有萬物有靈論 前萬物有靈論 巫術論 原始一神論 功能論及神話結構學說等 目录 1 宗教的定義 2 宗教行為與信仰 3 參見 4 引用文獻 5 外部連結宗教的定義 编辑宗教人類學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宗教本身的定義 過去有一段時間 人類學家相信在所有文化的發展過程的某個點 會有某些或多或少共同的宗教儀式與信仰 例如對於神靈或鬼魂的信仰 使用巫術做為控制超自然力量的工具 使用占卜做為探索神秘知識的工具 以及施行儀式 例如祈禱者與獻祭做為透過一個超自然力量 來影響各種不同事件結果的手段 有時採取薩滿教或祖先崇拜的形式 根據克里福得 葛茲的定義 宗教是 1 一套象徵體系 它發揮作用以 2 在人們心中建立強大 無所不在 與長久持續的情緒與動機 這是藉由 3 提出一些概念 說明一套普遍的存在秩序 並且 4 將這些概念包裝在一個真實性的氣氛之中 以使得 5 這些情緒與動機看來格外真實 Geertz 1966 1 目前 人類學家爭辯著 而且有許多人拒斥 這些類別的跨文化有效性 經常視它們為來自歐洲原始主義的例證 人類學家們曾考慮採用各種不同標準來定義宗教 例如一種超自然信仰 或是對於儀式的依賴 但很少有人主張這些標準是普遍有效的 在西方文化 宗教已或多或少成為一神教及其明訂的各種道德規範的同義字 道德規範也演變成連結到興都教與佛教的信仰相連結 而與一神教鄉脫離 然而 規範性的道德規範甚至倫理規範做為宗教信仰或行為的一個必要成分 並不會超乎它們做為在科學及科學研究方法中的一個必要成分 華萊士 Anthony F C Wallace 提出四個宗教類別 每一種後續的類別涵蓋前面的類別 但是 這些類別是綜合性的 而且並不必然涵蓋所有的宗教 2 個人宗教 最基本 最簡單 例如 視覺追尋 薩滿教 兼職的宗教治療者 使用宗教來治病 占卜 通常代表著一位委託人 蒂拉穆克人 Tillamook 有四個類型的薩滿 薩滿的例子 靈媒 巫醫 手相師 這些人透過自己的方式 取得宗教上的權威 社群宗教 精心設置的信仰與宗教行為組合 在氏族中 依據世系群 年齡組或某些宗教社群而安排的人群 基於知識和祖先崇拜 而扮演特定角色的人 教會宗教 最複雜 綜合了前述的三個元素 宗教行為與信仰 编辑祖先崇拜 造神運動 Apotropaic magic 泛靈信仰 占星學 權威 魅力 接觸巫術 禮拜 魔鬼 占卜 秘教 驅邪 惡靈 生殖器崇拜 拜物教 祭品 善神 神上帝 女神崇拜 鬼魂 異教 符號 Intercession 不死 Kachina 魔法 瑪那 面具 神跡 醫療 一神教 神話 秘密宗教 通靈術 新異教主義 新纪元运动 神秘主義 預兆 痛苦 多神教 祈禱者 預言家 重生 出神狀態 儀式 犧牲 薩滿教 超自然 咒語 祈願 交感巫術 護身符 塔羅牌 圖騰崇拜參見 编辑文化人類學 象徵人類學 象徵論 宗教社會學 神聖世俗二分法 英语 Sacred profane dichotomy 引用文獻 编辑 C Geertz Religion as a Cultural System in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Religion ed M Banton London Tavistock 1966 1 46 Anthony Wallace 2010 03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 10 18 外部連結 编辑美國宗教人類學會首頁美國人類學會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的分支組織 宗教人類學網頁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美國阿拉巴馬州M D Murphy anpere 人類學對宗教的觀點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ndrew Lang Anthropology and Religion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Making of Religion Chapter II Longmans Green and C London New York and Bombay 1900 pp 39 64 人類學的非洲矮黑人宗教研究 Anthropology of the African Pygmies religion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宗教人类学 amp oldid 6758876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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