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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沿革 编辑
1949年11月,宁乡县人民法院成立。1953年,在王家湾、黄材、老粮仓、双凫铺设置巡回法庭,翌年在县垣设置巡回法庭。1955年起,巡回法庭相继改为人民法庭。1961年,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回宁乡调查时指出:“多建几个分庭,便于群众诉讼。”是年增设巷子口、流沙河、双江口等5个人民法庭。1964年,全县成立13个人民法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院机构瘫痪。1973年5月,宁乡县人民法院得以恢复。当年7月,恢复刑事、民事审判庭,并相继在区、镇恢复和建立人民法庭。1981年,增设经济审判庭。1984年,增设执行庭和刑事审判二庭。1987年,增设行政审判庭。[2]2002年,将原有的基层法庭撤并为5个中心法庭。2011年增设金洲人民法庭。2017年12月,宁乡撤县设市,机构随之更名为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3]
参考资料 编辑
- ^ 党组书记、院长吴欣. 宁乡市法院网. 2020-06-02 [2020-10-26]. (原始内容于2020-10-29).
- ^ 《宁乡县志》编纂委员会 (编). 宁乡县志.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05: 191. ISBN 7-5000-5376-2.
- ^ 宁乡法院简介. 宁乡市法院网. 2014-05-08 [2020-10-26]. (原始内容于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