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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執玉

唐執玉(?—1733年5月6日),益功[1]薊門[2]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江蘇省常州市)人,為清朝進士政治人物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唐執玉登進士,得第二甲第十六名。後官任浙江德清知縣。五十三年(1714年),任工部屯田司主事。五十四年(1715年),任戶科給事中。五十七年(1718年),升戶科掌印給事中,即戶科掌印。六十年(1721年),擢鴻臚寺卿,兼任奉天府府丞雍正元年(1723年),升大理寺少卿。二年(1724年),入太僕寺卿,兼任宗人府府丞。四年(1726年),任禮部左侍郎。五年(1727年),充知貢舉,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七年(1729年),署任直隸總督。八年(1730年),升兵部尚書,後病免。十年(1732年),拜刑部尚書,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十一年(1733年)再署直隸總督。十一年三月甲辰(1733年5月6日),卒於官。[3][4]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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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92》,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701005634號
  2.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下冊,1206頁
  3.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701005634號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16311號

外部連結 编辑

官衔
前任:
沈近思
都察院左都御史
1728年1月31日 - 1730年8月9日
繼任:
史貽直
前任:
楊鯤
署理直隸總督
1729年7月1日 - 1731年10月27日
繼任:
劉於義
前任:
馬會伯
兵部漢尚書
1729年8月9日 - 1730年10月27日
繼任:
史貽直
前任:
劉於義
刑部漢尚書(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
1732年9月17日 - 1733年5月6日
繼任:
涂天相
前任:
李衞
署理直隸總督(二次)
1733年2月19日 - 1733年4月
繼任:
孫嘉淦

唐執玉, 1733年5月6日, 字益功, 薊門, 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 今江蘇省常州市, 為清朝進士, 政治人物, 康熙四十二年, 1703年, 登進士, 得第二甲第十六名, 後官任浙江德清知縣, 五十三年, 1714年, 任工部屯田司主事, 五十四年, 1715年, 任戶科給事中, 五十七年, 1718年, 升戶科掌印給事中, 即戶科掌印, 六十年, 1721年, 擢鴻臚寺卿, 兼任奉天府府丞, 雍正元年, 1723年, 升大理寺少卿, 二年, 1724年, 入太僕寺卿, 兼任宗人府府丞, 四年, 1726年, . 唐執玉 1733年5月6日 字益功 1 薊門 2 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 今江蘇省常州市 人 為清朝進士 政治人物 康熙四十二年 1703年 唐執玉登進士 得第二甲第十六名 後官任浙江德清知縣 五十三年 1714年 任工部屯田司主事 五十四年 1715年 任戶科給事中 五十七年 1718年 升戶科掌印給事中 即戶科掌印 六十年 1721年 擢鴻臚寺卿 兼任奉天府府丞 雍正元年 1723年 升大理寺少卿 二年 1724年 入太僕寺卿 兼任宗人府府丞 四年 1726年 任禮部左侍郎 五年 1727年 充知貢舉 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七年 1729年 署任直隸總督 八年 1730年 升兵部尚書 後病免 十年 1732年 拜刑部尚書 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 十一年 1733年 再署直隸總督 十一年三月甲辰 1733年5月6日 卒於官 3 4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清史稿 卷292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34號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206頁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34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16311號外部連結 编辑唐執玉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研院史語所 官衔前任 沈近思 都察院左都御史1728年1月31日 1730年8月9日 繼任 史貽直前任 楊鯤 署理直隸總督1729年7月1日 1731年10月27日 繼任 劉於義前任 馬會伯 兵部漢尚書1729年8月9日 1730年10月27日 繼任 史貽直前任 劉於義 刑部漢尚書 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 1732年9月17日 1733年5月6日 繼任 涂天相前任 李衞 署理直隸總督 二次 1733年2月19日 1733年4月 繼任 孫嘉淦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唐執玉 amp oldid 7459929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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