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编辑
友谊勋章由1976年12月20日法案设立。该法案于19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只颁发给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保持友好关系的外国公民。以表彰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和科技合作等领域,为促进双方友谊、合作与和平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随着天鵝絨革命爆发,共產政權倒台後,它于1990年10月15日被正式废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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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 . 1990年10月10日 [2019年6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20日) (捷克语).
- ^ Ludvík Sukeník; Vlastislav Novotný. Československé řády a vyznamenání 1948-1990. : 101 (捷克语).
外部链接 编辑
- 1976年12月20日第152/1976法案原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捷克文)
友谊勋章, 捷克斯洛伐克, 友谊勋章, 捷克語, Řád, přátelství, 是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发的国家级勋章奖励, 于1976年设立, 友谊勋章友谊勋章国家或地区捷克斯洛伐克, 颁发单位,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状态不再颁发建立1976年12月14日, 1976, 颁发总数96章略优先顺序上等劳动勋章相关各民族人民友谊勋章, 目录, 历史, 样式, 获授者,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历史, 编辑友谊勋章由1976年12月20日法案设立, 该法案于19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它只颁发给与. 友谊勋章 捷克語 Rad pratelstvi 是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发的国家级勋章奖励 于1976年设立 友谊勋章友谊勋章国家或地区捷克斯洛伐克 颁发单位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状态不再颁发建立1976年12月14日 1976 12 14 颁发总数96章略优先顺序上等劳动勋章相关各民族人民友谊勋章 目录 1 历史 2 样式 3 获授者 4 参见 5 参考文献 6 外部链接历史 编辑友谊勋章由1976年12月20日法案设立 该法案于19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它只颁发给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保持友好关系的外国公民 以表彰他们在政治 经济 文化 科学和科技合作等领域 为促进双方友谊 合作与和平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随着天鵝絨革命爆发 共產政權倒台後 它于1990年10月15日被正式废除 1 2 样式 编辑此章节需要扩充 获授者 编辑主页面 Category 友谊勋章获得者 捷克斯洛伐克 参见 编辑友谊勋章参考文献 编辑 第404 1990号法案 1990年10月10日 2019年6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20日 捷克语 Ludvik Sukenik Vlastislav Novotny Ceskoslovenske rady a vyznamenani 1948 1990 101 捷克语 外部链接 编辑1976年12月20日第152 1976法案原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捷克文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友谊勋章 捷克斯洛伐克 amp oldid 6351240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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