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南山案

南山案,發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文字獄,由左都御史趙申喬舉發。趙舉發翰林戴名世的作品《南山集》“狂妄不謹”、“語多狂悖”,與莊廷鑨明史案並稱“清朝江浙兩大獄”[1]。後戴名世被斬。

《南山集偶抄》,扉页题“戴田有古文偶钞”,宝翰楼梓行,书口上刻“南山集偶钞”,藏于合肥安徽博物院

事件經過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戴南山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引用了方孝标的《滇黔纪闻》,而《滇黔纪闻》中使用了永曆的年号。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都御史赵申乔参奏:“题为特参狂妄不谨之词臣,以肃官方,以昭法纪事。……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徒使市井书坊翻刻贸鬻,射利营生。识者嗤为妄人,士林责其乖谬。圣明无微不察,谅俱在洞鉴之中。今名世身府异数,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2],康熙五十二年二月,戴名世因此被斬,方苞免死,以布衣参加修撰工作,劉灝等因《南山集》案牽連入獄。

全祖望的《江浙两大狱记》写:“桐城方孝標……遇赦歸,入滇,受吳逆偽翰林承旨。吳逆敗,孝標先迎降,得免死,因著《鈍齋文集》《滇黔紀聞》,極多悖逆語。戴名世見而喜之,所著《南山集》,多采錄孝標所記事,尤雲鍔、方正玉為之捐貲刊行。”[3]又《前侍郎桐城方公(苞)神道碑铭》曰:“宗人方孝标者,故翰林,失职游滇中,陷贼而归,怨望,语多不逊,里人戴名世《日记》多采其言。”[4]

南山案是康熙除鰲拜而親政以來發生的較重大的文字獄,此案最後只斬首戴南山一人,康熙以牽連太廣,“覽奏惻然”,原定處死者皆改流放,“得旨而全活者,三百馀人”,這顯示康熙已將重點放在籠絡士大夫身上。

評論

雍正帝登基時曾閱讀《滇黔紀聞》和《南山集》二書,認為:“雖皆非臣子之所宜言,實無悖逆之語,當時刑部復旨,亦未謂此外更有違礙之詞,故亦以為冤。”雍正元年(1723年)特詔:“凡此案牽連隸旗籍者,盡得釋歸。”然而,方登嶧之子方式濟已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病歿於黑龍江卜魁(今齊齊哈爾)。[5]雍正六年,方登嶧亦病歿於卜魁,卒後始有詔赦歸。[6]

注釋

  1. ^ 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22):“本朝江浙有兩大獄:一爲莊廷鑨史禍、一爲戴名世《南山集》之禍,予備記其始末,葢爲妄作者戒也。”
  2. ^ 《东华录》卷二十一
  3. ^ 《鲒埼亭集》外编卷二二
  4. ^ 《鲒埼亭集》卷一七
  5. ^ 方苞《弟屋源墓志铭》云:“弟卒于康熙丁⾣⼆⽉,年四⼗有⼆。”⽅登峄《如是斋集》中《葺旧室为斋赋⻓句落之》诗后有⽅观永题记云:“先⼤夫卒于康熙丁⾣⼆⽉。三年之内先王⽗未尝为诗,迄庚⼦春始葺书室名如是斋。故有‘千⾏⽼泪三年眼’之句”。
  6. ^ 清朝野史大觀》卷三《戴名世南⼭集之狱》条中称:“世宗宪皇帝在潜邸时,洞悉此案情形,凡前所牵连⾪旗籍者,于雍正元年,特诏尽得释归。时⽅登峄尚未蒙赦。以雍正六年,殁于⼘魁城。”

參考文獻

  • 《記桐城方戴兩家書案》,《古學彙刊》
清朝江浙兩大獄
莊廷鑨明史案 - 南山案

南山案, 發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二年, 1713年, 的文字獄, 由左都御史趙申喬舉發, 趙舉發翰林戴名世的作品, 南山集, 狂妄不謹, 語多狂悖, 與莊廷鑨明史案並稱, 清朝江浙兩大獄, 後戴名世被斬, 南山集偶抄, 扉页题, 戴田有古文偶钞, 宝翰楼梓行, 书口上刻, 南山集偶钞, 藏于合肥安徽博物院, 目录, 事件經過, 評論, 注釋, 參考文獻事件經過, 编辑康熙四十一年, 1702年, 戴南山在, 南山集, 与余生书, 中引用了方孝标的, 滇黔纪闻, 滇黔纪闻, 中使用了永曆的年号, 康熙五十年, 1711. 南山案 發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二年 1713年 的文字獄 由左都御史趙申喬舉發 趙舉發翰林戴名世的作品 南山集 狂妄不謹 語多狂悖 與莊廷鑨明史案並稱 清朝江浙兩大獄 1 後戴名世被斬 南山集偶抄 扉页题 戴田有古文偶钞 宝翰楼梓行 书口上刻 南山集偶钞 藏于合肥安徽博物院 目录 1 事件經過 2 評論 3 注釋 4 參考文獻事件經過 编辑康熙四十一年 1702年 戴南山在 南山集 的 与余生书 中引用了方孝标的 滇黔纪闻 而 滇黔纪闻 中使用了永曆的年号 康熙五十年 1711年 十月 都御史赵申乔参奏 题为特参狂妄不谨之词臣 以肃官方 以昭法纪事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 妄窃文名 恃才放荡 前为诸生时 私刻文集 肆口游谈 倒置是非 语多狂悖 逞一时之私见 为不经之乱道 徒使市井书坊翻刻贸鬻 射利营生 识者嗤为妄人 士林责其乖谬 圣明无微不察 谅俱在洞鉴之中 今名世身府异数 叨列巍科 犹不追悔前非 焚削书板 似此狂诞之徒 岂容滥厕清华 臣与名世素无嫌怨 但法纪所关 何敢徇隐不言 2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 戴名世因此被斬 方苞免死 以布衣参加修撰工作 劉灝等因 南山集 案牽連入獄 全祖望的 江浙两大狱记 写 桐城方孝標 遇赦歸 入滇 受吳逆偽翰林承旨 吳逆敗 孝標先迎降 得免死 因著 鈍齋文集 滇黔紀聞 極多悖逆語 戴名世見而喜之 所著 南山集 多采錄孝標所記事 尤雲鍔 方正玉為之捐貲刊行 3 又 前侍郎桐城方公 苞 神道碑铭 曰 宗人方孝标者 故翰林 失职游滇中 陷贼而归 怨望 语多不逊 里人戴名世 日记 多采其言 4 南山案是康熙除鰲拜而親政以來發生的較重大的文字獄 此案最後只斬首戴南山一人 康熙以牽連太廣 覽奏惻然 原定處死者皆改流放 得旨而全活者 三百馀人 這顯示康熙已將重點放在籠絡士大夫身上 評論 编辑雍正帝未登基時曾閱讀 滇黔紀聞 和 南山集 二書 認為 雖皆非臣子之所宜言 實無悖逆之語 當時刑部復旨 亦未謂此外更有違礙之詞 故亦以為冤 雍正元年 1723年 特詔 凡此案牽連隸旗籍者 盡得釋歸 然而 方登嶧之子方式濟已於康熙五十六年 1717年 病歿於黑龍江卜魁 今齊齊哈爾 5 雍正六年 方登嶧亦病歿於卜魁 卒後始有詔赦歸 6 注釋 编辑 清 全祖望 鮚埼亭集外編 卷22 本朝江浙有兩大獄 一爲莊廷鑨史禍 一爲戴名世 南山集 之禍 予備記其始末 葢爲妄作者戒也 东华录 卷二十一 鲒埼亭集 外编卷二二 鲒埼亭集 卷一七 方苞 弟屋源墓志铭 云 弟卒于康熙丁 年四 有 登峄 如是斋集 中 葺旧室为斋赋 句落之 诗后有 观永题记云 先 夫卒于康熙丁 三年之内先王 未尝为诗 迄庚 春始葺书室名如是斋 故有 千 泪三年眼 之句 清朝野史大觀 卷三 戴名世南 集之狱 条中称 世宗宪皇帝在潜邸时 洞悉此案情形 凡前所牵连 旗籍者 于雍正元年 特诏尽得释归 时 登峄尚未蒙赦 以雍正六年 殁于 魁城 參考文獻 编辑 記桐城方戴兩家書案 古學彙刊 清朝江浙兩大獄莊廷鑨明史案 南山案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南山案 amp oldid 7670104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