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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延長主義

內地延長主義(日语: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為台灣日治時期大日本帝國在台灣所施行的一種殖民統治政策。該項殖民統治政策主張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殖民地以「雖與內地有稍許不同,但視為內地的延伸,直接適用本國法律,以之為本國領土來統治[1]」此一方針做為基本政策。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内地延長主義
假名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
平文式罗马字Naichi enchō shugi
1921年關於臺灣總督田健治郎與內地延長主義之報導

「六三法」實行時期的台灣

1896年3月30日所公佈的「六三法」(日语:「臺灣ニ施行スヘキ法令ニ關スル法律」明治29年法律第63号),授予台灣總督發布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命令的特權[2],於是台灣總督擁有了本該由帝國議會才有的「立法權」,以及台灣最高行政長官本就有的「行政權」。同時台灣總督府根據「六三法」所發布的「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中規定,台灣總督擁有「法院」的管理權及人事權。如此一來,台灣總督在台灣等於同時握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六三法」為台灣總督在台灣的「特別統治」提供了法律基礎[2]

「民族自決」的潮流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於1918年1月8日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3],其中的第五條「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裡提出了「民族自決」此一概念,而在一戰後多數殖民地獲得獨立,更進一步推動民族自決、民主主義的潮流,連日本也不例外。

原敬與「内地延長主義」

原敬甲午戰爭後以外務次官的資格擔任台灣事務局委員,參與台灣統治制度的規劃[1],自此便主張「台灣應實施與內地相同的制度、方針,做為統治台灣的基本政策,但應以漸進的方式逐步實行[4]」這樣的論點。原敬擔任首相的時期,正好是國際上風行民族自決的潮流,而國內「大正民主」的蓬勃發展,又恰好任內發生朝鮮三一運動,軍方聲勢受挫的時期。

因此在1918年8月,在朝鮮三一運動後對台灣總督府朝鮮總督府進行官制上的改革,去除了總督必須由武官擔任此一限制[1][5]。第一位由文官出身的台灣總督,田健治郎於1919年10月29日上任[1]

台灣總督田健治郎與「內地延長主義」

田健治郎總督為反制民族自決的潮流,實行「内地延長主義」,同時提出了漸進的具體方針,如「日台融合」、「一視同仁」[1]。基於這些方針,台灣總督府於1920年開始進行地方制度的改革,創設州、市、街、莊等地方官選議會。1921年2月設置台灣總督府評議會。1922年1月,取代「三一法」(日语:明治40年第31号法律)的「法三號」(日语:大正10年法第3号)開始實施。1923年,開始在台灣實施「治安警察法」。除此之外,還公佈了台灣人官吏特別任用令、廢除台灣人入學限制與日本人共同上學(日台共學制度)、認可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婚姻(日台共婚法)[1]

內地延長主義對台灣的影響

内地延長主義是台灣為大日本帝國殖民地時所推行的政策,造成最重要的影響是讓台灣人追求和日本處在相同的憲法體制下,將台灣納入日本的法治體系。從1914年開始,東京的台灣留学生,如林獻堂蔡培火林呈祿蔡式穀鄭松筠等人,為享有憲法中明定如代議制、基本保障等權利,而開始進行「六三法撤廢運動[6]」,反對「特別立法統治」。

然而這無異於變相承認了由「同化政策」延伸而來的「內地延長主義」,否定台灣的特殊性,乃至於台灣獨特的歴史、文化、思想、傳統。因此參與「六三法撤廢運動」的台灣留學生,如林呈祿等人,開始由原先的單純主張撤去「六三法」,轉變為要求憲政與民權,同時保持台灣的特殊性、變更「六三法」的内容及台灣自治[7]林呈祿等人的要求,在1921年正式以「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為名開始運作。

同化政策與內地延長主義

同化政策殖民主義中關於殖民地統治方針的一種理論,該理論相信精神、文化甚至人種可互相同化[8]。內地延長主義這項法國型態的殖民政策則為漸進的同化政策,該主義在於先讓法規、制度上與殖民母國達到一致,以進一步達到精神及文化方面的同化[8]

在近代歷史中,俄罗斯帝国統治的西伯利亚波罗的海国家烏克蘭中亞波蘭高加索東普魯士卡累利阿外東北大日本帝国阿伊努人鄂罗克人尼夫赫人少數民族,及統治北海道琉球朝鲜台灣後展開的皇民化運動,這些都為同化政策的最明顯例子。

藉由同化政策衍生的內地延長主義,則是將北海道、琉球、朝鲜與台灣視為日本內地的延長,套用本國法規與制度,最終目的則與同化政策相同,在於「使殖民地眾完全成為日本之臣民,效忠日本政府,加以教化善導,以涵養其對國家之義務觀念[9]」。

參見

註釋

  1. ^ 1.0 1.1 1.2 1.3 1.4 1.5 『圖解臺灣史』(2012年)第114頁
  2. ^ 2.0 2.1 『蔣渭水VS林獻堂』(2015年)第118頁
  3. ^ 『蔣渭水VS林獻堂』(2015年)第166頁
  4. ^ 『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從「內地延長」到「自主繼受」』(2015年)第28頁
  5. ^ 『日本文明開化史略』(2015年)第299頁
  6. ^ 余重信. 日治時期六三法制對臺灣法治政治的影響.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2 (中文(臺灣)). 
  7. ^ 蘇恆欽. 治警事件探討. 國立臺南師範學院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3 (中文(臺灣)). 
  8. ^ 8.0 8.1 蔡錦堂. 日本治台時期所謂「同化政策」的實像與虛像初探. 淡江大學《淡江史學》第13期. 2002 (中文(臺灣)). 
  9. ^ 吳三連蔡培火(1971年)《台灣民族運動史》

參考文獻

  • 戴月芳 『蔣渭水VS林獻堂』(五南、2015年) ISBN 978-9-57-117483-9
  • 林佩欣 『圖解臺灣史』(五南、2012年) ISBN 978-9-57-116537-0
  • 陳水逢『日本文明開化史略』(台灣商務、1995年) ISBN 957-0-50-710-1
  • 王泰升『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從「內地延長」到「自主繼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5年) ISBN 978-9-86-044992-1
  • 吳三連蔡培火『台灣民族運動史』(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71年)
  • 周婉窈著/濱島敦俊監訳「図説台湾の歴史(増補版)」平凡社(2013年)
  • 「台湾史小事典」中国書店(福岡)(2007年) 監修/呉密察・日本語版編訳/横澤泰夫

內地延長主義, 日语, 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 為台灣日治時期, 大日本帝國在台灣所施行的一種殖民統治政策, 該項殖民統治政策主張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殖民地以, 雖與內地有稍許不同, 但視為內地的延伸, 直接適用本國法律, 以之為本國領土來統治, 此一方針做為基本政策, 日語寫法日語原文内地延長主義假名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平文式罗马字naichi, enchō, shugi1921年關於臺灣總督田健治郎與之報導, 目录, 六三法, 實行時期的台灣, 民族自決, 的潮流, 原敬與, 内地延長主義, 台灣總督田健治郎與. 內地延長主義 日语 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 為台灣日治時期 大日本帝國在台灣所施行的一種殖民統治政策 該項殖民統治政策主張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殖民地以 雖與內地有稍許不同 但視為內地的延伸 直接適用本國法律 以之為本國領土來統治 1 此一方針做為基本政策 日語寫法日語原文内地延長主義假名ないちえんちょうしゅぎ平文式罗马字Naichi enchō shugi1921年關於臺灣總督田健治郎與內地延長主義之報導 目录 1 六三法 實行時期的台灣 2 民族自決 的潮流 3 原敬與 内地延長主義 4 台灣總督田健治郎與 內地延長主義 5 內地延長主義對台灣的影響 6 同化政策與內地延長主義 7 參見 7 1 台灣 7 2 朝鮮半島 8 註釋 9 參考文獻 六三法 實行時期的台灣 编辑1896年3月30日所公佈的 六三法 日语 臺灣ニ施行スヘキ法令ニ關スル法律 明治29年法律第63号 授予台灣總督發布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命令的特權 2 於是台灣總督擁有了本該由帝國議會才有的 立法權 以及台灣最高行政長官本就有的 行政權 同時台灣總督府根據 六三法 所發布的 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 中規定 台灣總督擁有 法院 的管理權及人事權 如此一來 台灣總督在台灣等於同時握有行政 立法 司法三權 六三法 為台灣總督在台灣的 特別統治 提供了法律基礎 2 民族自決 的潮流 编辑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 美國總統伍德羅 威爾遜於1918年1月8日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 3 其中的第五條 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 裡提出了 民族自決 此一概念 而在一戰後多數殖民地獲得獨立 更進一步推動民族自決 民主主義的潮流 連日本也不例外 原敬與 内地延長主義 编辑原敬在甲午戰爭後以外務次官的資格擔任台灣事務局委員 參與台灣統治制度的規劃 1 自此便主張 台灣應實施與內地相同的制度 方針 做為統治台灣的基本政策 但應以漸進的方式逐步實行 4 這樣的論點 原敬擔任首相的時期 正好是國際上風行民族自決的潮流 而國內 大正民主 的蓬勃發展 又恰好任內發生朝鮮三一運動 軍方聲勢受挫的時期 因此在1918年8月 在朝鮮三一運動後對台灣總督府 朝鮮總督府進行官制上的改革 去除了總督必須由武官擔任此一限制 1 5 第一位由文官出身的台灣總督 田健治郎於1919年10月29日上任 1 台灣總督田健治郎與 內地延長主義 编辑田健治郎總督為反制民族自決的潮流 實行 内地延長主義 同時提出了漸進的具體方針 如 日台融合 一視同仁 1 基於這些方針 台灣總督府於1920年開始進行地方制度的改革 創設州 市 街 莊等地方官選議會 1921年2月設置台灣總督府評議會 1922年1月 取代 三一法 日语 明治40年第31号法律 的 法三號 日语 大正10年法第3号 開始實施 1923年 開始在台灣實施 治安警察法 除此之外 還公佈了台灣人官吏特別任用令 廢除台灣人入學限制與日本人共同上學 日台共學制度 認可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婚姻 日台共婚法 1 內地延長主義對台灣的影響 编辑内地延長主義是台灣為大日本帝國殖民地時所推行的政策 造成最重要的影響是讓台灣人追求和日本處在相同的憲法體制下 將台灣納入日本的法治體系 從1914年開始 東京的台灣留学生 如林獻堂 蔡培火 林呈祿 蔡式穀 鄭松筠等人 為享有憲法中明定如代議制 基本保障等權利 而開始進行 六三法撤廢運動 6 反對 特別立法統治 然而這無異於變相承認了由 同化政策 延伸而來的 內地延長主義 否定台灣的特殊性 乃至於台灣獨特的歴史 文化 思想 傳統 因此參與 六三法撤廢運動 的台灣留學生 如林呈祿等人 開始由原先的單純主張撤去 六三法 轉變為要求憲政與民權 同時保持台灣的特殊性 變更 六三法 的内容及台灣自治 7 林呈祿等人的要求 在1921年正式以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為名開始運作 同化政策與內地延長主義 编辑同化政策是殖民主義中關於殖民地統治方針的一種理論 該理論相信精神 文化甚至人種可互相同化 8 內地延長主義這項法國型態的殖民政策則為漸進的同化政策 該主義在於先讓法規 制度上與殖民母國達到一致 以進一步達到精神及文化方面的同化 8 在近代歷史中 俄罗斯帝国統治的西伯利亚 波罗的海国家 烏克蘭 中亞 波蘭 高加索 東普魯士 卡累利阿 外東北 大日本帝国對阿伊努人 鄂罗克人 尼夫赫人少數民族 及統治北海道 琉球 朝鲜與台灣後展開的皇民化運動 這些都為同化政策的最明顯例子 藉由同化政策衍生的內地延長主義 則是將北海道 琉球 朝鲜與台灣視為日本內地的延長 套用本國法規與制度 最終目的則與同化政策相同 在於 使殖民地眾完全成為日本之臣民 效忠日本政府 加以教化善導 以涵養其對國家之義務觀念 9 參見 编辑同化 殖民地 殖民主義 特別統治主義 板垣退助 臺灣同化會 台灣 编辑 六三法 三一法 法三號 治安警察法 啟發會 新民會 臺灣文化協會 六三法撤廢運動 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臺灣總督府評議會 臺灣教育令 國民學校令 日治時期臺灣 日台共學制度 田健治郎 朝鮮半島 编辑 內鮮一體註釋 编辑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圖解臺灣史 2012年 第114頁 2 0 2 1 蔣渭水VS林獻堂 2015年 第118頁 蔣渭水VS林獻堂 2015年 第166頁 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 從 內地延長 到 自主繼受 2015年 第28頁 日本文明開化史略 2015年 第299頁 余重信 日治時期六三法制對臺灣法治政治的影響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2 中文 臺灣 蘇恆欽 治警事件探討 國立臺南師範學院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3 中文 臺灣 8 0 8 1 蔡錦堂 日本治台時期所謂 同化政策 的實像與虛像初探 淡江大學 淡江史學 第13期 2002 中文 臺灣 吳三連 蔡培火 1971年 台灣民族運動史 參考文獻 编辑戴月芳 蔣渭水VS林獻堂 五南 2015年 ISBN 978 9 57 117483 9 林佩欣 圖解臺灣史 五南 2012年 ISBN 978 9 57 116537 0 陳水逢 日本文明開化史略 台灣商務 1995年 ISBN 957 0 50 710 1 王泰升 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 從 內地延長 到 自主繼受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5年 ISBN 978 9 86 044992 1 吳三連 蔡培火 台灣民族運動史 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 1971年 周婉窈著 濱島敦俊監訳 図説台湾の歴史 増補版 平凡社 2013年 台湾史小事典 中国書店 福岡 2007年 監修 呉密察 日本語版編訳 横澤泰夫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內地延長主義 amp oldid 7266269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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