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固有疆域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是使用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的一組法律詞語,用於界定中華民國疆域。首次出現於《曹錕憲法》,現行用法可追溯到《五五憲草》,但在《中華民國憲法》中並未明確列舉出固有疆域的範圍,只有使用固有疆域的字眼,概括說明。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華民國控制領土縮小,台灣、外蒙古、中國大陸等是否屬於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長期出現爭議。
因應國際變化,自1991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修改,重新定義了中華民國疆域。經大法官釋字第328號解釋,疆域定義為重大政治事項,應由總統、行政院等行政機關,以及立法院等立法機關決定,不由司法決定。現今中華民國法律體系,根據行政院函示,主要認為固有疆域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即台澎金馬與附屬島嶼,陸續將蒙古國、圖瓦共和國等由中華民國領土中移除。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的中國大陸地區,另行標示,不列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
傳統所稱的外蒙古現已不屬於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在外交部援引國際法原則說明後,目前很少有爭議。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仍然存中共控制區域仍屬中華民國所有的字眼,因此中華民國是否擁有中國大陸,這個說法仍存在爭議,現今中國國民黨在在政治上仍主張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擴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之上。
概論 编辑
中華民國領土最早出現於1912年《中華民國約法》,列出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以清帝國原有領土作為中華民國領土。固有疆域這個名稱首次出現於1923年《曹錕憲法》,但沒有明列區域。
現行憲法中的固有疆域,可以追源至1932年《五五憲草》第四條,列舉中國當時的30個行省[1]。當時蒙古人民共和國於1924年獨立,但仍被列入中華民國領土。而台灣仍為日本領土,未被列入[2]。在1946年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時,不採取列舉方式,改為概括規定[3]。
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華民國退居台灣,原有宣稱的固有疆域大部份喪失,只剩下台澎金馬。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中華民國宣稱擁有的領土,又由俄羅斯、塔吉克、哈萨克斯坦、蒙古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印度、巴基斯坦與緬甸等不同國家分別擁有。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內容為何,長期受到質疑。
1991年至2005年間七次增修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頒布後,立法院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案,要求解釋固有疆域的內涵。大法官會議於司法院釋字第328號解釋中提出,固有疆域為重大政治問題,應由政治運作之現實來決定,不應由司法審查決定。根據權立分立原則,領土定義應交由政治機關,即總統、行政院,以及立法院來決定。
在司法界,黃昭元大法官主張,固有疆域應由制憲或修憲當時國家實效統治的範圍來決定,以現行憲法來說,政府實效統治的領土,為台澎金馬及其他附屬島嶼,固有疆域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4]。許志雄大法官在接受立法院提名審查時提出,固有之疆域是政治用語,沒有明確內涵,不是有效力的法律條文,因此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不應由大法官來解釋,領土界定的實質內容應交由台灣人民決定[5][6]。
在經由制定與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後,在2002年,將外蒙古排除在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之外,承認蒙古國為主權獨立國家。在李登輝總統時期,曾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主權獨立國家,其領土不屬於中華民國所有,但相關法律仍有爭議。2023年,中華民國行政院發布函示,停止適用舊有認為「中國大陸人民亦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函示,並陸續收集舊有函示,將中華民國領土擴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領土的相關條文廢除[7][8]。
外蒙古 编辑
蒙古國 编辑
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立,但中華民國拒絕承認。在1932年《五五憲草》中,將蒙古列入中華民國領土。1946年,中華民國與蘇聯簽定簽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後,中華民國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
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雙方建立邦交。退居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於1953年經立法院決議,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撤回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外蒙古因此也被重新被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在聯合國中,利用否決權,拒絕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為會員國。
在修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時,將外蒙古列入中華民國領土。1996年,外交部正式解釋,中華民國政府不承認 外蒙古獨立,不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
在陳水扁總統當選後,於2002年9月1日,宣佈與蒙古國互設代表處,外交部以函示方式,承認蒙古國為主權獨立國家,不屬於中華民國國土。內政部長余政憲修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移除外蒙古,也發布函示,修訂地圖審查標準,確定中華民國地圖上,將外蒙古排除在外。陸委會也發布函示,宣布中華民國現有疆域不包含蒙古國。此後,外蒙古在法律上不再被為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9]。
2006年,立法院通過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不再宣稱擁有外蒙古主權。
圖瓦共和國 编辑
圖瓦共和國領土,原為清帝國領土,為三烏梁海之一。1911年後主要由俄羅斯帝國控制,中國北洋政府於1919年曾派軍隊短暫佔有。1921年蒙古革命後,圖瓦克共和國成立。1944年,圖瓦共和國加入蘇聯。
中華民國將此地視為固有疆域,列為外蒙古之一。1946年,中華民國與蘇聯簽定簽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維持外蒙古現狀,唐努烏梁海不被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1948年蘇聯宣布圖瓦人民共和國併入俄羅斯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蔣中正總統派遣大使前往抗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退居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於1953年經立法院決議,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回溯到1946年,此後否認圖瓦共和國為獨立國家,認定唐努烏梁海為中華民國領土。
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2006年,立法院通過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外交部回覆函示,主張俄羅斯聯邦為主權獨立國家,已加入聯合國。在尊重國際法與俄羅斯國家主權的前提下,不再將唐梁烏梁海列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10]。在外交部網站及地區資料上,也移除中華民國領土的標示,改為標示圖瓦共和國。
塔吉克斯坦 编辑
中國大陸 编辑
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台灣,喪失中國大陸領土,實際領土只控制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但仍然宣稱擁有整個中國。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後,喪失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退出聯合國。在蔣經國接任行政院長後,於1972年修改《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加入自由地區,在法律上限縮了中華民國政府實際領土的範圍。在中華民國地圖上,在台澎金馬標示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域,與標示為中華民國領土的中國大陸分開。在最高法院1982年第8219號判例中,主張中國大陸現況雖然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但仍屬中華民國固有疆域。
在李登輝總統任內,於1991年至2005年間七次增修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在憲法中加入自由地區,限制了政府實際統治權力範圍。1992年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分開。在1992年由法務部發布第16337號函釋,主張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在台澎金馬之外,實際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的領土,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在法律上界定不清。
1993年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328號解釋,主張以政治運作之現實來作為固有疆域的界定,將界定領土的權責交由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司法機關尊重不介入。在1990年代後,經由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國籍法》、《港澳條例》等法律之後,對於中國大陸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的法律定義逐漸限縮。
2010年蘇花公路土石流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籍遊客意外身亡。當時包括交通部、法務部與行政法院,皆援引1992年法務部函示,主張中國大陸人民亦為中華民國國民,因此可對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國賠[11]。2023年陆男国赔案,高雄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也援引1992年法務部函式,主張中國大陸人民亦為中華民國國民[12]。
因為這幾個法院判例援引舊有函示,將中華民國領土擴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中華民國行政院發函,解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停止適用舊有「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函釋,中華民國領土延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等函釋也陸續整理廢除。說明在法律實務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理的中國大陸已不被視為中華民國領土[7][8]。但因為《兩岸民關係條例》尚未修法,仍然保留了少數稱中國大陸為中華民國領土的條文,只在施行細則及函示中排除適用。
前總統馬英九於2023年以私人身份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在湖南大學座談中,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分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皆為中華民國領土的法條,主張中華民國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同時又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認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說明兩岸同屬一中[13]。這個說法被陸委會反駁。
台灣 编辑
釣魚台列嶼 编辑
2013年,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聯邦參議員穆考斯基時,宣稱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14]。
香港、澳門 编辑
註釋 编辑
- ^ 《五五憲草》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决不得變更。」
- ^ 已獨立?她爆:中華民國領土不含台灣. 三立新聞. 2021-02-23 [2021-10-09].
- ^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 黃昭元著〈固有疆域的範圍〉,收入《月旦法學雜誌》第64期,2000年9月。
- ^ 憲法「固有疆域」許志雄:黃帝蚩尤大戰時嗎?. 自由時報. 2016-10-17 [2023-10-04].
- ^ 陳彥驊. 憲政爭議 許志雄:黃帝戰蚩尤有固有疆域嗎?. Nownews. 2016-10-17 [2023-10-04].
- ^ 7.0 7.1 政院: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人民等函釋停止適用. 中央社. 2023-05-25 [2023-10-03].
- ^ 8.0 8.1 胡肇芳. 陸男在台灣被電死,「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領國賠463萬...政院即起停止適用,1法條成關鍵. 今週刊. 2023-05-26 [2023-10-03].
- ^ 陸委會:現有疆域不包含外蒙古. 中央社. 2012-05-22 [2023-10-03].
- ^ 中華民國外交部回函: 關於台端所詢唐努烏梁海歸屬乙節,查唐努烏梁海係泛指介於薩彥嶺至唐努山之間狹長地帶,面積約17萬平方公里,原屬外蒙古一部份。另查蒙古於1961年10月27日加入聯合國,係一主權國家,與世界140餘國維持外交關係,其中包括中國大陸,我國作為國際社會之一員,自應尊重國際社會的共識。行政院於民國91年元旦修正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及第56條修正條文,不再視蒙古為大陸地區,以利我與蒙古正常交往。我國於2002年在蒙古設立代表處,秉持理性及務實的態度,加強雙方實質關係,不涉及固有疆域之爭議,蒙古於2003年在台北設立代表處,推動台蒙雙邊交流,建立互惠互利合作關係。 蘇聯於1921年在唐努烏梁海設立「圖瓦人民共和國」,惟未獲中華民國政府承認。1944年「圖瓦人民共和國」加入蘇聯,改名為「圖瓦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1945年中華民國與蘇聯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維持外蒙古現狀。中華民國駐蘇聯大使傅秉常於1948年5月照會蘇聯外交部聲明唐努烏梁海係中華民國領土。1949年中華民國宣布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蘇聯於1991年瓦解後,圖瓦共和國成為俄羅斯聯邦境內83個「聯邦主體(federal subject),類似州或省」之一。 我作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務實考量國際局勢與實際需求,為拓展與俄羅斯的實質關係,我於民國82年7月在俄國首府莫斯科設立代表處,俄羅斯也於民國85年12月在台北設立代表處,雙邊年度貿易金額已突破40億美元,今後亦將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努力,推動雙邊關係。 以上各節,敬請參考 順頌 時綏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
- ^ 蘇花公路罹難者 可請求國賠. 自由時報. 2010-10-24 [2021-10-09].
- ^ 林炫均. 法官:陸客算中華民國國民 男環島被電死高市府得賠463萬. TVBS. 2023-02-27 [2023-10-04].
- ^ 藍孝威. 率學生赴湖南大學座談 馬英九:兩岸都是我們中華民國、都是中國. 中國時報. 2023-04-02 [2023-10-04].
- ^ 申華. 馬英九率部會宣示領土主權. TVBS. 2013-01-16 [202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