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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藏印條約

中英藏印條約》(英語: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lating to Sikkim and Tibet),又称《中英會議藏印條約》,是清朝政府與英國簽訂的條約,主要內容是清朝承認哲孟雄(今錫金)為英國的保護國,劃定哲孟雄與西藏邊界[1]《中英藏印條約》于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在英屬印度加爾各答,由清政府駐藏幫辦大臣升泰印度總督蘭斯敦簽訂,8月27日在伦敦交换批准。[2]:17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在1893年(光绪十九年)12月5日又根據《中英藏印條約》的規定簽訂《中英藏印續約》。

背景

始自1840年的鴉片戰爭後,清朝國力日漸衰弱,對西藏的防務也不斷鬆弛。而自17世紀初,英國印度成立東印度公司,到1870年代,英國不僅完全佔領印度,而且其周邊的喜馬拉雅山國和地區,如喀什米爾拉達克不丹尼泊爾錫金等也相繼成為大英帝國的附庸。此種形勢下的西藏便處於英國勢力的包圍之中。英國為了打開通往西藏的通道,同西藏直接進行貿易。在18世紀至1870年代,多次派人秘密入藏,試圖與西藏上層進行接觸,均遭拒絕。1876年英國與中國簽訂《煙臺條約》,英國乘機在條約正文之外附加一個關於西藏的專條,其內容是:英人可以「探訪」印度西藏間的路程,探訪的路線,一是由北京出發,經甘肅青海,或由四川等處入藏抵達印度;二是由印度與西藏交界的地方入藏。

因此,英國在之後多次派人進入藏區。但藏人既堅決抵制英人到西藏活動,也反對清政府批准馬科雷為首的使團入藏勘查道路,並在隆吐山修築堡壘炮台(隆吐山是從印度大吉嶺入藏的必經之路)。噶廈政府甚至進行戰爭防備,應付可能發生的衝突。為此英國多次照會清政府,主張隆吐在英屬錫金境內,指責藏軍駐守隆吐是「越界戍守」。清政府對噶廈政府施壓,命其撤除軍事哨卡。[3][4][5][6]噶廈對此表示堅決反對,文碩因此上奏朝廷,力主抗擊英人,並且督促噶廈派高級官員奔赴前線指揮,面授作戰機宜。

在英屬印度與西藏交涉撤除隆吐哨卡無果後,1888年(光緒十四年)3月12日,清廷將文碩撤職,以升泰取代。升泰到任後清查舊檔,奏報隆吐山實屬錫金,獲得清廷認可。3月20日,英國發動隆吐山战役驅逐駐守隆吐山的藏軍,5月24日,清廷指責文碩「識見乖謬,不顧大局」,將其革職處分,由幫辦大臣升泰主藏事。[6][7][2]:15–16之後藏軍戰敗,英國要求清政府簽訂條約以結束戰爭。[8]清政府派駐藏幫辦大臣升泰於1890年3月17日前往印度加爾各答,和印度總督蘭斯敦簽訂《中英藏印條約》。

條約內容

共八款,主要內容有:

  1. 確認哲孟雄(今錫金)為英國的保護國
  2. 劃定哲孟雄與西藏的邊界
  3. 規定通商、遊牧等問題將而後另議。

影響

哲孟雄原為西藏的保護國。1861年2月英國入侵哲孟雄,哲孟雄国王在3月28日和英屬印度签订了庭姆隆條約英语Treaty of Tumlong,哲孟雄正式成為英國的保護國。[9]1889年起,英國派遣駐錫金政務官協助哲孟雄的行政。通過這個條約,清廷承認哲孟雄(錫金)是英國的保護國。西藏由此失去藩籬,再無險可固;此外,條約劃定藏哲邊界,清廷承認崗巴宗以南的大片牧場和險要地區屬於錫金。

後續發展

藏印條約中的多個問題沒有得到實際解決。在英國的壓力下,清政府派何長榮於1893年12月5日與英國政務司艾爾弗雷德·沃利斯·保爾在印度大吉嶺簽訂《中英藏印續約》,其內容是:開放亞東為商埠,在五年內免納進出口稅;英人在該地享有領事裁判權;在哲孟雄遊牧的藏人應照英國在哲孟雄隨時立定遊牧章程辦理。由於西藏政府並未參與談判,西藏拒絕履行條約中通商與立界碑的條款,導致1903年英國侵藏戰爭[2]:18

相关条目

參考資料

  1. ^ Younghusband, Francis. India and Tibet: a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 which have subsisted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from the time of Warren Hastings to 1910; with a particular account of the mission to Lhasa of 1904. London: John Murray. 1910年: 51. (英文)
  2. ^ 2.0 2.1 2.2 孫子和. 西藏硏究論集.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9年. ISBN 978-957-05-0007-3. 
  3. ^ .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8). 
  4. ^ Julie G. Marshall. Britain and Tibet 1765-1947: A Select 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British Relations with Tibet and the Himalayan States Including Nepal, Sikkim and Bhutan. Psychology Press. 2005年: 第212頁. ISBN 978-0-415-33647-5. (英文)
  5. ^ Paget, William Henry. Frontier and overseas expeditions from India. 1907年: 第50頁. (英文)
  6. ^ 6.0 6.1 朱昭华. 藏锡边界纠纷与英国两次侵藏战争. 《历史档案》. 2013年, (第1期): 第96—104页 [2019-02-03]. (原始内容于2017-09-18). 
  7. ^ 皇朝掌故彙編: 內編60卷, 卷首1卷 : 外編40卷, 卷首1卷. 求實書社. : 10–11頁. 
  8. ^ 车明怀. 晚清变局中的驻藏大臣.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19-02-03]. (原始内容于2017-09-18). 
  9. ^ James Minahan. Encyclopedia of the Stateless Nations: S-Z. Greenwood Publishing. 2002年: 1729. (英文)

中英藏印條約, 英語,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china, relating, sikkim, tibet, 又称, 中英會議藏印條約, 是清朝政府與英國簽訂的條約, 主要內容是清朝承認哲孟雄, 今錫金, 為英國的保護國, 劃定哲孟雄與西藏的邊界, 于1890年, 清光绪十六年, 3月17日在英屬印度的加爾各答, 由清政府駐藏幫辦大臣升泰和印度總督蘭斯敦簽訂, 8月27日在伦敦交换批准, 17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 現典藏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 在. 中英藏印條約 英語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lating to Sikkim and Tibet 又称 中英會議藏印條約 是清朝政府與英國簽訂的條約 主要內容是清朝承認哲孟雄 今錫金 為英國的保護國 劃定哲孟雄與西藏的邊界 1 中英藏印條約 于1890年 清光绪十六年 3月17日在英屬印度的加爾各答 由清政府駐藏幫辦大臣升泰和印度總督蘭斯敦簽訂 8月27日在伦敦交换批准 2 17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 現典藏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 在1893年 光绪十九年 12月5日又根據 中英藏印條約 的規定簽訂 中英藏印續約 目录 1 背景 2 條約內容 3 影響 4 後續發展 5 相关条目 6 參考資料背景 编辑主条目 隆吐山戰役 始自1840年的鴉片戰爭後 清朝國力日漸衰弱 對西藏的防務也不斷鬆弛 而自17世紀初 英國在印度成立東印度公司 到1870年代 英國不僅完全佔領印度 而且其周邊的喜馬拉雅山國和地區 如喀什米爾 拉達克 不丹 尼泊爾 錫金等也相繼成為大英帝國的附庸 此種形勢下的西藏便處於英國勢力的包圍之中 英國為了打開通往西藏的通道 同西藏直接進行貿易 在18世紀至1870年代 多次派人秘密入藏 試圖與西藏上層進行接觸 均遭拒絕 1876年英國與中國簽訂 煙臺條約 英國乘機在條約正文之外附加一個關於西藏的專條 其內容是 英人可以 探訪 印度西藏間的路程 探訪的路線 一是由北京出發 經甘肅 青海 或由四川等處入藏抵達印度 二是由印度與西藏交界的地方入藏 因此 英國在之後多次派人進入藏區 但藏人既堅決抵制英人到西藏活動 也反對清政府批准馬科雷為首的使團入藏勘查道路 並在隆吐山修築堡壘炮台 隆吐山是從印度大吉嶺入藏的必經之路 噶廈政府甚至進行戰爭防備 應付可能發生的衝突 為此英國多次照會清政府 主張隆吐在英屬錫金境內 指責藏軍駐守隆吐是 越界戍守 清政府對噶廈政府施壓 命其撤除軍事哨卡 3 4 5 6 噶廈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文碩因此上奏朝廷 力主抗擊英人 並且督促噶廈派高級官員奔赴前線指揮 面授作戰機宜 在英屬印度與西藏交涉撤除隆吐哨卡無果後 1888年 光緒十四年 3月12日 清廷將文碩撤職 以升泰取代 升泰到任後清查舊檔 奏報隆吐山實屬錫金 獲得清廷認可 3月20日 英國發動隆吐山战役驅逐駐守隆吐山的藏軍 5月24日 清廷指責文碩 識見乖謬 不顧大局 將其革職處分 由幫辦大臣升泰主藏事 6 7 2 15 16之後藏軍戰敗 英國要求清政府簽訂條約以結束戰爭 8 清政府派駐藏幫辦大臣升泰於1890年3月17日前往印度加爾各答 和印度總督蘭斯敦簽訂 中英藏印條約 條約內容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英藏印條約共八款 主要內容有 確認哲孟雄 今錫金 為英國的保護國 劃定哲孟雄與西藏的邊界 規定通商 遊牧等問題將而後另議 影響 编辑哲孟雄原為西藏的保護國 1861年2月英國入侵哲孟雄 哲孟雄国王在3月28日和英屬印度签订了庭姆隆條約 英语 Treaty of Tumlong 哲孟雄正式成為英國的保護國 9 1889年起 英國派遣駐錫金政務官協助哲孟雄的行政 通過這個條約 清廷承認哲孟雄 錫金 是英國的保護國 西藏由此失去藩籬 再無險可固 此外 條約劃定藏哲邊界 清廷承認崗巴宗以南的大片牧場和險要地區屬於錫金 後續發展 编辑藏印條約中的多個問題沒有得到實際解決 在英國的壓力下 清政府派何長榮於1893年12月5日與英國政務司艾爾弗雷德 沃利斯 保爾在印度大吉嶺簽訂 中英藏印續約 其內容是 開放亞東為商埠 在五年內免納進出口稅 英人在該地享有領事裁判權 在哲孟雄遊牧的藏人應照英國在哲孟雄隨時立定遊牧章程辦理 由於西藏政府並未參與談判 西藏拒絕履行條約中通商與立界碑的條款 導致1903年英國侵藏戰爭 2 18相关条目 编辑西藏歷史 中英藏印續約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2017年中印边境对峙事件參考資料 编辑 Younghusband Francis India and Tibet a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 which have subsisted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from the time of Warren Hastings to 1910 with a particular account of the mission to Lhasa of 1904 London John Murray 1910年 51 英文 2 0 2 1 2 2 孫子和 西藏硏究論集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9年 ISBN 978 957 05 0007 3 清末悲壯的西藏抗英鬥爭 五百藏兵跳崖自盡 2019 02 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9 18 Julie G Marshall Britain and Tibet 1765 1947 A Select 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British Relations with Tibet and the Himalayan States Including Nepal Sikkim and Bhutan Psychology Press 2005年 第212頁 ISBN 978 0 415 33647 5 英文 Paget William Henry Frontier and overseas expeditions from India 1907年 第50頁 英文 6 0 6 1 朱昭华 藏锡边界纠纷与英国两次侵藏战争 历史档案 2013年 第1期 第96 104页 2019 02 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9 18 皇朝掌故彙編 內編60卷 卷首1卷 外編40卷 卷首1卷 求實書社 10 11頁 车明怀 晚清变局中的驻藏大臣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 2019 02 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09 18 James Minahan Encyclopedia of the Stateless Nations S Z Greenwood Publishing 2002年 1729 英文 中國大百科全書 中英藏印条约 及续约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條目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中英藏印條約 amp oldid 7518062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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