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陳宛珍殉夫事件

陳宛珍殉夫事件是1918年5月3日上海女子陳宛珍在素未謀面的未婚夫死後旋即服毒自殺的事件,當局對其殉節之舉予以表彰,引發社會極大爭論。

烈女陳宛珍女士遺像

背景

1917年10月出台的《修正褒扬条例》,除以“褒扬”代替“旌表”外,与清朝“节、孝、贞、烈”大同小异,其中规定妇女受褒扬者为:

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凡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及夫亡殉节者,属之。

——《修正褒扬条例施行细则》

1902年出生的陳宛珍祖籍浙江紹興,家族三代都在上海經商。年少時即接受《四书》、《孝经》、《列女传》等傳統儒家教育,並對古代忠义节孝贞烈事迹非常仰慕。後许配给王运甫第四子王菁士。

自殺

民國七年(1918年)5月3日,十八歲的王菁士因病去世。尚未过门的陈宛珍得知死訊,沐浴更衣後服毒自尽:

陈女闻死耗,即沐浴更衣,潜自仰药。其家人觉察,仓皇施救,已无及。女乃泫然曰:“儿志早决。生虽未获见夫,殁或相从地下,……”言讫,遂死,死时距其未婚夫之死仅三时而已。

——上海绍兴同乡会所出征文启

旌表

兩天之後,上海县知事將陈宛珍殉節事呈上江苏省长齐耀琳,要求按照民国6年10月(1917年10月)出台的褒獎烈女的《修正褒扬条例》给予褒奖[1][2][3]

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兹据呈称……并开具事实,附送褒扬费银六元前来。……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上海县知事呈江苏省长请予褒扬的呈文

当局按例赐匾给银褒獎[4]。江蘇督軍李纯則颁赠挽联一付[5],又有多人创作挽联[6]

是中华道德所放之色采

为民国伦纪先植其根基

——挽联之一

後續

胡適在當年7月14日的《新青年》杂志上,发表题为《贞操问题》一文,他在文中對陳宛珍殉節一事進行批判[7]

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

——胡適

民國8年(1919年)6月出版的《治家全書》提及陳宛珍。民國14年(1925年),紹興七縣旅滬同鄉會出版6卷《陳烈女不朽錄》歌頌陳宛珍事跡[8]

參考文獻

  1. ^ . 上海女性 - 上海市妇联. [2020-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05). 
  2. ^ 家族关系对烈女的影响. 學術堂. 
  3. ^ [第64期] 一位西医引发的奸案. 廣州數字圖書館. 
  4. ^ 第三节 再婚.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5. ^ 意识形态对烈女观的作用. 學術堂. 
  6. ^ 对联话. 殆知阁. 
  7. ^ 第5集 娜拉风暴. 央視網. 
  8. ^ yw46 哈佛燕京圖書館藏民國文獻2. 愛古籍. [2020-01-05]. (原始内容于2016-10-22). 

陳宛珍殉夫事件, 是1918年5月3日上海女子陳宛珍在素未謀面的未婚夫死後旋即服毒自殺的事件, 當局對其殉節之舉予以表彰, 引發社會極大爭論, 烈女陳宛珍女士遺像, 目录, 背景, 自殺, 旌表, 後續, 參考文獻背景, 编辑1917年10月出台的, 修正褒扬条例, 除以, 褒扬, 代替, 旌表, 与清朝, 大同小异, 其中规定妇女受褒扬者为, 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 凡遇强暴不从致死, 或羞忿自尽, 及夫亡殉节者, 属之, 修正褒扬条例施行细则, 1902年出生的陳宛珍祖籍浙江紹興, 家族三代都在上海經商, 年少. 陳宛珍殉夫事件是1918年5月3日上海女子陳宛珍在素未謀面的未婚夫死後旋即服毒自殺的事件 當局對其殉節之舉予以表彰 引發社會極大爭論 烈女陳宛珍女士遺像 目录 1 背景 2 自殺 3 旌表 4 後續 5 參考文獻背景 编辑1917年10月出台的 修正褒扬条例 除以 褒扬 代替 旌表 外 与清朝 节 孝 贞 烈 大同小异 其中规定妇女受褒扬者为 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 凡遇强暴不从致死 或羞忿自尽 及夫亡殉节者 属之 修正褒扬条例施行细则 1902年出生的陳宛珍祖籍浙江紹興 家族三代都在上海經商 年少時即接受 四书 孝经 列女传 等傳統儒家教育 並對古代忠义节孝贞烈事迹非常仰慕 後许配给王运甫第四子王菁士 自殺 编辑民國七年 1918年 5月3日 十八歲的王菁士因病去世 尚未过门的陈宛珍得知死訊 沐浴更衣後服毒自尽 陈女闻死耗 即沐浴更衣 潜自仰药 其家人觉察 仓皇施救 已无及 女乃泫然曰 儿志早决 生虽未获见夫 殁或相从地下 言讫 遂死 死时距其未婚夫之死仅三时而已 上海绍兴同乡会所出征文启旌表 编辑兩天之後 上海县知事將陈宛珍殉節事呈上江苏省长齐耀琳 要求按照民国6年10月 1917年10月 出台的褒獎烈女的 修正褒扬条例 给予褒奖 1 2 3 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 造册具书证明 请予按例褒扬事 兹据呈称 并开具事实 附送褒扬费银六元前来 知事复查无异 除先给予 贞烈可风 匾额 以资旌表外 谨援 褒扬条例 之规定 造具清册 并附证明书 连同褒扬费 一并备文呈送 仰祈鉴核 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 实为德便 上海县知事呈江苏省长请予褒扬的呈文 当局按例赐匾给银褒獎 4 江蘇督軍李纯則颁赠挽联一付 5 又有多人创作挽联 6 是中华道德所放之色采为民国伦纪先植其根基 挽联之一後續 编辑胡適在當年7月14日的 新青年 杂志上 发表题为 贞操问题 一文 他在文中對陳宛珍殉節一事進行批判 7 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 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 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 这种法律 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 胡適 民國8年 1919年 6月出版的 治家全書 提及陳宛珍 民國14年 1925年 紹興七縣旅滬同鄉會出版6卷 陳烈女不朽錄 歌頌陳宛珍事跡 8 參考文獻 编辑 第十一篇 妇女与婚姻家庭 一 上海女性 上海市妇联 2020 01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 08 05 家族关系对烈女的影响 學術堂 第64期 一位西医引发的奸案 廣州數字圖書館 第三节 再婚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意识形态对烈女观的作用 學術堂 对联话 殆知阁 第5集 娜拉风暴 央視網 yw46 哈佛燕京圖書館藏民國文獻2 愛古籍 2020 01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10 22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陳宛珍殉夫事件 amp oldid 7318471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