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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是指1947年2月27日因圓環緝煙事件造成民眾死傷而引發眾怒,隔日(28日)上午台北市民罷工、罷市、遊行,並包圍專賣局台北分局抗議,復於下午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示威請願,遭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射擊一事。這次事件導致當時局勢更加惡化,從原先的請願懲兇運動轉變成為對抗行政長官公署的行動,且進而激化省籍衝突。[1][2][3][4][5][6][7][8][9][10][11][12][13][14]

背景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接獲密報稱淡水港將走私香菸,派遣葉得根、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盛鐵夫、傅學通6名查緝員,會同4名警察大隊員警搜查[15][16][17],但未有成果[18]。晚上7時30分,查緝人員轉往臺北市太平町圓環值勤[15][18][19]。當地攤販立刻逃散,但40歲的寡婦林江邁逃避不及[16][17][18],在延平北路南京西路交會的天馬茶房前遭攔截[19][20]。查緝員將全數公私菸與現款查扣後,與哀求歸還部分的林江邁拉扯[15][16][17][19]。這時民眾紛紛聚集說情[21],但查緝員不予理會[15][17][18]。林江邁隨後纏抱葉得根,後者以手槍槍柄敲擊頭部[15][17][18][19][20]。圍觀群眾看到林江邁倒地後,隨即包圍追打查緝員[22],迫使後者分頭逃逸[15][16][17][18]。之後傅學通在永樂町一帶當眾開槍示警[21][18],誤擊旁觀的陳文溪[15][16][17][19][20]

民眾為此焚毀查緝員卡車[17][19][20],並至永樂町派出所要求處理[15][18]。但派出所讓查緝員自後門逃離,找不到兇手的民眾更加憤怒。600名至700名群眾包圍警察總局,要求交出並槍斃肇事兇手[18]。儘管警察局官員曾出面說明[18],民眾認為警方試圖保護傅學通等人[15][16]。得知查緝員已送至憲兵隊第4團團部後,民眾於晚上9時包圍憲兵團,團長張慕陶多次威脅和規勸未果[18]。之後《中外日報》記者周傳枝向《台灣新生報》代理主編吳金鍊借銅鑼以助長聲勢[16][18],亦有示威隊伍開始宣揚晚上事情[18][19][20][23]。民眾還要求《台灣新生報》刊登此事[17],對此吳金鍊拒絕並說明立場[15][18]。最後在民眾威脅燒毀報社下,吳金鍊轉請報社社長李萬居出面,後者同意刊登[18],隔天發表數百字的消息[15][17]

經過

臺北市動亂

2月28日,儘管民眾已經先後包圍警察局和憲兵隊,但要求處理於查緝私菸事件中造成死傷的肇事者未獲解決,憤怒的群眾在臺北市各處集結遊行、街頭演說或呼籲罷市和罷工[21][18][23][24][25]。許多商店陸續響應而關店,不滿的民眾、學生、退伍士兵紛紛罷工、罷課和罷市[18][20][24],並在街頭示威要求懲罰兇手[23][25]。上午9時,一批群眾和學生計畫遊行至專賣局臺北分局和專賣局總局,要求處理林江邁和陳文溪一案及懲罰兇手[18]。遊行隊伍行進至太平町二丁目派出所時,遭到派出所主管制止,另外也有說法表示警方開槍示威。由於該派出所主管過去借勢凌人,民眾包圍毆打該名主管[18],進而搗毀派出所內的玻璃、物件器具[19][20][23][24][25]

隨後遊行的民眾不斷增加,到了上午10時便有2,000名至3,000名群眾於本町的專賣局臺北分局,要求緝凶[22][19][18]。憤怒的民眾之後衝入專賣局台北分局內,並發現專賣局內仍有查緝員。由於群眾錯誤地將其中一名緝私組查緝員視為昨晚的兇手,而將該名查緝員與另一名員警圍毆打死,另外還另有4名員工因遭毆打而受傷[18]。民眾還將專賣局裡儲存的火柴、煙、酒等專賣物資、及專賣局器物,拋至街上並連同1輛汽車和多輛腳踏車燒毀[19][20][23][24][25],到了隔日火焰仍然未熄滅。儘管憲警人員隨即趕到現場,但見到現場大量民眾也不敢處理。

抗議未果

中午12時,群眾抵達南門町的專賣局總局示威[18][19][23],提出兇手當眾槍決、撫卹被害遺族、停止查緝私煙、局長出面謝罪等要求,但代表與代理局長會談未有成果[24][25]。而在憲警人員事前防備並事前部署人力防備下,過程中僅有民眾打破專賣局總局的玻璃,但群眾也遭到鳴槍示警。不滿專賣局的群眾隨後搗毀專賣局前後任局長任維鈞與陳鶴聲住家[24],專賣局南門工廠也遭破壞[18][25]。由於向專賣局總局請願未有結果,民眾之後決定轉向行政長官公署。

下午1時,400名至500名民眾以鑼鼓為前導,沿途呼喊口號地從臺北車站遊行至行政長官公署[22][19][24],希望向陳儀請願[21][18][20][23],沿途吸引更多民眾跟隨。有些說法則指稱民眾是因為市場缺米,在聽說行政長官公署發放米糧領取後,便跟隨遊行隊伍前進。試圖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廣場的隊伍遊行至中山路路口,遭到配備整齊的武裝衛兵舉槍阻擋,隨後更被行政長官公署屋頂上的衛兵以機槍對外掃射[22][21][18][20],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19][25],另有6名請願市民遭到憲警逮捕。遭鎮壓的民眾立刻逃散並湧向本町、太平町和建成町

下午2時,群眾先是在臺北新公園聚集並召開群眾大會,之後佔領公園內的臺灣廣播電台[18][23][24][26][27],並向臺灣各地廣播事件消息[22][26][20]。廣播內容主要提到軍隊以機槍掃射至行政長官公署抗議的群眾,要求當眾槍決肇事兇手、專賣局負責死者治喪費及撫卹金、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專賣局長親自向民眾道歉、專賣局主管免職等要求;同時廣播中還批評戰後陳儀領導的行政長官公署貪汙腐敗、米糧外運、政策不當與民生困難等現象,呼籲各地民眾反抗、驅逐腐敗官員以求生存[18][23][24][27]

衝突擴大

行政長官公署開槍事件發生後,讓長期對政府感到不滿的臺籍群眾開始有所行動,事件從請願懲兇變成反對政府的運動,爆發多起省籍衝突[23][24][18]。至此台籍民眾除了對抗行政長官公署外,也開始針對外省籍人士展開一連串的暴力行為。由於1年多來的不滿累積,部分臺北民眾則是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接連隨意遷怒與報復跟此一事件無關的外省籍人士,並且發生排斥外省籍人士的暴動。民眾陸續在南門臺北新公園、臺北車站、本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集結[18],故意誇大其詞和污蔑攻擊許多剛好經過的外省籍人士[19][20][23][24][28]。其中包括新竹縣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局長便遭到羞辱或痛毆,也有無辜的外省籍公務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或經商的外省民眾遭到攻擊,許多誇大的傳聞也陸續出現。

而當時由在台外省人士所經營的正華旅社、虎標永安堂、新臺公司等也遭砸毀[18][19][23][24][28]。其中本町的正華旅社與虎標永安堂的門窗玻璃遭破壞、物品亦被搬出來焚燒。下午5時左右,榮町貿易局開設、台北最大的百貨公司新臺公司亦被破壞,貨物也遭到焚燒,另外有乘機偷竊者遭到毒打。群眾還攻擊擁有汽車、卡車的民眾,先是要求乘客下車並加以毆打,之後將車輛推至台北車站、圓環夜市附近焚燒,根據估計約有數十輛車輛遭到焚毀。當時任職於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汪彝定在目睹當時狀況後,表示絕大多是被棍棒攻擊,而自己未見到民眾以武士刀砍殺。同時群眾攻擊婦孺老人的現象不多,並只有偶爾傳出強姦女性的消息。一些報告指出至少有15名外省籍人士毆打致死,部分民眾則被木棍攻擊而癱瘓。

臨時戒嚴

在事件發生後,行政長官公署判斷暴力事件受特定人士宣傳,未展開調查以平息民眾不滿[25][29]。而雖然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等人曾與陳儀商討對策[27][30],同時身兼警備總司令部司令的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有鑑於情勢危急,在下午3時於行政長官公署宣布臺北地區臨時戒嚴[24][28][31],並實施宵禁[32]。隨後出動武裝軍警憲兵鎮壓,並見到臺灣人裝束者開槍掃射[20],部署兵力警戒重要地區和巡邏市區[24][32][33][34]

然而民眾仍再度包圍專賣總局、鐵路警察署、交通局等,而與軍警發生衝突,不少民眾和學生便因為與軍警衝突而喪生。其中數千名群眾在郵政總局聚集,儘管遭軍警人員驅逐而未解散,之後爆發的衝突造成數十名民眾傷亡。這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邀請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共同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向陳儀陳情,要求立即解除戒嚴、依法嚴辦兇手;撫卹死傷者;組織調查委員會;公務員在台北市取締專賣品時不准攜帶槍械;因此案而被捕的市民應立即釋放。晚上7時30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國民大會代表謝娥等人藉廣播呼籲民眾冷靜[24][27][32]

後續

雖然有論點指稱因為板橋轉播站抵制而未進一步轉播,消息只在台北地區流傳。然而由於台灣面積較小且交通便利,有關事件相關消息透過廣播等方式傳到臺灣各地[21][35],原本單純的懲兇治安事件轉為全臺政治抗爭行動[27]。其中在當天晚上,台北和基隆之間的班車停駛,基隆市和板橋鎮分別有群眾在高砂戲院、板橋車站前毆打外省籍人士,桃園鎮群眾也在晚上8時召開聚會演講。而到了隔日,全臺各地在得知臺北市所發生的消息後,許多同樣不滿失業、通貨膨脹、政府貪腐、不平等待遇的民眾於各大城市響應[22][26][20]

3月1日上午10時,台北市參議會為反應民意而邀請台籍國民大會代表台灣省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中山堂召開大會,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會議中決議推派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台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林忠為代表,提出解除戒嚴、釋放被捕民眾、軍警不許開槍、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等數項要求,且要求陳儀向全台廣播。對此陳儀則表示全數接受,但認為應定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下午5時,陳儀第一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廣播,同時派遣民政處長周一鶚、警務處長胡福相、農林處長趙連芳、工礦處長包可永、交通處長任顯群代表行政長官公署參加處理委員會。下午8時,陳儀正式下令宣布解除戒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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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是指1947年2月27日因圓環緝煙事件造成民眾死傷而引發眾怒, 隔日, 28日, 上午台北市民罷工, 罷市, 遊行, 並包圍專賣局台北分局抗議, 復於下午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示威請願, 遭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射擊一事, 這次事件導致當時局勢更加惡化, 從原先的請願懲兇運動轉變成為對抗行政長官公署的行動, 且進而激化省籍衝突, 目录, 背景, 經過, 臺北市動亂, 抗議未果, 衝突擴大, 臨時戒嚴, 後續, 參考資料背景, 编辑主条目, 圓環緝煙事件, 1947年2月27日, 專賣局.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是指1947年2月27日因圓環緝煙事件造成民眾死傷而引發眾怒 隔日 28日 上午台北市民罷工 罷市 遊行 並包圍專賣局台北分局抗議 復於下午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示威請願 遭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射擊一事 這次事件導致當時局勢更加惡化 從原先的請願懲兇運動轉變成為對抗行政長官公署的行動 且進而激化省籍衝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目录 1 背景 2 經過 2 1 臺北市動亂 2 2 抗議未果 2 3 衝突擴大 2 4 臨時戒嚴 3 後續 4 參考資料背景 编辑主条目 圓環緝煙事件 1947年2月27日 專賣局接獲密報稱淡水港將走私香菸 派遣葉得根 鍾延洲 趙子健 劉超群 盛鐵夫 傅學通6名查緝員 會同4名警察大隊員警搜查 15 16 17 但未有成果 18 晚上7時30分 查緝人員轉往臺北市太平町圓環值勤 15 18 19 當地攤販立刻逃散 但40歲的寡婦林江邁逃避不及 16 17 18 在延平北路和南京西路交會的天馬茶房前遭攔截 19 20 查緝員將全數公私菸與現款查扣後 與哀求歸還部分的林江邁拉扯 15 16 17 19 這時民眾紛紛聚集說情 21 但查緝員不予理會 15 17 18 林江邁隨後纏抱葉得根 後者以手槍槍柄敲擊頭部 15 17 18 19 20 圍觀群眾看到林江邁倒地後 隨即包圍追打查緝員 22 迫使後者分頭逃逸 15 16 17 18 之後傅學通在永樂町一帶當眾開槍示警 21 18 誤擊旁觀的陳文溪 15 16 17 19 20 民眾為此焚毀查緝員卡車 17 19 20 並至永樂町派出所要求處理 15 18 但派出所讓查緝員自後門逃離 找不到兇手的民眾更加憤怒 600名至700名群眾包圍警察總局 要求交出並槍斃肇事兇手 18 儘管警察局官員曾出面說明 18 民眾認為警方試圖保護傅學通等人 15 16 得知查緝員已送至憲兵隊第4團團部後 民眾於晚上9時包圍憲兵團 團長張慕陶多次威脅和規勸未果 18 之後 中外日報 記者周傳枝向 台灣新生報 代理主編吳金鍊借銅鑼以助長聲勢 16 18 亦有示威隊伍開始宣揚晚上事情 18 19 20 23 民眾還要求 台灣新生報 刊登此事 17 對此吳金鍊拒絕並說明立場 15 18 最後在民眾威脅燒毀報社下 吳金鍊轉請報社社長李萬居出面 後者同意刊登 18 隔天發表數百字的消息 15 17 經過 编辑臺北市動亂 编辑 2月28日 儘管民眾已經先後包圍警察局和憲兵隊 但要求處理於查緝私菸事件中造成死傷的肇事者未獲解決 憤怒的群眾在臺北市各處集結遊行 街頭演說或呼籲罷市和罷工 21 18 23 24 25 許多商店陸續響應而關店 不滿的民眾 學生 退伍士兵紛紛罷工 罷課和罷市 18 20 24 並在街頭示威要求懲罰兇手 23 25 上午9時 一批群眾和學生計畫遊行至專賣局臺北分局和專賣局總局 要求處理林江邁和陳文溪一案及懲罰兇手 18 遊行隊伍行進至太平町二丁目派出所時 遭到派出所主管制止 另外也有說法表示警方開槍示威 由於該派出所主管過去借勢凌人 民眾包圍毆打該名主管 18 進而搗毀派出所內的玻璃 物件器具 19 20 23 24 25 隨後遊行的民眾不斷增加 到了上午10時便有2 000名至3 000名群眾於本町的專賣局臺北分局 要求緝凶 22 19 18 憤怒的民眾之後衝入專賣局台北分局內 並發現專賣局內仍有查緝員 由於群眾錯誤地將其中一名緝私組查緝員視為昨晚的兇手 而將該名查緝員與另一名員警圍毆打死 另外還另有4名員工因遭毆打而受傷 18 民眾還將專賣局裡儲存的火柴 煙 酒等專賣物資 及專賣局器物 拋至街上並連同1輛汽車和多輛腳踏車燒毀 19 20 23 24 25 到了隔日火焰仍然未熄滅 儘管憲警人員隨即趕到現場 但見到現場大量民眾也不敢處理 抗議未果 编辑 中午12時 群眾抵達南門町的專賣局總局示威 18 19 23 提出兇手當眾槍決 撫卹被害遺族 停止查緝私煙 局長出面謝罪等要求 但代表與代理局長會談未有成果 24 25 而在憲警人員事前防備並事前部署人力防備下 過程中僅有民眾打破專賣局總局的玻璃 但群眾也遭到鳴槍示警 不滿專賣局的群眾隨後搗毀專賣局前後任局長任維鈞與陳鶴聲住家 24 專賣局南門工廠也遭破壞 18 25 由於向專賣局總局請願未有結果 民眾之後決定轉向行政長官公署 下午1時 400名至500名民眾以鑼鼓為前導 沿途呼喊口號地從臺北車站遊行至行政長官公署 22 19 24 希望向陳儀請願 21 18 20 23 沿途吸引更多民眾跟隨 有些說法則指稱民眾是因為市場缺米 在聽說行政長官公署發放米糧領取後 便跟隨遊行隊伍前進 試圖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廣場的隊伍遊行至中山路路口 遭到配備整齊的武裝衛兵舉槍阻擋 隨後更被行政長官公署屋頂上的衛兵以機槍對外掃射 22 21 18 20 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 19 25 另有6名請願市民遭到憲警逮捕 遭鎮壓的民眾立刻逃散並湧向本町 太平町和建成町 下午2時 群眾先是在臺北新公園聚集並召開群眾大會 之後佔領公園內的臺灣廣播電台 18 23 24 26 27 並向臺灣各地廣播事件消息 22 26 20 廣播內容主要提到軍隊以機槍掃射至行政長官公署抗議的群眾 要求當眾槍決肇事兇手 專賣局負責死者治喪費及撫卹金 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專賣局長親自向民眾道歉 專賣局主管免職等要求 同時廣播中還批評戰後陳儀領導的行政長官公署貪汙腐敗 米糧外運 政策不當與民生困難等現象 呼籲各地民眾反抗 驅逐腐敗官員以求生存 18 23 24 27 衝突擴大 编辑 行政長官公署開槍事件發生後 讓長期對政府感到不滿的臺籍群眾開始有所行動 事件從請願懲兇變成反對政府的運動 爆發多起省籍衝突 23 24 18 至此台籍民眾除了對抗行政長官公署外 也開始針對外省籍人士展開一連串的暴力行為 由於1年多來的不滿累積 部分臺北民眾則是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 接連隨意遷怒與報復跟此一事件無關的外省籍人士 並且發生排斥外省籍人士的暴動 民眾陸續在南門 臺北新公園 臺北車站 本町 永樂町 太平町 萬華等地集結 18 故意誇大其詞和污蔑攻擊許多剛好經過的外省籍人士 19 20 23 24 28 其中包括新竹縣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局長便遭到羞辱或痛毆 也有無辜的外省籍公務員及其眷屬 來台旅行或經商的外省民眾遭到攻擊 許多誇大的傳聞也陸續出現 而當時由在台外省人士所經營的正華旅社 虎標永安堂 新臺公司等也遭砸毀 18 19 23 24 28 其中本町的正華旅社與虎標永安堂的門窗玻璃遭破壞 物品亦被搬出來焚燒 下午5時左右 榮町貿易局開設 台北最大的百貨公司新臺公司亦被破壞 貨物也遭到焚燒 另外有乘機偷竊者遭到毒打 群眾還攻擊擁有汽車 卡車的民眾 先是要求乘客下車並加以毆打 之後將車輛推至台北車站 圓環夜市附近焚燒 根據估計約有數十輛車輛遭到焚毀 當時任職於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汪彝定在目睹當時狀況後 表示絕大多是被棍棒攻擊 而自己未見到民眾以武士刀砍殺 同時群眾攻擊婦孺老人的現象不多 並只有偶爾傳出強姦女性的消息 一些報告指出至少有15名外省籍人士毆打致死 部分民眾則被木棍攻擊而癱瘓 臨時戒嚴 编辑 在事件發生後 行政長官公署判斷暴力事件受特定人士宣傳 未展開調查以平息民眾不滿 25 29 而雖然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等人曾與陳儀商討對策 27 30 同時身兼警備總司令部司令的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 有鑑於情勢危急 在下午3時於行政長官公署宣布臺北地區臨時戒嚴 24 28 31 並實施宵禁 32 隨後出動武裝軍警憲兵鎮壓 並見到臺灣人裝束者開槍掃射 20 部署兵力警戒重要地區和巡邏市區 24 32 33 34 然而民眾仍再度包圍專賣總局 鐵路警察署 交通局等 而與軍警發生衝突 不少民眾和學生便因為與軍警衝突而喪生 其中數千名群眾在郵政總局聚集 儘管遭軍警人員驅逐而未解散 之後爆發的衝突造成數十名民眾傷亡 這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 邀請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共同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向陳儀陳情 要求立即解除戒嚴 依法嚴辦兇手 撫卹死傷者 組織調查委員會 公務員在台北市取締專賣品時不准攜帶槍械 因此案而被捕的市民應立即釋放 晚上7時30分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 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 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 國民大會代表謝娥等人藉廣播呼籲民眾冷靜 24 27 32 後續 编辑主条目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雖然有論點指稱因為板橋轉播站抵制而未進一步轉播 消息只在台北地區流傳 然而由於台灣面積較小且交通便利 有關事件相關消息透過廣播等方式傳到臺灣各地 21 35 原本單純的懲兇治安事件轉為全臺政治抗爭行動 27 其中在當天晚上 台北和基隆之間的班車停駛 基隆市和板橋鎮分別有群眾在高砂戲院 板橋車站前毆打外省籍人士 桃園鎮群眾也在晚上8時召開聚會演講 而到了隔日 全臺各地在得知臺北市所發生的消息後 許多同樣不滿失業 通貨膨脹 政府貪腐 不平等待遇的民眾於各大城市響應 22 26 20 3月1日上午10時 台北市參議會為反應民意而邀請台籍國民大會代表 台灣省參議員 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中山堂召開大會 成立 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 會議中決議推派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 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 台灣省參議員王添灯 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林忠為代表 提出解除戒嚴 釋放被捕民眾 軍警不許開槍 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等數項要求 且要求陳儀向全台廣播 對此陳儀則表示全數接受 但認為應定名為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下午5時 陳儀第一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廣播 同時派遣民政處長周一鶚 警務處長胡福相 農林處長趙連芳 工礦處長包可永 交通處長任顯群代表行政長官公署參加處理委員會 下午8時 陳儀正式下令宣布解除戒嚴 參考資料 编辑 從竄改歷史看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4 02 28 立法院院長黃國書傳記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18頁 鄭梓 王御風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2015 12 各區重大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探索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 自導式學習手冊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 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大百科全書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二二八事件與和平紀念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陳雅惠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組長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 2014 02 20 228 事件年表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臺灣問題與中華復興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135頁 王在希 九州社 崧博出版社 2017 12 11 早落的彗星 呂赫若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才子英年 數位臺北文學館 二二八事件期間縣市首長的角色與肆應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68頁 臺灣史研究 第21卷 第4期 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 2014 12 1949 1979國共對話秘錄 修訂版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6頁 劉丕林 靈活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2015 09 05 台中的反抗與馴服 為228事件七十週年而寫 第2頁 溫度 月刊 第45期 2017 03 228事件最大的長期洗腦工程 用227代替了228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鯨魚網站 2015 03 12 15 00 15 01 15 02 15 03 15 04 15 05 15 06 15 07 15 08 15 09 15 10 王建生 陳婉真和陳湧泉 1947 台灣二二八革命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97頁至第103頁 ISBN 978 9574452316 繁體中文 16 0 16 1 16 2 16 3 16 4 16 5 16 6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67頁至第274頁 ISBN 978 9866480485 繁體中文 17 0 17 1 17 2 17 3 17 4 17 5 17 6 17 7 17 8 17 9 楊逸舟 張良澤 譯 二 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1頁至第75頁 ISBN 978 9579512213 繁體中文 18 00 18 01 18 02 18 03 18 04 18 05 18 06 18 07 18 08 18 09 18 10 18 11 18 12 18 13 18 14 18 15 18 16 18 17 18 18 18 19 18 20 18 21 18 22 18 23 18 24 18 25 18 26 18 27 18 28 18 29 張炎憲 李筱峰 何義麟 黃秀政 陳儀深 陳翠蓮 陳志龍和黃茂榮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臺灣臺北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006年1月1日 第43頁至第51頁 ISBN 978 9572936214 繁體中文 19 00 19 01 19 02 19 03 19 04 19 05 19 06 19 07 19 08 19 09 19 10 19 11 19 12 19 13 19 14 李筱峰 解讀二二八 臺灣臺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14頁至第117頁 ISBN 978 9579361743 繁體中文 20 00 20 01 20 02 20 03 20 04 20 05 20 06 20 07 20 08 20 09 20 10 20 11 20 12 20 13 李筱峰 再現台灣 二二八事件 臺灣臺中 莎士比亞文化事業 2009年4月 第20頁至第23頁 繁體中文 21 0 21 1 21 2 21 3 21 4 21 5 陳柏言 為了與傷痕告別 二二八紀念館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5月4日 中文 繁體 22 0 22 1 22 2 22 3 22 4 22 5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探索二二八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 2015年5月4日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4月17日 中文 繁體 23 00 23 01 23 02 23 03 23 04 23 05 23 06 23 07 23 08 23 09 23 10 23 11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74頁至第289頁 ISBN 978 9866480485 繁體中文 24 00 24 01 24 02 24 03 24 04 24 05 24 06 24 07 24 08 24 09 24 10 24 11 24 12 24 13 24 14 王建生 陳婉真和陳湧泉 1947 台灣二二八革命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104頁至第119頁 ISBN 978 9574452316 繁體中文 25 0 25 1 25 2 25 3 25 4 25 5 25 6 25 7 楊逸舟 張良澤 譯 二 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5頁至第78頁 ISBN 978 9579512213 繁體中文 26 0 26 1 26 2 李筱峰 解讀二二八 臺灣臺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18頁至第125頁 ISBN 978 9579361743 繁體中文 27 0 27 1 27 2 27 3 27 4 楊逸舟 張良澤 譯 二 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3頁至第86頁 ISBN 978 9579512213 繁體中文 28 0 28 1 28 2 楊逸舟 張良澤 譯 二 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0頁至第83頁 ISBN 978 9579512213 繁體中文 張炎憲 李筱峰 何義麟 黃秀政 陳儀深 陳翠蓮 陳志龍和黃茂榮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臺灣臺北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006年1月1日 第54頁至第61頁 ISBN 978 9572936214 繁體中文 李筱峰 解讀二二八 臺灣臺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26頁至第134頁 ISBN 978 9579361743 繁體中文 張炎憲 李筱峰 何義麟 黃秀政 陳儀深 陳翠蓮 陳志龍和黃茂榮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臺灣臺北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006年1月1日 第197頁至第202頁 ISBN 978 9572936214 繁體中文 32 0 32 1 32 2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89頁至第295頁 ISBN 978 9866480485 繁體中文 王建生 陳婉真和陳湧泉 1947 台灣二二八革命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120頁至第131頁 ISBN 978 9574452316 繁體中文 楊逸舟 張良澤 譯 二 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7頁至第92頁 ISBN 978 9579512213 繁體中文 張炎憲 李筱峰 何義麟 黃秀政 陳儀深 陳翠蓮 陳志龍和黃茂榮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臺灣臺北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006年1月1日 第51頁至第54頁 ISBN 978 9572936214 繁體中文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amp oldid 7308460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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