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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應嘉

胡应嘉(1524年-1570年),字祈礼,号杞泉,直隸淮安府沐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應嘉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
籍貫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
字號 字祈禮,號杞泉
出生 甲申年四月十七日
逝世 隆慶四年(1570年)
配偶 娶徐氏,继娶朱氏、吴氏
親屬 祖父 胡璉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世居淮安府城。祖父胡璉徐階是同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三十名,廷试三甲四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观政,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吏科给事中,四十三年復除吏科给事中,七月升工科右,十月为副使,册封唐府卫辉王,四十四年二月升兵科左,七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应嘉峭直,恪尽职守,且不畏权势,曾弹劾过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迹暴露,一一被革职。还曾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并趁帝病,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

穆宗嗣位,应嘉请帝御文化殿,与辅政面议大政,以集思广益。穆宗欣然采纳。隆庆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书杨博负责考核京官,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御史胡维新,而庇护乡里,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应嘉弹劾杨博私愤,贬斥言官,包庇同乡。胡惟新亦上疏,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营私舞弊。大学士高拱、徐阶等挟私报复,指责应嘉、惟新“党同官妄奏,拟旨斥为民”[3],引起舆论哗然。给事中欧阳一敬辛自修,御史陈联芳等不平,联手俱交奏章营救,指责高拱、徐阶,应嘉遂得以免祸,调任建宁府推官。后任湖广布政司参议等职,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诬。应嘉居言官,主张仗义执言,不能“挟私妄论邪正臧否”,并断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谄谀者,必小人也。”应嘉是当时号称“敢言”、“忠直”的贤臣,奸官视之若虎。后高拱重新柄政,驚怖而卒。晚年汇编《科甲奏疏》。

家族

曾祖胡綱,封刑部主事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胡璉,曾任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父胡效忠,曾任知縣、順天府通判。母佟氏[4]。兄應恩(知县)、應捷、應徵(舉人)、弟應采、應守(生员)、應橋。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三》:隆慶元年正月,黜吏科都给事中胡应嘉为民,寻以原职调外任。初应嘉在 先朝,论大学士高拱,欲中以危法,拱颇衔之。及吏部考察庶官,应嘉谓尚书杨博曲庇乡里,以私愤谪给事中郑钦、御史胡维新,因上疏劾博考察不公状。大学士徐阶、郭朴与拱谓应嘉党护同官,挟私妄奏,首犯禁例,拟旨黜之。于是台谏诸人疑其意出于拱,谓拱修故怨,胁阶以黜应嘉,思有以撼之矣。兵科给事中欧阳一敬因论救应嘉,语侵拱,其疏言 陛下初登大宝,宜以尧舜明目达聪为法,即使应嘉言妄,犹当宥之,而况言实不妄乎!且 陛下以博为大臣专任之,乃黜应嘉以快博意,使忠直敢言之士愤懑而不发,此大臣之利,非 社稷利也。往时给事中张岳、曹楝、赵恪忤博,博輙出之,其切齿台谏久矣。兹以考察去者,科道官半之,是乌得不为私忿。而博籍山西并无一人,又乌得不谓曲庇,使应嘉竟由此黜,则言官以言为讳,他日大臣有大恶,谁当言者。且应嘉素号敢言,即今辅臣高拱奸险横恶,无异蔡京,将来必为国巨蠹。应嘉亦尝极力论列诸臣,孰有如其任事任怨者哉。应嘉前疏臣实与谋,臣才识又不及应嘉远甚,若黜应嘉则不若黜臣。章下所司,是日给事中辛自修、监察御史陈联芳等俱交章论救,阶夺于众论亦自悔处应嘉,为遏乃改拟应嘉调用,而拱又疑一敬之疏,谓阶主之,两人之隙深矣。然应嘉为人倾险好讦,士论亦薄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胡應嘉, 胡应嘉, 1524年, 1570年, 字祈礼, 号杞泉,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籍貫,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字號, 字祈禮, 號杞泉出生, 甲申年四月十七日逝世, 隆慶四年, 1570年, 配偶, 娶徐氏, 继娶朱氏, 吴氏親屬, 祖父, 胡璉出身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世居淮安府城, 祖父胡璉與徐階是同鄉, 嘉靖三十一年, 1552年, 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举人, 三十五年, 1556年, 丙辰科会试三十名, 廷试三. 胡应嘉 1524年 1570年 字祈礼 号杞泉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人 民籍 明朝政治人物 胡應嘉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籍貫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字號 字祈禮 號杞泉出生 甲申年四月十七日逝世 隆慶四年 1570年 配偶 娶徐氏 继娶朱氏 吴氏親屬 祖父 胡璉出身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生平 编辑世居淮安府城 祖父胡璉與徐階是同鄉 嘉靖三十一年 1552年 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举人 三十五年 1556年 丙辰科会试三十名 廷试三甲四十五名進士 1 2 兵部观政 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 三十八年九月考选吏科给事中 四十三年復除吏科给事中 七月升工科右 十月为副使 册封唐府卫辉王 四十四年二月升兵科左 七月升吏科都给事中 应嘉峭直 恪尽职守 且不畏权势 曾弹劾过侍郎黄养蒙 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 侯一元等 使其劣迹暴露 一一被革职 还曾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 执法不公 并趁帝病 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 穆宗嗣位 应嘉请帝御文化殿 与辅政面议大政 以集思广益 穆宗欣然采纳 隆庆元年 1567 正月 吏部尚书杨博负责考核京官 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 御史胡维新 而庇护乡里 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 应嘉弹劾杨博私愤 贬斥言官 包庇同乡 胡惟新亦上疏 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 上下其手 营私舞弊 大学士高拱 徐阶等挟私报复 指责应嘉 惟新 党同官妄奏 拟旨斥为民 3 引起舆论哗然 给事中欧阳一敬 辛自修 御史陈联芳等不平 联手俱交奏章营救 指责高拱 徐阶 应嘉遂得以免祸 调任建宁府推官 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 仍一如既往 直道不诬 应嘉居言官 主张仗义执言 不能 挟私妄论邪正臧否 并断言 忠直者 必正人也 谄谀者 必小人也 应嘉是当时号称 敢言 忠直 的贤臣 奸官视之若虎 后高拱重新柄政 驚怖而卒 晚年汇编 科甲奏疏 家族 编辑曾祖胡綱 封刑部主事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祖父胡璉 曾任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父胡效忠 曾任知縣 順天府通判 母佟氏 4 兄應恩 知县 應捷 應徵 舉人 弟應采 應守 生员 應橋 参考文献 编辑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三 隆慶元年正月 黜吏科都给事中胡应嘉为民 寻以原职调外任 初应嘉在 先朝 论大学士高拱 欲中以危法 拱颇衔之 及吏部考察庶官 应嘉谓尚书杨博曲庇乡里 以私愤谪给事中郑钦 御史胡维新 因上疏劾博考察不公状 大学士徐阶 郭朴与拱谓应嘉党护同官 挟私妄奏 首犯禁例 拟旨黜之 于是台谏诸人疑其意出于拱 谓拱修故怨 胁阶以黜应嘉 思有以撼之矣 兵科给事中欧阳一敬因论救应嘉 语侵拱 其疏言 陛下初登大宝 宜以尧舜明目达聪为法 即使应嘉言妄 犹当宥之 而况言实不妄乎 且 陛下以博为大臣专任之 乃黜应嘉以快博意 使忠直敢言之士愤懑而不发 此大臣之利 非 社稷利也 往时给事中张岳 曹楝 赵恪忤博 博輙出之 其切齿台谏久矣 兹以考察去者 科道官半之 是乌得不为私忿 而博籍山西并无一人 又乌得不谓曲庇 使应嘉竟由此黜 则言官以言为讳 他日大臣有大恶 谁当言者 且应嘉素号敢言 即今辅臣高拱奸险横恶 无异蔡京 将来必为国巨蠹 应嘉亦尝极力论列诸臣 孰有如其任事任怨者哉 应嘉前疏臣实与谋 臣才识又不及应嘉远甚 若黜应嘉则不若黜臣 章下所司 是日给事中辛自修 监察御史陈联芳等俱交章论救 阶夺于众论亦自悔处应嘉 为遏乃改拟应嘉调用 而拱又疑一敬之疏 谓阶主之 两人之隙深矣 然应嘉为人倾险好讦 士论亦薄之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胡應嘉 amp oldid 7574206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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