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以從事社會工作為專業和职业的人員,习惯上简称社工。一般而言,社会工作者都需接受一定程度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通过社会工作师專業资格考试或认证,然后才能在社会工作、社區發展和社会福利組織及領域任職。社會工作者是一種具有基礎理論、專業性、知識性的,是利用相關所學社會工作專業,結合政府社會政策法規及政府與民間現有資源,有效的幫助解決個人、團體、社區間出現種種問題。雖然社會工作者常常被誤會成志工(志願服務),兩者實際上完全不同[1]。
通常各地都有官方或半官方機構管理社會工作者的註冊、職業操守、在職再教育訓練等,而業界通常都會自組公會,因此一個國家內可能會有不止一個業界公會。這些公會通常依照區域性區分,而國際性的社会工作者組織有:
- 國際社會工作人員協會
- 國際社會福利理事會
- 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
各地社工簡介 编辑
美國 编辑
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是美國乃至全球最大的社會工作者組織,擁有註冊會員超過150,000名。其制定了其職業內知名的倫理道德操守,有英語和西班牙語兩種版本。
一般而言,學生需要完成社會工作教育委員會認可的課程,才可能獲得所屬地方的社工執照。部份地方要求申請社工執照的人士通過統一考試,作為審查標準。
加拿大 编辑
社會工作者註冊屬各省與地區的工作,但育空地區與努納福特地區目前並未立法強制當地社會工作者註冊:
- 卑詩省:卑詩省社會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阿伯達省:阿伯達省社會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薩斯喀徹溫省:薩斯喀徹溫省社會工作者協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明尼托巴省:明尼托巴省社會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安大略省:安大略省社會工作者及社會服務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魁北克省:魁北克省社會工作者和婚姻與家庭治療師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新不倫瑞克省:新不倫瑞克省社會工作者協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新斯科舍省:新斯科舍省社會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社會工作者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愛德華王子島省:愛德華王子島省社會工作者註冊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西北地區:西北地區政府健康與社會服務部專業註冊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國 编辑
不同地區各自有專責社會工作者註冊機構:
- 英格蘭:英格蘭社工局
- 威爾斯:威爾斯社會關懷委員會
- 北愛爾蘭:北愛爾蘭社會關懷委員會
- 蘇格蘭:蘇格蘭社會服務委員會
愛爾蘭 编辑
社會工作者的註冊由CORU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負責。
南非 编辑
社會工作者的註冊由南非社會服務專業委員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負責。
澳洲 编辑
澳洲目前沒有立法強制社會工作者註冊。[2]雖然如此,畢業生一般需要完成澳洲社會工作者協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認可的社工學位課程,才可應徵各地的社工職位。不過,南澳正在根據《2021年社工註冊法》,推動社工註冊工作,將成為澳洲首個強制社工註冊的州份。
菲律賓 编辑
一般而言,有關人士必須擁有認可學歷、通過社會工作者執照考試 及滿足其他條件,才有可能獲當局簽發社工執照。
中國大陸 编辑
中國大陸自2008年起举行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包括助理社工師和社工師)[3]。近年來,社工人數大幅增長,且報考資格除持有相關學歷人士外,亦開放予未曾受過相關培訓但曾於社福機構工作四年的人士,故成功通過考核者亦未必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導致考獲社工證照人士的質素良莠不齊。另外,由於社會工作於當地發展較遲,雖然在一線城市的民眾對社工認知度較高,但在其他地方人們對社工專業仍是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認識的也大有人在。
台灣 编辑
2000年颁布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规定社会工作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应考者需领有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领有其他相关专业专业以上学历且持有至少完成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2013年起,更要修畢五領域(醫療、心理、老人、ICF、兒童少年女性與家庭)15學科,每學科採計最多三學分,合共45學分(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合計400小時),並領有畢業證書與相關修業證明(實習合格證明),才具備應試資格,若無意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而只想成為社會工作者,除修畢基礎理論45學分外,必須也要有實地之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實習合格證明,才會被聘用。另外也可以參加考選部各類職等社會行政公職人員考試(三等社會行政專業科目加考行政法),錄取及訓練後,將分發到老人之家、教養院、榮民服務處、勞動部及職訓局就業服務中心、社會局、等單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等工作。社會工作師領有有社會工作師執照五年以上者,並完成(醫療、心理、老人、ICF、兒童少年女性與家庭)等分科訓練課程合格者,亦可參加衛生福利部專科社會工作師各分科甄選,成為專科社會工作師。[4]
韓國 编辑
韓國的社會工作者稱為社會福祉士,共分為二級。設有全國性考試。而且考生必須先獲得二級證書,才能報考一級。
日本 编辑
日本的社會工作者分為兩類,一類稱為社會福祉士[5](Certified Social Worker),另一類稱為精神保健福祉士[6](Mental Health Social Worker)。兩類資格均要在養成設施修習指定科目,然後獲得國家考試資格,通過後獲得證書,方可執業。
香港 编辑
香港法定機構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負責有關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根據該局資料[7],下列人士具有社工註冊資格:
- 具有認可社會工作學位者
- 具有認可社會工作文憑者
- 沒有認可社工學歷,但自1982年3月31日起或之前已從事社會工作10年者
- 沒有認可社工學歷,但現正擔任社工職位者。
- 尚待獲取認可社工學歷,現正擔任社工職位者。
而業界有數個公會,例如:
-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 香港社會工作論壇
-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 (國際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會員)
如按服務分類,有下列主要類別:
- 學校社工:於中、小學提供輔導。
- 醫務社工:於醫院提供服務。
- 家庭服務社工:於社區的家庭服務中心提供輔導服務。
- 外展社工:主動接觸社區的邊緣青少年及露宿者,並提供輔導及支援。
澳門 编辑
澳門政府轄下社會工作局(原澳葡政府社會工作司)負責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8],澳門居民必須向當局註冊,才能在澳門使用「社工」稱號。
- 業界公會:
- 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
- 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紐西蘭 编辑
自2021年2月27日起,所有計劃在紐西蘭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士,必須向紐西蘭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局(Social Workers Registration Board)註冊。該等人士必須持有紐西蘭、澳洲或海外當局認可的社工學歷,或是憑社工實務經驗,以進行註冊。
新加坡 编辑
自2009年4月1日起,新加坡社工的資格認證系統正式推出。任何計劃在新加坡當社工的人士,都需要向該系統申請註冊。申請人必須滿足學歷、實習和經驗的要求,方可正式成為新加坡註冊社工。
馬爾他 编辑
要成為馬爾他社工,必須是一名馬爾他公民或持有就業許可的外國人,且有良好品行,並擁有由馬爾他大學頒授的社工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兼具二年在社工督導下的工作經驗,方具備向社工專業管理局申領執照的條件。
千里達和多巴哥 编辑
一般而言,要成為社工,應擁有社工學士學位,當中包括336小時醫務社工或精神科社工實習,並向千里達和多巴哥醫務社工或精神科社工管理局註冊。
法國 编辑
法國的社會工作者稱為社會工作助理。一般來說,完成高中文憑後,通過測試及面試,就讀於指定培訓中心,為期3年,包括1740小時理論課程及1820小時實習課程,最後獲得國家文憑,方具備註冊條件。
德國 编辑
各邦規定略有不同。一般而言,在學歷要求而言,完成3到4年的認可學士學位後,需要完成1到2年的認可碩士學位。具體認可學校及課程名單在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意大利 编辑
自1990年代起,社工便受法律規管。持有社工文憑的人士,必須通過於大學舉行的國家考試,才可註冊成為社工。
冰島 编辑
社工受法律規管。對社工的學歷要求包括完成一個大學學歷(2至5年不等),並且向衛生局註冊。
以色列 编辑
隸屬以色列政府社會事務和社會服務部的社工註冊處是負責當地社工註冊的機構。整個註冊程序可以在線完成。
參考來源 编辑
- ^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社工 志工 大不同 社工人員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謀求民眾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志工是秉誠心貢獻社會,不求回報,協助政府提供公益服務者.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2015-04-07 [2023-06-19]. (原始内容于2023-06-19).
- ^ Kwan, C.K.2. Recruiting and nurturing social workers in Hong Kong and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 2022.
- ^ 黃國基. 內地社工認證.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
- ^ .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7).
- ^ 根據日本法律《社會福祉士及介護福祉士法》,該稱號受法律保護,非社會福祉士者,不能使用該稱號。
- ^ 根據日本法律《精神保健福祉士法》,該稱號受法律保護,非精神保健福祉士者,不能使用該稱號。
- ^ .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 [2022-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6).
- ^ . 2019-04-01 [2022-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