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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屠蟠

申屠蟠(?-?),字子龍陈留郡外黄县(今河南民權西北)人,九歲喪父,哀慟過度。喪服既除,不吃酒肉十餘年。[1]

申屠蟠
出生不詳
東漢
逝世不詳
東漢
职业東漢經學家

生平

緱玉報仇

同郡女子緱玉為父報仇,外黃縣縣令梁配打算依法處死緱玉。申屠蟠當年只有十五歲,還是名學生,向外黃令梁配進諫道:「緱玉的節義,足夠感動不孝之人,激勵還在忍辱的人。即使不是聖明的時代,也應當在她的墳墓上立上牌坊來表彰其行為,何況你們清聽後,不加同情麼。」梁配認同這番話,緱玉得以減免死罪。鄉人稱讚申屠蟠的義行。[2]

蔡邕之評

申屠蟠家中貧困,受僱為漆工。郭泰看見後很驚奇。同郡蔡邕非常看重申屠蟠,蔡邕被州里徵召時,辭讓說:「申屠蟠禀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乎毀了自身。品行義行良好,別人很難做到的。安貧樂道,修身養性,不為燥濕輕重,不因窮困改變氣節。和我相比,年長於我,德行也比我賢明。」後來郡里召申屠蟠做主簿,申屠蟠並無接受。

高風亮節

申屠蟠隱居精研學問,精通《五經》,懂河圖緯書。開始與濟陰王子居都在太學學習,王子居去世前,把自身託付給申屠蟠,申屠蟠親自推車,送喪回鄉里。在河鞏之間碰見司隸從事,從事認為申屠蟠講義氣,想替他傳符牒,讓人護送,申屠蟠不肯接受,於是把符牒丟在地上後離開。事情辦妥後回到太學。[3]

太尉黃瓊徵召申屠蟠做官,申屠蟠仍然不願為官。黃瓊死後歸葬於江夏,四方名豪會集在帳下的有六七千人,互相談論,沒有人找申屠蟠交談。只有南郡一書生與他相談,分別時,抓住申屠蟠的手說:「你將來不是被聘請就是被徵召,如是如此,到時候我們上京相見。」申屠蟠臉色大變說:「剛開始我認為能和你交談,哪知道你是一個拘泥於禮教的勢利之人啊!」於是擺手而去,不願再和他交談。後來申屠蟠受察舉中的有道科,但申屠蟠沒有前往。[4]

京師遊士汝南范滂等議論朝政,公卿以下的官吏都拜服他。太學士爭相仰慕他們的風度,認為文學將興,文士能受到重用。申屠蟠獨自感嘆說:「戰國時,未當官的士人們討論國家大事,各國君王,爭著尊敬他們,結果有了焚書坑儒的災禍,和現在的情形很像阿。」於是申屠蟠不再到梁碭之間,申屠蟠以樹木做屋,把自己當奴僕,凡事都自己動手。過了兩年,范滂等人因黨錮之禍,有些人死亡、有些被判刑,此案涉及了數百人,申屠蟠免於這場災難。

申屠蟠的朋友陳郡馮雍因事坐牢,豫州黃琬想殺他。有人勸申屠蟠去救馮雍,申屠蟠不肯去,他說:「黃子琰跟我有交情嗎,他未必會判馮雍的罪。如果不聽我的建言,去了有甚麼用!」黃琬知道這件事後,赦免了馮雍的罪。[5]

終全高志

大將軍何進連續徵召申屠蟠,但申屠蟠一直不願上任,何進想把他找來,於是讓申屠蟠的同郡黃忠寫信勸他,但申屠蟠沒給答覆。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申屠蟠與荀爽鄭玄陳紀韓融等十四人並召為博士,申屠蟠沒有接受。隔年董卓廢帝,徵召荀爽、陳紀、韓融、申屠蟠入朝任職。只有申屠蟠沒有入朝,別人都勸他前往,申屠蟠笑而不答。董卓無法勉強申屠蟠作官,申屠蟠於七十四歲在家中壽終正寢。[6][7]

評價

  • 蔡邕:申屠蟠禀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於毀滅。至行美義,人所鮮能。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不為窮達易節。方之於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 范曄:荀爽、鄭玄、申屠蟠俱以儒行為處士,累征並謝病不詣。及董卓當朝,復備禮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荀爽、鄭玄、申屠蟠都因儒行為處士。朝廷累次徵召,都稱病不去。到董卓當權,用禮徵召他們。申屠蟠、鄭玄仍以不屈保全他們的高風亮節。)[8]
  • 司馬光:夫唯郭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申屠蟠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卓乎其不可及已!(只有郭泰明哲保身,申屠蟠見機行事,不等到天黑就回頭,見識如此超群,不是平常人所能比得上的!)[9]
  • 曾鞏:京室天下歸,飛甍無餘地。國士憂社稷,塗人養聲利。貴賤競一時,峨冠各麟次。子龍獨幽遠,聘召漠無意。[10]
  • 葉適:蟠得退之時,方漢人以名相高,故避名為難。名不可避,而退之所得,多於進矣。[11]
  • 錢時:申屠蟠一窮處士耳,前不陷於黨錮,後不罹於賊網,超然遠韻,不可眾玷,萬世之下,與有光榮。君子審諸。[12]
  • 崔銑:預知莽之奸而避之,孔休一人而已。不畏卓之威而拒之,申屠蟠一人而已。士之有識者,可貴矣夫。[13]
  • 鄭善夫:鳳凰樓下黨錮成,濁流豈但十一士。君不見申屠蟠滅跡煙霞裡,又不見郭林宗渉世終泥滓。[14]
  • 田雯:盛名世所嫉,曹節起釁端。獨有墊巾人,不受異患幹。張儉為亡命,投止生波瀾。何如自剪髮,身居林慮山。緬懷昔戰國,擁篲以盤桓。卒成坑儒禍,為之髮長嘆。梁碭同傭隸,屏跡申屠蟠。[15]
  • 乾隆:多士清流太皎皎,由來尾大難為掉。漢綱陵夷何足雲,言高致錮不為少。飄然惟有申屠生,孤鶴盤空絕群鳥。林下鴻名播士林,逸氣凌凌光日表。[16]

外部連結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兩漢筆記卷十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延伸阅读

[]

  《後漢書·卷53》,出自范晔後漢書
  《東觀漢記》

參考資料

  1. ^ 《後漢書·申屠蟠傳》: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九歲喪父,哀毀過禮。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
  2. ^ 《高士傳·申屠蟠》:同縣緱氏女玉為父報仇,外黃令梁配欲論殺玉。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鄉人稱之。
  3. ^ 《後漢書·申屠蟠傳》:家貧,傭為漆工。郭林宗見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闢,乃辭讓之曰:"申屠蟠禀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於毀滅。至行美義,人所鮮能。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不為窮達易節。方之於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後郡召為主簿,不行。遂隱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歿,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輦車,送喪歸鄉里。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間,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蟠不肯受,投傳於地而去。事畢還學。
  4. ^ 《後漢書·申屠蟠傳》:太尉黃瓊闢,不就。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既別,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徵,如是相見於上京矣。」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因振手而去,不復與言。再舉有道,不就。
  5. ^ 《後漢書·申屠蟠傳》:先是京師遊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太學生爭慕其風,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復用。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為擁篲先驅,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跡於梁、碭之間,因樹為屋,自同傭人。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錮,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確然免於疑論。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繫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6. ^ 《資治通鑑·卷五十九》:獨申屠蟠得征書,人勸之行,蟠笑而不答,卓終不能屈,年七十餘,以壽終。
  7. ^ 《後漢書·申屠蟠傳》: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年七十四,終於家。
  8. ^ 《後漢書·荀爽傳》
  9.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
  10. ^ 《元豐類稿·卷二》
  11. ^ 《習學記言》
  12. ^ 《兩漢筆記·卷十二》
  13. ^ 《士翼·卷三》
  14. ^ 《長歌行》
  15. ^ 《古懽堂集·卷三》
  16. ^ 《讀申屠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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