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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震亚

潘震亞(1889年6月29日—1978年5月22日),學名瑞榮,別號樹庸,字震亞,筆名髯公,男,江西人,中国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黨員,曾擔任復旦大學校委會常務委員兼法學院院長、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監察部副部長、江西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並獲選為第一、二、三、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潘震亞

生平 编辑

潘震亞是新豐街鎮汾水村人。1889年6月29日出生於余江縣瑞洪鎮。當時他父親在瑞洪鎮一家南貨店當店員。1890年他父親轉到九江某商店裏當店員,母子倆也隨父遷居九江。1892年他三歲時,因父親工薪微薄,一家生活仍難以維持,他隨母回老家汾水村居住。5歲至13歲在汾水村和磁圭村私塾讀書。14歲時,因家貧無力繼續讀書,他父親就托人介紹,送他到九江元記南貨店當學徒。

1908年春至1911年秋,到漢口萬利彩票行當店員任司賬。在此期間,深感自己的文化科學知識不足,想方設法或借或買一些新出版的宣傳革命的書刊,刻苦攻瀆。他在漢口曾參加革命黨人創辦的夜校學習,接受了三民主義思想,欽佩孫中山先生為挽救中華民族的危亡,必須推翻清政府統治的主張,認識到“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決定加入革命黨人組織領導的商團,投身革命運動,並曾以商團成員的身份參加軍訓。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時,漢口商團聞訊,立即響應起義,商團成員剪去辮發,以示反對清政府,決心從事革命。當時他擔任街道巡邏,維持漢口市鎮的社會秩序工作。以後由於袁世凱進攻革命軍,他所在的商店停業,乃取道九江回到南昌,另找工作。

1912年春到南昌《江西民報》館擔任校對工作。1913年春到1915年冬先後考進章貢法政專科學校和江西法政學校學習法律。後來逐步升為報館的采訪、編輯等。1916年10月至1918年夏在南昌《新共和報》任總經理兼總編輯,兼幹律師工作。同時兼任上海時報》、《申報》、《新聞報》的南昌特約通訊員,取筆名髯公。後來由於經常寫些政論文章在《新共和報》發表,抨擊北洋軍閥政府,擁護孫中山先生的護法運動。而那時南昌是北洋軍閥勢力統治範圍,以致北洋軍閥派軍隊將報館查封,潘震亞化裝逃往廣州。在廣州,他經羅家衡介紹,擔任眾議院秘書。

192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先後擔任國會非常會議秘書、大理院推事等職。曾接受林伯渠的建議,在報上宣傳反封建、反壓迫意識,提倡婦女解放。1922年,與沈信彬在上海創辦女子法政講習所,推動婦女解放運動。這個講習所培養了不少出色的律師,史良即為該所首屆畢業生。

1924年1月,國民黨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潘震亞擔任大會秘書處議事科長。1926年,被國民革命政府任命為司法行政委員會秘書、司法部第一處、第二處處長,同時兼任法官訓練班主任、革命軍事裁判所庭長等職。經共產黨員李合林介紹,他到黃埔軍校授課,認識了周恩來惲代英等人。在共產黨人的教育和影響下,潘震亞的思想發生了很大變化,逐漸由追求自由民主轉為向往共產主義。他曾向李合林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可是不久,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李合林犧牲,他的願望暫未實現。

1928年初,潘震亞離開廣州到上海當律師,並在上海法學院復旦大學、政法學院、中國公學等校兼課,先後結識了不少左傾人士和中共地下黨員,與張慶孚潘梓年胡愈之周新民等人有較為密切的聯繫,並自覺接受中共領導,參與中共所領導的各項革命活動。曾多次以律師身份為被捕的中共地下黨員出庭辯護,配合中共進行營救工作。該年上海人民為紀念“沙基慘案”舉行遊行示威,被國民黨逮捕了23人,潘震亞不顧特務的威脅,據理力辯,終於使他們獲釋。在經濟上,也經常資助中共地下組織的同志。還不時通過胡愈之向中共傳遞一些政治、軍事方面的情報。

1934年,上海成立各界救國會,潘震亞為發起人之一。該會發展成為上海各界救國聯合會時,潘震亞出任常務委員。是年,潘震亞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潘震亞隨復旦大學遷重慶北碚,幾經周折,與中共失去聯繫,但他仍以各種方式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支持民主學生運動,營救愛國親共人士。抗戰勝利後,潘震亞堅決擁護中共關於廢止國民黨的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積極參加反對國民黨統治的鬥爭。1946年2月10日,重慶發生“校場口事件”,潘震亞與史良任義務律師,打擊國民黨。

1946年秋,潘震亞隨復旦大學回到上海,繼續在復旦大學教書和兼辦律師業務。他積極投身國民黨統治區的運動,參加迎接中共的鬥爭。曾和張志讓李正文等人發起組織“上海大學教授聯合會”,支援當時的“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的示威運動。鬥爭中,有些教授被解聘,許多學生和教授被捕,“大教聯”除了用輿論聲援外,還進行募捐活動,按月津貼被解聘的教授和受迫害的學生。為了救援被捕的學生,復旦大學舉行了大規模的罷教活動,潘震亞起草了罷教宣言,並和其他幾位教授深夜找市長吳國楨交涉,終於使被捕的教授和學生全部獲釋。

上海解放後,潘震亞參加了接管復旦大學的領導工作,擔任復旦大學校委會常務委員,同時兼任法學院院長,並應邀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1950年10月,調任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監察部副部長。1959年,調任江西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被選為第一、二、三、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理事。 潘震亞雖然在1937年與黨失去了聯繫,但一直以左派愛國民主人士的身份為黨工作,對黨懷著堅貞不渝的赤子之心。解放後,多次向組織提出入黨申請。1962年12月,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潘震亞重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潘震亞在從事司法教育工作的同時,還先後撰寫了不少法學論著,如:《刑法名論》、《刑事訴訟法論綱》、《中國繼承法論》、《中國破產法論》、《中國法制史》、《中國債權法總論》等。

1978年5月22日,潘震亞病逝於上海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送了花圈。

著作 编辑

  • 《刑法名论》
  • 《刑事诉讼法论纲》
  • 《中国继承法论》
  • 《中国破产法论》
  • 中国法制史
  • 《中国债权法总论》

参考资料 编辑

  • 【南城历代名人 各领风骚】法国家潘震亚城市中国. 城市中国. [2015-04-09]. (原始内容于2020-04-30). 
  •   . 抚州史志网. [2011-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27). 
  • . 临川文化网. 2008-07-10 [2011-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6). 
  •   . 新华网江西频道. 2003-03-26 [2011-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7). 

潘震亚, 潘震亞, 1889年6月29日, 1978年5月22日, 學名瑞榮, 別號樹庸, 字震亞, 筆名髯公, 江西人, 中国政治人物, 中國共產黨黨員, 曾擔任復旦大學校委會常務委員兼法學院院長, 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監察部副部長, 江西省副省長, 省政協副主席, 並獲選為第一, 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潘震亞生平, 编辑潘震亞是新豐街鎮汾水村人, 1889年6月29日出生於余江縣瑞洪鎮, 當時他父親在瑞洪鎮一家南貨店當店員, 1890年他父親轉到九江某商店裏當店員, 母子倆也隨父遷居九江, 189. 潘震亞 1889年6月29日 1978年5月22日 學名瑞榮 別號樹庸 字震亞 筆名髯公 男 江西人 中国政治人物 中國共產黨黨員 曾擔任復旦大學校委會常務委員兼法學院院長 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監察部副部長 江西省副省長 省政協副主席 並獲選為第一 二 三 四 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潘震亞生平 编辑潘震亞是新豐街鎮汾水村人 1889年6月29日出生於余江縣瑞洪鎮 當時他父親在瑞洪鎮一家南貨店當店員 1890年他父親轉到九江某商店裏當店員 母子倆也隨父遷居九江 1892年他三歲時 因父親工薪微薄 一家生活仍難以維持 他隨母回老家汾水村居住 5歲至13歲在汾水村和磁圭村私塾讀書 14歲時 因家貧無力繼續讀書 他父親就托人介紹 送他到九江元記南貨店當學徒 1908年春至1911年秋 到漢口萬利彩票行當店員任司賬 在此期間 深感自己的文化科學知識不足 想方設法或借或買一些新出版的宣傳革命的書刊 刻苦攻瀆 他在漢口曾參加革命黨人創辦的夜校學習 接受了三民主義思想 欽佩孫中山先生為挽救中華民族的危亡 必須推翻清政府統治的主張 認識到 天下興亡 匹夫有責 決定加入革命黨人組織領導的商團 投身革命運動 並曾以商團成員的身份參加軍訓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時 漢口商團聞訊 立即響應起義 商團成員剪去辮發 以示反對清政府 決心從事革命 當時他擔任街道巡邏 維持漢口市鎮的社會秩序工作 以後由於袁世凱進攻革命軍 他所在的商店停業 乃取道九江回到南昌 另找工作 1912年春到南昌 江西民報 館擔任校對工作 1913年春到1915年冬先後考進章貢法政專科學校和江西法政學校學習法律 後來逐步升為報館的采訪 編輯等 1916年10月至1918年夏在南昌 新共和報 任總經理兼總編輯 兼幹律師工作 同時兼任上海 時報 申報 新聞報 的南昌特約通訊員 取筆名髯公 後來由於經常寫些政論文章在 新共和報 發表 抨擊北洋軍閥政府 擁護孫中山先生的護法運動 而那時南昌是北洋軍閥勢力統治範圍 以致北洋軍閥派軍隊將報館查封 潘震亞化裝逃往廣州 在廣州 他經羅家衡介紹 擔任眾議院秘書 192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 先後擔任國會非常會議秘書 大理院推事等職 曾接受林伯渠的建議 在報上宣傳反封建 反壓迫意識 提倡婦女解放 1922年 與沈信彬在上海創辦女子法政講習所 推動婦女解放運動 這個講習所培養了不少出色的律師 史良即為該所首屆畢業生 1924年1月 國民黨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潘震亞擔任大會秘書處議事科長 1926年 被國民革命政府任命為司法行政委員會秘書 司法部第一處 第二處處長 同時兼任法官訓練班主任 革命軍事裁判所庭長等職 經共產黨員李合林介紹 他到黃埔軍校授課 認識了周恩來 惲代英等人 在共產黨人的教育和影響下 潘震亞的思想發生了很大變化 逐漸由追求自由民主轉為向往共產主義 他曾向李合林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 可是不久 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 李合林犧牲 他的願望暫未實現 1928年初 潘震亞離開廣州到上海當律師 並在上海法學院 復旦大學 政法學院 中國公學等校兼課 先後結識了不少左傾人士和中共地下黨員 與張慶孚 潘梓年 胡愈之 周新民等人有較為密切的聯繫 並自覺接受中共領導 參與中共所領導的各項革命活動 曾多次以律師身份為被捕的中共地下黨員出庭辯護 配合中共進行營救工作 該年上海人民為紀念 沙基慘案 舉行遊行示威 被國民黨逮捕了23人 潘震亞不顧特務的威脅 據理力辯 終於使他們獲釋 在經濟上 也經常資助中共地下組織的同志 還不時通過胡愈之向中共傳遞一些政治 軍事方面的情報 1934年 上海成立各界救國會 潘震亞為發起人之一 該會發展成為上海各界救國聯合會時 潘震亞出任常務委員 是年 潘震亞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 潘震亞隨復旦大學遷重慶北碚 幾經周折 與中共失去聯繫 但他仍以各種方式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 支持民主學生運動 營救愛國親共人士 抗戰勝利後 潘震亞堅決擁護中共關於廢止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 積極參加反對國民黨統治的鬥爭 1946年2月10日 重慶發生 校場口事件 潘震亞與史良任義務律師 打擊國民黨 1946年秋 潘震亞隨復旦大學回到上海 繼續在復旦大學教書和兼辦律師業務 他積極投身國民黨統治區的運動 參加迎接中共的鬥爭 曾和張志讓 李正文等人發起組織 上海大學教授聯合會 支援當時的 反饑餓 反內戰 反迫害 的示威運動 鬥爭中 有些教授被解聘 許多學生和教授被捕 大教聯 除了用輿論聲援外 還進行募捐活動 按月津貼被解聘的教授和受迫害的學生 為了救援被捕的學生 復旦大學舉行了大規模的罷教活動 潘震亞起草了罷教宣言 並和其他幾位教授深夜找市長吳國楨交涉 終於使被捕的教授和學生全部獲釋 上海解放後 潘震亞參加了接管復旦大學的領導工作 擔任復旦大學校委會常務委員 同時兼任法學院院長 並應邀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 1950年10月 調任中央人民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監察部副部長 1959年 調任江西省副省長 省政協副主席 被選為第一 二 三 四 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理事 潘震亞雖然在1937年與黨失去了聯繫 但一直以左派愛國民主人士的身份為黨工作 對黨懷著堅貞不渝的赤子之心 解放後 多次向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1962年12月 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 潘震亞重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潘震亞在從事司法教育工作的同時 還先後撰寫了不少法學論著 如 刑法名論 刑事訴訟法論綱 中國繼承法論 中國破產法論 中國法制史 中國債權法總論 等 1978年5月22日 潘震亞病逝於上海 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送了花圈 著作 编辑 刑法名论 刑事诉讼法论纲 中国继承法论 中国破产法论 中国法制史 中国债权法总论 参考资料 编辑 南城历代名人 各领风骚 法国家潘震亚城市中国 城市中国 2015 04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4 30 潘震亚 党史人物 抚州史志网 2011 09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 12 27 近现代 潘震亚 临川文化网 2008 07 10 2011 09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 05 26 潘震亚 新华网江西频道 2003 03 26 2011 09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 12 17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潘震亚 amp oldid 6968733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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