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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擅政

汪直擅政,又稱汪直亂政汪直用事汪直專權,是指明朝成化十三年(1477年)至十九年(1483年)間,太監汪直通過西廠控制朝政的時期。雖然汪直擅政沒有像王振擅政一樣導致明朝政權出現土木堡之變的情形,但其卻打開了宦官通過特務系統與朝廷官員勾結的先例。

西廠確立

成化十二年(1476年),當時的一名道士李子龍以「左道」馳名一時,在朝中有極多的親信,在親信的幫助之下,李子龍有機會登萬歲山,觀察內宮,被錦衣衛校尉所發現,傳出李子龍有弒君意圖,於是李子龍被正法。當時二十餘歲的明憲宗得知此事後,大為緊張、疑神疑鬼,認為到处都滿佈危險。為了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明憲宗朱見深十分想了解宮外的民臣動向,於是令宦官汪直錦衣衛中選人喬裝成平民,出宮伺察。

成化十三年正月,憲宗正式設立西廠,命太監汪直負責刺探朝廷外事務[1]

擅政開始

成化十三年二月,汪直心腹錦衣衛百戶韋瑛稱楊榮之曾孫楊業家貲巨萬,常殺人,將招納亡命下海。汪直發兵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詞語牽連連兵部主事楊仕偉、中書舍人董璵,俱下獄瀕死。韋瑛并籍其家[2]

三月,左都御史李賓奏擬妄報妖言者連坐處斬,而當時西廠旗校即以捕妖言圖官賞,從而大量百姓被捕冤死[3]。同年四月,汪直令韋瑛逮捕通政使司左通政方賢、太醫院判蔣宗武下西廠獄;當時禮部郎中樂章、行人張廷網出使安南歸還,刑部郎中武清從廣西勘事歸還,浙江布政使劉福起復至京師,均被汪直並令韋瑛逮捕。御史黃本在雲南、貴州清軍刷歸還,汪直令韋瑛搜得一個象笏,被逮捕送錦衣衛,被被貶為民[4]

同年五月,因為當時汪直開西廠,羅織數起大獄,百姓害怕,大學士商輅上疏稱請革去西廠,罷汪直并誅韋瑛;并與憲宗發生爭執,憲宗最後批准此疏,罷免西廠。并謫韋瑛戍宣府[5]

西廠再立

西廠的廢除并沒有直接導致汪直勢力的衰弱,很快汪直恢復禦馬監職位。同年六月,御史戴縉、王億等人因多年無法升遷,於是依附汪直,進言稱汪直為官“直釐奸剔弊,允合公論”、“汪直所行,不獨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世法”,并請求恢復西廠。憲宗大喜,并恢復西廠[6]

此事前後,左都御史王越因西征而與韋瑛相識,此後交往甚深,之後依附汪直。王越屢次想取代項忠兵部尚書之職。恰逢當時項忠率領九卿彈劾汪直,兩人在朝堂上亦辭色甚厲。此後汪直命東廠官校,發江西都指揮劉江、指揮黃賓等事誣陷詆毀項忠。此時給事中郭鏜、御史馮瓘因依附汪直而交相彈劾項忠。項忠在朝廷上慷慨激辯而仍然下獄,竟連坐削籍。兵部武選郎中、姚璧(尚書姚夔之子)亦因聯繫九卿而彈劾汪直,亦被降職調任[7]

不久,大學士商輅、尚書薛遠董方,左都御史李賓一同致仕;而依附汪直的王越擔任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掌都督院事。十一月,汪直黨羽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戴縉為尚寶司少卿,后擢升僉都御史;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8]

成化十四年五月,汪直請奏請武舉設科,鄉、會、殿試如進士例[9]

遼東戰事

成化十四年(1478年),海西兀者都指揮散出哈上書,言開原驗放管指揮索其珍珠豹皮。憲宗命遼東守臣勘查,管指揮者懼。恰逢當時散出哈姪產察入貢而指揮賄賂的事情,后經調查證明是誣陷。此後又散出產察發怒,謀聚眾入犯邊界。守臣於是翻譯番書,招散出哈來廣寧當面對峙,此後發生爭執,散出哈糾結部隊入邊,戰事一觸即發。汪直聽聞心腹王英之言,以為鎮撫遼東可以立功,於是請求前往。憲宗欲批准,而司禮監懷恩認為汪直年少喜功,於是去南閣,召集兵部尚書余子俊、兵部侍郎馬文升商議。隨後舉薦馬文升、詹升前往。汪直欲令王英與其一同前往,馬文升婉言拒絕了,因此招致汪直憤恨[10]

馬文升赴任巡撫后,命貢使重陽歸諭其眾,告訴明朝廷旨意。然而當時海西縱容部隊進犯,馬文升於是擊敗后再加以安撫。事情傳到朝廷中,汪直稱:“既然說安撫怎麼又來進犯邊界?”於是向朝廷請求親自前往。遼東各部聽聞汪直擅政,不肯去接受其安撫。汪直行至開源,馬文升在撫順,汪直亦不與其聯繫會合。於是馬文升招撫的兀者、野人、堵裡吉三百餘人皆怒欲歸。參將周俊恐怕此事坏了大局,於是對汪直说必須請馬文升見面,于是汪直就派人去請馬文升。此後馬文升抵達后,汪直問解決方略,馬文升稱:“太監既至,此屬即太監招出者也,何間彼此。”汪直知道此事不易解決,於是聽聞馬文升建議,一同抵達遼陽,再將事情彙報憲宗[11]

成化十五年(1479年),陳鉞擔任遼東巡撫,因不瞭解當地事務,而被馬文升調換,并約束其舉動。汪直抵達遼東后,陳鉞身著戎服伏道左邊,為其掃路裝飾廚房,并使得其住宿舒適。唯獨馬文升仍與汪直分庭抗禮,對并其隨從頤指,隨從遂詆毀馬文升。陳鉞借此再次誣陷馬文升因禁農器,不與交易,而招致外部入寇。同年六月,憲宗命汪直同刑部尚書林聰即訊遼東事,馬文升被逮捕下錦衣獄,謫戍重慶[12]

同年十月,遼東巡撫陳鉞請求討伐海西,憲宗命以撫寧侯朱永為總兵,陳鉞提督軍務,汪直監軍。汪直抵達遼東后,有頭目郎秀等四十人入貢,在廣寧遇到汪直,汪直誣陷其為窺伺於是掩殺,并以捷報上報。論功,加汪直歲祿,監督十二團營;朱永進保國公,陳鉞為戶部尚書。至此,海西諸部以復仇為辭,深入雲陽、青河堡等,殺掠男婦,皆支解屍體以報仇。邊將斂兵不出,陳鉞亦隱匿不上報此事。而此時,依附汪直的太僕少卿王宗彝(大學士王文之子)為僉都御史、擔任遼東巡撫[13]

成化十六年(1480年)正月,給事中孫博上疏弹劾東廠、西廠中傷大臣;卻遭到憲宗指責。同年三月,憲宗命汪直、保國公朱永、尚書王越率兵出塞,在威寧交戰,并獲勝,王越封威寧伯[14]。同年四月,遼東巡按御史強珍上疏,彈劾此前太監汪直、總兵侯謙、巡撫陳鉞失機隱匿的事情。都給事中吳原御史許進等上奏,并將陳鉞比喻為宋朝的黃潛善賈似道。憲宗下詔罰陳鉞俸祿,陳鉞因而怨恨王越掌都督院事而縱容強珍。汪直正在巡邊還京中,陳鉞在郊外五十里相迎,訴強珍承奉王越旨意彈劾他。汪直大怒,王越亦來迓,汪直不見王越。巡撫遼東王宗彝遂阿汪直旨意,誣陷強珍妄奏,逮捕強珍至京,下錦衣衛獄,戌遼東[15]

同年七月,汪直上議征討安南,要求調取明成祖朱棣當年征討安南的兵馬數量與圖冊。當時劉大夏在兵部職方司任職,故意藏匿安南的典册,并向兵部尚書余子俊陳述出兵安南利害,并極力勸阻,此事最終不了了之[16]

成化十七年(1481年)八月,亦思馬因入寇大同,憲宗以威寧伯王越佩征西前將軍印鎮守,汪直任監軍[17]。同年十月,巡撫宣府都御史秦紘密疏汪直縱旗校擾民,憲宗竟釋放汪直[18]

結束

當時,有盜越皇城入西內,東廠較尉緝捕逮獲,太監尚銘上報,憲宗甚喜,厚加賜賚。汪直聽後大怒稱尚銘違背其意獨擅功。尚銘恐懼,於是偷偷向憲宗上報汪直的過錯。宣宗因寵信李孜省,加上萬安勾結昭德宮而獨攬政權,亦稱汪直浸淫,憲宗於是漸漸疏遠汪直。成化十八年三月,科道交相彈劾西廠苛察,萬安亦稱應當罷免西廠,而劉珝持不可。憲宗竟然罷免西廠,朝廷內外官員均欣然大喜,劉珝則有慚色[19]

同年八月,因萬安恐汪直為王越所誘,於是請求恢復使用王越,調任鎮守延綏,而以都督許寧取代原職[20]

成化十九年(1483年)六月,汪直因為與總兵官許寧不協,巡撫郭鏜上報,憲宗於是調任汪直為南京御馬監[21]

同年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彈劾汪直欺罔罪,並稱:

憲宗表示深深贊許,於是罷免汪直,削王越為威寧伯,追奪誥券,編管安陸州。兵部尚書陳鉞、工部尚書戴縉、錦衣指揮使吳綬被革職為民。原兵部尚書項忠恢復原職。并召還馬文升,升任其為左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此後逮捕韋瑛伏誅[22]

参考文献

  1.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憲宗成化十三年春正月,置西廠,命太監汪直詗刺外事。汪直者,大藤峽瑤獞也。瑤賊平,直以幼男入禁中,為昭德宮內使,尋堂御馬監事。年少黠譎,上寵之。先是,妖人李子龍以左道惑眾,內使鮑石、鄭忠敬信之。夤緣入內府,時引至萬歲山觀望,謀不軌。錦衣官校發其事,伏誅。自是上銳意欲知外事,乃選錦衣官校善刺事者百餘人別置廠於靈濟宮前,號西廠。永樂中,盡僇建文諸臣,懷疑不自安,始設東廠主刺奸。至是,名西廠,以別東廠也。縱直出入,分命諸校,廣刺督責,大政小事,方言巷語,悉采以聞。”
  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二月,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家。業少師榮曾孫也。居鄉逃罪入京師。錦衣百戶韋瑛故無賴,冒內官韋姓者從征延綏,升百戶。至是,詣汪直報之,謂業家貲巨萬,常殺人,將招納亡命下海。直喜,發卒捕之。詞連兵部主事楊仕偉、中書舍人董璵,俱下獄瀕死。來竟斃,復遣瑛籍其家。”
  3.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三月,左都御史李賓奏擬妄報妖言者坐斬。時西廠旗校以捕妖言圖官賞。無籍者多為贗書誘愚民。行事者捕之,加以法外之刑,冤死相屬,無敢言者,故賓奏之。”
  4.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夏四月,汪直令韋瑛執左通政方賢、太醫院判蔣宗武下西廠獄。禮部郎中樂章、行人張廷網使安南還,刑部郎中武清廣西勘事還,浙江布政使劉福起復至京,汪直並令韋瑛執繫之。御史黃本雲南、貴州清軍刷卷還,汪直令韋瑛搜得象笏一,執送錦衣衛,問為民。”
  5.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五月,罷西廠。時汪直開西廠,羅織數起大獄,臣民悚怵大學士商輅疏言:「近日伺察太繁,政令太急,刑網太密,人情疑畏,洶洶不安。蓋緣陛下委聽斷於汪直,而直又寄耳目於群小也。中外騷然,安保其無意外不測之變。往者曹欽之反,皆逯杲有以激之。一旦禍興,卒難消彌。望陛下斷自宸衷,革去西廠,罷汪直以全其身,誅韋瑛以正其罪。」疏入,上怒曰:「一內豎輒危天下乎!」太監懷恩傳旨詰責甚厲,輅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收問,直敢擅逮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北門鎖鑰,守備不可一日缺,直則一日擒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重地,留守大臣,直輒收捕。諸近侍,直輒易置。直不黜,國家安得不危!」恩齧指而退,奏上,上立命去西廠。召懷恩數直罪責之,謫韋瑛戍宣府。”
  6.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六月,以御史戴縉、王億言,復西廠,命汪直仍刺事。縉言:「近年災變洊臻,未聞大臣進何賢,退何不肖。惟太監汪直釐奸剔弊,允合公論。而止以官校韋瑛張皇行事,遂革西廠。伏望推誠任人,命兩京大臣自陳去留,斷自聖衷。」上悅。時縉九年不遷,以覬進,故頌直。其自陳一事,尤直所喜,蓋直常惡商輅、李賓難於施行也。億言:「汪直所行,不獨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世法。」天下聞而唾之。”
  7.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兵部尚書項忠削籍為民。初,汪直掌西廠,士大夫無與往還。左都御史王越因西征識韋瑛,遂深相結,日往伺直。吏部尚書尹旻偕諸卿貳欲詣直,屬越為介。既見直,相率諸卿貳叩頭出,直大悅。一日,項忠途遇直。既過,覺之。追及,下輿謝,忠不為禮。尋辱忠於朝,復遣校卒直上堂,辭色甚厲,忠亦不為禮。而王越謀代忠,又毀短之。直以是銜忠,日掇拾其事,危甚。忠具疏倡九卿劾奏直,令武選郎中姚璧持赴旻署名,旻曰:「本項公所撰,當以兵部為首。」璧曰:「公六卿長也。」旻怒曰:「今日亦知六卿長乎?」即遣人報韋瑛,直愈怒,思有以中忠。會千戶吳綬者,先在楚軍撓法,忠逐綬。綬從直營求書記,頗工文詞。直喜,得授錦衣副千戶。及西廠罷,上有時密召直察外間事,直因以吳綬能文事封進,遂命綬於鎮撫司問刑。直乃嗾東廠官校,發江西都指揮劉江、指揮黃賓事誣構忠。給事中郭鏜、御史馮瓘附直,交論忠違法,忠廷辯慷慨不少屈。獄成,竟坐削籍。璧亦降調。璧,故尚書夔子也。”
  8.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大學士商輅,尚書薛遠、董方,左都御史李賓並致仕,以王越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掌院事。時越附汪直,嗾御史馮瑾排諸大臣。輅既致仕,遠等相繼自陳去。十一月,以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戴縉為尚寶司少卿。縉尋擢僉都御史,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
  9.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四年夏五月,汪直奏請武舉設科,鄉、會、殿試如進士例。”
  10.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七月,兵部右侍郎馬文升撫遼,尋還京。先是,海西兀者都指揮散出哈上書,言開原驗放管指揮索其珍珠豹皮。命遼東守臣勘之,管指揮者懼。會散出哈姪產察入貢,指揮賄之,察乃言其誣。散出哈聞之怒,謀聚眾入犯邊。守臣乃譯番書,招散出哈來廣寧面質之。散出哈遂率所部,欲由撫順關進赴廣寧。時參將周俊守開原,恐散出哈至則事泄,遣使馳報廣寧守臣,詭云:「海西人素不由撫順進,恐啟他日之患。」守臣不虞其詐也,即阻之。散出哈已入關,聞之大怒,折矢誓恨去。而遼左諸衛,故有執殺董山之怨,既藉海西之勢,遂留散出哈相煽結,合兵入邊,勢漸熾。汪直惑於王英,謂往撫可邀大功。上欲遣之,懷恩以直年少喜功,同覃昌至南閣,集尚書餘子俊、侍郎馬文升議,僉言:「彼既有使入貢,又屠其家,今若何可以消弭?」或言:「酬以大官。」文升曰:「官不足以釋其忿。且宋以李繼遷為京官,遂至西夏之患。」懷恩曰:「然則遣大臣同大通事往撫之。」眾皆曰:「諾。」既傳旨,命馬文升、詹升往。直令王英與俱,文升謝之,直深以為恨。”
  11.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文升疾馳撫順,縱貢使重陽歸諭其眾,使知朝廷德意。尋召其部長聽宣璽書,慰勞備至。已而海西復縱兵寇掠,文升擊敗之,旋撫定。事聞,直言:「既受撫,何又入寇?」終信王英言請自往。諸部聞直聲勢,久無一人出聽撫者。直至開原,文升在撫順,直不與之接。於是文升所招兀者、野人、堵裡吉三百餘人皆怒欲歸。參將周俊恐敗事,謂直曰:「不可不請馬侍郎來。」直乃遣人邀文升。文升馳至,直曰:「若之何?」文升曰:「太監既至,此屬即太監招出者也,何間彼此。」直揣知事不易,聽文升言犒之,遂與文升俱歸陽,會聞於上。”
  1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五年夏六月,命汪直同刑部尚書林聰即訊遼東事,逮兵部侍郎馬文升下錦衣獄,謫戍重慶。初,陳鉞巡撫遼東,行事乖方。文升更置之,約束不得動。汪直至遼東,鉞戎服伏道左,除道飾廚,供帳鮮麗。文升獨與直抗禮,頤指左右,左右多譽鉞毀文升。鉞又乘間譛之。會給事中張良劾鉞激變屬部,逮至京。鉞賂直,言:「海西皆以文升禁農器,不與交易,故屢寇邊。」直遂奏文升「妄啟邊釁,擅禁農器」。仍遣直同聰往訊。直繆致恭敬,深自結納於聰,聰上報竟如直言。然文升所禁鐵器,非農器也。”
  13.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七月,命汪直行邊。冬十月,遼東巡撫陳鉞請討海西,以撫寧侯朱永為總兵,陳鉞提督軍務,汪直監之。直既至遼東,有頭目郎秀等四十人入貢,遇直於廣寧,直誣以窺伺,掩殺之。出塞掩不備,焚其廬帳而還,以大捷聞。論功,加汪直歲祿,監督十二團營。朱永進保國公,陳鉞戶部尚書。已而海西諸部以復仇為辭,深入雲陽、青河等堡,殺掠男婦,皆支解以徇。邊將斂兵不出,鉞隱匿不以聞。以太僕少卿王宗彝為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宗彝故大學士文子也。以郎中督餉遼東,阿汪直,得驟進。”
  14.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六年春正月,給事中孫博上言:「東、西廠緝事旗校多舉細故,中傷大臣。旗校本廁役之徒,大臣乃股肱之任,傷國體,非治世事。」疏入,切責。三月,命太監汪直、保國公朱永、尚書王越率兵出塞,襲敵於威寧,破之,越封威寧伯。”
  15.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夏四月,巡按遼東御史強珍上疏,劾太監汪直、總兵侯謙、巡撫陳鉞前失機隱匿罪。於是都給事中吳原、御史許進等亦以鉞為言,比之黃潛善、賈似道。詔罰鉞俸,鉞因怨王越掌院事縱珍。而汪直適巡邊還京,鉞郊迎五十里,訴珍承越意旨見劾。直怒,越亦來迓,不見越。巡撫遼東王宗彝遂阿直意,誣珍妄奏,械珍至京,下錦衣衛獄,戌遼東。”
  16.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七月,汪直議征安南。時安南累歲侵擾占城,占城遣使入奏,請討之,直因獻取安南之策。郎中陸容上言:「安南臣服中國已久,今事大之禮不失,叛逆之形未著。一旦以兵加之,恐貽禍不細。」直意猶未已,傳旨索永樂中調軍數。時劉大夏在職方,故匿其籍,徐以利害告尚書餘子俊,力言沮之,事乃寢。”
  17.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七年秋八月,亦思馬因寇大同,以威寧伯王越佩征西前將軍印鎮守,太監汪直監其軍。”
  18.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冬十月,巡撫宣府都御史秦紘密疏汪直縱旗校擾民,上釋之。紘既抵宣府,直以事至,聲勢烜赫,他巡撫官率屈禮,紘獨與抗,直亦不為較。紘乃密疏論直。後直還,上問各撫臣賢否,直獨稱紘廉能。上以紘疏示直,直叩頭伏罪,稱紘賢不置。”
  19.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八年春三月,復罷西廠。先是,有盜越皇城入西內,東廠較尉緝獲,太監尚銘以聞,上喜甚,厚賜賚。直聞怒曰:「銘吾所用,乃背吾獨擅功。」思有以傾之。銘懼,潛以直構禍事達於上。上自直行後,李孜省用事,萬安結昭德宮,頗攬權,惡直浸淫,上亦漸疏之。於是科道交章奏西廠苛察,非國體。萬安亦謂宜罷,劉珝不可。上竟罷西廠,中外欣然,珝有慚色。”
  20.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八月,調威寧伯王越守延綏,都督許寧代。時萬安恐汪直為越所誘,求復用,故有是調。”
  21.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九年夏六月,調汪直任南京御馬監。直與總兵許寧不協,巡撫郭鏜以聞,故有是命。方直之貴盛也,車蓋所至,有司迎候不及,動遭棰撻,率皆預治具,夙戒以待,使僕從皆醉飽,直然後悅。至是被調,過州縣,有司皆避之。直困頓仰臥公館,孤燈熒然。有知州裴泰者,向供具甚肅具備。適迎謁上官,遇直,直喜求食,曰:「吾非復前比矣。吾南行,上意未可測。旦日發,得馬夫足矣。」泰拱手而立。”
  2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劾汪直欺罔罪,曰:「汪直與王越、陳鉞結為腹心,自相表裡。肆羅織之文,振威福之勢,兵連西北,民困東南,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漸成羽翼,可為寒心。乞陛下明正典刑,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上深納其言。汪直有罪罷。削王越威寧伯,追奪誥券,編管安陸州。兵部尚書陳鉞、工部尚書戴縉、錦衣指揮使吳綬革職為民。起前兵部尚書項忠,復其官。召還馬文升,以為左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初,汪直用事久,勢傾中外,天下凜凜。有中官阿丑善詼諧,恒於上前作院本,頗有譎諫風。一日,丑作醉者酗酒狀,前遣人佯曰:「某官至。」酗罵如故。又曰:「駕至。」酗亦如故。曰:「汪太監來。」醉者驚迫帖然。旁一人曰:「駕至不懼,而懼汪太監何也?」曰:「吾知有汪太監,不知有天子。」又一日,忽效直衣冠,持雙斧趨蹌而行。或問故,答曰:「吾將兵,惟仗此兩鉞耳!」問鉞何名,曰:「王越、陳鉞也。」上微哂,自是而直寵衰矣。及其罷斥,中外莫不快之。尋尚銘亦有罪黜,籍其家,得貲數萬輦。韋瑛謫萬全衛,計要功起用,自撰妖言,誣巫人劉忠興十餘人不軌。會鞫得白,瑛伏誅。”

参见

汪直擅政, 又稱汪直亂政, 汪直用事, 汪直專權, 是指明朝成化十三年, 1477年, 至十九年, 1483年, 太監汪直通過西廠控制朝政的時期, 雖然沒有像王振擅政一樣導致明朝政權出現土木堡之變的情形, 但其卻打開了宦官通過特務系統與朝廷官員勾結的先例, 目录, 西廠確立, 擅政開始, 西廠再立, 遼東戰事, 結束, 参考文献, 参见西廠確立, 编辑主条目, 西廠, 成化十二年, 1476年, 當時的一名道士李子龍以, 左道, 馳名一時, 在朝中有極多的親信, 在親信的幫助之下, 李子龍有機會登萬歲山, 觀察內宮. 汪直擅政 又稱汪直亂政 汪直用事 汪直專權 是指明朝成化十三年 1477年 至十九年 1483年 間 太監汪直通過西廠控制朝政的時期 雖然汪直擅政沒有像王振擅政一樣導致明朝政權出現土木堡之變的情形 但其卻打開了宦官通過特務系統與朝廷官員勾結的先例 目录 1 西廠確立 2 擅政開始 3 西廠再立 4 遼東戰事 5 結束 6 参考文献 7 参见西廠確立 编辑主条目 西廠 成化十二年 1476年 當時的一名道士李子龍以 左道 馳名一時 在朝中有極多的親信 在親信的幫助之下 李子龍有機會登萬歲山 觀察內宮 被錦衣衛校尉所發現 傳出李子龍有弒君意圖 於是李子龍被正法 當時二十餘歲的明憲宗得知此事後 大為緊張 疑神疑鬼 認為到处都滿佈危險 為了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 明憲宗朱見深十分想了解宮外的民臣動向 於是令宦官汪直從錦衣衛中選人喬裝成平民 出宮伺察 成化十三年正月 憲宗正式設立西廠 命太監汪直負責刺探朝廷外事務 1 擅政開始 编辑成化十三年二月 汪直心腹錦衣衛百戶韋瑛稱楊榮之曾孫楊業家貲巨萬 常殺人 將招納亡命下海 汪直發兵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 詞語牽連連兵部主事楊仕偉 中書舍人董璵 俱下獄瀕死 韋瑛并籍其家 2 三月 左都御史李賓奏擬妄報妖言者連坐處斬 而當時西廠旗校即以捕妖言圖官賞 從而大量百姓被捕冤死 3 同年四月 汪直令韋瑛逮捕通政使司左通政方賢 太醫院判蔣宗武下西廠獄 當時禮部郎中樂章 行人張廷網出使安南歸還 刑部郎中武清從廣西勘事歸還 浙江布政使劉福起復至京師 均被汪直並令韋瑛逮捕 御史黃本在雲南 貴州清軍刷歸還 汪直令韋瑛搜得一個象笏 被逮捕送錦衣衛 被被貶為民 4 同年五月 因為當時汪直開西廠 羅織數起大獄 百姓害怕 大學士商輅上疏稱請革去西廠 罷汪直并誅韋瑛 并與憲宗發生爭執 憲宗最後批准此疏 罷免西廠 并謫韋瑛戍宣府 5 西廠再立 编辑西廠的廢除并沒有直接導致汪直勢力的衰弱 很快汪直恢復禦馬監職位 同年六月 御史戴縉 王億等人因多年無法升遷 於是依附汪直 進言稱汪直為官 直釐奸剔弊 允合公論 汪直所行 不獨可為今日法 且可為萬世法 并請求恢復西廠 憲宗大喜 并恢復西廠 6 此事前後 左都御史王越因西征而與韋瑛相識 此後交往甚深 之後依附汪直 王越屢次想取代項忠的兵部尚書之職 恰逢當時項忠率領九卿彈劾汪直 兩人在朝堂上亦辭色甚厲 此後汪直命東廠官校 發江西都指揮劉江 指揮黃賓等事誣陷詆毀項忠 此時給事中郭鏜 御史馮瓘因依附汪直而交相彈劾項忠 項忠在朝廷上慷慨激辯而仍然下獄 竟連坐削籍 兵部武選郎中 姚璧 尚書姚夔之子 亦因聯繫九卿而彈劾汪直 亦被降職調任 7 不久 大學士商輅 尚書薛遠 董方 左都御史李賓一同致仕 而依附汪直的王越擔任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掌都督院事 十一月 汪直黨羽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 戴縉為尚寶司少卿 后擢升僉都御史 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 8 成化十四年五月 汪直請奏請武舉設科 鄉 會 殿試如進士例 9 遼東戰事 编辑成化十四年 1478年 海西兀者都指揮散出哈上書 言開原驗放管指揮索其珍珠豹皮 憲宗命遼東守臣勘查 管指揮者懼 恰逢當時散出哈姪產察入貢而指揮賄賂的事情 后經調查證明是誣陷 此後又散出產察發怒 謀聚眾入犯邊界 守臣於是翻譯番書 招散出哈來廣寧當面對峙 此後發生爭執 散出哈糾結部隊入邊 戰事一觸即發 汪直聽聞心腹王英之言 以為鎮撫遼東可以立功 於是請求前往 憲宗欲批准 而司禮監懷恩認為汪直年少喜功 於是去南閣 召集兵部尚書余子俊 兵部侍郎馬文升商議 隨後舉薦馬文升 詹升前往 汪直欲令王英與其一同前往 馬文升婉言拒絕了 因此招致汪直憤恨 10 馬文升赴任巡撫后 命貢使重陽歸諭其眾 告訴明朝廷旨意 然而當時海西縱容部隊進犯 馬文升於是擊敗后再加以安撫 事情傳到朝廷中 汪直稱 既然說安撫怎麼又來進犯邊界 於是向朝廷請求親自前往 遼東各部聽聞汪直擅政 不肯去接受其安撫 汪直行至開源 馬文升在撫順 汪直亦不與其聯繫會合 於是馬文升招撫的兀者 野人 堵裡吉三百餘人皆怒欲歸 參將周俊恐怕此事坏了大局 於是對汪直说必須請馬文升見面 于是汪直就派人去請馬文升 此後馬文升抵達后 汪直問解決方略 馬文升稱 太監既至 此屬即太監招出者也 何間彼此 汪直知道此事不易解決 於是聽聞馬文升建議 一同抵達遼陽 再將事情彙報憲宗 11 成化十五年 1479年 陳鉞擔任遼東巡撫 因不瞭解當地事務 而被馬文升調換 并約束其舉動 汪直抵達遼東后 陳鉞身著戎服伏道左邊 為其掃路裝飾廚房 并使得其住宿舒適 唯獨馬文升仍與汪直分庭抗禮 對并其隨從頤指 隨從遂詆毀馬文升 陳鉞借此再次誣陷馬文升因禁農器 不與交易 而招致外部入寇 同年六月 憲宗命汪直同刑部尚書林聰即訊遼東事 馬文升被逮捕下錦衣獄 謫戍重慶 12 同年十月 遼東巡撫陳鉞請求討伐海西 憲宗命以撫寧侯朱永為總兵 陳鉞提督軍務 汪直監軍 汪直抵達遼東后 有頭目郎秀等四十人入貢 在廣寧遇到汪直 汪直誣陷其為窺伺於是掩殺 并以捷報上報 論功 加汪直歲祿 監督十二團營 朱永進保國公 陳鉞為戶部尚書 至此 海西諸部以復仇為辭 深入雲陽 青河堡等 殺掠男婦 皆支解屍體以報仇 邊將斂兵不出 陳鉞亦隱匿不上報此事 而此時 依附汪直的太僕少卿王宗彝 大學士王文之子 為僉都御史 擔任遼東巡撫 13 成化十六年 1480年 正月 給事中孫博上疏弹劾東廠 西廠中傷大臣 卻遭到憲宗指責 同年三月 憲宗命汪直 保國公朱永 尚書王越率兵出塞 在威寧交戰 并獲勝 王越封威寧伯 14 同年四月 遼東巡按御史強珍上疏 彈劾此前太監汪直 總兵侯謙 巡撫陳鉞失機隱匿的事情 都給事中吳原 御史許進等上奏 并將陳鉞比喻為宋朝的黃潛善 賈似道 憲宗下詔罰陳鉞俸祿 陳鉞因而怨恨王越掌都督院事而縱容強珍 汪直正在巡邊還京中 陳鉞在郊外五十里相迎 訴強珍承奉王越旨意彈劾他 汪直大怒 王越亦來迓 汪直不見王越 巡撫遼東王宗彝遂阿汪直旨意 誣陷強珍妄奏 逮捕強珍至京 下錦衣衛獄 戌遼東 15 同年七月 汪直上議征討安南 要求調取明成祖朱棣當年征討安南的兵馬數量與圖冊 當時劉大夏在兵部職方司任職 故意藏匿安南的典册 并向兵部尚書余子俊陳述出兵安南利害 并極力勸阻 此事最終不了了之 16 成化十七年 1481年 八月 亦思馬因入寇大同 憲宗以威寧伯王越佩征西前將軍印鎮守 汪直任監軍 17 同年十月 巡撫宣府都御史秦紘密疏汪直縱旗校擾民 憲宗竟釋放汪直 18 結束 编辑當時 有盜越皇城入西內 東廠較尉緝捕逮獲 太監尚銘上報 憲宗甚喜 厚加賜賚 汪直聽後大怒稱尚銘違背其意獨擅功 尚銘恐懼 於是偷偷向憲宗上報汪直的過錯 宣宗因寵信李孜省 加上萬安勾結昭德宮而獨攬政權 亦稱汪直浸淫 憲宗於是漸漸疏遠汪直 成化十八年三月 科道交相彈劾西廠苛察 萬安亦稱應當罷免西廠 而劉珝持不可 憲宗竟然罷免西廠 朝廷內外官員均欣然大喜 劉珝則有慚色 19 同年八月 因萬安恐汪直為王越所誘 於是請求恢復使用王越 調任鎮守延綏 而以都督許寧取代原職 20 成化十九年 1483年 六月 汪直因為與總兵官許寧不協 巡撫郭鏜上報 憲宗於是調任汪直為南京御馬監 21 同年八月 御史徐鏞上疏彈劾汪直欺罔罪 並稱 汪直與王越 陳鉞結為腹心 自相表裡 肆羅織之文 振威福之勢 兵連西北 民困東南 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 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 漸成羽翼 可為寒心 乞陛下明正典刑 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 憲宗表示深深贊許 於是罷免汪直 削王越為威寧伯 追奪誥券 編管安陸州 兵部尚書陳鉞 工部尚書戴縉 錦衣指揮使吳綬被革職為民 原兵部尚書項忠恢復原職 并召還馬文升 升任其為左副都御史 巡撫遼東 此後逮捕韋瑛伏誅 22 参考文献 编辑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憲宗成化十三年春正月 置西廠 命太監汪直詗刺外事 汪直者 大藤峽瑤獞也 瑤賊平 直以幼男入禁中 為昭德宮內使 尋堂御馬監事 年少黠譎 上寵之 先是 妖人李子龍以左道惑眾 內使鮑石 鄭忠敬信之 夤緣入內府 時引至萬歲山觀望 謀不軌 錦衣官校發其事 伏誅 自是上銳意欲知外事 乃選錦衣官校善刺事者百餘人別置廠於靈濟宮前 號西廠 永樂中 盡僇建文諸臣 懷疑不自安 始設東廠主刺奸 至是 名西廠 以別東廠也 縱直出入 分命諸校 廣刺督責 大政小事 方言巷語 悉采以聞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二月 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家 業少師榮曾孫也 居鄉逃罪入京師 錦衣百戶韋瑛故無賴 冒內官韋姓者從征延綏 升百戶 至是 詣汪直報之 謂業家貲巨萬 常殺人 將招納亡命下海 直喜 發卒捕之 詞連兵部主事楊仕偉 中書舍人董璵 俱下獄瀕死 來竟斃 復遣瑛籍其家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三月 左都御史李賓奏擬妄報妖言者坐斬 時西廠旗校以捕妖言圖官賞 無籍者多為贗書誘愚民 行事者捕之 加以法外之刑 冤死相屬 無敢言者 故賓奏之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夏四月 汪直令韋瑛執左通政方賢 太醫院判蔣宗武下西廠獄 禮部郎中樂章 行人張廷網使安南還 刑部郎中武清廣西勘事還 浙江布政使劉福起復至京 汪直並令韋瑛執繫之 御史黃本雲南 貴州清軍刷卷還 汪直令韋瑛搜得象笏一 執送錦衣衛 問為民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五月 罷西廠 時汪直開西廠 羅織數起大獄 臣民悚怵大學士商輅疏言 近日伺察太繁 政令太急 刑網太密 人情疑畏 洶洶不安 蓋緣陛下委聽斷於汪直 而直又寄耳目於群小也 中外騷然 安保其無意外不測之變 往者曹欽之反 皆逯杲有以激之 一旦禍興 卒難消彌 望陛下斷自宸衷 革去西廠 罷汪直以全其身 誅韋瑛以正其罪 疏入 上怒曰 一內豎輒危天下乎 太監懷恩傳旨詰責甚厲 輅曰 朝臣無大小 有罪皆請旨收問 直敢擅逮三品以上京官 大同 宣府 北門鎖鑰 守備不可一日缺 直則一日擒械數人 南京祖宗根本重地 留守大臣 直輒收捕 諸近侍 直輒易置 直不黜 國家安得不危 恩齧指而退 奏上 上立命去西廠 召懷恩數直罪責之 謫韋瑛戍宣府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六月 以御史戴縉 王億言 復西廠 命汪直仍刺事 縉言 近年災變洊臻 未聞大臣進何賢 退何不肖 惟太監汪直釐奸剔弊 允合公論 而止以官校韋瑛張皇行事 遂革西廠 伏望推誠任人 命兩京大臣自陳去留 斷自聖衷 上悅 時縉九年不遷 以覬進 故頌直 其自陳一事 尤直所喜 蓋直常惡商輅 李賓難於施行也 億言 汪直所行 不獨可為今日法 且可為萬世法 天下聞而唾之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兵部尚書項忠削籍為民 初 汪直掌西廠 士大夫無與往還 左都御史王越因西征識韋瑛 遂深相結 日往伺直 吏部尚書尹旻偕諸卿貳欲詣直 屬越為介 既見直 相率諸卿貳叩頭出 直大悅 一日 項忠途遇直 既過 覺之 追及 下輿謝 忠不為禮 尋辱忠於朝 復遣校卒直上堂 辭色甚厲 忠亦不為禮 而王越謀代忠 又毀短之 直以是銜忠 日掇拾其事 危甚 忠具疏倡九卿劾奏直 令武選郎中姚璧持赴旻署名 旻曰 本項公所撰 當以兵部為首 璧曰 公六卿長也 旻怒曰 今日亦知六卿長乎 即遣人報韋瑛 直愈怒 思有以中忠 會千戶吳綬者 先在楚軍撓法 忠逐綬 綬從直營求書記 頗工文詞 直喜 得授錦衣副千戶 及西廠罷 上有時密召直察外間事 直因以吳綬能文事封進 遂命綬於鎮撫司問刑 直乃嗾東廠官校 發江西都指揮劉江 指揮黃賓事誣構忠 給事中郭鏜 御史馮瓘附直 交論忠違法 忠廷辯慷慨不少屈 獄成 竟坐削籍 璧亦降調 璧 故尚書夔子也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大學士商輅 尚書薛遠 董方 左都御史李賓並致仕 以王越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掌院事 時越附汪直 嗾御史馮瑾排諸大臣 輅既致仕 遠等相繼自陳去 十一月 以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 戴縉為尚寶司少卿 縉尋擢僉都御史 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四年夏五月 汪直奏請武舉設科 鄉 會 殿試如進士例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秋七月 兵部右侍郎馬文升撫遼 尋還京 先是 海西兀者都指揮散出哈上書 言開原驗放管指揮索其珍珠豹皮 命遼東守臣勘之 管指揮者懼 會散出哈姪產察入貢 指揮賄之 察乃言其誣 散出哈聞之怒 謀聚眾入犯邊 守臣乃譯番書 招散出哈來廣寧面質之 散出哈遂率所部 欲由撫順關進赴廣寧 時參將周俊守開原 恐散出哈至則事泄 遣使馳報廣寧守臣 詭云 海西人素不由撫順進 恐啟他日之患 守臣不虞其詐也 即阻之 散出哈已入關 聞之大怒 折矢誓恨去 而遼左諸衛 故有執殺董山之怨 既藉海西之勢 遂留散出哈相煽結 合兵入邊 勢漸熾 汪直惑於王英 謂往撫可邀大功 上欲遣之 懷恩以直年少喜功 同覃昌至南閣 集尚書餘子俊 侍郎馬文升議 僉言 彼既有使入貢 又屠其家 今若何可以消弭 或言 酬以大官 文升曰 官不足以釋其忿 且宋以李繼遷為京官 遂至西夏之患 懷恩曰 然則遣大臣同大通事往撫之 眾皆曰 諾 既傳旨 命馬文升 詹升往 直令王英與俱 文升謝之 直深以為恨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文升疾馳撫順 縱貢使重陽歸諭其眾 使知朝廷德意 尋召其部長聽宣璽書 慰勞備至 已而海西復縱兵寇掠 文升擊敗之 旋撫定 事聞 直言 既受撫 何又入寇 終信王英言請自往 諸部聞直聲勢 久無一人出聽撫者 直至開原 文升在撫順 直不與之接 於是文升所招兀者 野人 堵裡吉三百餘人皆怒欲歸 參將周俊恐敗事 謂直曰 不可不請馬侍郎來 直乃遣人邀文升 文升馳至 直曰 若之何 文升曰 太監既至 此屬即太監招出者也 何間彼此 直揣知事不易 聽文升言犒之 遂與文升俱歸陽 會聞於上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五年夏六月 命汪直同刑部尚書林聰即訊遼東事 逮兵部侍郎馬文升下錦衣獄 謫戍重慶 初 陳鉞巡撫遼東 行事乖方 文升更置之 約束不得動 汪直至遼東 鉞戎服伏道左 除道飾廚 供帳鮮麗 文升獨與直抗禮 頤指左右 左右多譽鉞毀文升 鉞又乘間譛之 會給事中張良劾鉞激變屬部 逮至京 鉞賂直 言 海西皆以文升禁農器 不與交易 故屢寇邊 直遂奏文升 妄啟邊釁 擅禁農器 仍遣直同聰往訊 直繆致恭敬 深自結納於聰 聰上報竟如直言 然文升所禁鐵器 非農器也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秋七月 命汪直行邊 冬十月 遼東巡撫陳鉞請討海西 以撫寧侯朱永為總兵 陳鉞提督軍務 汪直監之 直既至遼東 有頭目郎秀等四十人入貢 遇直於廣寧 直誣以窺伺 掩殺之 出塞掩不備 焚其廬帳而還 以大捷聞 論功 加汪直歲祿 監督十二團營 朱永進保國公 陳鉞戶部尚書 已而海西諸部以復仇為辭 深入雲陽 青河等堡 殺掠男婦 皆支解以徇 邊將斂兵不出 鉞隱匿不以聞 以太僕少卿王宗彝為僉都御史 巡撫遼東 宗彝故大學士文子也 以郎中督餉遼東 阿汪直 得驟進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六年春正月 給事中孫博上言 東 西廠緝事旗校多舉細故 中傷大臣 旗校本廁役之徒 大臣乃股肱之任 傷國體 非治世事 疏入 切責 三月 命太監汪直 保國公朱永 尚書王越率兵出塞 襲敵於威寧 破之 越封威寧伯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夏四月 巡按遼東御史強珍上疏 劾太監汪直 總兵侯謙 巡撫陳鉞前失機隱匿罪 於是都給事中吳原 御史許進等亦以鉞為言 比之黃潛善 賈似道 詔罰鉞俸 鉞因怨王越掌院事縱珍 而汪直適巡邊還京 鉞郊迎五十里 訴珍承越意旨見劾 直怒 越亦來迓 不見越 巡撫遼東王宗彝遂阿直意 誣珍妄奏 械珍至京 下錦衣衛獄 戌遼東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秋七月 汪直議征安南 時安南累歲侵擾占城 占城遣使入奏 請討之 直因獻取安南之策 郎中陸容上言 安南臣服中國已久 今事大之禮不失 叛逆之形未著 一旦以兵加之 恐貽禍不細 直意猶未已 傳旨索永樂中調軍數 時劉大夏在職方 故匿其籍 徐以利害告尚書餘子俊 力言沮之 事乃寢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七年秋八月 亦思馬因寇大同 以威寧伯王越佩征西前將軍印鎮守 太監汪直監其軍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冬十月 巡撫宣府都御史秦紘密疏汪直縱旗校擾民 上釋之 紘既抵宣府 直以事至 聲勢烜赫 他巡撫官率屈禮 紘獨與抗 直亦不為較 紘乃密疏論直 後直還 上問各撫臣賢否 直獨稱紘廉能 上以紘疏示直 直叩頭伏罪 稱紘賢不置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八年春三月 復罷西廠 先是 有盜越皇城入西內 東廠較尉緝獲 太監尚銘以聞 上喜甚 厚賜賚 直聞怒曰 銘吾所用 乃背吾獨擅功 思有以傾之 銘懼 潛以直構禍事達於上 上自直行後 李孜省用事 萬安結昭德宮 頗攬權 惡直浸淫 上亦漸疏之 於是科道交章奏西廠苛察 非國體 萬安亦謂宜罷 劉珝不可 上竟罷西廠 中外欣然 珝有慚色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秋八月 調威寧伯王越守延綏 都督許寧代 時萬安恐汪直為越所誘 求復用 故有是調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十九年夏六月 調汪直任南京御馬監 直與總兵許寧不協 巡撫郭鏜以聞 故有是命 方直之貴盛也 車蓋所至 有司迎候不及 動遭棰撻 率皆預治具 夙戒以待 使僕從皆醉飽 直然後悅 至是被調 過州縣 有司皆避之 直困頓仰臥公館 孤燈熒然 有知州裴泰者 向供具甚肅具備 適迎謁上官 遇直 直喜求食 曰 吾非復前比矣 吾南行 上意未可測 旦日發 得馬夫足矣 泰拱手而立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 卷37 秋八月 御史徐鏞上疏劾汪直欺罔罪 曰 汪直與王越 陳鉞結為腹心 自相表裡 肆羅織之文 振威福之勢 兵連西北 民困東南 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 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 漸成羽翼 可為寒心 乞陛下明正典刑 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 上深納其言 汪直有罪罷 削王越威寧伯 追奪誥券 編管安陸州 兵部尚書陳鉞 工部尚書戴縉 錦衣指揮使吳綬革職為民 起前兵部尚書項忠 復其官 召還馬文升 以為左副都御史 巡撫遼東 初 汪直用事久 勢傾中外 天下凜凜 有中官阿丑善詼諧 恒於上前作院本 頗有譎諫風 一日 丑作醉者酗酒狀 前遣人佯曰 某官至 酗罵如故 又曰 駕至 酗亦如故 曰 汪太監來 醉者驚迫帖然 旁一人曰 駕至不懼 而懼汪太監何也 曰 吾知有汪太監 不知有天子 又一日 忽效直衣冠 持雙斧趨蹌而行 或問故 答曰 吾將兵 惟仗此兩鉞耳 問鉞何名 曰 王越 陳鉞也 上微哂 自是而直寵衰矣 及其罷斥 中外莫不快之 尋尚銘亦有罪黜 籍其家 得貲數萬輦 韋瑛謫萬全衛 計要功起用 自撰妖言 誣巫人劉忠興十餘人不軌 會鞫得白 瑛伏誅 参见 编辑刘瑾 王振擅政 魏忠贤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汪直擅政 amp oldid 7200062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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