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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季仲

林季仲(1088年—1150年),字懿成,自号竹轩、芦山老人。永嘉(今浙江)人。

北宋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1]宣和三年(1121年)进士,授婺州兵曹,调仁和县。高宗幸永嘉,御史中丞赵鼎荐为台官,绍兴三年(1133年)为秘书郎。四年(1134),授祠部员外郎。六年,官太常少卿,绍兴七年直龙图阁、知泉州[2]紹興八年三月因忤秦桧,貶官。[3],绍兴八年十月知婺州[4]绍兴十年改知處州[5]直秘阁奉祠。工於詩,“语佳而意新”[6]。紹興二十年(1150年)尚在世。[7]著有《竹軒雜著》六卷,早佚。清初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輯出六卷。

注釋 编辑

  1. ^ 《竹轩杂著》卷四有《与赵参政书》一文,撰於紹興十年,信中云“某行年五十三矣”,绍兴十年上推五十三年,則知林季仲生於1088年,即元祐三年。
  2.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〇八載:绍兴七年正月,“太常少卿林季仲以母老乞补外,除直龙图阁、知泉州。”
  3.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八载:绍兴八年三月己丑,“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林季仲,直龙图阁主管洪州玉隆观,以御史中丞常同言其贪惏邪佞也。季仲尝因对上奏曰:‘……越王勾践之败也,唱然嘆曰:吾终此乎?卒能灭吴于姑苏。區區吴越,激于感愤,犹能以危为安,以亡为存。况以天下之大,億兆之眾,乘其怒心而为之,何速不为福乎?’……既而(常)同又请黝季仲职名,以戒作伪之士。季仲坐夺职。”《温州府志》卷十一《林季仲传》载: “秦桧主和议, 季仲上疏引夫差勾践事争之,大怜秦桧意,罢去。久之,起知婺州,改知处州。复以直秘阁奉祠,优游田里八年,卒。”
  4.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载, 绍兴八年十月初五戊午, “左朝奉郎提点洪州玉隆观林季仲知婺州”。
  5. ^ 绍兴九年十二月,曾统出知婺州,接替林季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三载,绍兴九年十二月初三己酉,“左谏议大夫曾统徽酞阁待制知婺州。”康熙《金华府志》卷十一载:“曾统,绍兴十年由徽酞阁待制任。”
  6. ^ 陈岩肖《庚溪诗话》卷下
  7. ^ 文集卷六《温州乐清县学记》, 末署“四明人绍兴十七年五月既望记” 。绍兴十七年以後未见著述、其卒年当在绍兴十七年之後。《温州府志》卷十一谓“复以直秘阁奉祠, 优游田里八年, 卒”,如果闲居在绍兴十年,則卒年在绍兴十八年以後。林季仲《竹轩杂著》卷四《与孙端朝书》云:“某咨目上记端朝知府秘丞考友……薛郎过闽中,闻已久矣。生相怜,死相捐,人之情也,公独不然,可以敦薄。古语曰:‘死者复生,生者不愧。’吾知德老复生,在端朝则无愧矣。”信中提到“端朝知府秘丞老友”即指孙汝翼,孫曾两次知荆南府,時間分別在紹興二十年與二十四年,因此紹興二十年林季仲尚在世。(詳見王宇:〈林季仲卒年补考〉,《文献》2005年第一期,p168)

參考書目 编辑

林季仲, 1088年, 1150年, 字懿成, 自号竹轩, 芦山老人, 永嘉, 今浙江, 北宋元祐三年, 1088年, 出生, 宣和三年, 1121年, 进士, 授婺州兵曹, 调仁和县, 高宗幸永嘉, 御史中丞赵鼎荐为台官, 绍兴三年, 1133年, 为秘书郎, 四年, 1134, 授祠部员外郎, 六年, 官太常少卿, 绍兴七年直龙图阁, 知泉州, 紹興八年三月因忤秦桧, 貶官, 绍兴八年十月知婺州, 绍兴十年改知處州, 直秘阁奉祠, 工於詩, 语佳而意新, 紹興二十年, 1150年, 尚在世, 著有, 竹軒雜著,. 林季仲 1088年 1150年 字懿成 自号竹轩 芦山老人 永嘉 今浙江 人 北宋元祐三年 1088年 出生 1 宣和三年 1121年 进士 授婺州兵曹 调仁和县 高宗幸永嘉 御史中丞赵鼎荐为台官 绍兴三年 1133年 为秘书郎 四年 1134 授祠部员外郎 六年 官太常少卿 绍兴七年直龙图阁 知泉州 2 紹興八年三月因忤秦桧 貶官 3 绍兴八年十月知婺州 4 绍兴十年改知處州 5 直秘阁奉祠 工於詩 语佳而意新 6 紹興二十年 1150年 尚在世 7 著有 竹軒雜著 六卷 早佚 清初四庫館臣自 永樂大典 輯出六卷 注釋 编辑 竹轩杂著 卷四有 与赵参政书 一文 撰於紹興十年 信中云 某行年五十三矣 绍兴十年上推五十三年 則知林季仲生於1088年 即元祐三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一 八載 绍兴七年正月 太常少卿林季仲以母老乞补外 除直龙图阁 知泉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一一八载 绍兴八年三月己丑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林季仲 直龙图阁主管洪州玉隆观 以御史中丞常同言其贪惏邪佞也 季仲尝因对上奏曰 越王勾践之败也 唱然嘆曰 吾终此乎 卒能灭吴于姑苏 區區吴越 激于感愤 犹能以危为安 以亡为存 况以天下之大 億兆之眾 乘其怒心而为之 何速不为福乎 既而 常 同又请黝季仲职名 以戒作伪之士 季仲坐夺职 温州府志 卷十一 林季仲传 载 秦桧主和议 季仲上疏引夫差勾践事争之 大怜秦桧意 罢去 久之 起知婺州 改知处州 复以直秘阁奉祠 优游田里八年 卒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一二二载 绍兴八年十月初五戊午 左朝奉郎提点洪州玉隆观林季仲知婺州 绍兴九年十二月 曾统出知婺州 接替林季仲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一三三载 绍兴九年十二月初三己酉 左谏议大夫曾统徽酞阁待制知婺州 康熙 金华府志 卷十一载 曾统 绍兴十年由徽酞阁待制任 陈岩肖 庚溪诗话 卷下 文集卷六 温州乐清县学记 末署 四明人绍兴十七年五月既望记 绍兴十七年以後未见著述 其卒年当在绍兴十七年之後 温州府志 卷十一谓 复以直秘阁奉祠 优游田里八年 卒 如果闲居在绍兴十年 則卒年在绍兴十八年以後 林季仲 竹轩杂著 卷四 与孙端朝书 云 某咨目上记端朝知府秘丞考友 薛郎过闽中 闻已久矣 生相怜 死相捐 人之情也 公独不然 可以敦薄 古语曰 死者复生 生者不愧 吾知德老复生 在端朝则无愧矣 信中提到 端朝知府秘丞老友 即指孙汝翼 孫曾两次知荆南府 時間分別在紹興二十年與二十四年 因此紹興二十年林季仲尚在世 詳見王宇 林季仲卒年补考 文献 2005年第一期 p168 參考書目 编辑 宋史翼 卷一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林季仲 amp oldid 7206611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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