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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 (大学士)

李贤(1408年-1466年),原德河南邓州长乐林(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人,进士出身,明朝重臣。

李賢

明《三才圖會》載《少保李文達公像》


大明少保華蓋殿大學士
籍貫 河南承宣佈政使司鄧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原德
諡號 文達
出生 永樂六年(1408年)
河南鄧州
逝世 成化二年(1466年)
河南鄧州
出身
  • 宣德八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明英宗代宗时代曾历任吏部侍郎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明朝内阁首辅,进少保,一生从政三十余年,为官清廉正直,政绩卓著,是明朝历史上难得的治世良臣之一。文达

生平

宣德、正統年間

宣德七年(1432年)壬子科河南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宣德八年(1433年)聯捷進士,奉命調查河津蝗災,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李賢竟不往。正統初年,建議減少對塞外降人的俸祿,以消除其禍患。明英宗不聽。當時廷臣誥敕均須有九年任期,李賢建議改以三年,后准許。之後升為考功郎中,改文選,跟從明英宗北征,土木之變時脫逃回朝[1]

景泰、天順年間

景泰二年,上疏諫言景泰帝勤政等策,得到景泰帝贊許,命入翰林院。隨後升兵部右侍郎,改戶部右侍郎也先屢次上貢馬,李賢則稱給金帛以強盜並非正策,於是陳述邊界戰備廢弛,于謙請其寫章批評諸將,之後轉為吏部右侍郎,并呈上《鑒古錄》。奪門之變后,明英宗復辟,命其兼任翰林院學士,直入文淵閣,與徐有貞共同在內閣參贊機務。不久,進升吏部尚書。李賢為人氣度端凝,所奏對皆中機宜,深得英宗眷用。當時山東饑荒,英宗發帑幣以賑災,召徐有貞與李賢商議。徐有貞稱有官員多在其中私飽己囊。李賢則稱:「慮中飽而不貸,坐視民死,是因噎廢食也。」英宗於是下令增加銀錢[2]

當時,石亨曹吉祥與徐有貞爭權,并忌恨李賢。諸多御史彈劾石亨曹吉祥有罪,兩人懷疑此為徐有貞、李賢之計,於是向英宗求訴,徐李兩人均下獄。恰逢有風雷變,李賢得釋,謫福建參政。未行之時,王翺奏請李賢可大用,遂留用為吏部左侍郎。一個月后,恢復吏部尚書,仍然在內閣參贊機務。石亨知英宗向著李賢,雖怒卻仍無可奈何,只能佯裝與他友好。李賢亦深居簡出,非英宗召見則不入閣,而英宗卻更加親近李賢[3]

之後,蒙古孛來進犯邊界,石亨稱玉璽在孛來處,可以打仗取回,英宗為之心動。李賢則稱不可再主動挑釁,而玉璽不足為寶,事情遂方休。石亨卻更加忌恨李賢。當時英宗亦厭惡石亨、曹吉祥驕橫,有次屏人對李賢稱:「這些人干預朝政,各地奏事者均先到其門,怎麼辦?」李賢稱:「陛下只能獨斷,這樣的趨附方能自息。」帝曰:「如果不採納他們的建議,他們的臉上就有難色。」李賢稱:「希望您能以緩制之。」當時石亨、曹吉祥用事,李賢顧忌不敢盡言,然而每次都能從容應對。

曹石之变时,曹欽攻入東朝房襲擊李賢,并將殺之,逼其寫釋己罪草奏。幸虧王翺率軍趕來救助得免。李賢則密疏請擒賊黨,英宗得疏后大喜,慰勞特加太子太保。李賢并進言,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而求直言以通閉塞,得到批准[4]

曹石之變后,英宗再問李賢“奪門之變”事。李賢稱:「『迎駕』則可,『奪門』豈可示後?天位乃陛下固有,『奪』即非順。且爾時幸而成功,萬一事機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審置陛下何地!」英宗大悟并贊同。李賢并解釋道,英宗復辟是自然之理,石亨等人才是奪門之變的真正受益者。於是英宗下令章奏勿用「奪門」字,並議革冒功者四千余人,仅剩已袭父爵的太平侯張瑾和興濟伯楊宗。至成化初年,諸被革者訴請,李賢又進言,并夺张瑾、杨宗爵位,時論均稱大快[5]

英宗重用李賢,其所言之事均見聽,錦衣衛門達忌妒大學士李賢受寵,又多次規勸自己,便曾在朱祁鎮面前誣陷他,說李賢接受陸瑜的黃金,為他求取尚書一職。朱祁鎮懷疑了,半年仍不下詔書。至此,門達拷打楊塤,教他引出李賢,楊塤即謊稱:「這是李學士教我幹的。」門達非常高興,立即上奏朱祁鎮,請求法司在午門外會審楊塤。朱祁鎮派宦官裴當監視。門達想抓住李賢一起審訊,裴當說:「大臣不可辱!」門達這才罷休。到審訊時,楊塤說:「我不過是個小人物,怎能見到李學士?這都是門錦衣教我的。」門達氣色沮喪,話都說不出來,袁彬也歷數門達納賄的情狀。法司害怕門達而不敢上報,結果仍判袁彬絞刑,以財產贖死罪。楊塤論斬。朱祁鎮下命袁彬贖完後調到南京錦衣衛,而禁錮楊塤[6]天順七年,李賢請英宗寬恤、罷江南織造、清錦衣衛獄、止邊臣貢獻、停內外采買等事情,英宗感到為難,李賢則四次進言,同列官員均感到恐懼,李賢退則稱「大臣當知無不言,可卷舌偷位耶?」截止天順年間,李賢一直擔任內閣首輔呂原彭時為輔佐[7]

成化年間

英宗去世前,臥文華殿。恰逢有人進言離間東宮,英宗感到疑惑,密告李賢。李賢則首伏地曰:「此大事,願陛下三思。」英宗問道:「然則必傳位太子乎?」李賢又頓首曰:「宗社幸甚。」帝起,立召太子至。李賢扶太子令謝。太子謝,抱帝足泣,帝亦泣,至此離間父子計謀之人無法如意[8]

明憲宗繼位后,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管理經筵事。同年春,因日黯無光,李賢進言明憲宗修身勤政。改日又進言稱減少浣衣局沒官婦女,宜放還其家。憲宗均批准。同年五月又進言憲宗遠內臣,重用老臣,并減少開支。此後每次遇災變,李賢必與同官進言[9]。當初,李賢屢次彈劾錦衣衛門達恣橫,於此兩人關係甚差。憲宗重用門達,門達則命其黨羽多投匿名書誣陷李賢。李賢於是乞罷,有詔慰留。吳皇后被廢時,有言官要求嚴懲宦官牛玉,言及李賢。憲宗命衛士住宿李賢家,護送其進出。成化二年,李賢父喪,后詔起復,李賢三次請辭,不予批准。后再次請辭,同年冬去世。憲宗震悼,贈太師,謚文達[10]

評價

李賢為政持大體,尤以惜人才、開言路為急。其舉薦的年富軒輗耿九疇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紹等人,均為一代名臣。當時皇帝延見大臣,有所薦,必先與吏部、兵部商定。李賢為人不專斷,但庸小之輩均對其發難[11]

李賢此人知無不言。明景帝逝世時,英宗欲把汪后殉葬,李賢勸止,汪后得免於死。明惠帝少子建庶人被囚禁五十多年,明英宗憐憫欲釋放他,於是問李賢。李賢則頓首曰:「此用心也!天地祖宗實式憑之。」於是英宗下定決心執行。此外其進言地方官員的升遷須又三品京官保舉,均得成慣例[12]。在于谦蒙冤被杀之后,李贤一直力主为于谦冤案平反。夺门之变后,陷害于谦的主要官员均被罢黜或处死,为后来的于谦案平反奠定了基础。

明史》稱其為明朝“三楊”(楊士奇楊榮杨溥)以后“得君無如賢者”。但是明景帝啟用李賢為侍郎,但李賢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之後壓擠葉盛岳正,不救羅倫,“尤為世所惜云。”[13]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76):“李賢,字原德,鄧人。舉鄉試第一,宣德八年成進士。奉命察蝗災於河津,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賢竟不往。正統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師者盈萬,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實支僅一石,降人反實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宜漸出之外,省冗費,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時詔文武臣誥敕,非九年不給。賢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滿秩,或親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無以勸臣下。請仍三年便。」從之。遷考功郎中,改文選。扈從北征,師覆脫還。”
  2. ^ 明史》(卷176):“景泰二年二月上正本十策,曰勤聖學,顧箴警,戒嗜欲,絕玩好,慎舉措,崇節儉,畏天變,勉貴近,振士風,結民心。帝善之,命翰林寫置左右,備省覽。尋又陳車戰火器之利,帝頗采納。是冬,擢兵部右侍郎,轉戶部。也先數貢馬,賢謂輦金帛以強寇自弊,非策。因陳邊備廢馳狀,于謙請下其章厲諸將。轉吏部,采古二十二君行事可法者。曰《鑒古錄》,上之。英宗復位,命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與徐有貞同預機務。未幾,進尚書。賢氣度端凝,奏對皆中機宜,帝深眷之。山東饑,發帑振不足,召有貞及賢議,有貞謂頒振多中飽。賢曰:「慮中飽而不貸,坐視民死,是因噎廢食也。」遂命增銀。”
  3. ^ 明史》(卷176):“石亨、曹吉祥與有貞爭權,並忌賢。諸御史論亨、吉祥,亨、吉祥疑出有貞、賢意,訴之帝,下二人獄。會有風雷變,得釋,謫賢福建參政。未行,王翺奏賢可大用,遂留為吏部左侍郎。逾月,復尚書,直內閣如故。亨知帝向賢,怒,然無可如何,乃佯與交歡。賢亦深自匿,非宣召不入,而帝益親賢,顧問無虛日。”
  4. ^ 明史》(卷176):“曹欽之反也,擊賢東朝房,執將殺之,逼草奏釋己罪。賴王翺救,乃免。賢密疏請擒賊黨。時方擾攘,不知賢所在。得疏,帝大喜。裹傷入見,慰勞之,特加太子太保。賢因言,賊既誅,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而求直言以通閉塞。帝從之。”
  5. ^ 明史》(卷176):“孛來近塞獵。亨言傳國璽在彼,可掩而取,帝色動。賢言釁不可啟,璽不足寶,事遂寢。亨益惡賢。時帝亦厭亨、吉祥驕橫,屏人語賢曰:「此輩干政,四方奏事者先至其門,為之奈何?」賢曰:「陛下惟獨斷,則趨附自息。」帝曰:「向嘗不用其言,乃怫然見辭色。」賢曰:「願制之以漸。」當亨、吉祥用事,賢顧忌不敢盡言,然每從容論對,所以裁抑之者甚至。及亨得罪,帝復問賢「奪門」事。賢曰:「『迎駕』則可,『奪門』豈可示後?天位乃陛下固有,『奪』即非順。且爾時幸而成功,萬一事機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審置陛下何地!」帝悟曰:「然。」賢曰:「若郕王果不起,群臣表請陛下復位,安用擾攘為?此輩又安所得邀升賞,招權納賄安自起?老成耆舊依然在職,何至有殺戮降黜之事致干天象?《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正謂此也。」帝曰:「然。」詔自今章奏勿用「奪門」字,並議革冒功者四千余人。至成化初,諸被革者訴請。復以賢言,並奪太平侯張瑾、興濟伯楊宗爵,時論益大快之。”
  6. ^ 明史》(卷307):“都指揮袁彬恃帝舊恩,不為達下。達深銜之,廉知彬妾父千戶王欽誆人財,奏請下彬獄,論贖徒還職。有趙安者,初為錦衣力士役於彬,後謫戍鐵嶺衛,赦還,改府軍前衛,有罪,下詔獄。達坐安改補府軍由彬請托故,乃復捕彬,搒掠,誣彬受石亨、曹欽賄,用官木為私第,索內官督工者磚瓦,奪人子女為妾諸罪名。軍匠楊塤不平,擊登聞鼓為彬訟冤,語侵達,詔並下達治。當是時,達害大學士李賢寵,又數規己,嘗譖於帝,言賢受陸瑜金,酬以尚書。帝疑之,不下詔者半載。至是,拷掠塤,教以引賢,塤即謬曰:「此李學士導我也。」達大喜,立奏聞,請法司會鞫塤午門外。帝遣中官裴當監視。達欲執賢並訊,當曰:「大臣不可辱。」乃止。及訊,塤曰:「吾小人,何由見李學士,此門錦衣教我。」達色沮不能言,彬亦歷數達納賄狀,法司畏達不敢聞,坐彬絞輸贖,塤斬。帝命彬贖畢調南京錦衣,而禁錮塤。”
  7. ^ 明史》(卷176):“帝既任賢,所言皆見聽。于謙嘗分遣降人南征,陳汝言希宦官指,盡召之還。賢力言不可。帝曰:「吾亦悔之。今已就道,後當聽其願去者。」帝憂軍官支俸多,歲入不給。賢請汰老弱於外,則費省而人不覺。帝深納焉。時歲有邊警,天下大水,江南尤甚。賢外籌邊計,內請寬百姓,罷一切征求。帝用其言,四方得蘇息。七年二月,空中有聲,帝欲禳之,命賢撰青詞。賢言君不恤民,天下怨叛,厥有鼓妖。因請行寬恤之政,又請罷江南織造,清錦衣獄,止邊臣貢獻,停內外采買。帝難之。賢執爭數四,同列皆懼。賢退曰:「大臣當知無不言,可卷舌偷位耶?」終天順之世,賢為首輔,呂原、彭時佐之,然賢委任最專。”
  8. ^ 明史》(卷176):“帝不豫,臥文華殿。會有間東宮於帝者,帝頗惑之,密告賢。賢頓首伏地曰:「此大事,願陛下三思。」帝曰:「然則必傳位太子乎?」賢又頓首曰:「宗社幸甚。」帝起,立召太子至。賢扶太子令謝。太子謝,抱帝足泣,帝亦泣,讒竟不行。”
  9. ^ 明史》(卷176):“憲宗即位,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知經筵事。是年春,日黯無光,賢偕同官上言:「日,君象。君德明,則日光盛。惟陛下敬以修身,正以御下,剛以斷事,明以察微,持之不怠,則天變自弭,和氣自至。」翌日又言:「天時未和,由陰氣太盛。自宣德至天順間,選宮人太多,浣衣局沒官婦女愁怨尤甚,宜放還其家。」帝從之,中外欣悅。五月大雨雹,大風飄瓦,拔郊壇樹。賢言:「天威可畏,陛下當凜然加省,無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圖國是。」有司請造鹵簿。賢言:「內庫尚有未經御者,今恩詔甫頒,方節財用,奈何復為此。」帝即日寢之。每遇災變,必與同官極陳無隱,而於帝初政,申誡尤切。”
  10. ^ 明史》(卷176):“門達方用事,錦衣官校恣橫為劇患。賢累請禁止,帝召達誡諭之。達怙寵益驕,賢乘間復具陳達罪,帝復召戒達。達銜次骨,因袁彬獄陷賢,賢幾不免,語載達傳。門達既竄,其黨多投匿名書構賢。賢乞罷,有詔慰留。吳后廢,言官請誅牛玉,語侵賢,又有造蜚語構賢者。帝命衛士宿賢家,護出入。成化二年三月遭父喪,詔起復。三辭不許,遣中官護行營葬。還至京,又辭。遣使宣意,遂視事。其年冬卒,年五十九。帝震悼,贈太師,謚文達。”
  11. ^ 明史》(卷176):“初,御史劉濬劾柳溥敗軍罪,觸帝怒。賢言御史耳目官,不宜譴。石亨譖賢曲護。帝浸疏賢,尋悟,待之如初。每獨對,良久方出。遇事必召問可否,或遣中官就問。賢務持大體,尤以惜人才、開言路為急。所薦引年富、軒輗、耿九疇、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紹等,皆為名臣。時勸帝延見大臣,有所薦,必先與吏、兵二部論定之。及入對,帝訪文臣,請問王翺;武臣,請問馬昂。兩人相左右,故言無不行,而人不病其專,惟群小與為難。”
  12. ^ 明史》(卷176):“賢自以受知人主,所言無不盡。景帝崩,將以汪后殉葬,用賢言而止。惠帝少子幽禁已六十年,英宗憐欲赦之,以問賢。賢頓首曰:「此堯、舜用心也!天地祖宗實式憑之。」帝意乃決。帝嘗祭山川壇,以夜出未便,欲遣官代祀。賢引祖訓爭之,卒成禮而還。嘗言內帑余財,不以恤荒濟軍,則人主必生侈心,而移之於土木禱祠聲色之用。前後頻請發帑振貸恤邊,不可勝計。故事,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舉。賢患其營競,令吏部每缺舉二人,請帝簡用。並推之例始此。”
  13. ^ 明史》(卷176):“自三楊以來,得君無如賢者。然自郎署結知景帝,超擢侍郎,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其抑葉盛,擠岳正,不救羅倫,尤為世所惜云。”
官衔
前任:
許彬
明朝内阁首輔
1457年-1466年
繼任:
陳文
前任:
陳文
明朝内阁首輔
1466年
繼任:
陳文


李贤, 大学士, 关于名为李贤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贤, 关于名为李原德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原德, 关于名为李文达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文达, 李贤, 1408年, 1466年, 字原德, 河南邓州长乐林, 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 进士出身, 明朝重臣, 李賢明, 三才圖會, 少保李文達公像, 大明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籍貫, 河南承宣佈政使司鄧州族裔, 漢族字號, 原德諡號, 文達出生, 永樂六年, 1408年, 河南鄧州逝世, 成化二年, 1466年, 河南鄧州出身宣德八年癸丑科進士出身明英宗, 代宗时代曾历. 关于名为李贤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贤 关于名为李原德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原德 关于名为李文达的其他人物 請見 李文达 李贤 1408年 1466年 字原德 河南邓州长乐林 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 人 进士出身 明朝重臣 李賢明 三才圖會 載 少保李文達公像 大明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籍貫 河南承宣佈政使司鄧州族裔 漢族字號 原德諡號 文達出生 永樂六年 1408年 河南鄧州逝世 成化二年 1466年 河南鄧州出身宣德八年癸丑科進士出身明英宗 代宗时代曾历任吏部侍郎 吏部尚书 文渊阁大学士 官至华盖殿大学士 明朝内阁首辅 进少保 一生从政三十余年 为官清廉正直 政绩卓著 是明朝历史上难得的治世良臣之一 谥文达 目录 1 生平 1 1 宣德 正統年間 1 2 景泰 天順年間 1 3 成化年間 2 評價 3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宣德 正統年間 编辑 宣德七年 1432年 壬子科河南鄉試第一名舉人 解元 宣德八年 1433年 聯捷進士 奉命調查河津蝗災 授驗封主事 少師楊士奇欲一見 李賢竟不往 正統初年 建議減少對塞外降人的俸祿 以消除其禍患 明英宗不聽 當時廷臣誥敕均須有九年任期 李賢建議改以三年 后准許 之後升為考功郎中 改文選 跟從明英宗北征 土木之變時脫逃回朝 1 景泰 天順年間 编辑 景泰二年 上疏諫言景泰帝勤政等策 得到景泰帝贊許 命入翰林院 隨後升兵部右侍郎 改戶部右侍郎 也先屢次上貢馬 李賢則稱給金帛以強盜並非正策 於是陳述邊界戰備廢弛 于謙請其寫章批評諸將 之後轉為吏部右侍郎 并呈上 鑒古錄 奪門之變后 明英宗復辟 命其兼任翰林院學士 直入文淵閣 與徐有貞共同在內閣參贊機務 不久 進升吏部尚書 李賢為人氣度端凝 所奏對皆中機宜 深得英宗眷用 當時山東饑荒 英宗發帑幣以賑災 召徐有貞與李賢商議 徐有貞稱有官員多在其中私飽己囊 李賢則稱 慮中飽而不貸 坐視民死 是因噎廢食也 英宗於是下令增加銀錢 2 當時 石亨 曹吉祥與徐有貞爭權 并忌恨李賢 諸多御史彈劾石亨 曹吉祥有罪 兩人懷疑此為徐有貞 李賢之計 於是向英宗求訴 徐李兩人均下獄 恰逢有風雷變 李賢得釋 謫福建參政 未行之時 王翺奏請李賢可大用 遂留用為吏部左侍郎 一個月后 恢復吏部尚書 仍然在內閣參贊機務 石亨知英宗向著李賢 雖怒卻仍無可奈何 只能佯裝與他友好 李賢亦深居簡出 非英宗召見則不入閣 而英宗卻更加親近李賢 3 之後 蒙古孛來進犯邊界 石亨稱玉璽在孛來處 可以打仗取回 英宗為之心動 李賢則稱不可再主動挑釁 而玉璽不足為寶 事情遂方休 石亨卻更加忌恨李賢 當時英宗亦厭惡石亨 曹吉祥驕橫 有次屏人對李賢稱 這些人干預朝政 各地奏事者均先到其門 怎麼辦 李賢稱 陛下只能獨斷 這樣的趨附方能自息 帝曰 如果不採納他們的建議 他們的臉上就有難色 李賢稱 希望您能以緩制之 當時石亨 曹吉祥用事 李賢顧忌不敢盡言 然而每次都能從容應對 曹石之变时 曹欽攻入東朝房襲擊李賢 并將殺之 逼其寫釋己罪草奏 幸虧王翺率軍趕來救助得免 李賢則密疏請擒賊黨 英宗得疏后大喜 慰勞特加太子太保 李賢并進言 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 而求直言以通閉塞 得到批准 4 曹石之變后 英宗再問李賢 奪門之變 事 李賢稱 迎駕 則可 奪門 豈可示後 天位乃陛下固有 奪 即非順 且爾時幸而成功 萬一事機先露 亨等不足惜 不審置陛下何地 英宗大悟并贊同 李賢并解釋道 英宗復辟是自然之理 石亨等人才是奪門之變的真正受益者 於是英宗下令章奏勿用 奪門 字 並議革冒功者四千余人 仅剩已袭父爵的太平侯張瑾和興濟伯楊宗 至成化初年 諸被革者訴請 李賢又進言 并夺张瑾 杨宗爵位 時論均稱大快 5 英宗重用李賢 其所言之事均見聽 錦衣衛門達忌妒大學士李賢受寵 又多次規勸自己 便曾在朱祁鎮面前誣陷他 說李賢接受陸瑜的黃金 為他求取尚書一職 朱祁鎮懷疑了 半年仍不下詔書 至此 門達拷打楊塤 教他引出李賢 楊塤即謊稱 這是李學士教我幹的 門達非常高興 立即上奏朱祁鎮 請求法司在午門外會審楊塤 朱祁鎮派宦官裴當監視 門達想抓住李賢一起審訊 裴當說 大臣不可辱 門達這才罷休 到審訊時 楊塤說 我不過是個小人物 怎能見到李學士 這都是門錦衣教我的 門達氣色沮喪 話都說不出來 袁彬也歷數門達納賄的情狀 法司害怕門達而不敢上報 結果仍判袁彬絞刑 以財產贖死罪 楊塤論斬 朱祁鎮下命袁彬贖完後調到南京錦衣衛 而禁錮楊塤 6 天順七年 李賢請英宗寬恤 罷江南織造 清錦衣衛獄 止邊臣貢獻 停內外采買等事情 英宗感到為難 李賢則四次進言 同列官員均感到恐懼 李賢退則稱 大臣當知無不言 可卷舌偷位耶 截止天順年間 李賢一直擔任內閣首輔 呂原 彭時為輔佐 7 成化年間 编辑 英宗去世前 臥文華殿 恰逢有人進言離間東宮 英宗感到疑惑 密告李賢 李賢則首伏地曰 此大事 願陛下三思 英宗問道 然則必傳位太子乎 李賢又頓首曰 宗社幸甚 帝起 立召太子至 李賢扶太子令謝 太子謝 抱帝足泣 帝亦泣 至此離間父子計謀之人無法如意 8 明憲宗繼位后 進少保 華蓋殿大學士 管理經筵事 同年春 因日黯無光 李賢進言明憲宗修身勤政 改日又進言稱減少浣衣局沒官婦女 宜放還其家 憲宗均批准 同年五月又進言憲宗遠內臣 重用老臣 并減少開支 此後每次遇災變 李賢必與同官進言 9 當初 李賢屢次彈劾錦衣衛門達恣橫 於此兩人關係甚差 憲宗重用門達 門達則命其黨羽多投匿名書誣陷李賢 李賢於是乞罷 有詔慰留 吳皇后被廢時 有言官要求嚴懲宦官牛玉 言及李賢 憲宗命衛士住宿李賢家 護送其進出 成化二年 李賢父喪 后詔起復 李賢三次請辭 不予批准 后再次請辭 同年冬去世 憲宗震悼 贈太師 謚文達 10 評價 编辑李賢為政持大體 尤以惜人才 開言路為急 其舉薦的年富 軒輗 耿九疇 王竑 李秉 程信 姚夔 崔恭 李紹等人 均為一代名臣 當時皇帝延見大臣 有所薦 必先與吏部 兵部商定 李賢為人不專斷 但庸小之輩均對其發難 11 李賢此人知無不言 明景帝逝世時 英宗欲把汪后殉葬 李賢勸止 汪后得免於死 明惠帝少子建庶人被囚禁五十多年 明英宗憐憫欲釋放他 於是問李賢 李賢則頓首曰 此堯 舜用心也 天地祖宗實式憑之 於是英宗下定決心執行 此外其進言地方官員的升遷須又三品京官保舉 均得成慣例 12 在于谦蒙冤被杀之后 李贤一直力主为于谦冤案平反 夺门之变后 陷害于谦的主要官员均被罢黜或处死 为后来的于谦案平反奠定了基础 明史 稱其為明朝 三楊 楊士奇 楊榮 杨溥 以后 得君無如賢者 但是明景帝啟用李賢為侍郎 但李賢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 之後壓擠葉盛 岳正 不救羅倫 尤為世所惜云 13 參考文獻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 卷176 明史 卷176 李賢 字原德 鄧人 舉鄉試第一 宣德八年成進士 奉命察蝗災於河津 授驗封主事 少師楊士奇欲一見 賢竟不往 正統初 言 塞外降人居京師者盈萬 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 實支僅一石 降人反實支十七石五斗 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 宜漸出之外 省冗費 且消患未萌 帝不能用 時詔文武臣誥敕 非九年不給 賢言 限以九年 或官不能滿秩 或親老不待 不得者十八九 無以勸臣下 請仍三年便 從之 遷考功郎中 改文選 扈從北征 師覆脫還 明史 卷176 景泰二年二月上正本十策 曰勤聖學 顧箴警 戒嗜欲 絕玩好 慎舉措 崇節儉 畏天變 勉貴近 振士風 結民心 帝善之 命翰林寫置左右 備省覽 尋又陳車戰火器之利 帝頗采納 是冬 擢兵部右侍郎 轉戶部 也先數貢馬 賢謂輦金帛以強寇自弊 非策 因陳邊備廢馳狀 于謙請下其章厲諸將 轉吏部 采古二十二君行事可法者 曰 鑒古錄 上之 英宗復位 命兼翰林學士 入直文淵閣 與徐有貞同預機務 未幾 進尚書 賢氣度端凝 奏對皆中機宜 帝深眷之 山東饑 發帑振不足 召有貞及賢議 有貞謂頒振多中飽 賢曰 慮中飽而不貸 坐視民死 是因噎廢食也 遂命增銀 明史 卷176 石亨 曹吉祥與有貞爭權 並忌賢 諸御史論亨 吉祥 亨 吉祥疑出有貞 賢意 訴之帝 下二人獄 會有風雷變 得釋 謫賢福建參政 未行 王翺奏賢可大用 遂留為吏部左侍郎 逾月 復尚書 直內閣如故 亨知帝向賢 怒 然無可如何 乃佯與交歡 賢亦深自匿 非宣召不入 而帝益親賢 顧問無虛日 明史 卷176 曹欽之反也 擊賢東朝房 執將殺之 逼草奏釋己罪 賴王翺救 乃免 賢密疏請擒賊黨 時方擾攘 不知賢所在 得疏 帝大喜 裹傷入見 慰勞之 特加太子太保 賢因言 賊既誅 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 而求直言以通閉塞 帝從之 明史 卷176 孛來近塞獵 亨言傳國璽在彼 可掩而取 帝色動 賢言釁不可啟 璽不足寶 事遂寢 亨益惡賢 時帝亦厭亨 吉祥驕橫 屏人語賢曰 此輩干政 四方奏事者先至其門 為之奈何 賢曰 陛下惟獨斷 則趨附自息 帝曰 向嘗不用其言 乃怫然見辭色 賢曰 願制之以漸 當亨 吉祥用事 賢顧忌不敢盡言 然每從容論對 所以裁抑之者甚至 及亨得罪 帝復問賢 奪門 事 賢曰 迎駕 則可 奪門 豈可示後 天位乃陛下固有 奪 即非順 且爾時幸而成功 萬一事機先露 亨等不足惜 不審置陛下何地 帝悟曰 然 賢曰 若郕王果不起 群臣表請陛下復位 安用擾攘為 此輩又安所得邀升賞 招權納賄安自起 老成耆舊依然在職 何至有殺戮降黜之事致干天象 易 曰 開國承家 小人勿用 正謂此也 帝曰 然 詔自今章奏勿用 奪門 字 並議革冒功者四千余人 至成化初 諸被革者訴請 復以賢言 並奪太平侯張瑾 興濟伯楊宗爵 時論益大快之 明史 卷307 都指揮袁彬恃帝舊恩 不為達下 達深銜之 廉知彬妾父千戶王欽誆人財 奏請下彬獄 論贖徒還職 有趙安者 初為錦衣力士役於彬 後謫戍鐵嶺衛 赦還 改府軍前衛 有罪 下詔獄 達坐安改補府軍由彬請托故 乃復捕彬 搒掠 誣彬受石亨 曹欽賄 用官木為私第 索內官督工者磚瓦 奪人子女為妾諸罪名 軍匠楊塤不平 擊登聞鼓為彬訟冤 語侵達 詔並下達治 當是時 達害大學士李賢寵 又數規己 嘗譖於帝 言賢受陸瑜金 酬以尚書 帝疑之 不下詔者半載 至是 拷掠塤 教以引賢 塤即謬曰 此李學士導我也 達大喜 立奏聞 請法司會鞫塤午門外 帝遣中官裴當監視 達欲執賢並訊 當曰 大臣不可辱 乃止 及訊 塤曰 吾小人 何由見李學士 此門錦衣教我 達色沮不能言 彬亦歷數達納賄狀 法司畏達不敢聞 坐彬絞輸贖 塤斬 帝命彬贖畢調南京錦衣 而禁錮塤 明史 卷176 帝既任賢 所言皆見聽 于謙嘗分遣降人南征 陳汝言希宦官指 盡召之還 賢力言不可 帝曰 吾亦悔之 今已就道 後當聽其願去者 帝憂軍官支俸多 歲入不給 賢請汰老弱於外 則費省而人不覺 帝深納焉 時歲有邊警 天下大水 江南北尤甚 賢外籌邊計 內請寬百姓 罷一切征求 帝用其言 四方得蘇息 七年二月 空中有聲 帝欲禳之 命賢撰青詞 賢言君不恤民 天下怨叛 厥有鼓妖 因請行寬恤之政 又請罷江南織造 清錦衣獄 止邊臣貢獻 停內外采買 帝難之 賢執爭數四 同列皆懼 賢退曰 大臣當知無不言 可卷舌偷位耶 終天順之世 賢為首輔 呂原 彭時佐之 然賢委任最專 明史 卷176 帝不豫 臥文華殿 會有間東宮於帝者 帝頗惑之 密告賢 賢頓首伏地曰 此大事 願陛下三思 帝曰 然則必傳位太子乎 賢又頓首曰 宗社幸甚 帝起 立召太子至 賢扶太子令謝 太子謝 抱帝足泣 帝亦泣 讒竟不行 明史 卷176 憲宗即位 進少保 華蓋殿大學士 知經筵事 是年春 日黯無光 賢偕同官上言 日 君象 君德明 則日光盛 惟陛下敬以修身 正以御下 剛以斷事 明以察微 持之不怠 則天變自弭 和氣自至 翌日又言 天時未和 由陰氣太盛 自宣德至天順間 選宮人太多 浣衣局沒官婦女愁怨尤甚 宜放還其家 帝從之 中外欣悅 五月大雨雹 大風飄瓦 拔郊壇樹 賢言 天威可畏 陛下當凜然加省 無狎左右近幸 崇信老成 共圖國是 有司請造鹵簿 賢言 內庫尚有未經御者 今恩詔甫頒 方節財用 奈何復為此 帝即日寢之 每遇災變 必與同官極陳無隱 而於帝初政 申誡尤切 明史 卷176 門達方用事 錦衣官校恣橫為劇患 賢累請禁止 帝召達誡諭之 達怙寵益驕 賢乘間復具陳達罪 帝復召戒達 達銜次骨 因袁彬獄陷賢 賢幾不免 語載達傳 門達既竄 其黨多投匿名書構賢 賢乞罷 有詔慰留 吳后廢 言官請誅牛玉 語侵賢 又有造蜚語構賢者 帝命衛士宿賢家 護出入 成化二年三月遭父喪 詔起復 三辭不許 遣中官護行營葬 還至京 又辭 遣使宣意 遂視事 其年冬卒 年五十九 帝震悼 贈太師 謚文達 明史 卷176 初 御史劉濬劾柳溥敗軍罪 觸帝怒 賢言御史耳目官 不宜譴 石亨譖賢曲護 帝浸疏賢 尋悟 待之如初 每獨對 良久方出 遇事必召問可否 或遣中官就問 賢務持大體 尤以惜人才 開言路為急 所薦引年富 軒輗 耿九疇 王竑 李秉 程信 姚夔 崔恭 李紹等 皆為名臣 時勸帝延見大臣 有所薦 必先與吏 兵二部論定之 及入對 帝訪文臣 請問王翺 武臣 請問馬昂 兩人相左右 故言無不行 而人不病其專 惟群小與為難 明史 卷176 賢自以受知人主 所言無不盡 景帝崩 將以汪后殉葬 用賢言而止 惠帝少子幽禁已六十年 英宗憐欲赦之 以問賢 賢頓首曰 此堯 舜用心也 天地祖宗實式憑之 帝意乃決 帝嘗祭山川壇 以夜出未便 欲遣官代祀 賢引祖訓爭之 卒成禮而還 嘗言內帑余財 不以恤荒濟軍 則人主必生侈心 而移之於土木禱祠聲色之用 前後頻請發帑振貸恤邊 不可勝計 故事 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舉 賢患其營競 令吏部每缺舉二人 請帝簡用 並推之例始此 明史 卷176 自三楊以來 得君無如賢者 然自郎署結知景帝 超擢侍郎 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 其抑葉盛 擠岳正 不救羅倫 尤為世所惜云 清 張廷玉等 明史 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衔前任 許彬 明朝内阁首輔1457年 1466年 繼任 陳文前任 陳文 明朝内阁首輔1466年 繼任 陳文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贤 大学士 amp oldid 7519909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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