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李循義

李循義(1487年—?年),字時行,號鹿巖,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民籍。

李循義

大明衡州府知府
籍貫 浙江宁波府鄞縣
出生 十二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劉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编辑

治《易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浙江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九十四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1][2]。授池州府推官,嘉靖八年九月选授山东道試御史,十年巡视漕运,十一年六月巡按江西,舟中失火,印信批文俱毁,上疏自劾待罪,詔夺俸三月,更给批印。以忤严嵩,出为衡州府知府,不久以病告归,卒[3]。著有《鄮溪集》、《珠玉遗稿》。

家族 编辑

曾祖李囗迪。祖父李端。父李正華。母何氏。具庆下。兄循仁、弟循禮、循智、循信、循道[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李循义旧浙江通志字时行,鄞人。嘉靖二年进士,授推官,召为御史,出按江西。夏相国言治新第,欲徙旁近十馀家以大其宅,循义不可,由是有隙。会严嵩方欲倾言,闻之,使人谕意,请论言开边事,循义曰:恢复议甚正,吾不敢毁大臣以媚大臣。嵩怒,出为衡州知府。未几以疾告归,卒。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李循義, 1487年, 字時行, 號鹿巖, 浙江宁波府鄞縣人, 民籍, 大明衡州府知府籍貫, 浙江宁波府鄞縣出生, 十二月十三日逝世, 卒年不詳配偶, 娶劉氏出身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生平, 编辑治, 易經, 行三, 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 1516年, 浙江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 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 1523年, 癸未科會試第九十四名, 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 授池州府推官, 嘉靖八年九月选授山东道試御史, 十年巡视漕运, 十一年六月巡按江西, 舟中失火, 印信批文俱毁, 上疏自劾待罪,. 李循義 1487年 年 字時行 號鹿巖 浙江宁波府鄞縣人 民籍 李循義大明衡州府知府籍貫 浙江宁波府鄞縣出生 十二月十三日逝世 卒年不詳配偶 娶劉氏出身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生平 编辑治 易經 行三 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 1516年 浙江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 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 1523年 癸未科會試第九十四名 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 1 2 授池州府推官 嘉靖八年九月选授山东道試御史 十年巡视漕运 十一年六月巡按江西 舟中失火 印信批文俱毁 上疏自劾待罪 詔夺俸三月 更给批印 以忤严嵩 出为衡州府知府 不久以病告归 卒 3 著有 鄮溪集 珠玉遗稿 家族 编辑曾祖李囗迪 祖父李端 父李正華 母何氏 具庆下 兄循仁 弟循禮 循智 循信 循道 4 参考资料 编辑 明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浙江通志 李循义旧浙江通志字时行 鄞人 嘉靖二年进士 授推官 召为御史 出按江西 夏相国言治新第 欲徙旁近十馀家以大其宅 循义不可 由是有隙 会严嵩方欲倾言 闻之 使人谕意 请论言开边事 循义曰 恢复议甚正 吾不敢毁大臣以媚大臣 嵩怒 出为衡州知府 未几以疾告归 卒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nbsp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循義 amp oldid 7168745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