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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庄

曹文庄(1962年11月13日),河北秦皇岛人,生於山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原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1]

曹文庄曾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题目为《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生平 编辑

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商学院中药系后进入中国药学会工作。1988年调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擔任副局长刘永刚的秘书,后任该局继任局长郑筱萸的秘书;之后并任过局办公室主任、人事劳动司司长等职。1998年药监局成立后,任药监局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任药品注册司司长。

落马 编辑

他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收受钱财合計人民幣240多万元,并涉嫌在药品注册审批方面玩忽职守。2006年1月12日,被中紀委雙規」。2007年5月17日,就在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當天,也被公诉至北京一中院,罪名为受贿和玩忽职守。2007年7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曹文庄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

2007年8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一审死缓的判决。[3]

4次减刑 编辑

第1次减刑 编辑

2009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曹文庄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4]

第2次减刑 编辑

2011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5年,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4]

第3次减刑 编辑

201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去有期徒刑2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及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4]

第4次减刑 编辑

2015年7月14日,曹文庄缴纳犯罪所得115万余元。2016年2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去有期徒刑1年。[4]

參考文獻 编辑

  1. ^ 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11). 读书--人民网. [2019-12-30]. (原始内容于2016-04-01). 
  2. ^ 刘倩.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司长曹文庄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共产党新闻 (人民网). 2007年7月6日 [2007年8月30日]. (原始内容于2007年9月21日). 
  3. ^ . 北京晨报. 2007年8月29日 [2007年8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8日). 
  4. ^ 4.0 4.1 4.2 4.3 原国家食药监局一司长判死缓,交115万元赃款获第四次减刑. 澎湃新闻. [2019-12-30]. (原始内容于2019-12-30). 

参见 编辑

曹文庄, 1962年11月13日, 河北秦皇岛人, 生於山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原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 曾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其博士论文题目为, 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目录, 生平, 落马, 4次减刑, 第1次减刑, 第2次减刑, 第3次减刑, 第4次减刑, 參考文獻, 参见生平, 编辑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商学院中药系后进入中国药学会工作, 1988年调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 擔任副局长刘永刚的秘书, 后任该局继任局长郑筱萸的秘书, 之. 曹文庄 1962年11月13日 河北秦皇岛人 生於山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原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 1 曹文庄曾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其博士论文题目为 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 1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目录 1 生平 1 1 落马 1 2 4次减刑 1 2 1 第1次减刑 1 2 2 第2次减刑 1 2 3 第3次减刑 1 2 4 第4次减刑 2 參考文獻 3 参见生平 编辑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商学院中药系后进入中国药学会工作 1988年调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 擔任副局长刘永刚的秘书 后任该局继任局长郑筱萸的秘书 之后并任过局办公室主任 人事劳动司司长等职 1998年药监局成立后 任药监局人事司司长 办公室主任 2002年任药品注册司司长 落马 编辑 他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收受钱财合計人民幣240多万元 并涉嫌在药品注册审批方面玩忽职守 2006年1月12日 被中紀委 雙規 2007年5月17日 就在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當天 也被公诉至北京一中院 罪名为受贿和玩忽职守 2007年7月6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 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认定曹文庄犯玩忽职守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两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2007年8月28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一审死缓的判决 3 4次减刑 编辑 第1次减刑 编辑 2009年12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曹文庄减为无期徒刑 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4 第2次减刑 编辑 2011年12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为有期徒刑18年 剥夺政治权利改为5年 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4 第3次减刑 编辑 2013年4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去有期徒刑2年7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5年及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4 第4次减刑 编辑 2015年7月14日 曹文庄缴纳犯罪所得115万余元 2016年2月2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刑期减去有期徒刑1年 4 參考文獻 编辑 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11 读书 人民网 2019 12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4 01 刘倩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司长曹文庄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共产党新闻 人民网 2007年7月6日 2007年8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1日 药监局原司长终审被判死缓 北京晨报 2007年8月29日 2007年8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8日 4 0 4 1 4 2 4 3 原国家食药监局一司长判死缓 交115万元赃款获第四次减刑 澎湃新闻 2019 12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30 参见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列表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曹文庄 amp oldid 6321702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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