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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徵

敬徵(1784年—1851年),爱新觉罗氏清朝宗室鑲白旗,第三族宗室質善佐領下人,官至兵部工部尚書

肅恭親王永錫第四子。嘉慶十年(1805年),敬徵封不入八分輔國公[1],賞一等侍衛兼委散秩大臣、副都統。嘉慶十七年(1812年)二月,授正白旗漢軍副都統,七月署理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嘉慶十八年(1813年)正月,充當正藍旗宗室總族長,九月兼任鑲紅旗護軍統領,嘉慶十九年(1814年)八月調鑲黃旗護軍統領。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敬徵因失察宗室海康等修習紅陽教,被褫奪職務,謫居盛京。其後再被授予四等侍衛,乾清門行走[2]

道光初年,累遷工部侍郎,授內務府大臣,其後調任戶部。道光八年,敬徵偕同尚書王鼎察治長蘆鹽務,奏定歸補帑課章程。道光十二年(1832年),南河奸民陳堂等盜決于家灣官隄,朝廷命敬徵偕同尚書朱士彥前往勘察。其後上疏陳述:「諸口已合,壩下尚未閉氣,間有蟄陷。陳堂等 聽從逸犯陳端糾眾,以為從例問擬,疏防各官遣戍。通判張懋祖賠修壩工不實,罰賠枷號。覆勘湖河各工,請擇要興修,高堰、山盱卑矮石工,分年改砌碎石;信壩補還石工,智壩、仁河、義河壩改修以石底;裏河福興閘塌卸,急築;揚河西岸加高磚工,改拋碎石。」朝廷皆遵從他的見議。又會同兩江總督陶澍議制定淮鹽票引兼行,言官所論官票運私、侵礙暢岸、爭佔馬頭三者皆可無慮,下詔如同原來的議行[3]。道光十四年(1834年),授職左都御史。偕同侍郎吳椿勘察浙江海塘,上疏言:「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資禦溜,石塘仍當修整,鎮海及戴 家橋汛議改竹簍,塊石不如條石坦水舊法為堅實。烏龍 廟以東,冬工暫緩。」回京後,擢升為兵部尚書,其後於十一月丙戌,接替宗室耆英,擔任工部尚書。道光十五年(1835年),以孝穆皇后孝慎皇后梓宮奉安龍泉峪選擇的日子不慎,罷去尚書、都統之職,仍充內務府大臣。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一月庚子,接替宗室載銓,擔任清朝工部尚書,後改戶部尚書。署任戶部侍郎,累遷工部尚書,兼都統。東河總督栗毓美多用磚工,御史李蒓言其不便,命敬徵偕李蒓前往勘察。敬徵上疏陳述:「已辦磚工尚屬整齊,輿論謂保灘護崖可資其力。水深溜急之處,不及埽工鞏固,搶辦險工,未可深恃。請停止燒磚,改辦碎石。」朝廷聽從他的意見。後改戶部尚書。由賽尚阿接任。道光十八年(1838年),調任戶部[4]。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接替裕誠,擔任清朝工部尚書,后革。由特登額接任[5]

家庭及關聯 编辑

  • 五世祖:肅武親王豪格(1609年-1648年),清太宗文皇帝第一子,封和碩肅親王,授靖遠大將軍,革爵幽禁自盡;後追復肅親王,諡武,配饗太廟
  • 高世祖:顯懿親王富綬(1643年-1670年),豪格第四子,襲封和碩親王,改號為和碩顯親王,諡懿。
  • 曾祖父:顯密親王丹臻(1665年-1702年),富綬第四子,襲封和碩顯親王,諡密。
  • 祖父:追封肅親王成信(1688年-1758年),丹臻第二子,封三等奉國將軍,官至一等侍衛,追封和碩肅親王。
  • 父:肅恭親王永錫(1753年-1821年),成信第五子,襲封和碩肅親王,官至領侍衛內大臣、閱兵大臣、宗人府宗令、鑲紅旗滿洲都統,諡恭。母繼福晋博爾濟吉特氏巡撫富呢雅杭阿之女。
  • 嫡妻薩爾圖特氏,繼妻鈕祜祿氏。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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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65》,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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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编辑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參考 编辑

  1. ^ 清史稿》 卷一百六十三 表三 皇子世表三:“敬徵永錫第四子。嘉慶十年,封不入八分輔國公。”
  2.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宗室敬徵,隸鑲白旗,肅親王永錫子。嘉慶十年,封輔國公,授頭等侍衛,兼委散秩大臣、副都統。十九年,授內閣學士,兼鑾儀使,充總族長。二十二年,失察宗室海康等習紅陽教,褫職,謫居盛京。尋予四等侍衛,乾清門行走。道光初,累遷工部侍郎,授內務府大臣,調戶部。”
  3.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道光初,累遷工部侍郎,授內務府大臣,調戶部。八年,偕尚書王鼎察治長蘆鹽務,奏定歸補帑課章程,詳王鼎傳。十二年,南河奸民陳堂等盜決于家灣官隄,命偕尚書朱士彥往勘。疏陳:「諸口已合,壩下尚未閉氣,間有蟄陷。陳堂等聽從逸 犯陳端糾眾,以為從例問擬,疏防各官遣戍。通判張懋祖賠修壩工不實,罰賠枷號。覆勘湖河各工,請擇要興修,高堰、山盱卑矮石工,分年改砌碎石;信壩補還石工,智壩、仁河、義河壩改修石底;裏河福興閘塌卸,急築;揚河西岸加高磚工,改拋碎石。」並從之。又會同兩江總督陶澍議定淮鹽票引兼行,言官所論官票運私、侵礙暢岸、爭占馬頭三者皆可無慮,詔如原議行。”
  4.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十四年,授左都御史。偕侍郎吳椿勘浙江海塘,疏言:「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資禦溜,石塘仍當修整,鎮海及戴家橋汛議改竹簍,塊石不如條石坦水舊法為堅實。烏龍廟以東,冬工暫緩。」回京,擢兵部尚書,調工部。十五年,以孝穆皇后、孝慎皇后梓宮奉安龍泉峪,諏日不慎,罷尚書、都統,仍充內務府大臣。十六年,署戶部 侍郎,累遷工部尚書,兼都統。東河總督栗毓美多用磚工,御史李蒓言其不便,命敬徵偕蒓往勘。疏陳:「已辦磚工尚屬整齊,輿論謂保灘護崖可資其力。水深溜急之處,不及埽工鞏固,搶辦險工,未可深恃。請停止燒磚,改辦碎石。」從之。十八年,調戶部。”
  5. ^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二十二年,南河揚河漫口,水由灌河入海。有議即改新河,河督麟慶以河流未定,遽難決議,命 敬徵偕 尚書廖鴻荃往勘。疏言:「改河之議,在因勢利導。今查灌河海口至蕭莊口門三百六十餘里。新河正溜,由六塘出達灌口,其下游東北一百十里,滔滔直注。惟當潮 漲時,黃水相逼,壅閼不前,而上游自口門至響水口二百餘里,支流忽分忽合,必須兩岸築隄束水,方免汎濫。計工長三百餘里,經費難籌。且中河運道為黃流橫 截,不得不移塘灌運。清水本弱,仍恃借黃以濟。空船引轉需時,重運更形艱滯。是移塘乃權宜之計,常年行之,恐妨運道。舊黃河自蕭莊迄舊海口四百二十餘里,尾閭寬暢。自漫口斷流,河身益淤。若挽歸故道,堵口挑河,共費五六百萬,較改河築隄撙節實多。請定明歲春融興工,俟軍船回空後築壩合龍。」詔如議行。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二十三年,偕侍郎何汝霖赴南河勘工,又赴河南察視中河廳漫口。疏陳築壩挑河工費需銀五百十八萬兩,較祥符工費為節省,允之。二十五年,奏:「河南下北河廳廟工,乃北岸七廳適中之所,河臣宜常年駐此,便於控制。」詔河督每於伏汛前移駐廟工,立冬後仍回濟寧。尋坐濫保駐藏大臣孟保,降內閣學士。未幾,復授工部尚書。又坐濫保科布多參贊。大臣果勒明阿,褫職。三十年,署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咸豐元年,卒,詔念前勞,予一品銜,依尚書例賜卹,諡文。”
官衔
前任:
那清安
清朝兵部滿尚書
道光十四年十月辛酉 -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
1834年11月30日 - 1834年12月25日
繼任:
宗室奕顥
前任:
宗室耆英
清朝工部滿尚書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 - 道光十五年閏六月丁卯
1834年12月25日 - 1835年8月3日
繼任:
宗室載銓
前任:
宗室載銓
清朝工部滿尚書
道光十六年十一月庚子 - 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己卯
1836年12月28日 - 1841年7月14日
繼任:
賽尚阿
前任:
裕誠
清朝工部滿尚書
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 - 道光二十五年八月甲寅
1845年5月31日 - 1845年9月26日
繼任:
特登額

敬徵, 这是满族人名, 只称名而不与姓氏连用, 其姓氏为爱新觉罗, 1784年, 1851年, 爱新觉罗氏, 清朝宗室, 鑲白旗, 第三族宗室質善佐領下人, 官至兵部, 工部尚書, 肅恭親王永錫第四子, 嘉慶十年, 1805年, 封不入八分輔國公, 賞一等侍衛兼委散秩大臣, 副都統, 嘉慶十七年, 1812年, 二月, 授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七月署理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嘉慶十八年, 1813年, 正月, 充當正藍旗宗室總族長, 九月兼任鑲紅旗護軍統領, 嘉慶十九年, 1814年, 八月調鑲黃旗護軍統領, 嘉慶二十二. 这是满族人名 只称名而不与姓氏连用 其姓氏为爱新觉罗 敬徵 1784年 1851年 爱新觉罗氏 清朝宗室 鑲白旗 第三族宗室質善佐領下人 官至兵部 工部尚書 肅恭親王永錫第四子 嘉慶十年 1805年 敬徵封不入八分輔國公 1 賞一等侍衛兼委散秩大臣 副都統 嘉慶十七年 1812年 二月 授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七月署理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嘉慶十八年 1813年 正月 充當正藍旗宗室總族長 九月兼任鑲紅旗護軍統領 嘉慶十九年 1814年 八月調鑲黃旗護軍統領 嘉慶二十二年 1817年 敬徵因失察宗室海康等修習紅陽教 被褫奪職務 謫居盛京 其後再被授予四等侍衛 乾清門行走 2 道光初年 累遷工部侍郎 授內務府大臣 其後調任戶部 道光八年 敬徵偕同尚書王鼎察治長蘆鹽務 奏定歸補帑課章程 道光十二年 1832年 南河奸民陳堂等盜決于家灣官隄 朝廷命敬徵偕同尚書朱士彥前往勘察 其後上疏陳述 諸口已合 壩下尚未閉氣 間有蟄陷 陳堂等 聽從逸犯陳端糾眾 以為從例問擬 疏防各官遣戍 通判張懋祖賠修壩工不實 罰賠枷號 覆勘湖河各工 請擇要興修 高堰 山盱卑矮石工 分年改砌碎石 信壩補還石工 智壩 仁河 義河壩改修以石底 裏河福興閘塌卸 急築 揚河西岸加高磚工 改拋碎石 朝廷皆遵從他的見議 又會同兩江總督陶澍議制定淮鹽票引兼行 言官所論官票運私 侵礙暢岸 爭佔馬頭三者皆可無慮 下詔如同原來的議行 3 道光十四年 1834年 授職左都御史 偕同侍郎吳椿勘察浙江海塘 上疏言 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資禦溜 石塘仍當修整 鎮海及戴 家橋汛議改竹簍 塊石不如條石坦水舊法為堅實 烏龍 廟以東 冬工暫緩 回京後 擢升為兵部尚書 其後於十一月丙戌 接替宗室耆英 擔任工部尚書 道光十五年 1835年 以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梓宮奉安龍泉峪選擇的日子不慎 罷去尚書 都統之職 仍充內務府大臣 道光十六年 1836年 十一月庚子 接替宗室載銓 擔任清朝工部尚書 後改戶部尚書 署任戶部侍郎 累遷工部尚書 兼都統 東河總督栗毓美多用磚工 御史李蒓言其不便 命敬徵偕李蒓前往勘察 敬徵上疏陳述 已辦磚工尚屬整齊 輿論謂保灘護崖可資其力 水深溜急之處 不及埽工鞏固 搶辦險工 未可深恃 請停止燒磚 改辦碎石 朝廷聽從他的意見 後改戶部尚書 由賽尚阿接任 道光十八年 1838年 調任戶部 4 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 接替裕誠 擔任清朝工部尚書 后革 由特登額接任 5 目录 1 家庭及關聯 2 延伸阅读 3 參考文獻 4 參考家庭及關聯 编辑五世祖 肅武親王豪格 1609年 1648年 清太宗文皇帝第一子 封和碩肅親王 授靖遠大將軍 革爵幽禁自盡 後追復肅親王 諡武 配饗太廟 高世祖 顯懿親王富綬 1643年 1670年 豪格第四子 襲封和碩親王 改號為和碩顯親王 諡懿 曾祖父 顯密親王丹臻 1665年 1702年 富綬第四子 襲封和碩顯親王 諡密 祖父 追封肅親王成信 1688年 1758年 丹臻第二子 封三等奉國將軍 官至一等侍衛 追封和碩肅親王 父 肅恭親王永錫 1753年 1821年 成信第五子 襲封和碩肅親王 官至領侍衛內大臣 閱兵大臣 宗人府宗令 鑲紅旗滿洲都統 諡恭 母繼福晋博爾濟吉特氏巡撫富呢雅杭阿之女 嫡妻薩爾圖特氏 繼妻鈕祜祿氏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清史稿 卷365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nbsp 在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參考文獻 编辑 清史稿 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 钱实甫编 清代职官年表 一冊 部院大臣年表參考 编辑 清史稿 卷一百六十三 表三 皇子世表三 敬徵永錫第四子 嘉慶十年 封不入八分輔國公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 宗室敬徵 隸鑲白旗 肅親王永錫子 嘉慶十年 封輔國公 授頭等侍衛 兼委散秩大臣 副都統 十九年 授內閣學士 兼鑾儀使 充總族長 二十二年 失察宗室海康等習紅陽教 褫職 謫居盛京 尋予四等侍衛 乾清門行走 道光初 累遷工部侍郎 授內務府大臣 調戶部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 道光初 累遷工部侍郎 授內務府大臣 調戶部 八年 偕尚書王鼎察治長蘆鹽務 奏定歸補帑課章程 詳王鼎傳 十二年 南河奸民陳堂等盜決于家灣官隄 命偕尚書朱士彥往勘 疏陳 諸口已合 壩下尚未閉氣 間有蟄陷 陳堂等聽從逸 犯陳端糾眾 以為從例問擬 疏防各官遣戍 通判張懋祖賠修壩工不實 罰賠枷號 覆勘湖河各工 請擇要興修 高堰 山盱卑矮石工 分年改砌碎石 信壩補還石工 智壩 仁河 義河壩改修石底 裏河福興閘塌卸 急築 揚河西岸加高磚工 改拋碎石 並從之 又會同兩江總督陶澍議定淮鹽票引兼行 言官所論官票運私 侵礙暢岸 爭占馬頭三者皆可無慮 詔如原議行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 十四年 授左都御史 偕侍郎吳椿勘浙江海塘 疏言 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資禦溜 石塘仍當修整 鎮海及戴家橋汛議改竹簍 塊石不如條石坦水舊法為堅實 烏龍廟以東 冬工暫緩 回京 擢兵部尚書 調工部 十五年 以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梓宮奉安龍泉峪 諏日不慎 罷尚書 都統 仍充內務府大臣 十六年 署戶部 侍郎 累遷工部尚書 兼都統 東河總督栗毓美多用磚工 御史李蒓言其不便 命敬徵偕蒓往勘 疏陳 已辦磚工尚屬整齊 輿論謂保灘護崖可資其力 水深溜急之處 不及埽工鞏固 搶辦險工 未可深恃 請停止燒磚 改辦碎石 從之 十八年 調戶部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宗室敬徵傳 二十二年 南河揚河漫口 水由灌河入海 有議即改新河 河督麟慶以河流未定 遽難決議 命 敬徵偕 尚書廖鴻荃往勘 疏言 改河之議 在因勢利導 今查灌河海口至蕭莊口門三百六十餘里 新河正溜 由六塘出達灌口 其下游東北一百十里 滔滔直注 惟當潮 漲時 黃水相逼 壅閼不前 而上游自口門至響水口二百餘里 支流忽分忽合 必須兩岸築隄束水 方免汎濫 計工長三百餘里 經費難籌 且中河運道為黃流橫 截 不得不移塘灌運 清水本弱 仍恃借黃以濟 空船引轉需時 重運更形艱滯 是移塘乃權宜之計 常年行之 恐妨運道 舊黃河自蕭莊迄舊海口四百二十餘里 尾閭寬暢 自漫口斷流 河身益淤 若挽歸故道 堵口挑河 共費五六百萬 較改河築隄撙節實多 請定明歲春融興工 俟軍船回空後築壩合龍 詔如議行 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二十三年 偕侍郎何汝霖赴南河勘工 又赴河南察視中河廳漫口 疏陳築壩挑河工費需銀五百十八萬兩 較祥符工費為節省 允之 二十五年 奏 河南下北河廳廟工 乃北岸七廳適中之所 河臣宜常年駐此 便於控制 詔河督每於伏汛前移駐廟工 立冬後仍回濟寧 尋坐濫保駐藏大臣孟保 降內閣學士 未幾 復授工部尚書 又坐濫保科布多參贊 大臣果勒明阿 褫職 三十年 署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咸豐元年 卒 詔念前勞 予一品銜 依尚書例賜卹 諡文 官衔前任 那清安 清朝兵部滿尚書道光十四年十月辛酉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1834年11月30日 1834年12月25日 繼任 宗室奕顥前任 宗室耆英 清朝工部滿尚書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丙戌 道光十五年閏六月丁卯1834年12月25日 1835年8月3日 繼任 宗室載銓前任 宗室載銓 清朝工部滿尚書道光十六年十一月庚子 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己卯1836年12月28日 1841年7月14日 繼任 賽尚阿前任 裕誠 清朝工部滿尚書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 道光二十五年八月甲寅1845年5月31日 1845年9月26日 繼任 特登額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敬徵 amp oldid 7851600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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