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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男

張孟男(1534年-1606年),元嗣震峯河南中牟祖籍腹里定興(今河北),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張孟男

大明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
籍貫 河南中牟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元嗣,号震峰
出生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二月二十六日
河南中牟縣
逝世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五月二十一日
配偶 祝氏,累封贈夫人
親屬 祖父张继祖
父张文教
子张民望、张民表(举人)、张民粲
(孫)张允元、张允亨、张允利、張允集、張允隼、張允䧶
出身
  •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經歷
  • 廣平府推官
  • 汉中府同知
  • 順天府治中
  • 刑部员外郎
  • 礼部员外郎
  • 尚宝司丞
  • 尚宝司少卿
  • 尚宝司卿
  • 南京太僕寺少卿
  • 南京太僕寺卿
  • 南京太常寺卿
  • 南京大理寺卿
  • 南京工部右侍郎
  • 北京工部侍郎掌通政司事
  • 刑部右侍郎
  • 户部左侍郎
  • 南京工部尚书
  • 南京户部尚书

生平

汝南王張柔九世孫,淮陽王張弘範八世孫[1]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乡试第七十七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会试三十二名,廷试三甲二十五名進士,礼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廣平府推官[2]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行取,九月升任陝西漢中府同知[2]隆慶三年(1569年)三月任順天府治中[3],四年三月升刑部员外郎,十一月调礼部,五年六月改任尚寶司丞[2]。當時高拱內閣首輔吏部尚書,妻子是張孟男姑姑。張孟男在公事外從未因私事和姑父高拱溝通,以至於四年沒有提升。之後高拱被驅逐,其他親戚均躲閃,只有張孟男留高拱到府邸,并送高拱至郊區。張居正當政時,起用張孟男為南京太僕寺卿[4],張孟男卻不依附張居正,后不被調用。很久后,張居正被貶,張孟男才升任南京工部右侍郎[5],十四年六月改工部右侍郎、掌通政司事。萬曆十七年(1589年)十月升刑部右侍郎,十二月升任戶部左侍郎[6],十八年八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7]南京戶部尚書[8]。二十一年四月以拾遗請告,辭職歸鄉。二十五年起復南京户部尚書,三十一年以六年任期考满,加太子少保[9],三十四年五月病卒[10],贈太子太保[11]

家族

曾祖张嵩,散官。祖张继祖,审理、累赠尚書。父张文教,庠生、累赠尚書。母徐氏,累赠夫人;继母趙氏。弟张叔男、张胤男、张裔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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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二十一》,出自《明史

參考

  1. ^ 元代书家张珪家族墓碑刻初考
  2. ^ 2.0 2.1 2.2 國朝列卿紀 ,9冊133卷 ,90
  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421卷 ,7977
  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71卷 ,1519
  5.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61卷 ,2956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18卷 ,4083
  7.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26卷 ,4207
  8.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40卷 ,4305
  9.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履历便览》:张孟男,震峰,易一房,甲午二月二十六日生。永感,中牟人,乡试七十七名,会试三十二名,三甲二十五名。礼部政,乙丑六月授广平府推官,戊辰六月行取,九月升漢中府同知,己巳三月升顺天府治中,庚午三月升刑部员外郎,十一月调礼部,辛未六月改尚宝司丞,乙亥十月升少卿,丙子四月升本司卿,戊寅正月升南太仆寺少卿,壬午十二月升本寺卿,癸未六月升南太常寺卿,甲申二月改南大理寺卿,乙酉五月升南工部右侍郎,丙戌六月改工部右侍郎掌通政司事,己丑十月升刑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户部左侍郎,庚寅八月升南工部尚书,辛卯二月升南户部尚书,丁酉起南户部尚书,癸卯六年考满,加太子少保。
  10.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一》: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张孟男卒。孟男河南开封府中牟人,嘉靖乙丑进士,授广平府推官,入为顺天府治中,改仪部员外,历迁卿寺,晋刑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已,晋南京工部尚书,改南户部尚书,乞休。久之,复起为南户部尚书。孟男为人孤峻,在尚宝时新郑高拱柄国,拱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无私语,自岁时谒拱妻外,无私觌,拱憾之,四岁不迁。及拱以谴去,亲知皆引匿,孟男独周旋不避,人以为长者。江陵用事,矫拱之为,立擢孟男太仆少卿,孟男复踽踽无所昵就,再失居正意,四岁不迁。居正败,始洊升至今职。留计匮竭,自孟男受事时,庾粟仅支二年不再岁,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仓,发公羡二千金助之。或谓柰何耘人田,孟男曰共此一成,乃画畔耶?人服其公忠云。寻中蜚语,乞休未报而卒。讣闻,赐祭葬,赠太子太保。
  11. ^ 《明史》(卷221):張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廣平推官。稍遷漢中同知。入為順天治中,累進尚寶丞。高拱以內閣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無私語。拱憾之,四歲不遷。及拱被逐,親知皆引匿,孟男獨留拱邸為治裝送之郊。張居正用事,擢孟男太僕少卿。孟男復不附,失居正意,不調。久之,居正敗,始累遷南京工部右侍郎。尋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萬曆十七年,帝不視朝者八月,孟男疏諫,且言:「嶺南人訟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訟故令曹世卿枉,章並留中,其人繫兵馬司,槖饘不繼,莫必其生,虧損聖德。」帝心動,乃間一御門。其冬改戶部,進左侍郎。尋拜南京工部尚書,就改戶部。時留都儲峙耗竭,孟男受事,粟僅支二年,不再歲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倉,發公羨二千金助之。或謂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畫區畔耶?」南京御史陳所聞劾孟男貪鄙,吏部尚書孫鑨言孟男忠誠謹恪,臺臣所論,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請,乃聽歸。久之,召拜故官。三十年春,有詔罷礦稅。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諫,不報。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歸,不許。時礦稅患日劇,孟男草遺疏數千言,極陳其害,言:「臣備員地官,所征天下租稅,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餘也。臣以催科為職,臣得其職,而民病矣。聚財以病民,虐民以搖國,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勝哀鳴,為陛下杞人憂耳。」屬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書趙參魯等奏其清忠,贈太子太保。


張孟男, 1534年, 1606年, 字元嗣, 號震峯, 河南中牟, 祖籍腹里定興, 今河北, 明朝政治人物, 同進士出身, 大明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籍貫, 河南中牟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元嗣, 号震峰出生, 嘉靖十三年, 1534年, 甲午二月二十六日河南中牟縣逝世, 萬曆三十四年, 1606年, 五月二十一日配偶, 祝氏, 累封贈夫人親屬, 祖父张继祖父张文教子张民望, 张民表, 举人, 张民粲, 张允元, 张允亨, 张允利, 張允集, 張允隼, 張允䧶出身嘉靖四十年, 1561年, 辛酉科舉人, 嘉靖四十四. 張孟男 1534年 1606年 字元嗣 號震峯 河南中牟 祖籍腹里定興 今河北 明朝政治人物 同進士出身 張孟男大明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籍貫 河南中牟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元嗣 号震峰出生 嘉靖十三年 1534年 甲午二月二十六日河南中牟縣逝世 萬曆三十四年 1606年 五月二十一日配偶 祝氏 累封贈夫人親屬 祖父张继祖父张文教子张民望 张民表 举人 张民粲 孫 张允元 张允亨 张允利 張允集 張允隼 張允䧶出身嘉靖四十年 1561年 辛酉科舉人 嘉靖四十四年 1565年 乙丑科進士出身經歷廣平府推官 汉中府同知 順天府治中 刑部员外郎 礼部员外郎 尚宝司丞 尚宝司少卿 尚宝司卿 南京太僕寺少卿 南京太僕寺卿 南京太常寺卿 南京大理寺卿 南京工部右侍郎 北京工部侍郎掌通政司事 刑部右侍郎 户部左侍郎 南京工部尚书 南京户部尚书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延伸阅读 4 參考生平 编辑汝南王張柔九世孫 淮陽王張弘範八世孫 1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乡试第七十七名 四十四年 1565年 登乙丑科会试三十二名 廷试三甲二十五名進士 礼部观政 本年六月授廣平府推官 2 隆慶二年 1568年 六月行取 九月升任陝西漢中府同知 2 隆慶三年 1569年 三月任順天府治中 3 四年三月升刑部员外郎 十一月调礼部 五年六月改任尚寶司丞 2 當時高拱是內閣首輔兼吏部尚書 妻子是張孟男姑姑 張孟男在公事外從未因私事和姑父高拱溝通 以至於四年沒有提升 之後高拱被驅逐 其他親戚均躲閃 只有張孟男留高拱到府邸 并送高拱至郊區 張居正當政時 起用張孟男為南京太僕寺卿 4 張孟男卻不依附張居正 后不被調用 很久后 張居正被貶 張孟男才升任南京工部右侍郎 5 十四年六月改工部右侍郎 掌通政司事 萬曆十七年 1589年 十月升刑部右侍郎 十二月升任戶部左侍郎 6 十八年八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 7 南京戶部尚書 8 二十一年四月以拾遗請告 辭職歸鄉 二十五年起復南京户部尚書 三十一年以六年任期考满 加太子少保 9 三十四年五月病卒 10 贈太子太保 11 家族 编辑曾祖张嵩 散官 祖张继祖 审理 累赠尚書 父张文教 庠生 累赠尚書 母徐氏 累赠夫人 继母趙氏 弟张叔男 张胤男 张裔男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明史卷二百二十一 出自 明史 參考 编辑 元代书家张珪家族墓碑刻初考 2 0 2 1 2 2 國朝列卿紀 9冊133卷 90 明實錄 神宗實錄 421卷 7977 明實錄 神宗實錄 71卷 1519 明實錄 神宗實錄 161卷 2956 明實錄 神宗實錄 218卷 4083 明實錄 神宗實錄 226卷 4207 明實錄 神宗實錄 240卷 4305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履历便览 张孟男 震峰 易一房 甲午二月二十六日生 永感 中牟人 乡试七十七名 会试三十二名 三甲二十五名 礼部政 乙丑六月授广平府推官 戊辰六月行取 九月升漢中府同知 己巳三月升顺天府治中 庚午三月升刑部员外郎 十一月调礼部 辛未六月改尚宝司丞 乙亥十月升少卿 丙子四月升本司卿 戊寅正月升南太仆寺少卿 壬午十二月升本寺卿 癸未六月升南太常寺卿 甲申二月改南大理寺卿 乙酉五月升南工部右侍郎 丙戌六月改工部右侍郎掌通政司事 己丑十月升刑部右侍郎 十二月升户部左侍郎 庚寅八月升南工部尚书 辛卯二月升南户部尚书 丁酉起南户部尚书 癸卯六年考满 加太子少保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一 万历三十四年五月 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张孟男卒 孟男河南开封府中牟人 嘉靖乙丑进士 授广平府推官 入为顺天府治中 改仪部员外 历迁卿寺 晋刑部右侍郎 户部左侍郎已 晋南京工部尚书 改南户部尚书 乞休 久之 复起为南户部尚书 孟男为人孤峻 在尚宝时新郑高拱柄国 拱妻孟男姑也 自公事外无私语 自岁时谒拱妻外 无私觌 拱憾之 四岁不迁 及拱以谴去 亲知皆引匿 孟男独周旋不避 人以为长者 江陵用事 矫拱之为 立擢孟男太仆少卿 孟男复踽踽无所昵就 再失居正意 四岁不迁 居正败 始洊升至今职 留计匮竭 自孟男受事时 庾粟仅支二年不再岁 遂有七年之蓄 水衡修仓 发公羡二千金助之 或谓柰何耘人田 孟男曰共此一成 乃画畔耶 人服其公忠云 寻中蜚语 乞休未报而卒 讣闻 赐祭葬 赠太子太保 明史 卷221 張孟男 字元嗣 中牟人 嘉靖四十四年進士 授廣平推官 稍遷漢中同知 入為順天治中 累進尚寶丞 高拱以內閣兼吏部 其妻 孟男姑也 自公事外無私語 拱憾之 四歲不遷 及拱被逐 親知皆引匿 孟男獨留拱邸為治裝送之郊 張居正用事 擢孟男太僕少卿 孟男復不附 失居正意 不調 久之 居正敗 始累遷南京工部右侍郎 尋召入 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萬曆十七年 帝不視朝者八月 孟男疏諫 且言 嶺南人訟故都御史李材功 蔡人訟故令曹世卿枉 章並留中 其人繫兵馬司 槖饘不繼 莫必其生 虧損聖德 帝心動 乃間一御門 其冬改戶部 進左侍郎 尋拜南京工部尚書 就改戶部 時留都儲峙耗竭 孟男受事 粟僅支二年 不再歲遂有七年之蓄 水衡修倉 發公羨二千金助之 或謂奈何耘人田 孟男曰 公家事 乃畫區畔耶 南京御史陳所聞劾孟男貪鄙 吏部尚書孫鑨言孟男忠誠謹恪 臺臣所論 事由郎官 帝乃留之 孟男求去 不允 再疏請 乃聽歸 久之 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 有詔罷礦稅 已 弗果行 孟男率同列諫 不報 加太子少保 五上章乞歸 不許 時礦稅患日劇 孟男草遺疏數千言 極陳其害 言 臣備員地官 所征天下租稅 皆鬻男市女 朘骨割肉之餘也 臣以催科為職 臣得其職 而民病矣 聚財以病民 虐民以搖國 有臣如此 安所用之 臣不勝哀鳴 為陛下杞人憂耳 屬其子上之 明日遂卒 南京尚書趙參魯等奏其清忠 贈太子太保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張孟男 amp oldid 7459725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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