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張漢卿 (明朝)

張漢卿(?—?),字元傑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儀封縣(今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漢卿

大明戶科都給事中
籍貫 河南開封府儀封縣
字號 字元傑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進士。授魏縣知縣,征為刑科給事中,在明武宗南巡之爭中,進諫勸阻。

明世宗繼位後,升任戶科都給事中嘉靖初年,因大禮議事件抗議明世宗加生父皇考,而在左順門跪伏。兩次受廷杖,貶斥為民。隨後此後言官邢如默賈准舉薦,仍不召回[1]

事跡 编辑

張漢卿與固始進士許逵交好。許逵曾贈其《文天祥集》,漢卿對人感歎:「寧邸必反,汝登其為文山乎?」[2]

家族 编辑

曾祖父張進;祖父張端,曾任巡檢;父親張瑛,曾任知縣。母李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張漢卿,字元傑,儀封人。正德六年進士。授魏縣知縣,征拜刑科給事中。嘗陳杜僥倖、廣儲積、慎刑獄三事,深切時弊。不報。武宗將南巡,偕同官伏闕諫。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以漢卿言,併發十三萬於大同。屢遷戶科都給事中。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遣官會勘。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佔者,盡以給民。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乃者給事中夏言、禦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安州鷹房草場,詔旨留用。所司執奏,迄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皮廠起于馬永成,鷹房創于穀大用,皆奪民業為之。今馬俊、趙霦恃籓邸舊恩,妄求免革,是複蹈永成、大用故轍也。乞盡還之民,而嚴罪俊、霦,為欺罔者戒。」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吳勳等請督蘇州織造,漢卿皆極諫。不納。應天諸府大旱,帝將鬻淮、浙餘鹽及所沒產,易銀振之。漢卿言:「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帝為發銀十五萬。未幾,複偕同官言:「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陛下方躬行節儉,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是欲耗太倉之粟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將安取哉?今東南洊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可。」報聞。已,又劾席書振濟乖方,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罪。帝方眷書甚,驛召為禮部尚書,不罪也。初,興獻帝議加皇號,漢卿力爭,至是,又倡眾伏闕。兩受杖,斥為民。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准等會薦天下遺賢,及漢卿,終不召。”
  2.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初,(許)逵以文天祥集貽其友給事中張漢卿而無書。漢卿語人曰:「寧邸必反,汝登其為文山乎?」逵父家居,聞江西有變,殺都御史及副使,即為位,易服哭。人怪問故。父曰:「副使,必吾兒也。」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阅读 编辑

[]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

張漢卿, 明朝,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 請見, 張漢卿, 張漢卿, 字元傑,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儀封縣, 今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 明朝政治人物, 張漢卿大明戶科都給事中籍貫, 河南開封府儀封縣字號, 字元傑出生, 生年不詳逝世, 卒年不詳出身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事跡, 家族,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生平, 编辑正德二年, 1507年, 丁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八名, 正德六年, 1511年, 中式辛未科進士, 授魏縣知縣, 征為刑科給事中, 在明武宗南巡之爭中, 進諫勸阻, 明世宗.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 請見 張漢卿 張漢卿 字元傑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儀封縣 今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 人 明朝政治人物 張漢卿大明戶科都給事中籍貫 河南開封府儀封縣字號 字元傑出生 生年不詳逝世 卒年不詳出身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事跡 3 家族 4 参考文献 5 延伸阅读生平 编辑正德二年 1507年 丁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八名 正德六年 1511年 中式辛未科進士 授魏縣知縣 征為刑科給事中 在明武宗南巡之爭中 進諫勸阻 明世宗繼位後 升任戶科都給事中 嘉靖初年 因大禮議事件抗議明世宗加生父皇考 而在左順門跪伏 兩次受廷杖 貶斥為民 隨後此後言官邢如默 賈准舉薦 仍不召回 1 事跡 编辑張漢卿與固始進士許逵交好 許逵曾贈其 文天祥集 漢卿對人感歎 寧邸必反 汝登其為文山乎 2 家族 编辑曾祖父張進 祖父張端 曾任巡檢 父親張瑛 曾任知縣 母李氏 3 参考文献 编辑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2 張漢卿 字元傑 儀封人 正德六年進士 授魏縣知縣 征拜刑科給事中 嘗陳杜僥倖 廣儲積 慎刑獄三事 深切時弊 不報 武宗將南巡 偕同官伏闕諫 世宗嗣位 從巡撫李鐸言 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 以漢卿言 併發十三萬於大同 屢遷戶科都給事中 嘉靖元年冬 與同官上言 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 遣官會勘 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佔者 盡以給民 王言一布 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 乃者給事中夏言 禦史樊繼祖 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 安州鷹房草場 詔旨留用 所司執奏 迄不肯從 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 皮廠起于馬永成 鷹房創于穀大用 皆奪民業為之 今馬俊 趙霦恃籓邸舊恩 妄求免革 是複蹈永成 大用故轍也 乞盡還之民 而嚴罪俊 霦 為欺罔者戒 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 既又乞莊田 內官吳勳等請督蘇州織造 漢卿皆極諫 不納 應天諸府大旱 帝將鬻淮 浙餘鹽及所沒產 易銀振之 漢卿言 易銀緩 非發帑金不可 帝為發銀十五萬 未幾 複偕同官言 今天下一歲之供 不給一歲之用 加以水旱頻仍 物力殫屈 陛下方躬行節儉 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 是欲括戶部之銀也 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 欲行京倉撥補 是欲耗太倉之粟也 夫內庫不足 取之計部 計部不足 取之郡邑小民 郡邑小民將安取哉 今東南洊饑 民至骨肉相食 而搜括之令頻行 臣等竊以為不可 報聞 已 又劾席書振濟乖方 乞遣官往勘 正其欺罔罪 帝方眷書甚 驛召為禮部尚書 不罪也 初 興獻帝議加皇號 漢卿力爭 至是 又倡眾伏闕 兩受杖 斥為民 二十年 言官邢如默 賈准等會薦天下遺賢 及漢卿 終不召 明史 卷二百八十九 初 許 逵以文天祥集貽其友給事中張漢卿而無書 漢卿語人曰 寧邸必反 汝登其為文山乎 逵父家居 聞江西有變 殺都御史及副使 即為位 易服哭 人怪問故 父曰 副使 必吾兒也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 出自 明史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張漢卿 明朝 amp oldid 7992913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