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Brown v. Mississippi,297 U.S. 278),是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一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判决,该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警察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1][2]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判决:1936年2月17日
案件全名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引註案號297 U.S. 278
法庭判决
通过警察暴力执法获取的口供不能成为有效证据,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
法庭意见
多数意见休斯
联名:全体一致
适用法条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案件事实概要 编辑

1934年3月30日,一位白人农场主雷蒙德·斯图亚特在密西西比州肯帕县被谋杀。旋即当地警察就为此逮捕了三名亚瑟·艾林顿等三名黑人佃户。在庭审中,控方最主要的证据就是三位被告对警察所作的口供。同时,控方也承认警方对被告实施了殴打等暴力行为后才获取了上述口供:

"... 被告被脱光衣服,捆绑在椅子上,他们的背部被带扣的皮带抽裂。同时警官明确告知他们,直到他们认罪为止,鞭刑将不会停止。而且警察不仅要求他们自认犯罪,还要求在每一个细节问题上都供认不讳;就这样,被告在反复被鞭打中,供认了罪行,并在供认细节上都根据施刑者的要求作了调整和修改。当施刑者拿到了所期望的供述后,他们便离开了。但在离开前,警察警告嫌疑人说,一旦被告在任何时候改变他们的供述,施暴者将再次给予相同的处罚。"[1]

除了鞭刑之外,其中一名被告还曾被套颈吊在树上。他们的供述在之后的一天的审判中被作为唯一的证据提交给法庭。三名被告被陪审团判定有罪并处绞刑。该有罪判决也被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支持,但首席法官维吉尔·阿里克斯·格里弗斯的反对意见中,他形容“这份判决让我感觉不是一份现代文明的判决,而是来自中世纪的文书”[3][4]

最高法院判决 编辑

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致判决,推翻了对三位被告的有罪判决。判决认为:警察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

后续 编辑

在最高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之后,三位被告为免再次被判谋杀罪名,选择了对误杀罪进行不爭辯答辯英语Nolo contendere。最终三人分别被判了6个月到7年半的有期徒刑[5]

本案中担任控方检察官的约翰·斯特尼斯在之后担任美国参议员长达42年,其中还有两年担任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他在密西西比州议员选举中当选13次,从未败选。

参见 编辑

  • 口供
  • 斯科特思博罗男孩
  • 钱伯斯诉佛罗里达州案(1940年)

脚注 编辑

  1. ^ 1.0 1.1 . Justia US Supreme Court Center. 1936-02-17 [2019-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6) (美国英语). 
  2. ^ . [2022-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3) (美国英语). 
  3. ^ . The Better Chancery Practice Blog.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22) (美国英语). 
  4. ^ . CourtListener.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9) (美国英语). 
  5. ^ Neil R. McMillen. Dark Journey: Black Mississippians in the Age of Jim Crow.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90. ISBN 9780252015687 (美国英语). 

延伸阅读 编辑

  • Cortner, Richard C. A "Scottsboro" Case in Mississippi: The Supreme Court and Brown v. Mississippi . Jackson: 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 Press. 1986. ISBN 0-87805-284-4 (美国英语). 

外部链接 编辑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brown, mississippi, 是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一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判决, 该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 警察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 1936年2月17日案件全名引註案號297, 278法庭判决通过警察暴力执法获取的口供不能成为有效证据, 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 正当程序条款, 法庭意见多数意见休斯联名, 全体一致适用法条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目录, 案件事实概要, 最高.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Brown v Mississippi 297 U S 278 是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一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判决 该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 警察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 1 2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美国最高法院判决 1936年2月17日案件全名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引註案號297 U S 278法庭判决通过警察暴力执法获取的口供不能成为有效证据 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 正当程序条款 法庭意见多数意见休斯联名 全体一致适用法条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目录 1 案件事实概要 2 最高法院判决 3 后续 4 参见 5 脚注 6 延伸阅读 7 外部链接案件事实概要 编辑1934年3月30日 一位白人农场主雷蒙德 斯图亚特在密西西比州肯帕县被谋杀 旋即当地警察就为此逮捕了三名亚瑟 艾林顿等三名黑人佃户 在庭审中 控方最主要的证据就是三位被告对警察所作的口供 同时 控方也承认警方对被告实施了殴打等暴力行为后才获取了上述口供 被告被脱光衣服 捆绑在椅子上 他们的背部被带扣的皮带抽裂 同时警官明确告知他们 直到他们认罪为止 鞭刑将不会停止 而且警察不仅要求他们自认犯罪 还要求在每一个细节问题上都供认不讳 就这样 被告在反复被鞭打中 供认了罪行 并在供认细节上都根据施刑者的要求作了调整和修改 当施刑者拿到了所期望的供述后 他们便离开了 但在离开前 警察警告嫌疑人说 一旦被告在任何时候改变他们的供述 施暴者将再次给予相同的处罚 1 除了鞭刑之外 其中一名被告还曾被套颈吊在树上 他们的供述在之后的一天的审判中被作为唯一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三名被告被陪审团判定有罪并处绞刑 该有罪判决也被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支持 但首席法官维吉尔 阿里克斯 格里弗斯的反对意见中 他形容 这份判决让我感觉不是一份现代文明的判决 而是来自中世纪的文书 3 4 最高法院判决 编辑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致判决 推翻了对三位被告的有罪判决 判决认为 警察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 后续 编辑在最高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之后 三位被告为免再次被判谋杀罪名 选择了对误杀罪进行不爭辯答辯 英语 Nolo contendere 最终三人分别被判了6个月到7年半的有期徒刑 5 本案中担任控方检察官的约翰 斯特尼斯在之后担任美国参议员长达42年 其中还有两年担任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 他在密西西比州议员选举中当选13次 从未败选 参见 编辑口供 斯科特思博罗男孩 钱伯斯诉佛罗里达州案 1940年 脚注 编辑 1 0 1 1 Brown v Mississippi 297 U S 278 1936 Justia US Supreme Court Center 1936 02 17 2019 04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2 06 美国英语 OVERVIEW Brown v Mississippi 2022 06 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6 23 美国英语 Brown v State The Better Chancery Practice Blog 2021 02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2 22 美国英语 Brown v State 158 So 339 173 Miss 542 CourtListener com CourtListener 2021 02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6 19 美国英语 Neil R McMillen Dark Journey Black Mississippians in the Age of Jim Crow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90 ISBN 9780252015687 美国英语 延伸阅读 编辑Cortner Richard C A Scottsboro Case in Mississippi The Supreme Court and Brown v Mississippi nbsp Jackson 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 Press 1986 ISBN 0 87805 284 4 美国英语 含有內容需登入查看的頁面 link 外部链接 编辑案例评释之一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案例评释之二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案例评释之三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 amp oldid 7311197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