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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柏芳

孙柏芳(1891年—1946年7月23日)奉天省抚顺县人,中华民国满洲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编辑

孙柏芳早年毕业于奉天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此后历任军需正、少校副官、营长、旅参谋长、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内务科长、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谋、黑龙江省肇州县县长等职。[1]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孙柏芳于1933年1月任满洲国拜泉县县长。1942年9月任三江省省长,任内于1944年通河事件中说服越狱民众回家,结果使这些民众重新被逮捕。1945年5月任热河省省长。[1]

1945年苏联红军占领热河省后,孙柏芳出任热河省维持会会长。[2]同年11月,孙柏芳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热河省民主政府逮捕,1946年7月23日与满洲国民生厅长李葆华、警务厅保安科长徐明遮一同在承德被热河人民特别法庭公审,并被当庭判处死刑,押赴承德万人墓前执行枪决。[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伪滿傀儡政权,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724页
  2. ^ 刘桐树,国共两军在承德和热河地区的军事冲突,中国黄埔军校网,于2012-5-18查阅. [2012-05-19]. (原始内容于2011-02-10). 
  3. ^ 热河人民公审战犯 巨奸孙柏芳等被枪决 伪蒙疆最高法院推事被处徒刑 认贼作父狞笑几时卖国求荣难逃法网,人民日报1946年8月7日,第二版

孫柏芳, 孙柏芳, 1891年, 1946年7月23日, 奉天省抚顺县人, 中华民国, 满洲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孙柏芳早年毕业于奉天省立法政专门学校, 此后历任军需正, 少校副官, 营长, 旅参谋长,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内务科长,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谋, 黑龙江省肇州县县长等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 孙柏芳于1933年1月任满洲国拜泉县县长, 1942年9月任三江省省长, 任内于1944年通河事件中说服越狱民众回家, 结果使这些民众重新被逮捕, 1945年5月任热河省. 孙柏芳 1891年 1946年7月23日 奉天省抚顺县人 中华民国 满洲国政治人物 1 生平 编辑孙柏芳早年毕业于奉天省立法政专门学校 此后历任军需正 少校副官 营长 旅参谋长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内务科长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谋 黑龙江省肇州县县长等职 1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 孙柏芳于1933年1月任满洲国拜泉县县长 1942年9月任三江省省长 任内于1944年通河事件中说服越狱民众回家 结果使这些民众重新被逮捕 1945年5月任热河省省长 1 1945年苏联红军占领热河省后 孙柏芳出任热河省维持会会长 2 同年11月 孙柏芳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热河省民主政府逮捕 1946年7月23日与满洲国民生厅长李葆华 警务厅保安科长徐明遮一同在承德被热河人民特别法庭公审 并被当庭判处死刑 押赴承德万人墓前执行枪决 3 参考文献 编辑 1 0 1 1 1 2 伪滿傀儡政权 北京 中华书局 1994年 第724页 刘桐树 国共两军在承德和热河地区的军事冲突 中国黄埔军校网 于2012 5 18查阅 2012 05 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 02 10 热河人民公审战犯 巨奸孙柏芳等被枪决 伪蒙疆最高法院推事被处徒刑 认贼作父狞笑几时卖国求荣难逃法网 人民日报1946年8月7日 第二版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孫柏芳 amp oldid 7109356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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