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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存

孫存(1491年-1547年),字性甫,號豐山,南直隶滁州人,官籍。明朝進士、官员。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應天府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1][2][3],授礼部儀制司、祠祭司主事,历员外郎、主客司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冬出任赣州府知府,三年七月父喪丁忧归。起復长沙府知府,八年正月赴京入觐,上言時事。调任荆州府,十一年四月上所集刊《大明律读法》,世宗以其擅自增释律令,令御史逮问。後改任处州府知府,十六年(1537年)十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七年七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十八年闰七月被处州府举人卢纲诬告,被逮捕至京讯问,十九年十一月经过工科左给事中沈良才、刑部署郎中钱冲、锦衣卫千户魏颐勘查後,证明孙存無罪,遂令复职致仕。後起復升任河南按察使,二十一年闰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二十三年正月以考察调用,二十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精于刑法,著有《律令读法》[4]。书法則以清媚見稱[5][6]

家族

曾祖孫和。祖父孫允恭,赣州府教授。父孫序(1445年-1524年),字尚禮,自號雙泉居士,成化癸卯举人,弘治十四年辛酉(1501年)授建宁府推官[7]。生母李氏,贈安人;继母黎氏,封安人。兄孫孝,益府典膳;孫孜,義官;弟孫季、孫孟、孫厚、孫孚。

参考资料

  • 胡松《河南左布政使孙公存行状》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緒《滁州志·卷六·選舉志》:進士……明……(正德)甲戌 孫存 有傳,二甲四名……舉人 明……(正德)癸酉 孫存 見進士,有傳
  4. ^ 《江南通志》:孙存字性甫,滁州人。正德甲戌进士,授礼部主事,累迁河南左布政使。吏才敏练,尤精于法,比尝辑一代典制与疏例互相发者,附于律令,名曰读法。
  5. ^ 《書史會要》:「孫存,字性甫,滁人。正德進士,仕至河南左轄。書法以清媚見稱。」
  6. ^ 光緒《滁州志·卷七·人物志》:孫存,字性甫,序子,弱冠舉於鄕,登甲戌進士,授祠祭、儀制二司主事,精膳員外郞,主客郞中,厯長沙、荊州、處州知府、河南左布政使,居官有膽略,落筆千言倚馬可就,在長沙修獄麓書院及敬一亭,請置山長藏御書,士風蒸蒸日上,定藩田和民免前擾;精于法比,嘗集本朝典制與諸疏例互相發者附于律,名曰「讀法」,有詩文奏稿。明制嫡母在不得封生母,存係庶子,正德十三年生母李氏卒,疏請貤封,略謂:「嫡母在而停生母之封者,以二母俱存嫌與並嫡,故停之以嚴嫡庶之分也。若生母已殁而嫡母在,則封其嫡母而贈生母,似無並嫡之嫌,而有以申人子風木之感,臣所以昧死而陳情也,若今不得請,或繼此而幽黜,是沒齒不沾恩典,鞠育之恩終無以矣。乞勅吏部詳議,凡嫡母在而生母殁者不必停贈。」情詞懇至,上允之著為令。
  7. ^ 罗钦顺《封承德郎礼部主事前建宁推官孫公墓誌銘》
官衔
前任:
羅輅
明朝贛州府知府
1522年-1525年
繼任:
張漢
前任:
王秉良
明朝長沙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潘鑑
前任:
潘鎰
明朝荊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盛時雍
前任:
吳縉
明朝處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張厚

孫存, 1491年, 1547年, 字性甫, 號豐山, 南直隶滁州人, 官籍, 明朝進士, 官员, 生平, 编辑正德八年, 1513年, 癸酉科應天府乡试舉人, 九年, 1514年, 联捷甲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 授礼部儀制司, 祠祭司主事, 历员外郎, 主客司郎中, 嘉靖元年, 1522年, 冬出任赣州府知府, 三年七月父喪丁忧归, 起復长沙府知府, 八年正月赴京入觐, 上言時事, 调任荆州府, 十一年四月上所集刊, 大明律读法, 世宗以其擅自增释律令, 令御史逮问, 後改任处州府知府, 十六年, 1537年, 十. 孫存 1491年 1547年 字性甫 號豐山 南直隶滁州人 官籍 明朝進士 官员 生平 编辑正德八年 1513年 癸酉科應天府乡试舉人 九年 1514年 联捷甲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 1 2 3 授礼部儀制司 祠祭司主事 历员外郎 主客司郎中 嘉靖元年 1522年 冬出任赣州府知府 三年七月父喪丁忧归 起復长沙府知府 八年正月赴京入觐 上言時事 调任荆州府 十一年四月上所集刊 大明律读法 世宗以其擅自增释律令 令御史逮问 後改任处州府知府 十六年 1537年 十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十七年七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十八年闰七月被处州府举人卢纲诬告 被逮捕至京讯问 十九年十一月经过工科左给事中沈良才 刑部署郎中钱冲 锦衣卫千户魏颐勘查後 证明孙存無罪 遂令复职致仕 後起復升任河南按察使 二十一年闰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 二十三年正月以考察调用 二十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精于刑法 著有 律令读法 4 书法則以清媚見稱 5 6 家族 编辑曾祖孫和 祖父孫允恭 赣州府教授 父孫序 1445年 1524年 字尚禮 自號雙泉居士 成化癸卯举人 弘治十四年辛酉 1501年 授建宁府推官 7 生母李氏 贈安人 继母黎氏 封安人 兄孫孝 益府典膳 孫孜 義官 弟孫季 孫孟 孫厚 孫孚 参考资料 编辑胡松 河南左布政使孙公存行状 明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光緒 滁州志 卷六 選舉志 進士 明 正德 甲戌 孫存 有傳 二甲四名 舉人 明 正德 癸酉 孫存 見進士 有傳 江南通志 孙存字性甫 滁州人 正德甲戌进士 授礼部主事 累迁河南左布政使 吏才敏练 尤精于法 比尝辑一代典制与疏例互相发者 附于律令 名曰读法 書史會要 孫存 字性甫 滁人 正德進士 仕至河南左轄 書法以清媚見稱 光緒 滁州志 卷七 人物志 孫存 字性甫 序子 弱冠舉於鄕 登甲戌進士 授祠祭 儀制二司主事 精膳員外郞 主客郞中 厯長沙 荊州 處州知府 河南左布政使 居官有膽略 落筆千言倚馬可就 在長沙修獄麓書院及敬一亭 請置山長藏御書 士風蒸蒸日上 定藩田和民免前擾 精于法比 嘗集本朝典制與諸疏例互相發者附于律 名曰 讀法 有詩文奏稿 明制嫡母在不得封生母 存係庶子 正德十三年生母李氏卒 疏請貤封 略謂 嫡母在而停生母之封者 以二母俱存嫌與並嫡 故停之以嚴嫡庶之分也 若生母已殁而嫡母在 則封其嫡母而贈生母 似無並嫡之嫌 而有以申人子風木之感 臣所以昧死而陳情也 若今不得請 或繼此而幽黜 是沒齒不沾恩典 鞠育之恩終無以矣 乞勅吏部詳議 凡嫡母在而生母殁者不必停贈 情詞懇至 上允之著為令 罗钦顺 封承德郎礼部主事前建宁推官孫公墓誌銘 官衔前任 羅輅 明朝贛州府知府1522年 1525年 繼任 張漢前任 王秉良 明朝長沙府知府嘉靖年間 繼任 潘鑑前任 潘鎰 明朝荊州府知府嘉靖年間 繼任 盛時雍前任 吳縉 明朝處州府知府嘉靖年間 繼任 張厚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孫存 amp oldid 7523177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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