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5年4月,塞爾維亞人決定再度起兵對抗奧斯曼帝國,第二次塞尔维亚起义(英语:Second Serbian Uprising)爆發,米洛斯·歐布雷諾維奇一世是這次暴動的負責人。塞爾維亞人重新佔領了塞尔维亚部分地區。同年10月,奧斯曼帝國与米洛斯·歐布雷諾維奇一世談判,奧斯曼帝國再度承諾給予塞爾維亞人自治權和选举大公的权利,塞尔维亚要向奧斯曼帝國缴纳年贡,允許奧斯曼帝國在贝尔格莱德等地派駐軍隊,塞爾維亞依舊是奧斯曼帝國的一部分。1817年11月,米洛斯·歐布雷諾維奇一世出任塞爾維亞公國大公[2]。1830年和1833年,奧斯曼帝國兩度承認塞爾維亞公國的自治公国地位。1835年,塞爾維亞公國通過憲法废除了封建制度和農奴制[3]。1867年,奧斯曼帝國從塞爾維亞公國撤軍,這意味著塞爾維亞獲得事實上的獨立。1878年柏林會議召開,奧斯曼帝國承認塞爾維亞獨立。
参考文献编辑
^The Serbian Revolution and the Serbian State. staff.lib.msu.edu. [7 May 2018]. (原始内容于10 October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