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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時

吳昌時(?-1644年),來之浙江秀水人,一說嘉興人。[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四年(1624年),與郡中名士張采楊廷樞楊彝顧夢麟、朱隗等十一人組織復社崇禎三年(1630年)應天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中進士,官至禮部主事吏部郎中崇禎十年(1637年)薛國觀因收受吳昌時的賂金,事發被彈劾免職,最終自盡死。[2]昌時後依附周延儒[3]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经张溥、吴昌时的竭力策划,周延儒任相,昌時為文選郎中。昌時與董廷獻狼狽為奸,把持朝政。[4]最後吴昌时用药毒害張溥,“以一剂送入九泉”。[5]亲家徐汧見昌时结怨太多,料定必定遭祸。[6]祁彪佳首劾吴昌时紊制弄权,随意将御史外调。[7]御史蔣拱宸彈劾吳昌時贓私巨萬,牵连周延儒給事中曹良直亦劾周延儒十大罪,朝廷遂削周延儒之职,遣锦衣卫逮其入京受审。昌時百般辯解,稱“祖宗之制,交結內侍者斬,法極森嚴,臣不才,安敢犯此?”明思宗親自審問吳昌時,命用刑打斷了吳的小腿,[8] 閣臣蒋德璟魏藻德奏道:“殿陛之间无用刑之例,伏乞将昌时付法司究问。”思宗怒批:“此辈奸党,神通彻天,若离此三尺地,谁敢据法从公勘问者!”二阁臣奏道:“殿陛用刑,實三百年來未有之事!”明思宗說:“吳昌時這廝,亦三百年未有之人。”二臣哑口无言[9]

崇禎十六年冬十二月(1644年1月),吳昌時被斬首示眾。方以智撰《哀吴江》诗悼之。

注釋與參考

  1. ^ 陳田在《明詩紀事》「辛簽卷二十二朱隗詩」說:“鴛湖主人,嘉興吳昌時也。”
  2. ^ 谈迁《国榷》卷九十七:“崇祯十二年六月癸卯(十七日),吴昌时并各部主事。昌时首选吏部,疏上,上自手定先后,示不测。昌时谓薛国观中之,恨次骨。”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最末《将亡妖孽》載:“韩城薛国观佥部,温体仁引之入阁,寻为首相。十一年行考选改授法,行人吴昌时已得吏部主事,上性好出奇御下,以破旧习。进士考选入台者,黎玉田岁贡、府同知许自表易位,如是者比比。昌时改祠祭部,谓是国观所为,深恨之。”吴伟业《复社纪事》:“国观以私人王陛彦贿遗事败,下北司考,竟得罪。陛彦,云间人,出自吴氏。国观微疑语泄,以及此祸,将死,语监者曰:‘吴昌时杀我。’语上闻,来之不以为忧,顾色喜。已而阳羡果召。”
  3. ^ 李清《三垣笔记》卷中:“予一日与某同籍谒周辅延儒,自午至暮不得见。一长班耳语曰:‘有四人方巾便服,径入后宅矣。’予问之,其一铨曹、一仪曹、一兵曹、一同乡闲署也。予归而叹曰:‘吾师必败矣。他且勿论,安有以趋热铨曹夤夜入相君宅而不起物议者?’不数日败。铨曹者,吴选郎昌时也。”
  4. ^ 吳梅村在《復社紀事》說“來之不知書,粗有知計,尤貪利嗜進,難以獨任。比陽羨(指周延儒)得志,來之自以為功,專擅權勢”
  5. ^ 明季北略》卷十九:“昌时与张溥同为画策建功人。淮安道上张溥破腹,昌时以一剂送入九泉。忌延儒密室有两人也,其忍心如此。”
  6. ^ 李清《三垣笔记》中说:“予奉差至姑苏,晤徐翰林汧。吴铨曹昌时儿女戚也。语予曰:‘吾知伊死久矣。人皆欲市恩令人感,伊独欲示威令人畏,如某某败官,某某罹辟,皆非其所为,辄宣言曰忤我。众怨所萃,祸能无及?’”
  7. ^ 祁彪佳《还朝疏草》:“昌时之为人也,反复多态,机变无穷,明偷寒送暖之情怀,作造械推波之行径。惟是依附正人,猎有虚誉,一旦窃身要地,深恐发其隐私,以故汲汲皇皇,图钳固言官之策,初则到处招摇,云欲为内转者复功升劳升,是借皇上之爵赏,以欣动言官也。继则逢人恐喝云:必使外转者有十人八人,是又借皇上之磨砺以怵吓言官也。其意使冀内转者有昵于欣动之求,使惧外转者胁于怵吓之威,便可钳口结舌,恣其惟所欲为矣。如此招权恬势,必将纳贿行私。在家臣秉破格引用之公心,在铨司逞巧借牢笼之故智,臣其为铨席惜之。敢明申明衙门之执掌,并以直抉昌时之肺肠,伏候圣明裁鉴。……崇祯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具题。”
  8. ^ 明季北略》:“上自訊吳昌時於中左門,拷掠至折脛乃止。”
  9. ^ 文秉:《烈皇小识》

吳昌時, 1644年, 字來之, 浙江秀水人, 一說嘉興人, 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啟四年, 1624年, 與郡中名士張采, 楊廷樞, 楊彝, 顧夢麟, 朱隗等十一人組織復社, 崇禎三年, 1630年, 應天鄉試舉人, 崇禎七年, 1634年, 中進士, 官至禮部主事, 吏部郎中, 崇禎十年, 1637年, 薛國觀因收受的賂金, 事發被彈劾免職, 最終自盡死, 昌時後依附周延儒, 崇禎十四年, 1641年, 二月, 经张溥, 吴昌时的竭力策划, 周延儒任相, 昌時為文選郎中, 昌時與董廷獻狼狽為奸, 把持朝. 吳昌時 1644年 字來之 浙江秀水人 一說嘉興人 1 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啟四年 1624年 與郡中名士張采 楊廷樞 楊彝 顧夢麟 朱隗等十一人組織復社 崇禎三年 1630年 應天鄉試舉人 崇禎七年 1634年 中進士 官至禮部主事 吏部郎中 崇禎十年 1637年 薛國觀因收受吳昌時的賂金 事發被彈劾免職 最終自盡死 2 昌時後依附周延儒 3 崇禎十四年 1641年 二月 经张溥 吴昌时的竭力策划 周延儒任相 昌時為文選郎中 昌時與董廷獻狼狽為奸 把持朝政 4 最後吴昌时用药毒害張溥 以一剂送入九泉 5 亲家徐汧見昌时结怨太多 料定必定遭祸 6 祁彪佳首劾吴昌时紊制弄权 随意将御史外调 7 御史蔣拱宸彈劾吳昌時贓私巨萬 牵连周延儒 給事中曹良直亦劾周延儒十大罪 朝廷遂削周延儒之职 遣锦衣卫逮其入京受审 昌時百般辯解 稱 祖宗之制 交結內侍者斬 法極森嚴 臣不才 安敢犯此 明思宗親自審問吳昌時 命用刑打斷了吳的小腿 8 閣臣蒋德璟 魏藻德奏道 殿陛之间无用刑之例 伏乞将昌时付法司究问 思宗怒批 此辈奸党 神通彻天 若离此三尺地 谁敢据法从公勘问者 二阁臣奏道 殿陛用刑 實三百年來未有之事 明思宗說 吳昌時這廝 亦三百年未有之人 二臣哑口无言 9 崇禎十六年冬十二月 1644年1月 吳昌時被斬首示眾 方以智撰 哀吴江 诗悼之 注釋與參考 编辑 陳田在 明詩紀事 辛簽卷二十二朱隗詩 說 鴛湖主人 嘉興吳昌時也 谈迁 国榷 卷九十七 崇祯十二年六月癸卯 十七日 吴昌时并各部主事 昌时首选吏部 疏上 上自手定先后 示不测 昌时谓薛国观中之 恨次骨 戴笠 怀陵流寇始终录 最末 将亡妖孽 載 韩城薛国观佥部 温体仁引之入阁 寻为首相 十一年行考选改授法 行人吴昌时已得吏部主事 上性好出奇御下 以破旧习 进士考选入台者 黎玉田岁贡 府同知许自表易位 如是者比比 昌时改祠祭部 谓是国观所为 深恨之 吴伟业 复社纪事 国观以私人王陛彦贿遗事败 下北司考 竟得罪 陛彦 云间人 出自吴氏 国观微疑语泄 以及此祸 将死 语监者曰 吴昌时杀我 语上闻 来之不以为忧 顾色喜 已而阳羡果召 李清 三垣笔记 卷中 予一日与某同籍谒周辅延儒 自午至暮不得见 一长班耳语曰 有四人方巾便服 径入后宅矣 予问之 其一铨曹 一仪曹 一兵曹 一同乡闲署也 予归而叹曰 吾师必败矣 他且勿论 安有以趋热铨曹夤夜入相君宅而不起物议者 不数日败 铨曹者 吴选郎昌时也 吳梅村在 復社紀事 說 來之不知書 粗有知計 尤貪利嗜進 難以獨任 比陽羨 指周延儒 得志 來之自以為功 專擅權勢 明季北略 卷十九 昌时与张溥同为画策建功人 淮安道上张溥破腹 昌时以一剂送入九泉 忌延儒密室有两人也 其忍心如此 李清 三垣笔记 中说 予奉差至姑苏 晤徐翰林汧 吴铨曹昌时儿女戚也 语予曰 吾知伊死久矣 人皆欲市恩令人感 伊独欲示威令人畏 如某某败官 某某罹辟 皆非其所为 辄宣言曰忤我 众怨所萃 祸能无及 祁彪佳 还朝疏草 昌时之为人也 反复多态 机变无穷 明偷寒送暖之情怀 作造械推波之行径 惟是依附正人 猎有虚誉 一旦窃身要地 深恐发其隐私 以故汲汲皇皇 图钳固言官之策 初则到处招摇 云欲为内转者复功升劳升 是借皇上之爵赏 以欣动言官也 继则逢人恐喝云 必使外转者有十人八人 是又借皇上之磨砺以怵吓言官也 其意使冀内转者有昵于欣动之求 使惧外转者胁于怵吓之威 便可钳口结舌 恣其惟所欲为矣 如此招权恬势 必将纳贿行私 在家臣秉破格引用之公心 在铨司逞巧借牢笼之故智 臣其为铨席惜之 敢明申明衙门之执掌 并以直抉昌时之肺肠 伏候圣明裁鉴 崇祯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具题 明季北略 上自訊吳昌時於中左門 拷掠至折脛乃止 文秉 烈皇小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吳昌時 amp oldid 6795857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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