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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達

吳志達Charles Chitat Ng,1960年12月24日),生於香港,1980年代移居美國,在當地謀殺約25人,不少家庭全家被擄走,囚禁於密室之中,迫令女士擺出性感姿勢,但最終一一被殺害,案件轟動美國及香港。

吳志達
被捕時所拍攝的犯人照片(1982年)
出生 (1960-12-24) 1960年12月24日62歲)
 英屬香港
国籍 英國國民(海外)
刑事处罚死刑 1999 (De jure)
定罪入室盜竊、綁架、共同謀殺、企圖謀殺、謀殺
谋杀
受害者数量11–25
谋杀时间段
1983-1985
州/直辖市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卡拉韋拉斯縣
被捕日期
1985年7月6日
收监于聖昆丁州立監獄

背景 编辑

吳志達於香港一個富裕家庭出生,父親為一家公司的董事[1]。曾在著名學府聖若瑟書院接受初中教育,但因企圖縱火燒校內的崇拜堂而被開除出校。吳之父親將其送往英國寄宿學校Bentham Grammar School英语Bentham Grammar School讀高中,但他又因偷竊而被學校開除。

1978年,吳志達獲得美國那慕爾聖母大學錄取,以學生簽證身分前往美國加州,但在一個學期後退學;後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起訴。雖然他並非美國籍,但他虛報其出身地為美國,成功入伍美國海軍陸戰隊,翌年被擢升為軍士,但又因偷竊軍火而被革職及判監,中途逃獄返回加州。

案情 编辑

1980年代初,吳志達和里奧納·力克英语Leonard Lake聯合犯案,在北加州一帶擄走最少25名男女,將其禁錮在位於舊金山以東240公里(150英里),由力克擁有的農場。受害者多為女性,她們饱受虐待、折磨、強姦、直至虐殺;部份過程更被拍攝紀錄。

1985年,力克因非法持有槍械罪在舊金山被捕,後在獄中服食藏在衣服內的氰化物毒藥自殺。警察前往力克的農場搜查,發現人類骸骨。吳志達則及時逃亡至加拿大,但於當地因偷竊而被捕及判監禁。美國遂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請求,但因引渡即會有判處死刑之虞,最初奉行“死刑不引渡”原則拒絶引渡。後來迫于美方的壓力,加拿大最终在1991年將吴引渡回美國受审。

1999年2月,吳志達被控以12項謀殺罪,受害者包括6男、3女及2名男嬰。吳志達利用一切司法程序的方法延宕,以致訴訟費用高至1400萬美元,是當時加州有史以來費用最高昂的案件。最後11項罪名成立,判處死刑。截至2022年5月,吳志達仍為死刑犯,但是加利福尼亚州自从2006年开始就没有执行过死刑。

2022年7月28日,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維持吳志達原判及其死刑裁決。[2]

参考文献 编辑

  • Owens, Gregg. No Kill, No Thrill: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Charles Ng - One of North America's Most Horrific Serial Killers. Red Deer Press. 2001. ISBN 978-0889952096. 

外部链接 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21-12-18]. (原始内容于2021-12-18). 
  2. ^ 吳志達案審訊無不公平 州最高院維持死刑原判. 星島日報北美版. 2022-07-30. 

吳志達, charles, chitat, 1960年12月24日, 生於香港, 1980年代移居美國, 在當地謀殺約25人, 不少家庭全家被擄走, 囚禁於密室之中, 迫令女士擺出性感姿勢, 但最終一一被殺害, 案件轟動美國及香港, 被捕時所拍攝的犯人照片, 1982年, 出生, 1960, 1960年12月24日, 62歲, 英屬香港国籍英國國民, 海外, 刑事处罚死刑, 1999, jure, 定罪入室盜竊, 綁架, 共同謀殺, 企圖謀殺, 謀殺谋杀受害者, 数量11, 25谋杀时间段1983, 1985州, . 吳志達 Charles Chitat Ng 1960年12月24日 生於香港 1980年代移居美國 在當地謀殺約25人 不少家庭全家被擄走 囚禁於密室之中 迫令女士擺出性感姿勢 但最終一一被殺害 案件轟動美國及香港 吳志達被捕時所拍攝的犯人照片 1982年 出生 1960 12 24 1960年12月24日 62歲 英屬香港国籍英國國民 海外 刑事处罚死刑 1999 De jure 定罪入室盜竊 綁架 共同謀殺 企圖謀殺 謀殺谋杀受害者 数量11 25谋杀时间段1983 1985州 直辖市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卡拉韋拉斯縣被捕日期1985年7月6日收监于聖昆丁州立監獄 目录 1 背景 2 案情 3 参考文献 4 外部链接背景 编辑吳志達於香港一個富裕家庭出生 父親為一家公司的董事 1 曾在著名學府聖若瑟書院接受初中教育 但因企圖縱火燒校內的崇拜堂而被開除出校 吳之父親將其送往英國寄宿學校Bentham Grammar School 英语 Bentham Grammar School 讀高中 但他又因偷竊而被學校開除 1978年 吳志達獲得美國那慕爾聖母大學錄取 以學生簽證身分前往美國加州 但在一個學期後退學 後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起訴 雖然他並非美國籍 但他虛報其出身地為美國 成功入伍美國海軍陸戰隊 翌年被擢升為軍士 但又因偷竊軍火而被革職及判監 中途逃獄返回加州 案情 编辑1980年代初 吳志達和里奧納 力克 英语 Leonard Lake 聯合犯案 在北加州一帶擄走最少25名男女 將其禁錮在位於舊金山以東240公里 150英里 由力克擁有的農場 受害者多為女性 她們饱受虐待 折磨 強姦 直至虐殺 部份過程更被拍攝紀錄 1985年 力克因非法持有槍械罪在舊金山被捕 後在獄中服食藏在衣服內的氰化物毒藥自殺 警察前往力克的農場搜查 發現人類骸骨 吳志達則及時逃亡至加拿大 但於當地因偷竊而被捕及判監禁 美國遂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請求 但因引渡即會有判處死刑之虞 最初奉行 死刑不引渡 原則拒絶引渡 後來迫于美方的壓力 加拿大最终在1991年將吴引渡回美國受审 1999年2月 吳志達被控以12項謀殺罪 受害者包括6男 3女及2名男嬰 吳志達利用一切司法程序的方法延宕 以致訴訟費用高至1400萬美元 是當時加州有史以來費用最高昂的案件 最後11項罪名成立 判處死刑 截至2022年5月 吳志達仍為死刑犯 但是加利福尼亚州自从2006年开始就没有执行过死刑 2022年7月28日 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維持吳志達原判及其死刑裁決 2 参考文献 编辑Owens Gregg No Kill No Thrill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Charles Ng One of North America s Most Horrific Serial Killers Red Deer Press 2001 ISBN 978 0889952096 外部链接 编辑 存档副本 2021 12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12 18 吳志達案審訊無不公平 州最高院維持死刑原判 星島日報北美版 2022 07 30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吳志達 amp oldid 7306053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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