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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應桂

余應桂(1580年—1649年),字孟玉,號二磯江西都昌人。

生平

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年),耕读世家,萬曆四十一年(1619年)已未進士,四十八年任浙江武康县知县,天啓二年(1622年)丁艱去职。六年(1626年)授福建龍巖縣縣令崇禎元年(1628年)授海澄縣令,清廉自守,“吏事精敏,下不能欺”[1],龙岩人立生祠,树“余侯遗爱碑”,碑文:“相时以动,不弗人情,斯何等识力哉!……救荒发粟,施济众,真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也。”

崇禎四年(1631年)授御史,七上弹劾首辅周延儒,下狱後继续纠劾。崇禎七年,出任湖廣巡按,後為巡撫,鎮壓農民軍,熊文燦上疏彈劾應桂“破壞撫局”,受楊嗣昌詆誣,被逮下獄。

崇禎十六年,潼關失守,起为兵部右侍郎,出代孙传庭总督陕西军务,發帑金五萬,行至山西,徘徊不前,被革职,由陝西巡撫李化熙升任,後家居都昌。

永曆二年十二月(合1649年),起兵都昌反,招致石光龍舊部練為水軍,敗於落星湖,清兵破都昌,不屈而死。《明史》有传。

參考文獻

  1. ^ 清《海澄县志》卷廿四记述:“余应桂,性廉明,无停牒,尝有讼者,判讫即署云:甲与乙争斗,乙独刃,杖之。其明敏多类此”。
  • 中國方志叢書(第八十六號)民國馬龢鳴修,杜翰生等纂,福建省《龍巖縣志》,據民國九年鉛印本影印。
官衔
前任:
游雲鴻
明朝武康县知县
萬曆四十八年-天啓二年
繼任:
馬紹愉
四川舉人
前任:
施臺臣
福建龍巖縣知縣
天啟六年(1626年)任
繼任:
楊開泰
前任:
劉斯土來
明朝海澄縣知縣
1628年-1631年
繼任:
梁兆陽

余應桂, 1580年, 1649年, 字孟玉, 號二磯, 江西都昌人, 生平, 编辑生於萬曆十三年, 1585年, 耕读世家, 萬曆四十一年, 1619年, 已未進士, 四十八年任浙江武康县知县, 天啓二年, 1622年, 丁艱去职, 六年, 1626年, 授福建龍巖縣縣令, 崇禎元年, 1628年, 授海澄縣令, 清廉自守, 吏事精敏, 下不能欺, 龙岩人立生祠, 余侯遗爱碑, 碑文, 相时以动, 不弗人情, 斯何等识力哉, 救荒发粟, 施济众, 真恺悌君子, 民之父母也, 崇禎四年, 1631年, 授御史, 七. 余應桂 1580年 1649年 字孟玉 號二磯 江西都昌人 生平 编辑生於萬曆十三年 1585年 耕读世家 萬曆四十一年 1619年 已未進士 四十八年任浙江武康县知县 天啓二年 1622年 丁艱去职 六年 1626年 授福建龍巖縣縣令 崇禎元年 1628年 授海澄縣令 清廉自守 吏事精敏 下不能欺 1 龙岩人立生祠 树 余侯遗爱碑 碑文 相时以动 不弗人情 斯何等识力哉 救荒发粟 施济众 真恺悌君子 民之父母也 崇禎四年 1631年 授御史 七上弹劾首辅周延儒 下狱後继续纠劾 崇禎七年 出任湖廣巡按 後為巡撫 鎮壓農民軍 熊文燦上疏彈劾應桂 破壞撫局 受楊嗣昌詆誣 被逮下獄 崇禎十六年 潼關失守 起为兵部右侍郎 出代孙传庭总督陕西军务 發帑金五萬 行至山西 徘徊不前 被革职 由陝西巡撫李化熙升任 後家居都昌 永曆二年十二月 合1649年 起兵都昌反清 招致石光龍舊部練為水軍 敗於落星湖 清兵破都昌 不屈而死 明史 有传 參考文獻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 卷260 清 海澄县志 卷廿四记述 余应桂 性廉明 无停牒 尝有讼者 判讫即署云 甲与乙争斗 乙独刃 杖之 其明敏多类此 中國方志叢書 第八十六號 民國馬龢鳴修 杜翰生等纂 福建省 龍巖縣志 據民國九年鉛印本影印 官衔前任 游雲鴻 明朝武康县知县萬曆四十八年 天啓二年 繼任 馬紹愉四川舉人前任 施臺臣 福建龍巖縣知縣天啟六年 1626年 任 繼任 楊開泰前任 劉斯土來 明朝海澄縣知縣1628年 1631年 繼任 梁兆陽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余應桂 amp oldid 7522758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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