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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馬來語Pejabat Ekonomi dan Kebudayaan Taipei,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是中華民國馬來西亞代表處。兩者間無正式外交關係,但該機構在實務運作上相當於實質大使館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Pejabat Ekonomi dan Kebudayaan Taipei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大使館
地點 马来西亚吉隆坡
地址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1]
启用日1974年8月 (1974-08)
機構信息
辖区 马来西亚
所属部門 中華民國外交部
代表葉非比 大使[註 1][5]
网站
www.roc-taiwan.org/MY
2022年7月,駐馬來西亞代表洪慧珠(中左)與訪客合影於代表處。

歷史 编辑

1964年11月,中華民國在馬來西亞設立駐吉隆坡領事館,1969年升格為駐吉隆坡總領事館。

1974年5月31日,馬來西亞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終止領事關係,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

1974年8月,中華民國在吉隆坡設立駐吉隆坡遠東貿易旅遊中心,1988年升格為具大使館性質的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中心,1992年7月13日改為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6]

參見 编辑

注釋 编辑

  1. ^ 2012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编辑

  1. ^ Team, Internet.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2019-01-15]. (原始内容于2021-01-09).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 Team, Internet. 駐館與駐地關係.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2019-01-16]. (原始内容于2019-09-04).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馬來語, pejabat, ekonomi, kebudayaan, taipei, 英語, taipei, economic, cultural, office, malaysia, 是中華民國在馬來西亞的代表處, 兩者間無正式外交關係, 但該機構在實務運作上相當於實質大使館,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pejabat, ekonomi, kebudayaan, taipei, taipei, economic, cultural, office, malaysia概要類型駐外機.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馬來語 Pejabat Ekonomi dan Kebudayaan Taipei 英語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是中華民國在馬來西亞的代表處 兩者間無正式外交關係 但該機構在實務運作上相當於實質大使館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Pejabat Ekonomi dan Kebudayaan Taipei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概要類型駐外機構 實質大使館 地點 马来西亚吉隆坡地址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1 启用日1974年8月 1974 08 機構信息辖区 马来西亚所属部門中華民國外交部代表葉非比 大使 註 1 5 网站www wbr roc taiwan wbr org wbr MY2022年7月 駐馬來西亞代表洪慧珠 中左 與訪客合影於代表處 目录 1 歷史 2 參見 3 注釋 4 參考資料歷史 编辑1964年11月 中華民國在馬來西亞設立駐吉隆坡領事館 1969年升格為駐吉隆坡總領事館 1974年5月31日 馬來西亞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終止領事關係 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 1974年8月 中華民國在吉隆坡設立駐吉隆坡遠東貿易旅遊中心 1988年升格為具大使館性質的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中心 1992年7月13日改為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6 參見 编辑中華民國 馬來西亞關係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馬來西亞外交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注釋 编辑 2012年9月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 明定大使館 代表處設大使 公使 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 副代表 辦事處設總領事 副總領事 對外仍稱處長 副處長 2 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 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 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 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 4 註 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 辦事處 但層級等同 代表處 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编辑 Team Internet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2019 01 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1 09 外交部針對本 8 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 大使 事 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 08 31 2022 12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12 09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 08 31 2022 12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11 09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 06 13 2022 12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11 09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民國外交部 Team Internet 駐館與駐地關係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2019 01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04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amp oldid 8017140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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